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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她的余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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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黑夜中独行,但我知道,我会遇到的,我会遇到属于自己的那束光。它将驱散阴霾,也将伴我永久。——《于夜行》
“筱筱,我们一起吧”小语邀请时筱一起打羽毛球,时筱欣然同意。时筱从小热爱打羽毛球,她是被外婆养大的,与她的表姐妹们生活在一起,在那个时代,孩子们没有什么娱乐活动,唯有羽毛球、跳皮筋等纯粹的陪伴了时筱一整个童年的欢愉。由此,时筱是一把打羽毛球的好手。采取五球下的原则,与她们一起的还有同桌小姐锦羽和前同桌小姐自携。显然,她们并不很会打羽毛球……时筱回想:“我打歪了,抱歉”“筱筱,你打球真是快准狠”“筱筱,我来捡球吧”竟无一人打得赢时筱。没意思,她们决定去看男生们的活动——篮球。
男生们相熟起来总是很快,第一节体育课便打成一片,相约打起篮球来。时筱在初中时便看惯了男生打篮球,她对此其实有些反感,并不针对篮球,而是针对那些没素质的男生。时筱曾被篮球正中后脑勺,可那人看到却并未道歉,一个视若无睹,一个不想追究。最后,这竟成了时筱的执念。她害怕从球框边走过,哪怕只是路过。可是,看到大家都想去看篮球,时筱也并未说什么,而是找了一个最远的座位,静静地看着。“那是一阵风”时筱想,原来是林言。他在球场上的身影万分夺目,大家的目光都情不自禁地看向他,看台里,同学们喊着林言的名字。
林言,时筱默念这个名字。她喜欢这个名字,不知道为什么,每当听到这个名字,时筱总是想起童年时的一个小伙伴,那人叫陆林言。可时筱已经想不起他的样子,只记得那人对自己很好,总是来外婆家找她玩,给她带爱吃的零食,当家里没人的时候默默陪伴她。可是,最后他们还是失联了,他搬家了,那个年代通信并不发达,如果是一个无亲戚关系的人搬家了,那便意味着人生从此与你分道扬镳。
“进球了!”小雨开心极了,原来是谢谨言投中了一个三分球。“谢谨言好帅啊”方郁雨不由自主道。与方郁雨待久了,时筱知道其只是长了一张高冷的脸,其实其人并不高冷也并不内向。“还好吧,我倒是觉得林言更帅”叶锦羽发自内心的认为。夜自携对叶锦羽表示认同。她们三人的脸望向时筱,不约而同到“你说呢”时筱两难,出自内心,她认为林言更帅,可她也不想让方郁雨难过,还是认同了方郁雨的观点
球打完了,大家集合准备下课,体育课代表谢谨言点了点人报告老师后就解散了。无人知晓处时筱的目光总是跟随着那个让她有莫名好感的人,而她不知道的是,在她不知道的时候,那人的目光也跟随着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