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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老友 ...

  •   我跟他认识的时候,十三岁,初中一年级。
      一个是还没长胡子的半大小子,方脸高鼻,肤色略黑,长相还算周正,那时候的发量还是很多的,一丝不乱地梳着郭富城同款但普通人实在很难驾驭的中分。
      瘦高的个子,白色短袖罩着宽松的运动服外套,单薄的肩膀在外套里稀里晃荡,脚上是刷的漂白又隐出一点点儿黑色污渍的双星球鞋。
      性格还算开朗,带着点儿吊儿郎当的调皮样子,话不多,笑起来时嘴角会偶尔露出一丝羞涩,在班里是不吵闹不张扬但学习也不起眼的孩子。
      一个是还没来例假的黄毛丫头,大眼睛薄嘴唇,天天一副苦大仇深的倔强表情。
      刘海一根不剩的全攥到脑后,扎着半长不短的马尾,露出开始冒青春小疙瘩的前额。
      穿着小区裁缝铺里做的大碎花褂子和浅灰色西裤,褂子扎进裤子里,腰上还长长的耷拉着半截赶集买的深蓝色织布腰带。
      性格有些木讷,不爱说话,时刻想隐入人群希望大家都看不到我的那种社恐型小女孩。我自诩是比较优秀的学生,当然,在那个闭塞又袖珍的小城里,优秀并不难。
      80后的我们是又土又洋气的社会主义接班人。大街小巷里循环播放着小虎队的歌,大姑娘小小子们在家里的墙上门上贴着“四大天王”的海报和照片,一天到晚哼唱着“对你爱爱爱不完,我可以天天月月年年到永远……”。
      刚从小学溜达上来的我们,哪里有功夫去研究“爱”是啥玩意儿,一群刺棱着头发的大孩子们整天上课睡觉、说话、偷吃东西……下课满校园乱窜着跳房子、丢沙包、跳皮筋……忙得很。
      我们那时候没有实行小班制,一个班五十多个孩子,四人一连排,热热闹闹挤在一起。
      我跟他并不挨着,中间隔了我另一个相识二十八年迄今仍在联系的好友金子,一个比我还黄毛的丫头,天天晃着小刷子一样的短马尾,咧着个小嘴蹦来蹦去,一直在我的前半生里蹦跶了很多年。
      其实我和金子性格是截然不同的,我喜静,她喜动,我略内向,她偏外向,或许,互补才是一段关系得以长久延续的良药。
      好学生和差学生只是老师眼里的区别,孩子们之间,并不是以此标准来交朋友的,几袋零食,几本《少男少女》,几个做工精致的沙包就能轻易消除100分和50分之间的壁垒。
      学习上有些吃力,言语也不多的他,就靠“物质贿赂”拉拢了金子和我,我们吃了他的零食,看了他的课外小闲书,就很仗义地在他课上回答不出问题的时候小声给他提示,考试的时候也有意无意的给他扔几个带着答案的小纸条。
      他的家庭条件不赖,我和金子买不起的零食和课外书他总能时不时扔给我们,在那一堆花花绿绿的零食包装纸和写满青春幻想的小读物里,我们友谊的小齿轮嘎吱嘎吱开始了转动。
      这种建立在“物质”之上的友谊是极单纯的,单纯到我们一起玩沙包的时候都会忘记这种友谊的存在,时不时会因为谁耍赖就一天不跟谁说话,会因为上课睡觉没有及时提醒被老师提溜起来而相互埋怨,也会在考试的时候让友谊小齿轮稍微停顿一下,毕竟监考老师的眼睛也不是白长的,那些飞来飞去的纸条又不是苍蝇一样可以无视的。
      当然,多数时间里齿轮还是转地很顺畅的,我们三个会吃着零食聊天,会坐在校园花坛上看飞来飞去的蜜蜂,会在课桌被阳光照到的地方晒上苹果干,会约着放学路上一起回家,还会偷偷在晚自习开始前结伴溜出去买小闲书。
      我和他单独一起玩的时候也是有的,小孩子哪里管男女有别,彼此眼里大概都是小屁孩一个。上下学路上偶尔碰到,然后俩人一起采了路边的狗尾巴草编小兔子,还会去路过的小商店里买明星贴纸,课间会跟一群同学跳大绳、踢沙包,我俩一组的时候,他总是拖后腿的那个。
      多数时间,我们还是集体行动的,我跟他话都不多,金子总是活跃气氛的那个。
      就这样,三个人的友谊齿轮时而停顿时而继续,缓缓地转到了初二。班里转学来了一个皮肤白白嘴唇红红的短发女孩,穿着浅粉色的条纹长裤和合身的白色外套,里面搭着蕾丝花边的浅黄色衬衫,她秀气的样子刚一出现在班里,我和金子就觉得眼前一亮,“真好看呀!”我和金子几乎是异口同声。
      那样好看的女孩子成了我们班里的小花朵,把我们这一群灰头土脸整日穿了洗旧的校服在校园疯跑的土姑娘们照成了绿叶。
      小花朵的头顶上似乎每天都顶着灿烂的光环,所到之处闪烁着好看的光芒,我和金子是很会“审时度势”的,交头接耳的时间长了,难免就多出一些“小智慧”。
      我俩以极快的速度获取了小花朵的好感,并且很有诚意地将她拉入了我们友谊的小齿轮,就这样,我和金子成功地沾取了些许小花朵的光,很是张扬地在班里得意了许久。后来,这朵小花就扎根到了我和金子旁边,化身成现实中的晓晨,成了我们无话不谈的好朋友。
      我和金子喜欢踏实稳重唱歌好听的刘德华,而晓晨喜欢的是个性叛逆外表也酷帅的谢霆锋,没错,喜好很大程度上体现了一个人的性格,晓晨就是一个外表文静内心叛逆的女孩子,当然,这也是在以后的相处中我们才慢慢了解的。
      而他呢,调整座位后已经不坐在我们旁边,却仍旧会扔了零食给我们,也会将最新一期的青春小刊偷偷拿给我们,不一样的是,他现在要扔三份零食了。
      他是公平的,并没有因为晓晨的好看就多分给她零食,甚至仍对我和金子这对旧识更加偏心一点儿,对于他这种没有“重色轻友”的行为,我和金子很是夸奖了一番。
      初二的男生女生开始有了性别意识,那种意识来自于藏在身体里的内部原始基因,也来自于高年级学姐学哥们的窃窃私语。
      这种意识的出现和发展是有早晚和快慢的,我和金子明显属于晚和慢的那种,而那些早和快的少男少女们已经开始了第一波青春发育期的蠢蠢欲动。
      我一直以为文静内向的晓晨肯定要更加迟钝一些,直到有一天课间她把一封信交到我的手上,让我转交给他。
      那是一张浅紫色带着小花边的信纸,叠成漂亮的心形,隔着好远都能闻到一股淡淡的香味儿。那个没有手机,连电话都没普及的年代,写信是不可或缺的联系手段。
      那时候是流行这种好看又带着香气的信纸的,大大小小的商店和小摊都售卖着各种花色各种味道的信纸,我和金子也有,但是我俩都用在了写信给不知道身在何地的笔友和更不知道身在何地的明星们。
      我有些迷糊,愣头愣脑地问了一句:“啥啊?给他写信干啥?”
      “你就给他就行,别让其他人看见啊!”晓晨低了头不再说话。
      我甚至都没等到上课铃响,就迫不及待地把信偷偷塞给了他,那时候的我或许不知道,这封信竟然成了“蝴蝶效应”中最开始翩翩起舞的那只蝴蝶。
      时隔二十几年,我仍依稀记得他收到信时的表情和眼神。他愣愣地看着我,眼睛里有亮光闪过,当听我说这是晓晨给他的信后,随口“哦”了一声便将信揣进了衣兜,那时的我并不曾注意,他眼里的亮光瞬间暗淡了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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