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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第 12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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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来没有激情杀人这一说。在知道苏梓文污蔑我之后,我就想要用剪刀对着她来一下了。我不会考虑后果,看父母互殴已经变成我日常生活中的一部分,他们没有死掉,我就不考虑会产生的后果。因为这在我家,在我的日常生活中,已经变成一种常识。小时候的我不明白死亡是一种什么概念,在我短暂过头的人生中,还未出现这一现象。死是一种抽象的东西,我理解不了。
我想,大人常说道的死,一定是就此消失,远远离开。
小小的沙坑,在我看来很大,里面的沙子是小孩子的巨大沙漠。所有住在附近的小孩都在这里玩,苏梓文在我前面走,昂着头,我松开许若的手,在苏梓文走到沙坑中心,对着我露出可爱笑容的时候,也是她刚刚回头的时候,我把剪刀尖戳进她的胸口。
小孩的皮肤又软又韧,带着一点温度。就像刺破一个装满热水的气球,滚烫的血和尿,我第一次知道人在死时候会失禁。
许若狐疑地看我,他没反应过来,但第一时间拿走我手里的剪刀。他好像突然活跃起来,从一把懒骨头变成一个吃饱的小孩,他用沙子洗去剪刀上残余的血迹,对我说:“咱们要把苏梓文埋了。”
他知道杀人是怎么回事,我以为这只是一场斗殴,就像我爸我妈做的那样。小时候的我觉得他多此一举,长大之后却为他果断的举动震惊。许若说,就算洗掉血迹,警察还是能查到,因此最好的办法就是把剪刀埋进苏梓文的肚子里。让她和凶器一起消失。
怎么消失呢?我觉得很奇怪,这块地方对大人来说太小,他们顺着无法清理干净的血迹就能搜寻一切。但是许若回家一趟,拿了一把小推车和一个大编织袋。他要我帮忙,先在尸体外面裹一层塑料布,再把苏梓文塞进编织袋里,用小推车推走。
袋子里还装了沾血的沙子,我们两个人推有点费劲,许若说他去找帮手,要我在这里把沙子弄平,就像以往我们一起做的那样,用鞋底把凹凸的地方铺平。
令我惊讶的是,许若找来了鹿翘楚,他手里还拿着这个小汽车。鹿翘楚对我道歉,说:“姜维贞,我冤枉你了,都怪苏梓文。”
“没事。”
“苏梓文跑去哪了?”
“树林外吧,我看她向公路跑了。”许若郑重其事,我从没见过他这样有正义感:“咱们去找她,不然会出问题。”
“这个袋子里面是什么?”鹿翘楚看到我们的推车,不禁问。
许若拍拍编织袋,给他听里面塑料闷着□□的沉重声音,他知道鹿翘楚听不出来:“吃的。”
我们三个推着推车,沿着公路走进树林。慢慢鹿翘楚走不动了,嚷嚷着要吃编织袋里的东西,许若回头看了一眼,漆黑无比的路的尽头,被层出不穷的深绿色树木遮盖了。他摇摇头,说:“咱们先找苏梓文。”
鹿翘楚听他的话,我也听他的话,只有这时候,才知道许若有多厉害。我杀了人,我不觉得有什么是因为我不懂,他却选择帮我,还这样冷静。
我和许若知道,沿这个方向一直走,穿过树林尽头,会有一片垃圾场。
成千上万的垃圾在那里被销毁,机器齿轮咬合发出的吱嘎吱嘎的声音,就像童话里巨大怪兽嚼碎小孩的骨头,而它也真的能嚼碎。这里有无数的垃圾,散发着难闻的味道,踩上去咯吱作响,鹿翘楚苦着一张脸,“完蛋了,走垃圾场来了!苏梓文肯定不会来这啊!”
“不一定。”许若在那里明目张胆地胡说八道,他说的话,其他小孩不会质疑。于是鹿翘楚似懂非懂地点点头,我看到他手上紧握的塑料汽车,表层已经汗浸了。他很紧张,又不会想到要忤逆许若。
我们三个,许若领着头,踩着硌脚的垃圾,会陷进半条腿的厨余垃圾,会让人跌一跟头的生铁,如果不是许若坚持,鹿翘楚和我绝不会继续向前走,前方只有精密又庞大的机器,比沙坑旁吃人的怪兽滑梯大一千倍,我们五六岁的身体,它随意就能嚼碎。
目的是什么——找到苏梓文?其实我已经隐约猜到了。
小推车跌跌撞撞地被我们推进中心,鹿翘楚终于忍不住哭了,他抽抽噎噎地说:“我要走,不找苏梓文了,不找苏梓文了……”
许若拉住他的手,用属于妈妈的温柔语气,当然这样的语气我只在影视剧上见过,他安抚鹿翘楚:“别怕,我看到苏梓文了,再往前走走就能碰到她。
“在哪?”鹿翘楚睁着水汪汪的眼睛,人中那里挂了一行即将流出来的清鼻涕。
许若轻轻拉住鹿翘楚的手,他对鹿翘楚说:“咱们去看看,好吗?”鹿翘楚点点头,就不会挣脱了。不知道什么时候,我停下脚步,仰头望向他们两个,带着小推车,离我越来越远,好像垃圾堆里的两个塑料小人。
小孩子的惨叫声能把人吵的想吐。我其实看到了,许若推了一把鹿翘楚,在那个机器的入口处,我没看清楚,但是我知道机器是怎样运作的,齿轮会扯着衣服把鹿翘楚的下半身卷进去,因此鹿翘楚不会立刻死,他的骨头会被碾碎,最后整个人被挤压着吞进去。小时候,这是我能想到的最残忍的死法。
但是鹿翘楚的惨叫声那样经久不息,中气十足,证明他其实没受到实质性的伤害。我咬了咬牙,费劲地攀上垃圾山,在那里,我看到鹿翘楚拖着破碎的下半身,用手指抓着下面的依附物,一点点向许若蹭过来,小推车和苏梓文的尸体,都不见了。齿轮发红,像咽下了一口血。
许若看着我,露出了了然的笑容。他一点也不受影响,摊开手——手心白皙柔嫩,“把他推下去吗?”
他说的这样轻松,我想不到他为什么自愿和我成为共犯,我是个没意思的、唯唯诺诺的小孩,他犯得上吗?
我摇摇头,我没法杀人——以这么残忍的方法。
“他最后总会死的。”我说,看向鹿翘楚的眼睛,黑亮的、刚哭泣过的眼睛,如同一支湿润的迎春花,小孩子的眼里是没法体会到太深刻的情感的,因为他们不懂。就算被伤害、被杀死,他们也只是纳闷——你为什么要这么做。他们还没学会很,因此就显得太珍贵脆弱。我小孩的身体里困着大人的灵魂,许若是个怪物,他不像是人。我在想,他竟然没干脆把我抛弃,也没把我杀死,没利用我,只是暂时离开了我。他对我做的承诺,竟然真的作数了。也许,我对他来说是特殊的。
但是我什么也不是,如果认为自己特殊那就大错特错了。就是因为这么久以来,我都把对许若抱有的所有希望都抹杀、隐藏,自虐般地忘记所有又时刻回忆着,许若才会接纳我成为他的一部分?他爱着想象中的我。但是只有恨,才是真实的。我对他的不闻不问,才让他真正正视我。
“没用了。”许若从鹿翘楚的手里拿起那只蓝色小汽车,指向树林那侧隐约的光,乌云压的很低,突然那一瞬间,下起了暴雨。
有人来了。
雨水冲洗干净血迹,也会让鹿翘楚的身体热量流失。我拉着许若离开那时候,最后看了一眼那座垃圾山,复揉了揉眼睛。不可思议地喊住许若。
“喂,许若。”
“怎么啦,姜维贞?”
“鹿翘楚消失了。”
这就是我看到的一切。我觉得一切都是幻觉,突然想逃离这里,许若看了看公路,他摇摇头:“我不走,现在离开的话,很可疑。”
“他们会发现鹿翘楚的尸体的。”我说,在说出“尸体”那两个字的时候,第一次理解了死的意思,死就是永远不会回来,就是失去思想、五感、过去的一切都是虚妄,而未来却永远不会到来。死是你不会看到别人在哀悼,也不会知道新生的一切。只有身体困在那里,腐烂扎根变成了……无所谓什么,因为你永远不会知道。
“但是尸体消失了。”许若说:“不会有人发现的,我可是天才啊。”
“在很久之后,有人说我小时候尝试过离开,一个人走了很久,等到再见的时候没有人会知道鹿翘楚,你知道为什么吗?”
许若静静地看着我。
“因为他消失了,而莫如衷也会消失。他说我是祭品,其实他才是。不为人知地被蚕食了,被供奉给这个小镇的神。没人会知道这一切,许若——你是长大以后的许若吧?”
他露出一副“怎么瞒不过你啊”的奇怪笑容。但是什么都没说。
“我要走了,不然不知道会发生什么。”我说:“我讨厌困在小孩子的身体里,突然这么觉得。我想,我应该按照莫如衷说的那样做,就能回到现实世界。”
我转身,再见也不说一句,就向公路走去。
我听见许若在我身后轻轻地说了声再见。随后他用那种活泼的、招人喜欢的语气说:“再见咯,姜维珍!”我能听到招手时划过空气的声音。
沿着那条路一直走,看到熟悉的巴士站台,前方是困住我二十年之久的一片空气,其实我觉得好笑,看了那片空气好久,我毫不犹豫地走出去。
视野拔高,暴雨停止,空气中泛着刚下完雨的灰尘味道,一瞬间感觉回到了小时候,然而,我知道,低头看向自己的属于成人的双手,我才刚刚离开这里。
“姜维珍。”我听见有人叫我。
那是我身后的,有些陌生的许若的声音,我回过头,照常平视他,却只能看到他的肩膀和胸腔。像是中世纪被割掉头颅的骑士,我不得不抬头,发现他长得远比我记忆中帅。
“消失、是吗?”我说。
“你想起来啦?”他嬉皮笑脸地说:“其实,我也是才知道有莫如衷这个人呢!”
“为什么你会忘记啊?”我无凭无据地质问他,似乎只为了发泄一番。
“因为莫如衷和鹿翘楚一样,都神隐了吧?咱们小镇的这个神说不定是从日本来的哦,搞这些把戏,不过你终于可以出去了。”
“嗯……事情也办好了,莫如衷好倒霉……咱们走吧。”我说。
许若竖起一根食指,他说:“你走吧……我走不了了。”
我觉得他在开玩笑唬我,去拉他的手,却被弹开了。
“诶?什么情况?明明是一起出来的……”我愣住了,不可置信地看着许若。
“我就告诉你吧,其实我得了一种无法忘记东西的病。”许若满不在乎地说,“过去你之所以无法离开,是因为你遗落了一个钥匙,你丢失了关于鹿翘楚的回忆。你记得苏梓文,但是对鹿翘楚一点印象没有,我想如果我没生病的话,我也一定无法离开。”
“但是……”我由着他说。
“在祂的眼里,我是意外,也是败笔。为了把我引回来,当然不要放你离开咯,但我后面回来了,祂却无法杀死我。”
“为什么?”我问。
“因为……我作为你的钥匙,却没有让你想起一切,这是无法达成杀死我的条件的。必须有一个人记得全部事情,如果没一个人记得,那么祂就会死掉。但是我偏偏离开的好快,所以祂解除了对你的限制,作为代替……莫如衷替你承担了宠儿的身份。”
“必须有一个人无法离开。”我说,觉得这好像童话故事。
“你走了,再也不回来。祂应该也很急,你是不是一直在做噩梦?那是祂召你回去呢……我不必做噩梦,因为那对我来说反而是现实。后来,祂献祭了三个人,就是我的表姐,你的父母,因此我们必须一起回来了。”
许若说到这里,甜甜地笑了,那笑容宛如十二三岁的少年,永远不知烦恼二字怎么写,他懂得一切,只是活的太随心所欲,因此才能当上领袖:“我作为钥匙的使命已经达成,你记住一切,现在记得的人有两个了。因此,祂可以杀掉我,但是小镇必须有三种人——普通人、无法离开的人、记得一切的人。现在,轮到我无法离开了。我无法被杀掉,因为我必须承担宠儿这一身份。”
我很焦急,想要去触碰他,被弹开后又想进入小镇,许若却后退了。他说,带着一种不舍的神情:“如果你回来的话,我会被杀掉哦,那样你也无法离开了。”
我愣愣地看着他。我最初喜欢、随后恨了十多年的人,我永远在追逐他,当他停下来的时候,我该去过自己的生活吗?我没说再见,默默地离开了,在那之后一辈子都没见到许若。也许他早早死了,也许他变成一个庸俗的老头,也许他把我忘记了,也许那一切都是他胡诌出来的。离开小镇越久,我越不记得以前的事情。但我总想着许若,他高瘦的身影,其实也练出来一点肌肉,偶尔又想到小时候的他,那副征服许多人的纯真笑容。
离开的时候,我没回头,但我听到许若对我说:“拜拜,阿珍。走的越远越好。”
我因此一辈子忘不掉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