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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开端即结局 ...

  •   我觉得好可惜,有缘但却无分,好可惜。
      今天下午没课,睡了个长长的午觉,好像很久没这么安稳的睡去了。
      醒来时有些懵懵的,习惯性地登录某音乐软件,突发奇想般的想查一下自己的关注列表。
      他把我取关了。
      我的关注列表的人不多,只有鲜少的几个欧美歌手和一个从小喜欢到大的内地男歌手。关注的用户原本只有他一个。
      时间应该追溯回六、七年之前,在我和他的生活还有交集的时候。那好像是刚上高中的时候的一个难得的短暂假期,为期一天半。我读高中的那个时代的那所中学,内卷得特别厉害;基本操作就是上学二十五六七八天,放假一天半。
      那时候我可能是刚刚经历一场月考,成绩不太理想。也可能是因为刚刚走进高中生活的殿堂,有些许不适应。总之,心中积压着一种郁闷烦躁的不良情绪。
      我正怀揣着一种,既想利用假期暂时放松但却又担忧短暂的假期结束后又要面对更为繁重的学业的别扭心情无所事事的时候,突然收到了他的消息。
      □□聊天框窜出“对方拍了拍你”的消息。
      他说:“一起来,听听歌。”
      然后分享了一种很小众很舒缓但又充满节奏与韵律的歌。又发了一连串表示期待的沙雕表情。
      歌名我忘记了。反正歌的节奏恰好顺应了我当时矛盾的心情。
      后来具体聊了什么内容记不清了,反正记得他很温柔地告诉我,他感觉得到我最近浮躁的情绪,他说这样不好。
      然后记得他说:“喂,我关注你的听歌账号好久了,你怎么不回关呢?”
      我这才发现听歌账号竟然也有关注这回事,我笑着点了回关。
      他又是什么时候取消了关注?我不知道。
      他告诉过好多人,他喜欢我。但是他告诉的人都是嘴上没个把门儿的大喇叭,没过多久,认识我的不认识我的人都知道他喜欢我。
      后来我俩不同时期的共同同学友人A对我说:“庭喜欢你,你不知道吗?当时我们整个十七班都知道的哎!”
      十七班是他高中分班之前所在的班级,当时我在a班,和他不在一个楼层。但在食堂吃早饭和晚饭的时候,经常能碰到他。
      如上文所说,他叫庭,庭中有枇杷树的“庭”,。
      我和他是中学同学,说起来可能显得有些早熟了。但是在我们那个贫困偏远教育资源落后的小县城,十几岁的中学生们谈谈恋爱简直就是家常便饭。大多数的孩子都是跟风玩乐,极少数也会突破界限偷吃禁果。
      提前声明一下,我是个很认真的人,对待什么都很认真,所以不想把感情当成一种消遣时间的工具。他可能也知道我是这种人,不轻言喜欢,所以他也从未亲口对我承诺过喜欢。当然这都只是我的猜测。
      他的喜欢,我是知道的。早在友人A告诉我之前,从他的眼神和行为态度中,我就知道了。
      我们中学是三年制的,班里的座位按照个头的大小排序。从小到大,我的个头都不高,初三毕业才堪堪接近一米六,一直坐在前几排,而且高中再也没长过。他则一直属于班里的大高个儿,我和他最后一次见面的时候,我才堪堪够到他的肩膀,估摸着至少要一米八五了。也不知道大学之后,他有没有再长高。
      扯得有些远了,我想说的是,坐在前排的我和坐在后排的他在中学的前两年是没有什么交集的。
      故事的转折点发生在我们作为普通同学认识的第三个年头。
      缘起何故早已经记不清,又是一次大轮流换位,庭的位置与我不断靠近,像是直奔我来的行星,与我擦肩,堪堪转了个弯道,溜走了。
      不知道是怎么相识的了,临近升学考试,我压力很大,加上之前模拟考的失误,我变得敏感而容易崩溃。我需要一个解压的方式,我把及腰的长发剪到了锁骨的位置,算是一种自我的宣泄。
      考试的日子越来越接近,我的状态也一步步向好的方向调整,一切都在变好。
      距离升学考试仅剩20天了,我却摔了一跤,在骑车回家的路上,几个飙车的青年与飞速我擦肩而过的时候,我被挂倒在地,被摔得鼻青脸肿。一群不良少年回头看了看被撞倒在地的我,叫嚣着发出尖锐的怪声,走了。
      周围车水马龙皆是不相熟的人,世界仿佛刹那间被魑魅魍魉所侵占,变暗,变暗……
      我忍着疼痛,艰难地爬起来,手臂上膝盖处皆是擦伤,痛得不行。当时是夏季,天气很热,我的第一反应竟然是:变成这个糟样子,洗澡会感染的吧。
      我感觉脸上阵阵刺痛,抬手摸了一把,从嘴角到鼻翼的右侧再到右半张脸颊,全是擦伤。
      就是这个时候,在这个我极为脆弱的时候,庭出现了。他不知道为什么,反正是放学晚走了一会儿。我们俩的家顺路,他刚好遇见了摔倒在地的我。他停了车子放在路边,然后把压在我身上的笨重的电动车一把拖了起来,他皱着眉,一边扶起坐在地上的我一边说关切地说:“快看看是不是都是皮外伤?没有伤到筋骨吧?”
      我狼狈极了,连忙客气地不断念叨:“没事儿,真没事儿。”
      “他/妈/的这些人怎么都这么下作,撞倒了人也不知道扶起来,艹!”一向好脾气的庭罕见地爆了粗口。
      “缓一会儿,能回家吗自己一个人?”他关切地问。
      “什么事都没有,就是看起来比较吓人。”我的膝盖和胳膊肘上多处都被坚硬粗糙的柏油马路磨的皮开肉绽,鲜血淋漓,但我却逞强。
      我一向嘴硬,即使摔了个狗啃屎,也绝不肯承认自己的狼狈。
      “要不还是我送你回去,你这电车,就放这,锁上,我过会儿跑过来给你骑回去。”他积极地出谋划策,“反正这也离你家不远不是?”
      我还在犹豫要不要麻烦他,他却拍板定下了。
      “走了,哥带你回家!”
      “好,回家。”我不知道是出于什么心态,竟然同意了。
      那个黄昏的阳光很好,我坐在他的后座,耀眼的阳光洒在他的肩头,微风从车头吹到车尾,经过他,而后又吹过我。我听见自己的心怦怦地跳动着。
      多年后,再回想起来,我确信,那是我青春岁月里最宁静美好的一个瞬间,我喜欢那个瞬间,甚至于喜欢那个瞬间送我回家的少年。
      后来如他所言,送我到家,然后跑回事故点,又把我的电车骑回家。
      我的家住在一个老小区内,基础设施不完善,楼房外围长满了爬山虎,即使是住在炎热的夏季也很凉快小区里叫不上名儿来的植物很多,绿树成荫。
      老小区的缺点是没有电梯,需要自行爬楼,而我家又住五层,太高,对于腿部肘部双双受伤的我来说简直是难以攀登的高山峻岭。
      他小心地搀扶着我,一步一步走上略显陡峭的楼梯。
      后来二十天后的中考,我发挥得还算理想,在我们县城进入了前三十,所以进了高中的实验班。他跟我差了整整五十分,俗话说,宁当鸡头不做凤尾,我想他应该是去去平行班当“鸡头”了。
      至此,我们的交集越来越少,逐渐变成了那种见了面才会点头的泛泛之交。
      再后来,不知道从哪次的擦肩而过开始,我们竟然再也不打招呼了,什么都没有发生,我们却成了再也不敢相认的陌生人。
      “嗨,你知道庭喜欢你吗?”他们挤眉弄眼地吹着口哨对我说。
      他们是庭高一的同班同学,或许也曾经要好过。分班后成了我的同班同学。
      我们这届高考生正撞上了xx省高考的第一年改革,从文理分科的高考大省改成了3+3式的考试。我选了“物史地”,庭选了“化政生”,完全不同的两个选科,大抵也预示了我俩在背道而驰的两条路上,越走越远,双双不再回头。
      高考结束的那个夏季真的是漫长而又炎热。
      或许是中考花费了我太多太多的气运,我的高考以不尽人意的成绩收了尾。传闻中人生最公正的两场考试就这样结束了,我好像什么都没有抓住,只有一点点泛着夏日青橘味道的好闻的尾气堪堪扫过我的脸颊。
      庭的名字和我厚厚的高考模拟卷以及各种教辅材料一起,被我埋到了青春的坟墓里,不再联系,不再提及。
      再后来,和中学的好友一起聚餐,她提到了庭,我才知道,庭的高考发挥得特别好,比我高了整整五十分,去了国内一流的高校深造。
      “喏,这是他的女朋友!据说是跟他同校的大美女哦!”好友把手机推到我的面前,映入眼帘的是我从未见过的庭的朋友圈,朋友圈仅显示一个月内的内容,因而只有两张图--一张是带着diy手工钻戒的牵在一起的两只手,另一张是一个带着骆色格子围脖的漂亮姑娘依偎在庭的肩头。
      “果然是令人羡慕的神仙爱情啊。”我笑着祝福道。
      会感到遗憾吗?
      青春的暗生的情愫,像是我毫无成就的学生时代的暗影里的一点彩色的泡沫,风一吹,便浮光掠影般的向着记忆的深处逃匿去了,这种感觉深沉、隐蔽、泛着腐朽的黄纸味,从此不见天日。
      我并不觉得遗憾。
      或许我们曾经相爱过,说爱或许不太恰当,我们或许曾经在同一时空互有好感,但唯我一人了解。
      仅以此文,献给与我错过的懵懂无知的青葱岁月和那个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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