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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客中犹忆霍去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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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识霍去病犹是少年时,坐在落满阳光的课堂上听美术老师讲霍去病墓前的马塔匈奴石雕,石雕的艺术性早已忘得一干二净,只记得老师说他只活了二十四岁,第一次知道英年早逝的含义,当时,心底一声叹息。
后来,自己很排斥听到霍去病的名字,因为过早知道结果,绚烂的人生结束于辉煌的顶点,所以害怕过程,怕伤心放不下。可是,每次听到他的名字又在乎得不可思议,一点一滴都铭记心里。即便如此,依然很排斥去了解他的人生,不为什么,只是害怕自己会喜欢上,喜欢上一个注定传奇而悲剧的故事。
然而人生如此注定,或许真是在劫难逃,高中的时候读史记,厚厚一本书,太史公用了那么笔墨描述那么多精彩的人物,我偏偏被那个不受他待见的霍去病吸引,说不清究竟是“匈奴未灭,何以为家”还是有气敢任,又或者是那句“顾方略何如耳,不至学古兵法”,瞬间感受到他不仅仅司马迁笔下的一个名字,透过冰冷的史书,我竟然第一次感觉到一个鲜活的生命,一个真实存在过的热血生命。从此彻底沉沦,甘愿走入他的山河岁月。
别人的生活,浮华绚烂,奢华至极,他却选择到黄沙万里大漠苦寒之地去锤炼自己的生命,即便贝加尔湖畔的雪坚硬如铁又怎能阻挡他的步伐?我心目中的长安少年,大汉男儿,就该是霍去病那般,横刀立马,气吞万里如虎,以大汉江山以天下万民为己任。
更好笑的是两件事,一次是高二那年,一个男生问我喜欢谁,脑中忽而出现霍去病的名字,我大窘,支支吾吾说不知道。另一次,就有些伤悲,竟然梦到将军去世时的场景,我扶着他的棺木失声痛哭,醒来时枕边面颊尽是泪水。
那是第一次为将军流泪,当他从史记中走出,走进我心底,他就一直存在于我生命中。那时候,我是介怀的,为何意气风发的他,金戈铁马的他,气吞沙河的他会那么短命?或许真是天妒英才,实在难以想象一个以天下为己任一个为大汉江山立下汗马功劳的少年将军竟会这样短命?那时,责怪老天的残忍,给了他惊才绝艳的人生,却没有给他足够的时间安享自己穷尽毕生带来的太平。我看到了他的辉煌,却看不到他的艰辛,黄沙百战,岂是动笔杆子的文人可以想象的?
我的第一个写小说的念头也是那时萌生出来的,只是高考在即,只得作罢,但写作的念头一直在心里,不时会构思一下情节,虽然断断续续,但从未放弃。
上大学后真开始动笔了,随着年龄增长,开始从其它方面去理解霍去病。也许,他不需要长命百岁的人生,他也不愿享受长安城里的歌舞升平,二十四年,对他来说已经足够,足够他为世人所做。了却君王天下事,赢得生前身后名,他完成了自己对大汉的承诺,人生虽短,却不遗憾。流星闪过,他的少年功业成了多少豪杰奋斗的顶点,他却已在世人心中活了两千年。
一个人离开家乡到北方去读书,就给自己取了名字“胡沙远忆”,昭君不惯胡沙远,但暗忆江南江北。但是,这名字还有一个含义,不曾对任何人说,取这名字,是因为霍去病。
后来庆幸当时没有一时冲动把那小说发到网上,估计将军如果看到,也会被气活过来。十几万字的稿子推翻了需要勇气,重新提笔写更需要勇气,前不久居然在某处开了坑开始写言情,和电脑里将军那文完全迥异的风格,写将军的计划再度搁浅,不知将来人们看到将军那文,会是什么想法,然而,谁在乎呢,我已经等了他那么多年,不在乎再等上几年。
将军,不放弃,是最大的天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