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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平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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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门口。
小赵与他的好友于同学站在这里踌躇着。于同学说:“咱们没什么不好意思的,是公司先压迫剥削的你呀,不要太给自己心理压力,你没有做错什么,错的是这种恶心的公司。”
小赵心里拉锯战中,依然害怕自己去告一个公司是很过分很‘离经叛道’的事情。
“每周正常的休息时间,工作时间外的加班所需要获得的加班费都是劳动法赋予你的权力,你苦读这么多年,进入社会,不是来被资本压迫剥削的,在咱中国,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加班获得加班费,是你的合法权利。换一个角度,你知道为什么咱们现在可以受法律保护,拥有维权的计划吗,那是曾经数以万计的劳动者先辈们用血汗争取来的,咱们真的要忍气吞声让他们的努力付诸东流吗?真的要辜负他们的顽强不屈,勇于在压迫与剥削下奋起抵抗,为了争取公平与权益的艰苦斗争吗?咱们现在的权利都是他们流血流泪换来的!”于同学恨铁不成钢的说道,虽然他还在实习,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资格证正式执业,可他还是不能忍受看着自己的好朋友就这么被欺负,甚至他的心理被双重打击,可是在社会上在压迫劳动者的公司掀不起一丝波澜。
听罢于同学的一席话,小赵心理虽然还是焦虑还是害怕与不好意思,仍然抬头毅然决然的走进仲裁委员会提交了仲裁申请。
很快,小赵和被告公司都收到了立案通知书;
开庭当日。
公司派了小赵的上司孙经理出庭,开庭时辩称开除小赵是因为小赵工作不认真,错误频出,而且经常偷懒摸鱼不请假就外出,不遵守公司管理,对其他员工也造成了不好的影响,所以辞退他。并称因为小赵工作失误导致公司成本严重超支,造成公司重大损失。
小赵心中怒火翻天,申请仲裁时的那些焦虑与不好意思在此刻荡然无存,满心都是怎么会有这种人颠倒是非,不辨黑白,张口就胡沁。
心中越是愤怒,灵台越是清明,小赵发言道:被告所说均是造谣,虚假陈词,我从来没有过迟到早退,更没出现过工作失误,我每天都是最晚走的那个,一个月就休息一天,我提交的证据中有我的考勤打卡证明,还有公司要求加班的证明。
。。。。。。
庭后,小赵签完字,一眼都没有给孙经理,转身就走,回家的一路心中仍然愤愤不平,初入社会的他,今日先真正见识到人心的可怖。
一个半月后,小赵收到了仲裁委寄送的仲裁裁决书,小赵迫不及待直接看结尾。
经本仲裁委审理,XXX互联网公司无证据证明赵某某在严重失职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况,也无证明赵某某是因为迟到及上班期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才导致加班的证据。并且,仲裁委认为,《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第二十七条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第二十八条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本案中XXX互联网公司要求小赵在其单方制定的格式条款上签字放弃加班费,不仅免除了自己的法定责任,还排除了员工作为劳动者获取工资报酬的权利,显失公平,应认定无效。因此,裁决公司应支付小赵加班费32000元。
至此,正义终于来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