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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相见 ...

  •   家边有个公园,公园边上就是江。
      我与他相遇,至今为此我都认为是一种缘分,与他第一次相见,是在高中时期,在江边,暮春时节,晚风微冷,日落山头。
      高中时,父母忙,并没有过多的时间关注我,我时常会到江边吹吹晚风,看着太阳一点一点被吞噬。暮春的江边,花瓣落入江水,余光洒满了江面,黑夜慢慢取代光明。
      “你好,方便借我一块钱?”一个好听的男声传入了我的耳朵。
      “要坐公交车吗,023号车吗,晚上去那种地点吗?”我看着男生的眼睛问他,应为附近一块的公交车通往的地方并不是适合晚上去的。
      男生顿了顿,露出了一个可以说得上是灿烂的微笑,晚风微微吹起他额间的短发:“今天是我生命中最重要的人的生日。”
      我从书包里拿出了一块钱,轻轻的放在他手上:“生日快乐,祝TA。”
      “谢谢”
      我本认为我们不会有什么交集,在茫茫的人海中相见都是一件不容易的事,却在初夏的晚上又看见了他,蝉开始鸣叫,人们脱下了外套,换上了短袖,空气中不光有花粉的甜味,还有着叶子的清苦。
      女孩子坐在地上,跟着音乐的旋律打着节奏,还有的跟着一起唱的。被围着的男生,用自己骨节分明的手轻轻拨动手中的木吉他,思念的歌声传入了我的耳朵。音乐是能传递感情的,虽然我不懂音乐,但无论是我还是那些女孩,或是江边散步的人,都能听得出歌声中难以隐藏的悲伤,或者说根本就没有隐藏。我就这样听完了全曲,比起一般的人,我并不喜欢回家,不是应为家里没有爱,而是应为家,过于的拥挤。
      我坐在石墩上,开始写起了作业。晚风吹在脸上很舒服,带着江水的潮湿。
      “还不回家吗?”
      我寻找声音的源头,是他。
      “你也是,不回家吗。”
      男生好像特别喜欢笑,露出了一口大白牙:“我刚来这里。”
      “旅游?”
      “不是,来陪爱人。”
      初夏的风总是特别的多,吹乱了我的头发,看不清楚眼前人的表情。现在回忆,只能责怪那一阵风。
      “上次去过生日的人吗?”
      他愣了一下,没有否认。
      “你在找房子吗,我知道有人租房子,不贵,而且就在这边上,也有公交车站,离那里不远,明天一早就可以看房。”
      显然对于一个陌生人的过分的热情,让他一时间有点适应不过来,微微地向后退了几步。我也自己这样吓了一跳,但是就是希望可以再次见到他,想要了解他,也许是他太过于神秘。
      他摸了摸鼻子:“好的,我会考虑的。”
      我看了看手表,那一块,表面的金属都不知道什么时候磨光了,表带也不知怎么就断掉。时间还早,我并不是很想回到过于拥挤的家。对他摇了摇头,还早。
      “还早?!这都几点了 ”
      晚风带着茉莉花香吹起他的衣服的一角,他好瘦,突然间,我的脑子里就有这个想法。他的脸庞带着一股傲气,但是眉眼间那个抚不平地方,却说着忧愁。
      “10点过后,我爸爸就出去了,家里的位置太小,三个人太拥挤了。”我耸了耸肩,没什么可掩饰的一般人,从我洗发白的校服上就可以看出来。
      过来不久,我在隔壁最大的房子里见到了他的身影。
      那天周末,父母都不在家,我一个人。穿着一件不合身的卫衣,黑色的,没有图案的。他穿了一件黑色的冲锋衣,是今年流行的款式,那一件,我在家里做生意的小王身上见过,当时,小王还不让任何人碰一下。
      “好巧,你今天搬进来啊。”
      “嗯,你好呀。”他向往露出了一如既往的微笑。
      “要我帮忙吗?”
      “不用了谢谢,基本搬完了。”
      他的微笑一点也不真实,像是模仿,我不是所谓的救赎文主角,所以更对一个只见过两次面的人更不会说出:你可以不用对我这样笑,你可以做你自己。好吧,我承认,最近小说看多了,我多希望,爸妈是一个隐藏的富豪,但是从他们每天的工作量来看,我的愿望不可能实现。
      他看了看我,似乎有点不好意识,抓了抓,乱糟糟的头发:“你们家有吃的吗。”
      我们家在顶楼,来回一趟,并不容易。更不要说一个搬了一天家的人了。唯一不多的好处就是,风景比较广可以看到江边所有的景色,包括那片在山脚上的坟地,这也是房价低的原因。
      “ 有面条,素面,吃吗?”
      “吃。”不再是那个浅浅的微笑,他露出了标准的八颗大牙,这是属于他自己的微笑。不好看,还不如前面的微笑。
      我看了他一眼:“你在门口吃吗,我家碗筷不出们。”
      进了门,我示意他在我的床上坐下。在20平米左右的房子里,塞下一大一小两张床,已经很不容易了,再加一张写字桌和衣柜,已经是除了走路的地方,没有任何的地方放脚。两张床之间,简单地用一个帘子隔开,衣柜采用半开的结构,只为有更多的空间。一米八几的他,在这个房子里格格不入。我将两碗带有葱花的素面端到桌上,用手轻轻将作业本扶到一边去。
      “吃吧。”
      面条并不好吃,汤底是几块廉价的调味料,吃不出是什么味道,带碱的面条吃起来,加上汤底过于的咸。我们没有说话,我没有问他为什么会到隔壁来,他也没有问什么,这些早就有了答案。
      “谢谢招待。”他将面条吃光了,连汤都没有放过。
      我递给他一杯水,自己也干了一杯。
      “明天见!”
      他似乎没有什么工作,基本上是在江边和那块墓地可以看见,偶尔也可以在别的地方看到他,但是很少。由于是邻居的原因,慢慢的我们关系越来越好,我知道他以前竟然是的玩地下乐队的,这个我只在别人口中的听到过。
      “想要学吗?”他轻轻地拨动了手上的琴弦,好看的指尖划过琴弦,发出声响。
      “我看了看吉他并没有回答:“这一把价格我知道。”
      ”你知道什么了,想就学,错过了这个村,就没这个店了。”他用手揉了揉我的头发。
      “你在乐队里是吉他手吗“
      他愣了一下,像是在回忆什么,缓缓开口道,声音带着几分嘶哑:“我不是,我爱人是吉他手,我玩和声器的。”
      和声器是什么,我从来没有听过这个乐器。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章 相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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