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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那荒唐的青春啊 如果有如果 ...

  •   我那荒唐的青春啊
      青春是人的一生中最美好的时光,梦幻的心态导致人看待任何都带着梦幻的色彩。
      我一个普通人,我叫艾栀渺如微尘,卑如蝼蚁,在我35岁的年纪回忆起那些青葱岁月,想起那些最终说了离别的故人,心中凄惶。毛不易的牧马城市有一句歌词“谁没有辜负过几段昂贵的青春”,是的我辜负过。
      那一年是我毕业的第二年,离开了学校的温床,我开始经历社会的风霜。毕业的第一年,通过熟人的介绍,我来到一家私立学校做老师。来这里上班之前,我实习的时候就上过两堂课,面对的还是乡下的初中生。可想而知,面对私立学校的小学班主任和教师的工作,我心里没底啊没底。结果,没一个月我便被领导解除了工作,被下放到了幼儿园。祸不单行,异地恋的男朋友也对我越来越冷淡。对于别人一个眼神或者一句不对味的话就可以让我反复咀嚼几天的人那时候无疑是一种身心的煎熬。我一边适应幼儿园的工作,一边每天对那个所谓男友倾诉着自己的疑惑和想念。工作倒是顺利,因为我本身就是个幼态性格;感情却是不尽人意,无数句的倾诉换不来一丝的回馈。做满一年后,我辞掉了工作,决定给自己的感情一个交待,所以我义无反顾了去了朱志的城市。在他家人的劝解下,他好像回心转意了,我也以为我们可以一帆风顺地走下去,心里面是一心一意以某某人的另一半自诩的。因为他家里那边的饮食习惯跟我老家的不一样,我真的是度日如年,阿姨对我很贴心,总是准备丰盛的饭菜,可是我吃不习惯,都只吃一点点,每天都吃不饱。加上一个陌生的地方,语言不通,没有朋友,我倍感孤单,而这个所谓的另一半的态度犹如冰天寒窖,非常冷漠。我也不知道自己做错了什么,每天都在自责,反思,还有愤怒与委屈。我顶着父母并不支持的态度来追寻自己的幸福,没想到是一头热,何苦来哉!坚持了一个月之后,我决定放弃。我是一个传统的人,认为一生得一人即可,不论贫穷富贵,只要心意相通,开心度日即可。这就是我来这里的原因,不想自己心里留下遗憾。既然已经给过自己机会,还是不适合,那就默默地道别吧。我说我要回家了,他没说话,给我买了票,就这样我的初恋结束了。已然哭过,不曾道别,一别两宽,各生欢喜吧!
      走的时候,我很平静,不哭不闹不吵,许是心里并不明白为何突然就淡了,为何就散了,只得把所有的心酸藏起来,那我就不算可悲吧。现在想来,应该是他早已有了异心,我竟不懂?男人就是一种没有良心的动物,他忘了当初追求我的欢心与热情,让我以为我是被人宝贝着吧,结局竟是我深陷其中,别人早已食之无味了。离开那个陌生的城市后,我没回家,而是去了我读书的城市,找了一份前台工作勉强度日。我读书的城市秀丽清新,温柔可亲,是一个宜居之所。
      某一天下午,我的表弟说要来找我玩,我很开心。表弟虽是远房表弟,但是在这个城市我们就是亲人。同学们都已经毕业回到了自己的家乡,我成了一个没有伴的人,所以他来找我,我真的很开心。我们约好在一个茶餐厅见面,我早早地就在那里等待了。翘首以待中,小表弟终于来了,他冲我笑着,后面还跟一名男子,高高瘦瘦,年纪也不大的样子。坐定以后,聊了一会才知道,这是他的同事,名叫施然从遥远的北方来出差的。从没有见过北方人的我,很是稀奇,定定地看着他,没想到他也看着我,我竟不敢看他了。那是一双青黑的眸子,含着笑意,是好看的。就那一刻,我的心里长出了蝴蝶。一个从东北来出差的人于我真的是一个过客,即便有好感,也不能任由情愫滋生的。许是从前任那里受的委屈从未得到真正的释放,以致心里一直是苦的,让我很想找一颗糖吃了。我想这就是老天给我的糖。
      表弟说,我们晚上去唱歌吧。我说好。KTV暧昧的灯光,小哥哥动人的歌声,啤酒撩人的滋味,一切的一切,我感觉自己仿佛置身于盘丝洞中,不能自拔。我想跟他有故事。于是,回家的时候,他说要送我回家,我没有拒绝。我刚好到他耳朵边,我们一起并排着走,人影晃动,心随影动。到家里的路,要经过一个黑黑的长廊,一步两步三步,停住!
      “我走了” !
      “好”!
      转身的一刹那,一双手拽住了我,接着,一双唇吻住了我。理智告诉我应该推开他,可是这个吻真的好甜,是不曾有过的甜,我舍不得推开。这俊秀的脸庞,温柔的声音,如水的眼睛,有力的臂膀,跳动的胸膛,我只想永远停留在这乍见欢喜的一刻,没有俗世侵染,只是心神爱慕,互相依靠就好。时间还是流逝着,我回到了宿舍,带着心里的甜沉沉地睡了过去。
      有一就有二,我们有了甜蜜的初吻,我时时失神,回味芬芳,又在想着下一次的见面了。我想我们大概是心意相通的。没过几天,他便来找我了。我们没有说太多的话,只是牵着手,一步一步走着,等到日落,自然而然地相拥着而眠;醒了,彼此身体纠缠,仿佛天地只有彼此。就这样,有时间我们就会相约,不谈过去,不许未来,静静地让粉红填满生活。有一次我的眼睛要点眼药水,就这样我平躺在床上,他轻柔地一只手撑开我的眼睛,另一只手缓缓滴着眼药水。那一刻我感受到了幸福。
      时间过得特别快,真的好快,一下子就到了要分别的时候了。送他上车之后,我以为我会很洒脱,因为本来就知道有这一天,本来就是奖赏自己的一块糖,迟早会化掉的,可是我怅然若失,街头还是那个街头,可是已经没有我要欣赏的风景。
      后来,他到哪个城市出差都会与我分享。我静静地听他絮叨,枕着他的声音沉沉睡去。有时候来到我附近的城市,我带着一腔的喜悦欣喜赴约。
      一下子,两年过去了。我们没有谁谈未来,只是他成了我的羁绊,我一整个心装满了这个温热的男人。第二年的国庆长假,带着一腔的爱意我去了他工作的城市。长久的分别,我的思念已经侵入每一个细胞,终于相见了,可想而知的有多么地开心。可是见面的时候有多开心,分别的时候就有多么地不舍,整个人像被掏空了一样,犹如千万只蚂蚁在挠心。可是,我还是舍不得跟我的糖说再见,说再也不见。
      回来以后,我像生了重病一样,提不起精神,整个脑海里装满了他,一遍一遍回忆相处的点点滴滴。可是人终究是要醒的,总会有人叫醒你。
      “到家了么”?
      “到了”!
      “那就好!”
      后面说了什么,记忆已经模糊,但是有一句话,我永远会记得。
      “你知道吗?要是你是我的老婆的话,我不会让你这么打扮和穿戴。”其他说了什么,我真的不记得了,只这一句,让我醍醐灌顶,灵魂归位。哦,原来我对于他来说什么都不是,他的内心是鄙夷我的,不喜我的穿着,但是他不会说,更不会为我花不必要的钱。他是醒着的,而我却醉了。不远万里去看他,甚至还想着,冀望着我们会有以后,所以即使身边有人追求,我也不曾分过心。我认为他像我爱他一样爱着我,只是距离是我们阻碍,可哪是啊,这是一颗心的距离呀!
      眼泪无声地流着,心里的失落有如从山涧落下,失重感渗进每寸皮肤,看,我又一次被自己骗了!我的内心已经翻江倒海,但是对他我一言不发,因为本来就是我的一厢情愿,本来就是没有结局的插叙。他依然去到一个城市,就跟我分享他的见闻,只是我知道终于到了我要跟他道别的时候了。
      于是,我编辑好了短信,说出了我们不要再联系的话语,然后删掉了他的所有联系方式。他没有回我的信息,我们两个是完全不同的人,他理智寡言,而我絮叨又情绪,所以他想着什么我至今也不知道。无非就是一个无足轻重,他旅途的调味品而已吧。
      我以为道了别,我就会好了。可是思念的瘾植入骨髓,我发疯一样想着他。站着,坐着,躺着,只要一歇下来瘾虫上身,就不停地发怵。糖没了,胸中的苦喷涌而出。我真的没想到,这情字着实不是我可以玩弄的,玩着玩着,把自己搭进去了,这次前任都算不上,倒成了别人生活中的调味品而已了。我以为的糖成了我胸中的刺,我得拔出来。
      于是我大彻大悟,感情是骗人的事,和谁都是一辈子,都会有开心和不开心,还不如结婚吧,这样就不会分别了。我开始主动去相亲,这是我之前最抗拒的事了,没想到成了我救命稻草。于是在相亲的高峰期春节期间,我也加入了相亲的队伍。相亲的对象是白皙文静的公务员,名叫韦兵,和我的工作差不多,一年前我回到了家乡,考进了家乡小学老师的编制。他的家跟我家里也只隔了一条街,从工作和长相来说也算是良配。就这样,我以最快的速度结婚生子,我以为我得到了幸福,埋下了所有伤,重新出发了,结果才知道这才是噩梦的开始。前面的经历只是感情上的失败,这一次才是世界观的重新洗牌。
      不可否认,在孩子出世前,我度过了一段安逸的日子,孩子出世后,我才明白,人是可以伪装的。这个白皙文静的人日渐显露他的真面目。孩子要泡奶粉了,他在玩手机或者睡觉;孩子哭了,他在玩手机或者睡觉;孩子需要户外活动了,他还是在玩手机或者睡觉。总之,孩子的事情,我的事情,家里的事情统统与他无关。要人没人?那钱呢?更没有。信用卡,朋友那里借钱的钱,养孩子的钱等等都是我一力承担。一到过年就找不到人影,到处和朋友喝酒和打牌。没有作为父亲的慈爱,也没有成为丈夫的责任,我已经不想赘述,只知道自己仿佛掉进了深渊,即将溺亡。可有了孩子,我有了牵绊,这时候我的传统思想又出来了,我不能让孩子没有父亲,所以我就这样□□又煎熬守着这样一片废墟过日子。那时候,我常常夕阳落山就流泪,太阳升起我就擦干眼泪,守着我的孩子度日,幸亏,我有工作才不至于被生活拖死。这一次我连擦肩而过的红粉知己都算不上,我只是一个上了套的生育工具而已。
      一个人的时候,常常想,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我一生良善,从未负人,为何个个说喜欢我,最后加诸我身的伤害也是他们。这个问题时常在梦里困扰我,心像被揪着一样。
      揪着揪着,有一天,我像如梦初醒吧,找到了答案,原来这是老天爷给我的惩罚!我负过一个人,那个深情又明媚的名唤白光的男孩。我们是初中同学,是同桌,在一所偏僻简陋的初中,我们是为数不多认真读书的人。他最喜欢刘德华和数学,还有我吧!在他的印象中我是个爱读书的朴实的女孩子,所以他以为我答应他做他女朋友又拒绝了他是因为想努力读书,所以他一直把我装在他心里很多年,直到我亲口说:“我并不喜欢你”。说来奇怪,我也不清楚我是否喜欢过这个男孩,只是对爱情的憧憬最热烈的时候,他告白了,所以我答应了。期间没见过任何一面,我又告别了。那个暑假,我去了广东找我的妈妈,我的妈妈在一个餐馆洗碗,而我自然而然被她介绍到了餐馆做服务员。就是这个经历改变我的人生轨迹。在这里,认识了前面说到的第一个男朋友。当时还不是,只是因为他牵了我的手,我认为自己脏了,所以和这个还没有蒙面的男孩道别了。随着年岁渐长,每一次回忆起这个男孩的感受都不一样。岁月斑驳,我才知道自己当时随意地丢掉了一块金子,那赤诚的金子之心,从那以后我再也没有得到过。每一次都错把套路当深情,鱼目当珍珠,怕是从那时我便受了诅咒吧!
      我越想越想受,原来一切竟是自己酿的苦酒!
      可是人生没有回头路,既然我负人了,又一直被人负,那就算偿还了吧!
      所以,我便封存记忆了,错的对的都让它们沉寂吧。
      这就是我20岁到26岁昂贵的青春,全都喂了狗,不会叫的狗。
      我34岁的时候,第一个负我人突然窜出来想关心我;
      今年36了,第二个负我的人想见我;
      我想,天道好轮回,苍天饶过谁,怕是他们也知道了自己弄丢过金子吧。
      第三个负我的人正躺在我的身边,我守着这个人过了10年。这是个惊人的数字,足以让很多事情发生改变。这10年哭过,恨过,悔过,可是早上太阳升起,抹开黑暗,还得向前,这就是成长。我已经不是10年前的我,可是我过的日子是10年前那个我选的。如果可以穿越回到过去,我真想跟她说,多爱爱你自己吧,别等着别人来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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