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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1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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腹黑的芳芸一直以来给我的感觉几乎是算无遗策了,虽然之前也有被欺辱的时候但因为开场条件所限束手束脚地可以理解。自从搬出来以后算是兵来将挡水来土掩,没吃上什么亏的。收拾那俩小堂妹让我对芳芸的喜欢简直达到了无与伦比的境界。但是这两章被曹四小姐和樱子找上门来,和放过颜如玉,我觉得有点窝囊了。
若说前一件是在外人面前顾忌体面,保持涵养,不好发作,还勉强说得过去。——略显软弱的芳芸像是作者大人为了给岳先生英雄救美的机会特意让她脑抽了一小下。
那么第二件,就有点理解不能了。之前我就说过芳芸对俞三爷痛恨却因为是父亲不得不放开手,对颜如玉则是彻底地不屑与极端的厌恶,因而只希望撇清。另一方面来说也是符合芳芸骨子里的骄傲的。——对于那个女人,母亲的死和长达十来年的相处,相信芳芸是恨她的,但是恨这样一个人对于芳芸来说,她自己潜意识都觉得掉价吧,也很不屑于跟她有什么纠缠,所以表现为极端的厌恶。而颜如玉再次找上门来让芳芸觉悟这个女人如此不识好歹,需要主动设法摆脱,这段描写相当合情合理。可今天这笔又有点不懂了。这样放过,颜如玉是不会心怀半点感激的,只有对芳芸怀恨在心,这不是自己给自己埋下隐患么。再想想,为什么要放过呢?我是到这里才忽然发现芳芸从头到尾没有一点报复颜如玉的心思,如果单是一个阴奉阳违挤兑自己的后母,不报复可以理解。单是颜如玉从芳芸的家庭女教师爬到父亲的床上,又在母亲重伤时设法上位,为着母亲也不应该一点报复都没有。报复不同于计较,这个没有不屑为之的道理。
写到这里,倒是忽然想明白岳先生的意思了。颜如玉落到这步,是芳芸本人特意设计的,不同于她于旁的事上自取其祸,袖手旁观就是了。因而若做得太绝,失之狠毒了。
说到这我自己都疑惑了,似乎这样写也是合理的,但是想到作者说颜如玉还要回来就觉得气闷。。我觉得从芳芸的角度讲,受过这样人的欺辱本身就是很恶心的事,轻易是不愿意想起的,恨不得没发生过。但是受到的伤害却是一直从在的。所以除非亲自收拾了她或者这个人再不在自己面前出现才能平复下来。否则只要看到听到这个人都会觉得膈应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