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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与君初相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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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夏秋转圜,步伐总是很快。天气下降就在几天之内,温度是猛烈的下降。舒月一大早就起了床,她昨晚就计划好了。
打算一个人随机去一家图书馆看书。
我站在窗边,嘴里叼着牙刷。换边刷牙的时候,竟然有白雾从嘴里喷出来。
没想到,已经这么冷了。
寒气刺骨,我在薄卫衣外,还穿了件粉色的外套。随意的用水抹了把脸,就出了门。
没有化妆的习惯,我每次出门最多只涂个口红,今天也不例外。
清晨街上人烟稀少,我根本就没遇见过几个人。林林总总下来,不过五个。
我倒是享受,一个人的世界格外安静,和地球约会,就能听见自然的声音。树叶沙沙的赖床声,风拂过耳廓的清透声。
因为天寒,我就总感觉世间万物都是晶莹剔透的。实在喜欢。
我看到滚滚浓烟,就知道早餐店到了。那家馒头店名字奇怪,直白的奇怪,叫恩爱馒头店。
那是一对老年夫妻开的,我只要外出吃早饭,一定得去他们家吃。他们家不仅馒头正宗,人情也正宗。
和我熟起来后,加了微信,每次我去我都会先知会一声,他们就会给我备好。
这次也一样,我在微信上和唐旭爷爷说了声。我刚到门口,就看见唐旭爷爷从厨房走出来,手里提着的塑料袋装了一个大白馒头,一个白菜包子。
唐旭爷爷表情依然和蔼,今天还多了份甜蜜,从眼睛里就能看到的快要溢出来的甜蜜。
我不怎么对别人的事情好奇,所以我道了谢,转身就准备离开了。
但是唐旭爷爷不让我走,他抓住我,非要秀秀恩爱。他说今天早上,周婧奶奶终于听了他的话,留在家里休息。
我不受这气,我非要怼一怼,以抒单身的愤慨。我问那爷爷你今天不是累的很?还笑得出来?
我语气不好也不坏,是因为我长的好看,眼睛大看上去不招人厌。反而很招长辈喜欢,所以唐爷爷没生我气。
他反而更得瑟了,他说你不懂,宠女人的男人才有出息。这代表明年我就带你周奶奶住进大别墅。
老人家平时没人愿意听他们说话,所以一旦有人愿意听他讲,他铁定不会放过这个机会。
就算你叫停也没用,他不说上几个小时啊,誓不罢休。
唐旭爷爷一张嘴就要从他们爱情开始的时间说起,我急着上图书馆去,我可不给唐爷爷面子,我尊敬他,我可不尊重他。
除非他有什么能征服我,比如学识比如绘画,那我肯定尊重他,斯为泰山的那份重。
而且他说我不懂爱情,我可就不服气。
不仅我不服气,年轻人都不会服气的。他们最讨厌别人一股好为人师的样子。
我不服气,是因为我25年没谈过恋爱,我听不明白。
我随便应和了他几句,我说周奶奶有福气。
唐爷爷还要呛我一句,他说是他有福气。
我没时间和他争论,我说了句对。匆匆道别,我转身我就要走。我怎么知道谁有福气,反正我再不去图书馆,再不吃我的馒头,就要没热气了。
我在路上享受着我的大餐,要走去那家图书馆,要二十分钟。本来要三十分钟的,但是我走的很快。
一个人总是步履生风的,特别是我带着早饭,我害怕我最爱的馒头变凉了。
因为我特别喜欢把最爱的留到最后再吃。
嘴上功夫快了,走的就更快了。生怕跟不上节奏。
那家图书馆没有名字,是我在地图上无意间瞥见的,前一天去踩了点。
至于为什么今天才去,是因为我这个人有个毛病,在做一些让我享受的事情前,我得准备准备。
准备什么?当然是准备仪态。我得洗个澡,得换身新衣裳,这让我赏心悦目,愉悦的心情都会加倍。
那家图书馆,它就是没有名字。
是一个叫胡平的大爷自己开的,他喜欢看书,收集一些二手书或者自己买的书,就是想让爱看书的人有个免费看书的地方。
前天,我和他聊过天,我还夸他兼爱。他说不是,兼爱这个概念太庞大,用孔子批评的话来讲是“无父无母,禽兽是也。”,兼爱是激情的,短暂的。
我说这不对,就算它现在实现不了,也不代表它是错误的。总能在一小部分人或者某个小圈子里实现,那它就是该赞扬的,不该批评的。
他又要讲些大道理,我听不懂。我是个理科生,是个搞审计的。搞清楚这些爱来爱去的事儿都耗了些时日。
但我还是听着,他讲我是博爱。我说我听不懂。我还故意呛他,我问那你图书馆会永远开下去吗?
他不回我了,也就不讲了。我打了声招呼,就回了家。
今天我再来的时候,他认出来了我。他说前天那个问题,他说答案要我自己看。
他说人活着,有些东西看的明白,就算说不出来,自己也是明白的。
我说只可意会不可言传,那行吧,我就没搭理他了。我进了图书馆。
里面很陈旧,摆设也很简约,银色金属的墙壁是带着竖条纹的,桌子是乳白色的,像很多个小书桌凑起来的。
星星落落着,很有情怀。在里面看书的话,就像在夜晚思考,思维之膨胀,犹如黄昏的滚滚海涛。就算翻滚的再厉害,夜幕来了,就看不见了。
怪的很,怪在夜变得更黑了,海涛翻的更厉害了,非要在这个时候让人看见,可是不打灯不可能看得见。就变得平静了,悲伤的平静。
所以总说,不要在晚上做决定。你想不明白的,想明白了也是冲动,又没人能看见。
你要人看见了你透彻的心思,好人或许夸你一句才华横溢,心思不好的你可就完蛋了。
里面坐的人不多,至少我去的时候,我没有看见年轻人,都是大爷大妈。
我倒挺喜欢的,找了个犄角旮旯坐了下来。我还没想我要看什么书,我带来了自己的书,带了好几本。
我不想看他这里的书,或许认生吧。所以我打算又看一遍《活着》。
我从包里拿出来厚重的书,他之所以厚重,是因为我看了很多遍,有些脱线了。我话多,是自言自语的话多,我喜欢写些有的没的,所以书里贴满了便利贴。
所以它就重了。胡平走过来就看见了,还调侃,他说要是按斤收书的,给我这书称重,都要亏个破产。
我可不服气,我是个很容易不服气的人。就是调侃,也只允许自己调侃自己。
我说这书让他破产,他也赚了。书里是黄金屋,我贴满了黄色便利贴,不得抵一栋北京二环别墅?
他没说话,像泄了气的皮球,转身就走了。我这根刺,又赢了。我就喜欢气都在我这儿。
我看着胡平的背影,越来越远,我就更加得意。二者成反比增长。
我收回视线,却感受到更强烈的视线,来自我的对面。
是个男的,他直勾勾的看着我。即使我视线移动过去了,他也不移开,他还看着我。
我不服气了,我也要看着他。我就看谁先移开视线,我开始打量他了。
他穿了身红色的卫衣,头发很长盖住半边眼睛,中间有些裂缝,不是很明显的缝隙,我却觉得和东非大裂谷似的。
他眼神清澈甚至有些迷茫,嘴里还吃着饭团。我想他是没睡醒。
一分钟过去了,他还在看我。我累了,但我不服气,我们就这么一直僵持着。
终于,他败下阵来,我高举胜利的旗帜。可是我却没心思看书了。赢了又好像输了。
讲不明白,我开始对这个人产生好奇。他为什么看我?他对我一见钟情?
思绪就开始变歪,我在想他为什么穿红色卫衣?为什么吃饭团?
我又想胡平,想他说人活着,看的明白。我看了这么久,也没看明白。
我想那就说出来,可是我不喜欢和陌生人说话,特别还是个男的。算了,我要放气了,无所谓,看不明白就看不明白。
反正《活着》这本书我已经看过了,什么时候再看一遍都可以。
我又开始思忖了,我想既然我不看书,我是来干嘛的?好像没有意义。
我又想,不是所有事情都要有意义,发呆就是一件本身就有意义的事情。所以我准备开始发呆。
真是要命。
那个男的突然开始说话了。给我吓一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