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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只有这一章 ...

  •   昨天看了犯罪纪录片《纽约灾星》,该片讲述了先后杀害三人、逍遥法外数年的凶手罗伯特·德斯特的罪恶一生。
      罗伯特·德斯特出身大富之家,其父西摩·德斯特是房地产大鳄,公司拥有9栋大厦,身家8.8亿美金,被称为“拥有纽约的人(之一)”。罗伯特就是这个家族的长子。
      凶手的种种罪行,纪录片已经讲述得非常清楚,推荐有兴趣的朋友去看,确实挺经典的。今天写这篇,是因为我觉得他母亲的死亡另有文章。
      “你母亲是谁?”
      “柏妮丝·德斯特。”
      “母亲还健在吗?”
      “不在了。”
      在凶手的自述中,他对母亲的感情非常深,提及童年和母亲的相处时,他连着说了三个“happy”。但是——
      “母亲去世时,你多大?”
      “7岁。”
      “她去世时,你在场吗?”
      “在场。”
      “她是怎么去世的?”
      “横死。”
      作为一个懂得一点心理学的人,你非常清楚什么样的答案指向最严重的心理创伤,听这段对话时暗暗祈祷千万别是那个答案,结果偏偏就是。
      “你母亲去世那晚,你还有什么印象?”
      “我父亲来找我,说:‘你过来,我带你去看妈妈。’我们从走廊的窗户望出去,看到妈妈站在屋顶。我朝妈妈挥手,我不知道她看没看到我,我当时就没想过,‘她穿着睡衣站在屋顶是要干嘛?’,我当时就没想过。‘妈妈在那儿呢,跟妈妈挥挥手,好了,回床上睡觉去吧。’突然我听见女佣喊道:‘她跳下去了!’她缓缓地坠落……四个在场的大人报警说,她是失足跌落,我不知道是不是因为他们不愿意承认她是自杀的。我一直无法忘怀,确实发生了,我当时在场,我看到了!而我所看到的,从未忘记过。”
      听过他这段经历后,感觉他之前说的“我的一生中,有着到死都花不完的钱,但我却不觉得幸福。”都显得没那么欠揍了。
      而且,我也很好奇,一个7岁小孩儿想不明白的“豪门贵妇为什么深更半夜穿睡衣爬屋顶”这个问题,警察是怎么想明白的。
      当然,我并不认为,他母亲的自杀有什么疑问。在简述家庭构成时,他曾说:
      “我是最大的,道格拉斯比我小2岁,我还有一个小我4岁的妹妹(温蒂),还有一个小我7岁的弟弟(汤米)。”
      这里可以看出,他的母亲一直以两三年一个孩子的频率不停生育。而且,他最小的弟弟与他年龄差7岁,他母亲死亡时他也是7岁,是否可以认为,母亲在生育了最后一个孩子之后不久就跳楼了?所以盲猜一个“产后抑郁”。
      在这起死亡事件中,最可疑的不是死者,而是死者的丈夫。哪有妻子眼瞧着要自杀了,你把儿子抱出来打招呼的?如果你抱着儿子冲她喊:“亲爱的,看看咱们可爱的孩子!孩子,快帮我劝劝你妈,让她别想不开!”虽然无效,虽然愚蠢,但还算合乎情理,问题是事情不是这样发生的呀!
      根据我的推理,事情是这样的——
      当晚,西摩·德斯特得知妻子意图自杀。也许他一开始不知道,但总会有佣人火急火燎来回报:“老爷你快瞧瞧吧,夫人站到屋顶上去了!”他快步走到走廊窗前,看到了这一幕。
      按照常理,这当然应该立刻报警,赶紧救人。但他不想这么做。
      他站在窗前,心里盘算着——
      如果警察来了,那么多人都看见了她想要跳下来,一个板上钉钉的自杀者!出自我们的家族!这是怎样的丑闻?想想那些媒体,苍蝇逐臭的它们怎么可能放过这样的大新闻!不行,她必须得是失足坠落,所有人都必须按这个口径说!
      希望警方能够相信我们的说辞,但如果,他们不信呢?
      那些警察不会认为我们所有人众口一词地撒谎,只是为了隐瞒一起自杀事件。他们肯定觉得,费这么大力气都要瞒住的,必定是一场谋杀。如果我的妻子是被谋杀的,那我就是第一顺位的嫌疑人!这无疑会惹来更大的麻烦。我需要谁来证明我没有犯罪。家里的成年人是不行的,他们不是我的亲人,就是我的仆人。对仆人来说,我是雇主;对亲人来说,我的权力和财富统治着整个家族。谁都知道,他们绝不会做出有悖于我利益的证言。如果他们说“失足坠落”警方不信,那他们说我“没有犯罪”,警方又怎么会信呢?如果能有一个外人……可现在黑灯瞎火的,让我到哪里去找呢?那就只剩下孩子们了。
      孩子的话,最大的那个7岁,是正好的。既不像小的那些连话都说不清楚还在吐泡泡,又保持着未被世俗沾染的天真无邪。虽然警方也会怀疑他的说辞都是大人教的,但他的心智绝不足以抵挡办案人员挖空心思的侦讯——一个完美的证人!只要他作证说,他的母亲跳下去时,我和他一起站在走廊里,我就有了不在场证明。
      当然,如果一个警官听完了这孩子今晚的经历,必然能从头到尾洞悉我的全盘谋划。就算他对我的想法、做法颇有微词,也不得不承认,我“确实”没有犯罪。而他一旦敢说出他的微词,例如骂我“脏心烂肺的狗杂碎”,我的律师立刻就会找上门去跟他打名誉官司。
      他就这样站在窗前,仅仅三五秒钟,就将这一切前前后后想透彻了,然后转身快步走进了长子的房间。
      总而言之,我认为罗伯特·德斯特会目睹母亲横死的惨事,正是出自父亲刻意的安排。他是证明父亲无罪的工具人,是应对警方万一调查的保险丝。
      也许各位看官会说,你这是不是把人想得太坏了?真有这种亲人自杀在即、不想着救人却一毫一厘在那儿掐掐算算的人吗?
      那我要补充关于他家族风气的几个证据——
      当他因为第三个受害者的案件而落网时,他交了天价的保释金25万美元,然后直接弃保潜逃。家里请的律师上电视劝他回来自首:“罗伯特,如果你听到的话,请你回来!纽约有爱你关心你的人,你的家人都在你身后支持着你,信托基金里有足够的钱支付你的法务费用……”听着多么暖心!
      与此同时,他的弟弟,继承了家业的道格拉斯,雇佣了保镖,保护自己和家人免受哥哥的伤害……
      当然,如果你有个杀人不眨眼的哥哥,你继承了家业而他没有,你也害怕。所以咱们接着看。
      罗伯特·德斯特在目睹母亲自杀后性情大变,“之后我成了他们的大麻烦,因为我会逃跑:带我去学校,我会逃跑;在家,也逃跑。有几次,他们不得不报警找我。”
      “你爸爸有没有因为你缺失母亲而做些什么来弥补?他有没有说过,‘我以后会常常回家的’?还是,‘我会改变的’?”
      “他从来没说过,也从来没做过。应该陪着我的父亲,并没有那样。”
      “你后来有没有跟父亲摊牌过这个事?”
      “我把所有的事都跟他摊牌了。那时候我刚十二三四岁。”
      “他是怎么回答的?”
      “(停顿)他不愿意提。”
      好吧,毕竟人家手里捏着9栋大厦,随便转一圈,一天就过去了,可能确实太忙了。但是,如此呼风唤雨的财势,居然找不到人帮助自己辗转表达一下关心和在意,也不知道是为什么。
      当罗伯特·德斯特的第一任妻子失踪时,他说:
      “……我就去和我父亲以及弟弟道格拉斯说了(失踪)这事,他们都说:‘你们两个这几年一直吵来吵去,她也许是自己走了。如果你去和警察报案,他们什么也不会做的。但你就会招来各种媒体,对我们家族狂轰滥炸。’他们阻止了我去警察局报案。”
      当然,事后证明,他就是凶手。凶手的话且慢相信。让我们听听妻子的娘家人怎么说:
      “想让鲍勃接电话,基本是不可能的。你根本就不知道他在哪里。我们全家那时都去了纽约。我们设法通过让西摩接了他别墅里的电话,让他请我们过去,一直给他施压:‘西摩,你有什么要说的吗?帮帮忙吧?’他就说‘我什么也不知道’,就像是防备着我们。我也不想用这个词,但就是这样,他就是防备我们。这个人身上完全看不到一点对儿媳妇在扑朔迷离的情况下失踪了所该有的担心和同情。奇怪的是他一个儿子,我想那是汤米,穿着冲锋衣进来,问他爸‘发生什么事了?’。他们交流了下,他给儿子说:‘这是麦考马克家,是为了凯西失踪的事来寻求帮助的。’汤米就说:‘那有什么好说的?’就这样。”
      “我妈妈,作为西摩·德斯特的同辈人,从没有接到过一个礼节性的电话,问问‘你怎么样?要我们帮忙吗?’这件事一直让我难以接受。我也从没接到温蒂或者汤米或者道格的电话,我从没指望接到鲍勃的电话。我们就像是被忽略的一家。”
      咱们姑且认为这两户人家家境、阶层相差太大,所以对“人情世故”的理解不尽相同。
      多年后罗伯特·德斯特的外甥回忆:
      “鲍勃就像是在我记忆边缘,他是我妈妈的哥哥。除了1982年前几个月,我舅妈失踪,报纸铺天盖地地报道,估计电视上也全是这个新闻。其他时候我们从来不说这件事,这事发生的时候我11岁。……我父母会说,‘听着,我们什么也做不了,还是别提了。’他们这么做或没有任何作为,都情有可原,但已经过了30年了,他们仍然绝口不提。我对此不满。”
      道格拉斯·德斯特的说辞可以印证以上说法:
      “不幸的是,因为这件事不断见诸报端,我哥哥永远不得安宁,但这不是我们该讨论的,也不是我们能参与的。”
      外甥继续完善细节:
      “就因为你住在奥林匹斯山上,你就没有必要跟普通人讨论一些不同寻常的问题。这种想法太让人沮丧了。一个女人的失踪,这是悲剧,是个创伤,就像一个伤口,你知道。作为德斯特家族的一员,无论我经历了什么,我都无法想象作为麦考马克家族——我凯西舅妈家族的一员——所经历的。我开始写关于我凯西舅妈失踪的论文作为疗伤方式。我不知道是我自己想到的,还是家族里有人建议——我可以去找道格拉斯听听他的意见。这事的结局,就像一场交易,就是这样。我在电话上磨了15分钟,‘不,他希望通过邮件。……不行,只能10个问题。……不行,5个。……不行,3个。’这就是最后的结果,总共三个问题。第一个问题是,‘你对凯西舅妈有什么记忆?’他的回答是‘我对凯西的记忆是我的记忆。’第二个问题应该是‘你有没有看过《所有美好的东西》(此案改编)这部电影?或者你知道一些制片人在制作纪录片吗?’他的回答是‘没有/不’。第三个问题是‘你觉得韦斯特彻斯特郡地区检察官会重审凯西舅妈的案子吗?’他的回答是‘我不清楚韦斯特彻斯特郡地区检察官会怎么做。’或者类似的话,就这样。”
      后来有线索指出,在失踪案发生之初,德斯特家族就已经雇人秘密调查此事,并已经掌握了一些内幕。调查员评论曰:
      “我觉得如果现在他们承认在1982年当时知道一些什么,就会让人觉得他们是同谋。他们不想蒙羞:‘我什么都不说,因为我怕……’无论因为什么,他们如今也不会站出来,我也没指望他们会这样做。”
      举证举到这里,您是否体悟到他家里的那种近乎滴水不漏的虚伪表象下严酷的冰冷了呢?在这样的氛围中,我对柏妮丝·德斯特自杀当夜的假说,就显得非常合理了吧?当然,我对她自杀的原因可能会产生新的见解——如果你日复日年复年地生活在这样的环境里,除非你是个抱着鲜花美酒游泳池就见天“嘎嘎”傻乐的无脑人士,不然,你并不需要等到产后再抑郁。而凶手呢?如果幼时亲眼目睹母亲自杀还能扛住不疯,跟这种家人处个十几二十年铁定得疯。
      虽然片中并未提及,但我查到的资料显示,次子道格拉斯曾经声称,哥哥并未目睹母亲的死亡。对此我只想说,孩子,那年你才5岁!我对这个家族——尤其是跟家里人聊个天、说话比外交官还严谨的家族掌舵人——的观感就是这样,宁可信杀人凶手,也不信你!比起他的爸爸和弟弟,连杀三人还分尸的凶手倒显得人味儿更充沛!或者说,这家只有这个长子,把反社会倾向用在了杀人上。跟这家人相比,就连网友常用的那个动图表情包,腰缠万贯的反派嘲讽心怀正义的警官:“没错,有钱就是可以为所欲为!”,那口歪眼斜的嘴脸都显得可爱起来,毕竟他听到问题还会做出回应。而在此片中,要想跟这个家族进行一些哪怕是日常的接触,那就是秘书、律师、保镖、发言人一股脑围上来组成人墙,你连正主的一根汗毛都摸不着,人影儿都见不到。
      当年,罗伯特·德斯特邂逅了他的第一任妻子凯瑟琳·麦考马克。他想开一间健康食品店,也确实开了起来。那时,他还没有杀过人,朋友也说他和妻子非常恩爱。虽不能说这样下去,他就会平稳渡过这一生,但总该比后来好些。
      后来,他卖掉了自己的小店,被父亲召回了家族企业上班。
      “每年十月,我们都会去我母亲的墓前。我爸爸说:‘总有一天,我也会在这儿。’他指着我母亲坟墓的旁边,‘在我来这里之前,你要让我知道,生意会被你照顾得很好。’”
      我就感叹,除了擅长自欺的当局者,谁会被这种骗局迷惑呢?一个从来跟你没有什么感情交流的人,突然劈头盖脸掏心掏肺,还精准拿捏了“母亲”这个你内心角落里仅存的温柔,这是要干什么?非奸即盗吗?
      他在家族企业有一搭无一搭地上班,数年后,家族决定由他的弟弟道格拉斯继承家业。他愤然离去,终此一生心态失衡,认为家业本该是属于自己的,弟弟无情地夺走了自己的东西。除了作为一个凶手例行躲避警方的侦缉与追捕,这个心结可谓他一辈子的执念。
      纪录片拍摄之时,他已年近七旬。他带着拍摄团队走过自家的公司,走过弟弟家豪华的宅邸,并主动要求站在弟弟的门前拍摄。而这时,他的家族已近乎抹消了他这个人的存在。
      再后来,他跟摄制组扯了一大堆荒诞不羁的谎言,试图掩盖一个事实——他又被捕了。监控摄像头清晰地记录了他的犯行,这几乎是全片中他最令人同情的段落:
      他走到弟弟家门前,抬头望着高高向上的阶梯,开始拾阶而上。由于年迈,他需要双手抓住栏杆来借力。他看起来,像是想要进去看看,或者对屋里的谁说点什么。还剩最后一级时,他突然停下来,似乎改变了主意,转身缓缓地走了下去。
      因为他在弃保潜逃期间,曾经揣着手枪试图靠近弟弟家;弟弟不但聘用了保镖,还申请了保护令。而现在他未经允许靠近弟弟的家宅,确实是犯法了,被捕也是应该的。
      但是,他杀第一个人时,住所甚至未被搜查;杀第二个人时,差点未被列入嫌疑人名单;杀第三个人都分尸了,愣能被判无罪;现在爬了几个台阶,被捕了?!简直是最讽刺桥段!
      由此可见,这个家族的继承争端,这许多年过去,仍是方兴未艾。其实平心而论,不让他继承是正确的。他会无理由、无意义地去进行一些冒险行为,一拍脑袋就跟警方随便编出一个谎言,事后甚至想不到去跟谎言中的己方证人通个气儿。既没有自控力又缺乏缜密的思维,任谁都不敢把偌大的家业交给这样的人。
      但是,他从七岁就开始逃学、离家出走,他是个什么样的人,他父亲不知道吗?纪录片制作方仅仅几次访谈的工夫,就看穿了他情绪不稳、决策多变、想起一出是一出等性格特质,他父亲这么多年没看出来吗?我查的资料里还有个补充信息,他年仅10岁时就被精神病学家出具了“人格解离,乃至精神分裂”的诊断书,难道这份报告他父亲看都没看,直接扔碎纸机了吗?
      所以,他是从一开始,就不可能继承的吧?就算社会上保留着“长子继承”的传统,也是不可能的吧?那为什么要给他虚假的希望,用托付重任的姿态、巨额的利益标的,把他骗回来呢?
      是不是因为——他自小惹是生非,长大娶了平民人家的女儿,自立门户开什么健康食品店,尤其态度坚决地不要孩子,其实是在表达他对家族坚定的背叛和自我放逐呢?他弃权了!而他一旦弃权,继承顺位自然就落到了次子道格拉斯身上。如果就这样顺风顺水地让他继承,会不会太法理通顺、太底气十足了呢?为了让早已选定的继承人不至于惫懒懈怠,为了让更有经济价值的沙丁鱼应激起来,需要放进去一条鲶鱼,罗伯特·德斯特就是这条鲶鱼!小时候是工具人,长大还是工具人。
      试想,假如你是这位父亲,经历了“抱着孩子去看母亲跳楼”的那个夜晚之后,你们的父子关系会有怎样的变化呢?他的叛逆仅仅是因为母亲死亡的创伤,而不是出于对你的反抗吗?他逃家逃学,是在逃避母亲自杀的记忆,还是逃避你呢?当他十几岁声泪俱下地“摊牌”、控诉你对他的情感“亏欠”时,这“摊牌”的“亏欠”里都包含什么内容呢?“跟妈妈打个睡前招呼”的表演确实可以蒙蔽他一时,但孩子总会长大的!你认为声称“永志不忘”的他从未猜到、想到、意识到、感觉到你那个晚上的谋划吗?你敢赌他什么都不知道吗?你绝不会产生让他继承家业的念头的,哪怕一秒钟,因为他是你未曾袒露心迹的潜在的仇敌,授人以一柄利刃,你不敢的。
      你冷眼旁观他近乎痴心地叨念着“家里的一切本该是我的”,只会轻蔑地一笑——傻孩子,你打从7岁起,就已经被放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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