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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爱人 ...


  •   今天我结婚了。
      沐西辰骑着他的破摩托车,我坐在后面搂着他的腰。
      春节刚过,北方冬天的清晨,干冷的风从我耳边飞速穿过,我紧紧把左脸贴在身前的脊背上来躲避风寒。
      他在民政局门口停下来,牵着我的手下了车,然后我们走进还没什么人的民政大厅,在打着哈气的工作人员那领了证。
      20分钟后,我和沐西辰站在民政局门外面面相觑。
      没有说话,我心里想,啊,这就结了。
      估计他的想法也一样。

      回去的时候还是很冷,可是我已经不觉得了。前面的这个人刚刚得到了我的名分,我抱着他的手却莫名地颤抖。
      这是我深爱的人。
      这是我深爱的爱人。

      我不知道,是不是每个人少年时都想过,要出人头地,要做出一番事业,要能为人民做些贡献,要活得与众不同,要活得轰轰烈烈。反正我是这样想过,想了好些年。
      我也不知道,是不是每一个这样想过的少年,都像我一样,渐渐看清了生活的模样,成就也有只是没那么宏大,事业也有只是没那么出彩,对社会的贡献也有只是没有想象中的影响力,朋友还是那几个朋友,圈子也没有多么大,生活工作两点一线,与众不同的名人还是只在新闻里,轰轰烈烈的爱情还是属于小说言情。
      然后我们居然也就轻易地接受了成为平凡人的现实。
      可是今天,一切都不同了。
      我如此幸运,得到了世界上最想要的人。

      沐西辰,年长我半岁,从小同级同班,成绩相仿,时常斗嘴打闹,也有过中学时代特有的暧昧。
      于是,此人是我的初恋。
      在学校不说话,回家会约在聊天室说一两句记不清内容的闲话,真的只有一两句,却要辛辛苦苦登陆聊天室心跳加速地来说——在两个人每天都有八个小时坐在同一个教室里的情况下。
      当然了,少年时的异样感觉,跟爱这个程度相比,确实不知差到哪去。对于这个常理,他表示正相关,而我却显示出强烈的负相关。
      这很糟。
      之后不停地离别重逢,他早已忘了当初与我幼稚的情愫。
      后来那些年,他爱了好些人,当我是知己,每次对我说这次是想要和她永远。19岁那年我大学二年级,他正和女友不知为何在分手。那时我似乎终于看见一丝曙光,无尽的守候就有机会得到判决,只是他们很快和好了。
      可能有些不该,但我只觉得一桶冷水泼了下来,春天里的我却那么狼狈。于是走在路上突然就跑去打了一双耳洞,伤口肿了好几个月。
      而他最后还是分手了,而我的守候还是没有尽头。

      研究生毕业以后,我回到家乡刚刚成立的大学当老师,他已经在政府某局当了两年公务员,我们坐在一起吃饭,像每个学期结束后的假期都会一起吃一顿饭,而现在回家了,见面的机会也就更多。
      他仿佛成熟许多,依旧像从前一样把小小桌子上的菜夹到我面前。我也能看着他的眼睛谈笑自如。
      然后某一天不知是何引线,我们就顺理成章地开始交往。
      其实男女之间真的不会有完全彻底的友情的,友情需要完全平等的付出和接受,而当谁的感情超过对方,有些东西,就再也不能压抑。
      何况我爱他,已经超过十年。

      我记得中学时候,我和他成绩很好,又是绯闻班配,连我的语文老师都跟我说,觉得我和他以后在一起也很好。
      我知道,我这些年一直想,其实我们很合适,家庭智力生活习惯都很相仿,也许以后真的能成。我抱着这样没有根据的期望等待着这个奇迹。
      而奇迹原来真的会出现。

      我不知道他有多爱我,甚至我不懂我有多爱他。也许守候已经成为习惯,但是交往以来,我们都认真地探索和熟悉对方,那些当朋友时无法察觉的细小瑕疵,都清晰地展现在更加亲密的两人面前。
      我一直知道他不是世界上最好的男人,他不帅,不算有钱,讲义气但是有点花心,有责任感,也有些自我中心,他跟腱短走路有点踮脚,他胳膊腿受过伤一到阴天下雨就疼得像个70岁的老头子,他的眼睛没有小时候黑亮,脸也不够有型长得像颗鸭蛋。
      我也知道我不是最好的女人,我不漂亮,工作刚刚起步,性格有点外冷内热,不太会主动跟人打交道,易胖体质,常常得痛苦地喊着减肥,我不爱收拾,一个人住家里会乱得像狗窝,我还不太喜欢别人管束我。
      可是两个人在一起,就是彼此磨合适应,这一点上我们很契合,很少吵架,约会也是吃个中餐或晚餐,然后闲聊一会儿各回各家找各妈。
      他第一次亲吻我的时候,我表现及其镇定,僵硬得脸都青了。
      实在不好意识说24了才初吻啊。
      虽然我知道他一定知道。
      他把头埋在我肩窝呼呼地笑。
      笑得我更僵硬了。

      这是我们的信任,让我知道,并不因为是我爱着他的时间太久,就必须处于弱势。
      我放下一切心酸,平等地,快乐地去爱。

      今天,2015年3月,元宵节刚过,我生日的前一天。由于我矫情地要在25岁之前完婚,于是我们决定今天去登记。
      我可不是怕他跑了。
      唉,不过也有这个因素啦,这种事谁都害怕吧。
      因为时光曾夺去太多我们的美好,只好努力补救,过得再幸福一些,才算从时光的手中,赚回失去的岁月。

      他把我送到楼门口,我在他嘴角亲了一下。
      我们的老脸上都泛起了浓浓的高原红。

      他转身骑车回家,我喊他路上慢点,然后看着我爱人那完全不像白马王子的背影,觉得冬天很甜蜜。
      我从前去吃别人家的婚宴,都觉得很是无聊俗透,我想象自己只要穿着牛仔裤但是带着洁白头纱,坐着新郎的单车,穿过树荫和阳光去拿结婚证,然后谁都不告诉,也不办这庸俗的酒宴。
      可是我知道,婚宴还是要办,我和他还是要穿着笨重的衣服让人摆弄一整天,还是要请两家的三姑六姨来围观,因为我们都是凡人,从学生时代憧憬的神坛走下来,走向真正的生活,这就是现实的生活,繁杂庸乱,却有种平静的温暖。
      于是我不怕了,也不再反感,婚礼嘈杂,他在我身边;生活清贫,他与我共同分担;时光无情,他握着我的手一刻就感到一刻静好;没有能名留青史,却把彼此刻在彼此的血肉之上。
      从今天起,我们合为一体,成为一本户口本上的两个名字,出门住旅馆可以住在一个房间里,也许一两年,能给他生个脑袋圆圆的小孩子。
      我等着,像之前的十几年一样,只是这一次是双方的守候,等待爱情更深亲情更切,等待彼此分享和承担今后多年的幸福苦痛,等待着有一天早晨醒来,突然发现,已经相伴白头。
      我从来不知道,凡人的未来是这样的幸福。
      我的爱人,爱人,深爱的爱人,我不单想要你的爱情,更加期待的,是今后彼此共度的生命,之间欢喜哀愁,比任何完美浮华的信誓旦旦都来得更加清晰深刻,紧紧握住我的手吧,像这个冬天的清晨,我们真正在一起的第一天,用彼此的体温保暖爱情,在平凡的世界,能够相信,原来爱一个人,成为他的爱人,能让一个人的世界,甜蜜沦陷。

      The end
      2010-8-21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章 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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