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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

  •   碟片上的划痕|苏向系列终篇
      BGM:Gary Jules《Falling Awake》

      00

      好多东西都没了。
      就象是遗失在风中的烟花,让我来不及说声再见就已经消逝不见。

      01

      我是早晨还在睡梦中尚未清醒时被急切的电话铃声吵醒的。
      手机屏幕上显示着的是一个陌生号码,区域显示也不是本地,不过我有注意到号码的尾数是[10069]。
      忽然就在脑海里忆起一个故人,一个很早前就断掉联系的朋友,即便他的模样都完全模糊了,可我依然记得他的存在。
      接听电话后,一个男子的声线从那头传来,电话的那头还带着些嘈杂不清的喧闹,以至于他的声音听起来显得有些飘渺。

      他说:“喂,是向苏吗?”
      我在那一瞬间愣了愣,反射性地点点头。忽然想起这样的话对方是看不见的,而后才开口道:“嗯是我,请问你是……?”
      “哦,我还怕你换号了就联系不到了,还好。”男子这样说着,虽说话语内容像是松了口气一般的感叹,不过语气却格外淡然。
      心觉疑惑,不过我也始终没开口说什么,只就着形势嗯了一声,等着对方开口。
      只听他停顿了没多久,又重新开口道:“咳,不知道你还记不记得我……我……我是……”
      那边的信号像是忽然被打乱了般,尖锐的干扰从听筒传来。而由于长期用耳麦听歌,所以我的听力一向不太好,听到噪音后我皱着眉稍稍移开了一下听筒,随后大概觉着时刻差不多,便又将听筒凑近耳朵。
      “抱歉先生,”我反射性地将听筒换到了左边的耳朵,“刚刚我这边的信号不太好,有点杂音干扰了收听,您刚刚说了什么,能重复一下吗?”
      “哦,”他又咳嗽了一声,不知是嗓子很不舒服还是什么其他的原因,“我是说,我是苏暮,你还记得我吗?”

      听到这个名字,我当即便愣在原地,一边用一只手折叠毯子的动作也逐渐停了下来。
      我有多久没听到这个名字了?又或者说,这个名字被我埋在心里多久没拿出来晾晒了?
      只几秒便反应过来,对着手机低声说了句“等等”,而后便将手机放在床头,又从床头爬到距离床尾处不远的桌子。
      动作熟练地从抽屉里拿出手机的配套耳麦,又重新爬回床头,将耳麦的插头插入手机,将耳塞放进耳朵里,顺手将手机丢到一旁,整个人呈大字型仰躺在床上。

      看了天花板几秒后,我深呼吸了一口气,慢吞吞地开口:“嗯,好了。”
      “嗯。”他在电话里依然如同记忆里那样少言,“很忙吗?我记得你以前这个时间都还在睡觉,有没有吵到你。”
      “哦,还好吧。”我只闷声哼了哼,顺便吹了吹从被子里飞出来后掉在鼻子上的小绒毛,“人总是会变啊,我也要生活的。开始不习惯,慢慢的也就改变了吧,不都是这样吗?”
      “嗯。”

      苏暮这样语气不冷不热地应着,让我在这头着实翻了个大白眼。
      见他半天没开口,我只得主动提问:“我说苏暮大少爷,请问您是想干什么呢?找情人的话,我记得追你的不少吧?找朋友的话,我也算不上你哪门子朋友啊。你别告诉我说你忽然怀旧,所以才想打电话听听我的声音,那只会让我怀疑你到底是不是苏暮。”
      他在那头忽然就爽朗地笑出声来:“哈哈,干吗一听到是我就傲娇起来了,牙尖嘴利的还像个小女生似的长不大吗。”
      “……操你妈,给我滚好吗?有话快说,没话滚蛋,老子没时间和你耗费shit!”
      “好好好,向苏女王,不要每次一和我说话就和吃了炸药似的,谁欠了你几百万?”
      “女王你妹儿啊,你才是女王你全家都是女王!”
      “噗……行,我不和你闹了,咱们说正事行吗。”

      我一骨碌坐起身,开始蹂躏自己刚刚剪好的头发,旁边的镜子还能显示出我现在的模样。
      虽然有点黑眼圈,不过小脸大眼,加上刚刚染成全黑的头发,是金在中以前用过的造型,碎发搭在脸颊和额前,格外清爽帅气的感觉。
      沉默了一会儿,我又转而开始用指甲刀摆弄自己的指甲。手机那头的他似乎迟迟都没有开口的意思,只听得断断续续地呼吸声,我就瞬间泄气了。
      “好了,你说吧,我听着的。”
      “嗯,我是来邀请你的。”
      “……邀请?”
      “嗯,邀请你来参加我的婚礼。”

      啊,shit,指甲刀一没注意就剪歪了,手指瞬间飙血。
      我表情异常淡然地拿过一旁的纸巾擦了擦手指,这点疼痛对于现在的我其实不算什么。要是以前我估计早就飙泪了吧,苏暮就老因为这个嘲笑我,说我和个娘们似的,我就特鄙视他这点。
      不过,确实有些晃神吧刚刚。

      我将手指放到嘴里,模糊不清地吐词:“哦,知道了。在哪里,什么时候,告诉我吧,到时候我会去的。”
      “订婚在五月左右,看你要不要来吧。正式结婚在台北,今年七月,具体的话……就在你生日的那天吧。”
      我听了这句话便再也忍不住冷笑了,“姓苏的,你这是什么意思?”
      “你别误会,只是她要求的,说是很喜欢[seven eleven]便利店,所以便将结婚的日子也订在这天了。”
      “……哦,有空再说。先挂了。”

      没等他来得及开口说话,我便一把狠狠地掐断了电话。
      手机被口袋弄得有了点热度,就像是他听手机时呵出的气从那边传了过来,渐渐地,捏着手机的手心也跟着冒出了汗液。
      我居住的地方总是很早就热起来了,而我又是怕热的体质,所以总是后悔在这儿生活了这么久的时间。

      不过,也就像我说的那样,久了也就习惯了。
      习惯了在这么热的天气里打开风扇或空调,也同时习惯了他只用一句话就将我彻底轻易地击溃。

      02

      起身看日历的时候,发现今天是周日。
      想着可以休息一会儿,不禁吁了口气。在这时候,我也的确需要时间让自己冷静。

      刚刚大学毕业没几年,所以我的工作还不算稳定。
      由于成绩一向不太好的原因,所以我考上的大学也不算多好多出名,加上如今的社会竞争能力变得越来越强,找工作成了一件大难事。
      像我这类模样比较小男生样的,学历又不高的,更不要说找什么高薪工作了。这些年里都是在零零碎碎打些杂工,大学时期还能靠朋友介绍,勉强养活自己,现在就是各奔东西谁也不认识谁。
      爸妈当然不会知道他们的儿子现在在外有一顿没一顿的吧。而我又是自尊心极强的人,原本就觉得自己够没出息了,更别提现在再去找他们开口要钱了。
      我现在住的这个房子,是去世的姨妈留下的。有一百多平方米,水电都算是便宜,只是在郊区,也有很多不方便的地方。不过也好,比流落大街要好几百倍了。
      据说苏暮那年高考考得很好,我想那是因为他排除了一切外物干扰的原因,所以里面当然也包括我。

      具体过程是怎样,我都忘了。
      有时候真的就是这样。想忘的东西怎么也忘不掉,但时间过得久了,还是会忘掉,总归是无法避免的。
      那段低潮期是叶子慕和陆庭陪我走过来的。
      叶子慕是我一直的女生好友,苏暮和我都喜欢叫她叶子。当年我和苏暮在一起的时候,她就一个劲地损我是个受,不过真正到了我和苏暮的终结,她反倒不忍心了,就陪我整晚煲电话粥,生怕我想不开。
      至于陆庭,我和她的关系一直很微妙。她是苏暮的前女友,曾经还因为知道苏暮喜欢我的缘故扇过我耳光。很奇怪的最后我居然会和她走到一块,这其中大概算是有着某种契机吧。

      分手之后也想过找替代品,用来忘记苏暮的,不过总觉得自己都坚持不下去。
      [伤害别人来治愈自己的做法我可做不下去。]我这样的想法要是被陆庭知道了,铁定会当场就笑死我,那位大姐毒舌的能力不是一般的强。
      也对,毕竟是和苏暮待久了的人,能不这样么。

      早在昨天晚上,我就和叶子还有陆庭约定今天在我家碰面,顺便带上她俩的男朋友让我过目。
      她们倒是嘻嘻哈哈地答应了,还一个劲地说要给我介绍对象;而我只淡淡地回应说还没有碰到喜欢的,在那之前便不会动任何念头。
      我并不是因为这么多年还忘不了苏暮,若是按照这番说法,别说她们,我自己都会觉得故作姿态。
      只是觉得很多东西在那时候就死了。至于到底什么时候它会重新燃起来,像重生的凤凰一样灿若烟花呢?
      我也不知道。

      03

      无聊了就在房子晃悠,然后记起了某件事。带着早起的低气压走向冰箱,从里面拿出了一箱冰啤酒。
      啤酒是常备的,无聊的时候就喝一点,反正我酒量不错,十几瓶也不会醉。

      叶子说过,就算我家里冰箱里空无一物,也绝对不会没有啤酒和牛奶。
      所以她经常来我家蹭酒喝,然后又因为酒量不佳没几罐就倒下了,还会挥舞拳头乱打人。之后我就得睡沙发,让这位大小姐睡软软的床铺。
      睡觉前喝酸奶是我一直的习惯。我觉得它不但能解酒,还能保持身材,是个好东西。

      趁他们没来之前,我先喝掉几瓶。
      不是我小气,只是那两人发起酒疯真的不得了。估计她们俩找的男朋友又是那种软绵绵的小生型,若是凭三个男人还治不了两个女人,传出去怕是要丢死人。
      我的胃一直不是很好,到了大学之后常常因为胃痛送医务室打点滴,弄得和那儿的老医师都跟我特别熟了。因为这原因,叶子和陆庭一直禁止我空腹喝冰饮,尤其是啤酒。
      最好的证明就是她俩常常都醉得认不出镜子里的自己,因为怕我喝太多,直接胃出血身亡,哈哈哈哈。

      刚喝完一瓶就想起自己又忘记吃早餐了。于是盯着空酒瓶发呆很久,果断将挂在自己身上的耳麦摘下来,向家里的放映室走去。
      那里放着很多动漫或者美剧的碟子,散落在地上,一不小心就会踩到。而且那里在白天都很黑,因为不开灯的缘故,而且我还特地用厚厚的窗帘布将窗户挡掉,买了台空调放在里面,不会太热也不会太冷,适合我居住。
      不想出门的时候,我就整天窝在放映室里。看电影或是放CD,然后会习惯性地把音量调到最大,隔绝一切外界的声音。而且本身这个房子的隔音效果就很好,只要把门一关,外面发生什么都听不到。
      叶子说我这样不好,宅男本来就很不良了,万一外面来了抢劫的,将我的财产洗劫一空,估计我都会毫无知觉。

      ……说到我的财产啊。
      除了这个放映室里放置的东西,值钱的也只有外面永远装载着冰啤酒的冰箱了。
      除非抢劫犯真的是个酒鬼,或是个同性恋急色鬼,不然我还真的不怕他能抢走我这个家里的什么东西。

      在高中读书的时候,很多女生都说我长得有那么点妖孽,也难怪苏暮会看上我。
      我倒是不以为然,若真的只是因为这点而和我在一起,那更妖孽的女生多的去了,干吗偏为了个男人不惜和陆庭闹翻?
      好歹陆庭和他也是从小在一起玩到大的玩伴,而我呢,和他不过认识才一年多。就算说是苏暮在玩我,说出去陆庭也肯定不会相信吧。
      要背叛十多年的感情,可不是一件简单的事儿。
      这也难怪陆庭会不爽我了。但凡是有一丁点自尊心的女生,碰到自己男朋友为了一男人和自己分手的这种情况,都会反弹的特别厉害吧。
      更何况是陆庭呢。

      现在大概才是九点钟左右,以前休假时,我都要睡到将近十二点。叶子她们说要下午五点才来。那也是一群懒鬼,白天基本不出来活动的夜间动物。
      与苏暮那么说,也只是口舌之争逞一时之快罢了,我总是这样。
      在这个时候也就会不自觉地想起以前。无论是在一起还是没在一起的时候,我和他总是斗嘴,虽然他比我还要小一岁,不过他总是尽量包容我。其实我俩都是很倔的脾气,自尊心极强的人,但有吵架的时候基本都是他先妥协。
      神奇的相处模式。陆庭总是这么说我俩。

      而现在,我坐在一片漆黑的放映室里,一边悠闲地喝着冰啤酒,来回忆几年前的往事,我这人也真有些不可思议。
      印象里明明忘记了的,为何到这时偏偏全部朝大脑处上涌了。
      算来算去今年也有25岁了,不再青春年少的年纪,也没有再多的时间可以挥霍了。只是,无论是现在的我还是以前的我恐怕都没有想到,苏暮竟然会早我一步结婚。
      这可真是神奇。我以前还说,要结婚的话,一定是我先,傻x苏暮,我一定要让你比我痛苦,要对不起或是背叛也肯定是我先做。

      可总归是时过境迁。
      往往都是事情改变人,人却改变不了事情。

      04

      当意识到身边空了几个酒瓶,扔了几个烟蒂的时候,我开始翻箱倒柜地找能看的碟片。
      无聊的时候真的就喜欢这样,找一些看过的或是没看过的东西来放。也不喜欢用电脑,就是偏爱大屏幕的电视放映机。

      陆庭曾说以后我死的那天就买一堆碟子和银票送我陪葬好了,那时我就会毫不留情地回她,滚你妈的缺德娘们,到底谁先死还不知道。
      而就是和苏暮分开的那年吧,陆庭丢给我一叠报纸,里面包着一张碟片。
      她叼着烟看也不看我一样地说那是苏暮交给我的东西,我那时候脾气急,差点当场把碟摔了。不过幸好,陆庭抽烟的动作更能惹怒我。
      事后她有形容,说我冲上去把她口里的烟抽出来丢在地上踩时的那般凶悍表情,活活像在踩苏暮的脸一样。

      陆庭其实抽烟没多大瘾,算是种精神依赖,自己主观意识让她不愿意戒而已。
      上高三没多久,陆庭就把烟给戒了,原因就是因为她哥陆镹。具体的过程我不太清楚,我只知道她哥是个大帅哥,还是搞艺术的,据说非常有钱。
      陆庭有段时间就一个劲的和我介绍她哥,原因不明。但之后我有说过我不是个纯同,充其量只是刚好喜欢上了苏暮一个男人,对其他人是一点兴趣都没有。那小妮子听后就恹恹地罢手了。
      陆庭其实看起来像个不良少女,但学习成绩特好,追她的男生也一大堆。不过这孩子的气场有些恐怖,那群道行不够的就各自回家上空间偷菜去了。
      总的来说陆庭算是个魅力女人,也难怪一向眼光高的苏暮能看得上她。那小子其实对女朋友挑剔的很,要求这个要求那个的,还有严重的交友洁癖。

      扯远了。

      也就是忽然想起几年前的那张碟片,我一直还没看,现在也不记得丢在哪儿了。
      不过应该大致就在这一块地方吧。
      叶子每次来我家都要帮我收拾东西,说我的私生活太sb了,东西扔得乱七八糟。这点我承认,若是没有叶子,我家估计早被我弄成了泡面盒子收容所了。
      每次想些乱七八糟的事情时,我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也就跟着理清了,因为我本来就是个乱七八糟的人,说不定乱七八糟起来还能正常点生存下去。
      听起来很像绕口令吧,哈哈。

      “啊!”
      从堆得老高的书里,翻到一卷泛黄的报纸,能用手感受到那个熟悉的圆盘状物的存在。
      一把将它从旧物堆里扯出来,旁边堆积起的书就跟着一本本倒塌下来,还顺便带起了地上的一片灰尘。

      不过我现在已经没有心思去管那些什么乱七八糟的书了,反正说白了也都是无关紧要的东西。
      我现在心里想的全部,只有我手里捧着的这本碟子的内容。

      05

      将碟片放进放映机里,我的手甚至有一丝颤抖。
      我记得当时分离之后,没有给过对方任何的联系方式或是纪念物。这碟片如果算的话,那么就是作为俩人唯一的信物,还被我遗弃在角落这么久。

      我有想过,也许他会录VCR给我,要说的一些话都从这个里面告诉我。
      他在现实里总是不够坦诚,如果不是我当面逼迫,也从来不会主动将内心的想法说出来。他宁可和别人谈心,也不愿和我透露一点。
      但我没资格怪他什么,因为我俩都是如此。

      不过我的想法还是错了。
      里面并不是什么吐露心声的VCR,只是他刻录的几个MTV而已。
      有五月天的《突然好想你》,有陈绮贞的《孩子》,还有萧敬腾的《海芋恋》,还有陈奕迅的《最佳损友》……
      兴许是脱离时代太久,很多歌我自己都不记得了。依稀能记清楚的是,他喜欢的歌手有哪些个,但他们的歌,终究不是我熟悉和喜欢的类型。

      脑海里忽然就冒出一句话。
      [当你不能够再拥有,你唯一可以做的,就是令自己不要忘记。]

      06

      意识一整日都是模模糊糊的。我觉得应该是酒精作祟。

      将碟片退出放映机的时候,我发现播放的那面上已经有了好几道刮痕。
      正面用白色的膜覆盖着,还用黑色记号笔写下了[TO Eric]的字样。没有署名,这也是他一如既往的风格,若不是我逼着,他可能连一个字都不会留下。
      难怪刚刚觉着放映时卡的要命,听一首三分钟左右歌起码要卡到将近六~七分钟。等到它完全放完时,我连歌曲的整体旋律都记不住。
      就觉得画面上,男男女女在不断变换着,面容也看不清楚。或许那时候是我眯着眼没有注意去看的缘故,就像我现在对苏暮的印象,也是模模糊糊的。

      从播放器上取下碟片后,我盯着手中的磨损面发了好一会儿呆。
      已经不算是新的伤痕了,不知道什么时候被磨坏的。估摸着算算看,这些刮痕躺在书堆里应该也有好几年的时间了,默默无声的,和这些年的我一样。

      将碟片放到木质地板上,而我在它的旁边慢慢地躺下来。
      仰躺时发现,天花板有些掉漆,变得不太好看了。大概是以前这个屋子一直保持着黑漆漆的状态,我又不会没事抬头看,所以一直没有发现。
      到了如今,发现所有的东西都老了,然后才开始要被新的东西取代掉。

      只稍稍一偏头,就看到同样充满伤痕的碟片。
      ——哦,你也一样吗?

      07

      不知道想了什么,静止在原地发呆了很久。
      ——直到被新一本书掉落在地上的声音惊醒。

      然后,
      我慢慢从裤子口袋里掏出手机,按下陆庭的号码。

      08

      “喂,陆庭吗?”
      “……我说,干脆我们俩去当苏暮的伴郎伴娘吧?”

      END
note作者有话说
第1章 第 1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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