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文学城
下一章 上一章  目录  设置

25、第 25 章 剑酬知己 ...

  •   “你说他们已经走了?”
      “对啊,天机堂方堂主嘛,两天前他手下人来接手徐员外家案子的事,他就带着他那栋小楼走了。”
      石水听到手下人来报,说打探到天机堂方堂主的踪迹,说是在一处私人府邸住下了,主人家近几日将要办婚宴,她一听便知那里定是有命案发生。又听说放多病与一位身体不大好的中年人同行,料想也许就是那人,当即赶往徐府。
      谁知还是没赶上。
      “那人叫什么名字?”
      “好像叫……叫什么来着……方……方什么来着,那几天来的人太多了,我也记不住那么多人名啊……”
      “他说他姓方?”
      “那肯定没错的,方堂主带着来的嘛,说是他家长辈,那不姓方姓什么?”
      石水一连跟当地人打探了半日,依旧无法确认那人究竟是不是门主。
      当年接到门主的绝笔信之后,她曾无数次去信方家,无论她怎么问,方多病的回复都是,门主已死。
      可她却无论如何也无法相信,曾经那座直入云间,俯瞰众生的高峰会如此轻易地崩塌。
      哪怕门主早已将那块生杀予夺的门主令送回她手中,她却仍抱着一丝希望,哪怕那人不会再回四顾门,不回百川院,可他还在他们不知道的角落安然无恙地活着,再做回那个不着调的江湖游医也好,或是变换别的身份也罢,只要他还活着。
      可这么些年来,她一直让人打探方多病的动向,大多数时候,他都是独来独往,带着那座被他改造过的木楼去往江湖各处,就像是借此缅怀故人一般。天长日久,她也慢慢开始相信,门主真的不在了。
      可这一次,她终于不算是无功而返,那位姓方的中年人,也许就是门主。这次是碰不上了,但总会有下次。
      “方小宝!开饭了!”
      “来了来了!说了我来做你又不让,我看看做了什么好吃的!猪肚鸡!红汤烩鱼!不错不错!”
      方多病看着桌上的菜便食指大动,菜还未摆齐筷子便举了起来,明明说出去都是名头响亮的方堂主了,每到吃饭时,却还像个初出茅庐的毛头小子。
      可惜举起的筷子还没落到菜里便被一颗石子弹了出去,随后一根包着布的“长棍”飞进了楼里,直冲李莲花而去。
      方多病本欲伸手格挡,却被那粒石子断了先机,等反应过来时,只见李莲花已接下了那根“长棍”,目光投向紧随其后跃入楼中之人。
      “许久不见,笛盟主跟人打招呼还是这么不讲道理啊。”
      “物归原主,不用谢我。”
      笛飞声说罢,便自行挑了位置坐下,又寻来碗筷便要与他们一同开饭。
      一旁被弹飞了筷子的方多病自然不乐意了,抬手便要夺他的筷子。
      “吃什么吃!请你了吗?你就坐下!你们金鸳盟的人都这么不懂礼貌的吗!要是不懂就让我来教教你!”
      笛飞声一句话不接便与他动起手来,得亏莲花楼经过改造,结实了不少,除了是不是被震得掉灰以外,门窗一个没少。
      李莲花对于他们一言不合便动手的行为早已见怪不怪,反正也劝不动,干脆由他们打去,当然,白眼是没少给。
      等他们终于打够了,想起来要吃饭了,李莲花这才打开了那根包着布的长棍。
      虽然新做了剑鞘,但那剑柄何等熟悉,那是他的刎颈。
      “往事已矣,你又何必……”
      有些人弃剑如遗,那是他曾狠心弃于山壁之上的佩剑,跟了他许多年,本以为是他少年时最珍贵的手足情谊,却一夜之间变成了一个笑话,一段血债。
      他原以为,弃了剑,便能连同那些割舍不下的少年情谊一同舍下。
      “人固有错,剑却没有。”
      方多病看到刎颈,也忍不住感叹,这把云铁打造的佩剑尖利无比,却是柔韧非凡,被李莲花用内力贯入山壁,自此便牢牢嵌死。如今却被笛飞声完好无损地取出,想是费了不少工夫。
      “你怎么拿出来的?”
      “本想一掌震碎山壁,就怕它承受不住我一击。我便让人找了十几个工匠,一点点把石壁凿开,虽然花费不少时日,好在剑身完好。”
      几经浮沉,他死过,又重新活过,曾经的故友都渐行渐远,一身引以为傲的武艺丧失殆尽,十不存一。他们都很清楚,曾经可与之一战的对手,早已没了重新较量的可能。
      可有人仍然愿意善待他的剑,正如他一直以来的嘲讽奚落,却始终将他奉为此生唯一的对手,他又怎么不心存感激呢。
      千金易,知己难。
      千言万语到了嘴边,却又通通咽下了肚,到头来还是只得一句。
      “谢了。”

  • 昵称:
  • 评分: 2分|鲜花一捧 1分|一朵小花 0分|交流灌水 0分|别字捉虫 -1分|一块小砖 -2分|砖头一堆
  • 内容:
  •             注:1.评论时输入br/即可换行分段。
  •                 2.发布负分评论消耗的月石并不会给作者。
  •             查看评论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