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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 2 章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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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冬天的风,刮骨的刀。
在夜晚的T大校园内有两个围成一团的球缓慢的向校门口移动。
这风再大一点都能把人吹走了啊!
“这破学校为什么种这么多树啊!”易方抱怨,不是说树木可以防风吗?他们学校的树是招风的吧!
季安乐在旁边说:“你夏天的时候还觉得他种的不够多啊。”
“那是夏天的我不是冬天的我。”易方悲愤的说:“要是老师不让我在学校写生,把树砍光都没问题。”
T大是个百年名校,如今这个校区不仅绿化做的好而且校园也大啊!而且这学校的校门和他们的宿舍几乎成对角线啊!从宿舍到门口的距离都可以让人拒绝出门了,学校真的为了让学生少出校门想尽了方法。
易方苦哈哈的往前走着,在心里问候了学校的设计者及其家属N遍,终于走到了校门。
就在他回头找季安乐想问司机到了没有的时候,季安乐亮起手机给了他致命一击。
“没人接单。”
易方:啊!!!
他要疯了。
两条面条泪差点就从他的眼中流下来,他不可置信的盯着手机看,确实是没人接单。易方把头往可乐肩上磕,边磕边绝望道:“再从这走回去我会疯的。”
季安乐无奈叹了一声,伸手摸摸易方的头发,默默拿起手机打电话。
第二天易方是在可乐的家里可乐的床上醒来的,对此他只想说小王子是真的小王子。
(二)
我很喜欢我的室友,他是个阳光开朗大男孩。也许是因为我比他小的原因,他平时总特别照顾我,像是把我当做弟弟一样。可是,我已经有两个哥哥了,我不需要再有个有些傻的哥哥了。
我真的好讨厌别人总是说我可爱,真男人就应该夸帅。婴儿肥也不是他们对我动手动脚的理由!
我特意学了哥哥们的死亡凝视,一个眼神就让他们管住自己的手。我不是什么你想捏就能捏的人!如果他们管不住自己的手,那我会动手教动会他们怎么管理自身。这啊都是以前的事是了,上到大学后就不一样了。我已经不是那个一言不合就动手的人了。毕竟他一直以为我是朵小白花呢!
我这个室友感觉有点变态,一看我就笑,无论我干什么他都能夸我可爱。可爱、可爱,可爱个毛线啊!他眼睛里是有个可爱滤镜吗?!
幸好他是在大学遇上我,要早两年遇上他,打洗他哦!
上了大学了,我是文明人,我以后不会随便打人了(乖巧)。
有一回我实在受不了了我问他为什么总是说我可爱,他说:“可乐就是很可爱啊!可爱可爱,可以爱。”
可恶,他知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他为什么可以这么平淡的说出这种话啊!他不会是gay吧?都怪我太好看了,就是这么惹人爱。
其实,我也觉得他很可爱!
—xx年xx月xx日
(三)
我怀疑我室友是个gay,啊不,俩个。
一个特别受,一个特别攻,诶我正好是中间的0.5吗?
一个穿什么都能穿出可爱的感觉,一个黑白衬衫满衣柜,满满的禁欲感。
嘤,宁神穿衬衫好帅,感觉我要成衬衫控了。
就一个性冷淡攻一个可爱诱受,我那个诱受室友人长的特可爱,总之就是看起来就软乎乎的——像糯米糍(这什么鬼形容?)就看起来啊,脸上还有些肉肉的,就很正太,总之就是很可爱(感觉我不太对劲,可恶,是不是他勾引到我了?)人也特别单纯!别的单不单纯的我不知道,但看他那双眼睛,真的,特别干净,像清澈见底的清泉(我特喜欢,我就喜欢眼睛干净的人),那啥,我不是学文学的原谅我贫乏的词汇,你们就将就着下先(反正不可能修的)。
他真的特别诱,有一回他就穿着睡衣,那衣服不是很长就过屁股吧,呃,这好像算长了。不过重点是他那时没穿裤子!(应该没穿吧)
然后那天我打完蓝球回来,就看见我那可爱室友穿着带兔耳朵帽子的睡衣怀里抱着小免叽(他那免叽公仔耳朵特长还是粉色的,各位想像一下)头靠着小兔叽耳朵,眼睛还半睁不睁的,应该是刚睡醒,脑袋还一点一点的歪到一边去,awsl!
他是兔子成了精吗?怎么可以这么可爱,这么甜!我感觉我要变1了,这个小可爱该死的甜美。不,我当1也配不上他,小王子要找也是找个国王,我配不上他。
嘤,我是个嘤嘤怪。
我好想把他的小兔叽抢过来,他一定会哭的吧,也许会睁开眼睛把我打一顿,奶凶奶凶的小兔叽想想就好可爱,他打人应该不疼吧,小拳头锤你胸口。嘿嘿嘿……
下回和你们说说我那个计算机系的校草室友,理工男看着真的超禁欲超有魅力啊!
——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