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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Chapter 1 ...

  •   “滨螺——来买我的滨螺——”
      尖锐的、男孩儿的叫卖声像针一样刺进赫卡特的大脑,叫她原本有些混沌的神智清醒过来。不等她怒骂在住宅区发出噪音的人,缤纷而至的嘈杂之音便劈了她满头满脸。

      “迎春花——彩色卡片——装饰你的屋子!”
      “鳗鱼冻,美味的鳗鱼冻,一个便士一大碗!热腾腾的鳗鱼冻!”
      赫卡特迷茫地睁开眼睛,一块黑色正压在她的头顶。鱼腥味、粪便味、木头生潮腐烂味、劣质的糖果甜味纷至沓来钻进她的鼻孔里,她稍稍转了转脑袋,倦懒的感觉和颠簸的碰撞感马上交驳,让她整个人头痛欲裂。

      ……

      发生了什么?
      这里是哪里?
      打量四周,她终于意识到自己正在一辆移动的车架上。之所以说是“车架”,而不笃定于“汽车”,是因为她听到了马儿的嘶声,同时,太颠簸了,路破破烂烂,她从黑色下方窥探,看到尘土飞扬。
      除了她之外,车架上还有一个沉默不语的男孩。他穿着沾满了尘土的小绅士服,灰蓝色的眼睛像名贵的宝石,此时宝石黯淡,再仔细看,男孩被一条麻绳绑得严严实实,他整个人情绪也十分低落。对她的异状视而不见。

      她决定搞清楚情况:“这里是,哪里?”
      标准的中文在她口中吐出,男孩却露出了迷惑的神色。
      “你是谁?被绑架了吗?”赫卡特大胆猜测,“这里是不是乡下?某个集市?”
      她突然想到什么,撑着手臂挪过去,声音低了些:“你会说话吗?”

      男孩仍然是那副迷惑的神色,好像完全听不懂她在说什么。赫卡特心道死了富人家养出了小傻子,然而下一秒听清楚外面的说话声后,她整个人呆若木鸡。

      “不把她绑起来没事吗?”
      “你还不信我?我下的药够她倒一天了!吉姆,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畏手畏脚?不敢干这活就回家!钱不分你了!”
      “我就说一声而已!你还真想独吞啊?!”
      “——行了!别在大街上说了,先走!”

      毫无疑问,她被绑架了。
      但更大的问题却不是这个,而是——这些人说的怎么是英文?!而且是形式和现代英语略有区别的古英文?
      赫卡特是不折不扣的中国人。虽然曾经出国留学、英语也很流利,但她目前定居国内,周围并没有大量使用英语的环境条件。
      同时,她大学公选课时曾经学过古英文。但凡对语言有所涉猎,就会知道时间对文字和语言的侵蚀极大。以英文为例,莎士比亚时代的和现代的几乎已经是两种不同的语言。也因此,现代人是绝不可能使用古英文的。
      可是,现在,外面的人……说的是古英文?!

      赫卡特凝神静听,终于发现,被她当成杂乱无章的噪音的,其实是叫卖声。
      一旦意识到这一点,“滨螺——滨螺——滨螺!!!”“啤酒,好喝的啤酒,公爵大人喝的啤酒!”“扫灰!扫灰!扫灰!”就纷纷扬扬地卷进她的耳朵,撞进她的大脑,巨大的信息量冲击得她一时间回不过神来。

      “……救命,”她用中文呻吟道,“这是个梦吗?”
      旁边的男孩,克莱·威斯顿不动声色地打量着面前呻吟着发出不明声音的女孩。
      她穿着洋娃娃的蓬蓬裙,金色的发丝如同阳光一般倾泻而下,皮肤白皙,蓝色的眼瞳如同宝石一般剔透明亮,玲珑百转。
      她满脸失意地锤了锤车架,震出一点儿灰尘来。
      “&**?$#……”
      终于,她满脸坚决地看向了他,有些磕磕绊绊地说:“我要走了。你要不要和我一块儿走?”

      克莱:“?”
      他露出一点迷惑的神色。

      赫卡特以为是自己的古英文说得不够地道。但这也没办法,毕竟只是公选课,她仅在课上学了一些主体的变化,课后偶尔翻书——这种程度,当然是不够她流畅地表达的。
      庆幸吧,至少她对英文熟悉。
      她耐着性子又说了一遍。这一次说得更慢、也更清晰:“你,要不要和我一块走?”

      男孩灰蓝色的眸子定定地落在她身上,似乎在努力地辨认她在说什么。
      过了一会儿,他也很慢、很慢地回答,yes。

      于是逃亡行动开始了。
      不能莽撞。要先想好计划。两个小孩是绝对打不过五大三粗的壮汉的。
      赫卡特确认同盟之后,重新坐回原本的角落中,脸上掠过凝重的神色。
      记忆逐渐复苏,她的脑子乱成一团浆糊,不同的图像剪影掠过她的注意力,嘻嘻笑着叫她生烦,但还是给了她一点儿好处。

      首先,她原本拙劣的口语变得流畅了一点儿。可能是肌肉记忆,又或者是别的什么乱七八糟的影响——总之,她觉得目前已经不用太担心语言的问题了。至于以后?以后再说。
      其次,她明白了自己现在的处境。她原本是和父母一起到教堂中参观,却没想到正是赶集日,教堂旁边的大市场人来人往,小孩子不留神挣脱了大人的手,便迷了路。在一通迷茫的游荡之后,原身在一个角落里遇见了两个大汉抓着一个小男孩,觉得不对想要大叫出声,却还没引来警察,就被两个歹徒抓走了。

      回忆完毕,赫拉特满脸无语,但也知道,指望一个十岁左右的孩子在碰到绑架案的时候多冷静是异想天开。

      现在最重要的是逃跑。
      因为她是临时出现的变数,两个大汉并没有准备多余的捆绳,倒是有用剩下的麻药,就这样给她用上了,之后将她扔在车后,想必是笃定了她醒不过来、驶出闹市后正好把她也给卖了。
      幸好她这个灵魂提前醒了过来。否则,她的下场不是死亡,就是被卖进红灯区,长大一些后死去。

      赫卡特弄清楚自己的处境后,飞快想好了逃离的路径。
      伦敦是个“路关”极多的城市,多条便捷的道路上有管理人员检查车辆并收取过路费,相比之下,闹市嘈杂哄乱,路程也更远,但至少这里没有拦路虎。两个大汉就是打的这样的算盘,准备从这条路直接出城:经过格林公园,往皮卡迪利前进,最后离开伦敦。

      赶集日,这几个地点都是人挤人的拥攘,一个人涌进人群中,就像一滴水进入大海,再次被找到的可能性极低。
      正好……赫卡特目光向下一瞥,她看到了车架与车棚之间的破烂缝隙,大小正好够她爬出去。

      她摩拳擦掌,吹了吹手心,就想往下爬。
      裙摆却好像被什么压住了。
      她回头一看,那个灰蓝色眼睛的小少爷正瞪大眼睛看着她。

      克莱:你想丢下我吗!
      赫卡特和他对视一会儿,恍然大悟:你说得对,穿着这种大裙子不利于逃跑。

      她马上开始脱外层的衬裙,一层又一层……她一边脱一边腹诽,怪不得有人穿着裙子被卡在了门口,就这样活活被烧死。这衣服那么繁琐简直是想杀人!
      脱了三层之后,只剩下最底的一件衬裙和里面的衬裤。赫卡特松了口气,又想起了什么,从最外层的裙子口袋里摸出两个金币塞进胸前,这才准备逃跑。

      克莱终于忍不住了:“你要去哪里?”
      “那还用说?逃跑啊。”
      “那我呢?”
      “……你。”

      赫卡特回头挑剔地看着她:“我原本是因为你才被抓过来的吧!”
      她一开始醒来还以为这小子至少是自己的同伴,这才想着带人一起跑。谁知道自己根本就是遭了无妄之灾!这小子不知道是贵族还是富商之子——他才是绑匪的目标,她是顺带的!
      试想绑匪发现她一个人不见了,和她跟大肥羊一起不见了,哪个更让绑匪下定决心把人抓回来?

      “你自求多福吧,”她诚恳地说。
      克莱沉默片刻,没有哀求,也没有痛哭涕流,而是冷静地说:“你一个人跑的话我就大声把人喊过来。”
      “他们绑架你肯定是为了钱,绝不会撕票的。我就不同了,我什么都没有!我一定会被杀的!”
      克莱对她半生不熟的口音表示漠然,重复:“我的声音会很大。”
      “……真想把你掐成哑巴。”

      赫卡特狠狠地低骂一声,扑过去给了这臭小子眼眶一拳。他发出一声很低的痛呼,但没有大叫出声,也没有挪动位置,仍然看着她。

      她开始给他解绑绳子。
      绳结很复杂,绑匪是有备而来。不过,赫卡特什么杂书都看,什么奇奇怪怪的运动都沾边,因此三两下就把人解救出来。
      两人慢慢挪近到那个破洞附近,赫卡特还不死心:“就这样跳下去会很痛,你会受不了的。”
      他看了她一眼,下一秒,男孩主动抓住她的手腕,直直跳了下去。

      咚!咚。他们落到了踏实的地面上,与此同时,意识到车辆重量似乎不太对的绑匪回过头来查看,接着大喊出声:“吉姆!吉姆!”
      “先生!我就是吉姆!要来一份馅饼对吗?您看,新鲜出炉,热腾腾的!”一个头上顶着篮子的男孩眼前一亮,凑了上来,篮子里的馅饼果然热腾腾的。
      “该死的!滚开!”绑匪不耐烦地斥了一声,真正的吉姆则将头往后探,一边问,“怎么了布鲁克……该死!”
      车棚靠近马儿的那一部分缝隙不知什么时候被白色的布料堵上了,阻止了他们窥探的目光,吉姆扯开布料,车内空无一人。

      两人同时意识到发生了什么。大喊大叫地想要转头,但街道上人太多了,他们浪费了五六分钟,终于决定弃车寻找目标,可刚刚下车,卖火柴的、卖馅饼的、卖糖块的……小贩们一拥而上,将路完全堵死了。
      他们大声呵退这群不知天高地厚的混蛋,看着疯狂的人流,终于意识到这次任务彻底失败了。

      “这样怎么找?!人也太多了!”
      “可是我们就这样回去的话,公爵大人一定会杀了我们的!”
      “那你难道还能把人给找出来?”
      “可是公爵大人……”

      沉默了一会,两人不约而同爬上了马车,驶向了伦敦外,并打定主意再不回来。不管是什么样的后果,他们都不可能再回来……

      而另一边,赫卡特正拎着大累赘负重前行。
      十九世纪的伦敦,噪音横行,凌乱不堪。穿过街道对于现代人而言将变成一项了不得的挑战:首先,你得忍耐从四面八方传来的叫卖声、讨价还价声、马蹄踩踏声;接着,倘若你穿得好一点儿——不是棉布、亚麻,而是柔软的缎子、绸布,那你就得做好准备迎接一路的讨好和请求,“买我的首饰!希腊渡来的首饰!”“迎春花,迎春花!迎春花——!”“扫灰!扫灰!扫灰!”;终于,好不容易,你灰头土脸地从人群中钻了出来,左顾右望想要找一个好去处,你决定穿过一座桥——不好意思!您得留下过路费,这座桥的另一边在公园里哪!

      赫卡特以前读到这段史实时,暗暗腹诽伦敦人日子过得太过狭窄。狭窄的意思是每个人——至少普通人——的生存空间都极小,不合理的建筑结构和无人管理的街头商贩,将个人空间无限挤压。生存在这里需要忍耐,需要压抑,如果你是个二十一世纪的时空来客,那么还是上吊了跑吧!这日子可不是人过的。
      结果真到了要上吊找死的时候又犹豫了。

      “走,”赫卡特深吸一口气,在震耳欲聋的教堂钟声和尖细的叫卖声中,拨开几个围上来的小贩,紧紧拽着男孩的手往前走。
      “让让。让让!”
      她穿着绸布的裙子,头发上卡着一个漂亮的宝石发卡,本该是扒手和人贩子的最佳目标。
      但这姑娘脸上抹着灰,眼神很凶狠,往前走的时候一股子气宇轩昂——相比之下,她旁边的小男孩都显得逊色很多——走的步子又快又稳,踩得浮着灰的地咚咚响,拳头攥得可紧,看上去能一拳捶倒三个卖火柴的小贩。根本让人不敢靠近。

      她一面用这个年龄小姑娘特有的尖锐嗓子开路,一面张望着试图找到彩色玻璃上的尖顶。
      她不识路。伦敦的路况让初来乍到的人难以辨别自己身在何方,她又是被一路绑架来的这里。不过,她知道自己是在一座教堂附近被带走的,教堂的旁边有一个市场,市场的再旁边是一个贫民窟。
      ——不用说,往最吵的地方走就是了。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章 Chapter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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