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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踏雪寻梅 ...

  •   不知不觉中,半年已过。这日风和日丽,阿随同往日一般与程明哲在河滩练剑。夜叉剑第一成三段她已尽数学会,此时一套剑法使下来,也能将剑鞘舞的虎虎生威。太阳正当头,秋日午后的阳光暖洋洋的,照的程明哲直眯眼。却觉背后劲风袭来,他回身举剑便挡,来人之势不减,见他举剑,掣肘翻腕,改刺下方,他轻哼一声,点脚后退,闪过一击,从容应对,如此过了几招,阿随猛地蹬地,这一次直冲程明哲面门而去,程明哲嘴角一扬,举剑迎上,“当啷!”剑鞘脱手,阿随跌坐在地,“呵呵,丫头,比昨日却又多了两招!”阿随仰起头看看他,轻哼一声,也不起身,索性以手当枕躺在地上,“累了累了~”秋天的草地虽已枯黄,躺在上面却也舒服,没有夏日里的潮气。这一趟,太阳暖烘烘的照着,她突然真的困起来。

      穿来半年,每日虽只是练功,却是阿随二十七年来过得最自在的一段时光,可以做她喜欢做的事情,不用看谁的脸色,饿了便大口大口吃饭,渴了就咕咚咕咚喝水,偶尔和程明哲斗斗嘴也是乐在其中。程明哲嘴巴坏,人却不坏,也不介意她从来不叫他一声阿叔。她也不知他为何要对自己那么好,许是因为害得“她”无家可归内疚,许是为了别的什么…能是为了什么?她什么也没有…

      再睁眼却是繁星点点,已然入夜。她猛地坐起,手臂被压得酸痛。程明哲就在她身边不远处坐着,地上也燃起篝火。“为何不叫我起来?”她心生埋怨,“你看天上的星~”程明哲不答她,却一直仰着脑袋,她也抬起头来看,天幕之上缀满点点小灯,一闪一闪的,她的心突然静下来,21世纪的夜空,哪里看得到如此美景。阿随复有躺下,却听程明哲似喃喃一般,“我少时便常坐在这河边看天上的星河,那些星星每天似乎都一样,每天又似乎全然不同。”她心里一愣,凝神听着,“如今,这天上的星宿我尽可描画而出,才知原来不同的只是人的心境罢了。”阿随轻轻坐起,支着下巴看他。程明哲仍是养着脸,美眸半眯,睫毛卷长细密,在脸上投下淡淡扇影。他长发松松束了,此时斜披在肩上,几缕额发随风轻动,显得几分落寞忧郁。他自十二岁来到此间,已然呆了10年,他须得忍受寂寞,忍住寂寞,忘掉寂寞,每日里只是与书为伴,习武,学医,制毒,凝香,练剑,也要想方设法躲过正道人士的追杀,逆世,修罗,让一个孩子背负了太多。

      阿随头一次觉得他可怜,本觉得他就是个混世魔王,玩世不恭,武艺高强,处的久了也发现他也算出淤泥而不染,虽然不耻正道所谓,屡屡被追杀,却仍不忍痛下杀手;制毒凝香本是害人,却从中自参医术,时常替人看病治伤;收留于她,教她本领,处处叮嘱,时时保护…或许,他会是一个不一样的逆天修罗。看到他静坐一隅,突然母性大发,也头一次觉得自己与他是一起的,是家人,朋友。

      “阿叔,天晚了,我们回家吧。”她小心翼翼却也是真心实意的唤他一声阿叔,也是头一次将这里当做自己的家。程明哲微微一愣,转头看她,细细的眉弯弯,圆圆的猫儿眼亮闪闪,小小的脸上笑意暖暖,回家吧…他笑了,家…吗?

      “阿随。”他叫住一脚已跨入门内的阿随,“明日早起些,我们去趟镇子。”“咦?”阿随一脸惊喜,他坏坏一笑:“家里多了个小饭桶,你阿叔的存粮不够吃了呢~”说完呵呵笑着进屋,留下某女恨的咬牙切齿地后悔自己竟有片刻恻隐之心,可怜这毒舌恶修罗!

      第二日一早,两人便出发。阿随跟着程明哲绕出一片树林,便到了管道之上,前面不远处,竟已能看到镇子,不禁奇道:“我们就藏在离城镇这么近的地方,岂不危险?若有人误闯入…”想着突然闭嘴,“呵呵,阿随果然聪明~不错,你阿叔在林中布了幻术,一旦有人走近,便如入迷宫之中~但若是往反向,却可轻易离去。”阿随心中计较,这剑法虽然厉害,可却不如幻术来的好用,不知程明哲何时才教自己幻术呢。

      两人到得镇上,今日恰逢集市,这里随时偏僻地方,集市却是极热闹,甚至附近十里八乡的人都来赶集。阿随甚觉好奇,这瞧瞧那看看,什么都觉得新鲜,这不是电视剧,却是真实摆在自己眼前,她好几次都觉得在做梦,这边有马贩卖马,一匹匹高头大马,顿蹄扬鬃好不威风;那边有猎户叫卖兽皮,她看到整张的鹿皮,心想要搁现代早给你抓进去了。两人买了米面,干肉蔬果,盐茶糖酒,阿随还买了两只母鸡,拎在手中,她自有计较,母鸡买回去养着,只为鸡蛋。程明哲一人惯了,饮食没那么讲究,可苦了阿随。她原也是一人住惯了,却从不肯苦了嘴巴,好吃就会做,故而今天买了许多调料用品,准备此后改善伙食。

      两人转了大半天,买的实在拿不动了,阿随才罢休。程明哲瞧着她买这买那,也不多言,只是管着掏钱拎东西。阿随心想,自古男人都一样,陪女人逛街就只能出钱出力,她看着他手里拎满了东西,样子几分滑稽,于是一手要银子一手往他怀里塞东西,得意非常。

      回去路上,却见一群半大孩子围在湖边叽叽喳喳,阿随好奇,便跑过去看,一看之下,气得要打人,原来这群孩子不知从哪里捉来了只黑色小猫,扔在水里,看它挣扎扑腾,以此为乐。阿随原来就最爱猫,此时一看,忙寻了长杆要将小猫捞上岸来。众小子看来了一个漂亮小姑娘,本是欢喜起哄,叫的更凶,却见小姑娘拾来长竿却是要救猫。顿时不再做声,从中走出一个高个小子,一看便是孩子王,“你要干嘛?”说着拦下阿随,伸手便抢她的长竿。阿随手腕一挑,用个巧劲,趁着孩子王把长竿往怀里的劲,往前一送,那小子使了拙劲,被诳了个跟头,众孩子见了,都大笑起哄,孩子王恼羞成怒,面红耳赤,爬将起来,冲着阿随便要打,阿随冷笑一声,晃身一闪,一手拎住孩子王的领子,使劲往地上一贯,那高个小子便又坐在地上,直把屁股摔的生疼,众孩子一看,便知这丫头会些手段,一时之间都不敢出声,阿随趁机举着长竿,也不撩裤腿便趟在河里,去捞那小猫,生怕再晚一步,便救不得了。

      此时,那孩子揉着屁股爬起来,看着阿随趟在水中不免生出一丝恨意,轻手轻脚走过去,伸出手欲将阿随推进水里,只是他刚一伸手,却被人抓住,他一抬头,却见一个青年男子正笑模笑样地望着自己,那男子生的赁地好看,连他见了,都不免脸上一红,这一耽误,阿随已将小猫捞在怀里。猫儿惊的浑身直抖,见有人相救,便把爪子全伸出把在阿随手臂上,她吃痛一看,十只猫爪已刺进肉中。

      “那猫是索命的夜叉鬼,不吉利!我们将它溺死,省的它害人!”那高个小子此时挣脱了开来,指着阿随怀中的小猫大叫一声。程明哲微微皱眉,回头看见这猫儿一身乌黑,只有四足雪白,这猫儿是山东临清狮猫的一种,叫做踏雪寻梅,只是人们认为黑猫不吉祥,这黑猫白足,却像是给死人穿白鞋一般,故而民间家养母猫若是生下白足黑猫便都要溺死,因为猫本畏水,故而溺死在水中,防它害人。“你!”阿随正欲发作,却见程明哲挡在自己身前,“小哥哥,这猫儿我们买了,要是不吉利也是我们不吉利,与你们无关!”说罢拿出铜钱便要给,没想到那小子刚才在阿随手里吃了亏,此时不讲理起来,“不行!!我们刚才要溺死它,它定然恨我们,日后必定寻来害我!!不能给你!”“哼!!胆小鬼,白生了那么高的个子!今日我便替这小猫儿报仇!”说罢扬起长竿便要打,那孩子王受了激,刚要往前,却听程明哲在他耳边说:“我侄女有疯病,经常暴起伤人!我们村里有个孩子,又高又壮,顶你两个,却被她发疯时,连耳朵都咬了下来!”孩子王听了心虚,又看向那女孩儿,目露凶光,手臂上被猫爪子刺入肉中鲜血淋淋却浑然不觉,不是疯子是什么,吓的大叫一声:“是个疯丫头!大家快跑!”说罢当先跑开,众孩子一听,吓得也四下散去,跑得远了,那高个小子,回头看看,揉揉摔疼的屁股,极是不甘心,跳脚大叫到:“疯丫头疯丫头!以后找不着婆家咯!!”骂完才觉得舒服,又怕阿随追来,头也不回的往家跑去。

      阿随气的脸发青,甩开程明哲的手便要追,却被程明哲像刚才她对付那孩子王一般的揪住了领子,“回来!你要再跑去追他,这猫儿便救不得了!”阿随这次想起,都让那臭小子耽误了,低头看看,小猫气若游丝,眼见是不活了。顿时大急:“程明哲!快救这猫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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