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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十年 “芸芸众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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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久遥刚到巴黎那段时间,病情一度不能控制,她整夜整夜睡不着觉,眼前总是浮现重影,心脏似乎被一块巨石压住,无法呼吸,常常躺在床上起不来。
陆言怀将她送进了医院。
虽是单独一间病房,可精神病人时不时发出了诡异叫声还是传入到她的耳朵里。
孟久遥会害怕的捂住耳朵。
再到后来,她不肯吃药,睁开眼睛就是哭。
陆言怀以为她经历那趟鬼门关以后,对生命会稍加重视,对生活会有所渴望,可一切事与愿违。
护士送来的药被她一把打翻,孟久遥拔掉手背上的针管翻滚到床下,她爬起来抓住护士的衣领,伸手在她脖颈上狠狠划过,留下几道抓痕,少女双眼猩红,失控着挣脱其他人的桎梏。
不断有医生涌入,几个男人无法狠下心对她下手,陆言怀也豁不出去她。
最后无奈之下,陆言怀强忍着心中的疼痛,准许医生将她绑起来。
女孩的双手双脚被各自缠在床柱上,她嘶吼着挣扎,脖颈上暴起了青色的血管,病态的小脸憋成了血红色,手腕被勒成了紫色。
看着在绝望中挣扎的女孩
陆言怀成年以来,第一次落泪。
“让我去死吧!我求求你们!让我去死!!放过我!!!杀了我!杀了我!”
女孩仰着血红色的脖颈痛苦的哀嚎着。
“杀了我!!”
Rosie无奈之下给她下了最大剂量的镇定剂,女孩才停止挣扎,安静的躺在了床上,手腕脚腕的一圈都是紫色的。
夜幕降临,繁星点缀在静寂的空中。
这晚,孟久遥做了很长的一个梦。
不是噩梦,是他。
盛希背着她走在红色的塑胶跑道上,天气很热,火辣辣的阳光照在脊背上,她说,盛希,夏天到了。
他背着她走了很长一段路,在阴凉地方把她放下。
少年的额角出了一层细密的汗珠,小姑娘仰着头睁着黑漆漆的眼睛盯着他,忽然问了句:“盛希,要不要亲一下。”
他有些出神,反应过来的时候说道:“不够。”
“一下不够。”
“想一直亲你。”
想一直在一起。
临近上课时,两个人牵着手往回走,孟久遥蹲下系鞋带,再次抬眼时,盛希的身影已经离他很远了。
她大声喊他名字,盛希却没有停留,也没有回头。
“盛希——”
“盛希——”
一遍遍呼喊无果,男孩的身影愈来愈远,直到消失,她蹲在地上哭。
醒来的时候,她也是哭着的。
她当初抛下他的时候,盛希是不是也像她这样难过。
陆言怀正在为她青紫的手腕擦拭消肿的药膏,一抬眼便发现她醒了。
“醒了。”陆言怀嗓子哑的不像话。
“哥——”
一根拉满的弦断掉,陆言怀深深松了一口气,幸好,她是清醒的,陆言怀无比害怕,她醒了以后完全成为一个精神病人。
还好,可以控制。
他说:“我给你预约好了,明天上午九点接受metc的治疗。”
她张了张唇,陆言怀却没让她说出口,他将药瓶放在床头柜上,“我知道你会说不,这件事也没什么好商量的,你现在没办法控制自己的情绪,我也想不到更好的办法,先按Rosie说的做,后续的治疗再商讨。”
陆言怀站起身,拿起桌上的水壶,“我去给你打壶水。”
他转身的一瞬,听见孟久遥带着哭腔的声音。
“哥,你不要这么做。”
她哭泣着求他,她说:“哥,我不能忘记他。”
metc短时间内可以控制精神疾病患者的情绪,她会让病人忘记一些事情,忘记那些令她痛苦的事,可忘记痛苦的同时,美好的事情也会随之而去。
她深深地爱着盛希,深深地想念着他。
唯一能见到他的方法就只有脑海中仅存的记忆,她又怎么舍得将记忆清空。
她宁可备受折磨死去,也不愿忘记所爱之人。
没有他,比千刀万剐更为可怕。
“哥,我求你答应我。”
陆言怀手背的血管浮起,向来温和的他现在却被怒火堆满了胸腔,他气她的顽固与倔强,气她满心满脑都是他。
可她一直不这样吗,从一开始见她,她就这么固执,若不是这么倔强的性格,她也走不到今天这一步。
她一直都是这样。
爱也顽固,恨也入骨
陆言怀喉咙翻滚,“好。”
“但是你答应哥,往前看。”
“你只有好了,才能再见到他,明白吗?”
南景入秋以后,一连下了几天的雨,空气是潮湿的,室内昏暗闷热。
盛希这几日一直在发高烧,请病假在家休息。
时清萍在身边照顾他,一个身体强健的男孩子生了病也跟打了蔫的茄子似的蔫头耷拉脑的,整个人也瘦了一圈。
她熬好粥准备进屋,到门口时站住了。
女人的眼眶一下子酸涩了。
盛希坐在床边,宽阔的脊背佝偻着,乌黑的头发垂在额前,他手里拿着木质相框,手不停地在上面摩挲,时清萍以前收拾他房间的时候看到过那个相框。
照片上是一个姑娘。
时清萍吸了吸鼻子,敲他的房门,盛希抬起头,将相框搁置在身后,她走进来,将粥放在柜上,在他一旁坐下,双手绞着放在大腿上。
“小希啊,再量量体温,看看烧退没退。”
盛希额头上贴着退烧贴,整张脸都是苍白的,他说:“刚量过了,还是有点烧。”
时清萍语气着急,“这都这么多天了,去医院吧。”
他摇了摇头说了句不用。
沉默了一会,他忽然笑道:“可能得去给我妈买束花了,这几天总能梦到她。”
“没准这几天高烧不退就是她在怪我。”
时清萍嗔怒了一声:“臭小子,胡说什么呢。”
“不过,确实应该去看看。”
他点了点头。
“时姨,问你个事。”
她看向他,“你说。”
“我如果不结婚的话,你们能接受吗?”
“我们肯定还是希望你能成家立业。”
答案很明显,不能接受。
他勾了勾唇,“可我还真考虑过以后自己一个人过,然后给你们两个养老。”
“你现在刚二十出头,说结婚还早些,以后遇见喜欢的人你肯定就想结婚了。”
他也没跟她争辩。
只是道:“或许吧。”
翌日上午,盛希买了束马蹄莲来到墓园,雨水侵袭过的草坪潮湿黏腻,空气中弥漫着泥土的气息,今日空中下着牛毛细雨,细细的丝轻飘飘的滑过脸颊。
盛希将马蹄莲放在墓碑前。
雨水没过的金色字迹更加明亮,雨丝浸过他锋利的眼眉,绽出一抹凉意。
他眼眶红红的,声音沙哑:“妈,知道你怪我好久没来看您了。”
“——我这段时间实在是太糟糕了。”
“我总是梦到她,梦见她哭,梦见她叫我的名字。”
“可我——”盛希声音哽咽,“不知道她在哪里,也找不到她。”
只有在苏因蔓面前,盛希才会吐露内心的委屈。
也只有在苏因蔓前,他能像个小孩。
“妈,她长得很漂亮,如果您能见到她会和我一样喜欢她。”
“可她就是扔下我了,什么也不说,就不要我了——”
盛希伫立在母亲的墓碑前,泪水淹没在雨水中,他垂着眼低声抽泣。
他很脆弱,比任何人都心软脆弱。
——只是,没人知道。
——没人知道根深蒂固到骨子里的脆弱。
——没人知道,盛希有多么多么害怕被抛弃。
盛希大学时认识了范斯辙和虞嘉时,三个人一起成立了工作室,创业初期,步履维艰寸步难行,他将苏因蔓的遗产作为启动资金,后续的合作伙伴是他一杯酒一杯酒拼出来的。
倔强高傲的少年步入社会被狠狠击打,喝酒陪笑打脸是常有的,他放下曾经所有不可磨灭的傲气,只为用自己的实力闯出一片天地。
盛宇政的家底足够供他衣食无忧一辈子,或者让他创业不这么艰难,可他不要父亲的帮助,偏要自己闯。
硬闯。
头破血流也无所谓。
不知道在和谁较劲,倒像是在证明些什么。
——所以
他拼尽一切,用了十年的时间
在珠宝界创下一个属于permanent的时代。
昔日少年已成王,今日顶天立大地。
这就是盛希。
因为长期的应酬,盛希弄了一身的毛病,肝脏脾胃都不好,药盒子一堆堆装在抽屉里,同时睡眠也不好,偶尔焦虑时,成宿睡不着觉。
第一次在埃菲尔铁塔看见她的时候,盛希是想上前去打招呼的,但是他看见孟久遥的身旁有另外一位男人,为她戴墨镜,为她戴遮阳帽,举止亲昵。
女孩红唇扬起,笑的开心。
盛希以为她,再遇良人。
他乘了当天最早的航班回了南景,回家以后甚至没来得及换洗衣服,把压在抽屉下面的笔记本拿了出来,一双黑眸紧紧锁住上面的字迹,刹那间,眼泪决堤。
手背上隐隐浮起青筋,纸张被他攥出褶皱,喉结上下翻滚着,悲痛欲绝。
只有他活在回忆里。
她早就往前走了。
盛希尝试着放下,准备往前走,想成家立业,选择一个合适的人结婚,他甚至松口,允许父亲给他介绍联姻对象。
而这一年,孟久遥回国。
只要她出现,所有努力全都白费。
芸芸众生,七情六欲。
——情字无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