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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二格的心事(1) ...

  •   多二格有着一肚子心事。

      从面上来看,他是个毫无瑕疵的十六岁少年,相貌好,身量高,苗条又不孱弱。从骨骼学来说,他很快会长成一个高大的男人,即便目前的发育状况也已经足够良好了。雪似的皮肤,手长脚长,碧绿澄清的眼珠子,还有一头漆黑的乌发,就算脸上总没有表情,也得教人承认:这白种男孩子的相貌好得很!何况他也不缺乏健康,并不身陷战乱,也不缺衣少食,正当青春年少,实在不该有什么沉重的烦恼。

      战后的英国什么都贫乏,缺茶叶、少煤、寡糖,老百姓普遍都觉得日子难过。不过这为难不到他——他本来就不爱喝茶,也不怕冷,吃的方面也好对付,因为他不怕过苦日子,而且三锦本就对他关爱有加,自从变相变成他的小爹爹后没让他受过一天的罪。不知道是不是血液里的一半白俄因子起了作用,只要有牛肉汁马铃薯和面包就能喂饱他。幼儿时期的虚弱在他身上已经不复再现,对于这一点二格觉得很是遗憾,因为阿玛显然是喜欢个头小小的那个娃娃,也确然经不住他这么个大个子不分时候地揉身上前与之亲热——他的个儿已经超过了三锦。

      二格对于在这英国北方镇子上的简陋生活是毫无怨言的。房子小了点,够住就成;天气冷了点,冻不死人就成;吃喝玩乐的玩意也少得很,反正他以前在中国也不是个爱玩的;英国鬼佬总有点儿看不起中国人的拿乔劲头,那又怎么样?他本就不算是纯种的中国人,而且也不爱和他们打交道。家里有个中年的华裔仆妇,负责洗刷做饭,和他并无太多的交流。他也不去上学,只在家里自己学习英文作数。这幢颜色难看、陈设破旧的小楼就像个与世隔绝的岛屿,恍然让他想起住在东京的四年。只要能够和他的阿玛亲亲热热地在一起,哪里都是一样的。

      而让他更遗憾的是某颗眼中钉肉中刺。毫无疑问,那就是瘫在轮椅上的大个子严云农。而二格的一肚子心事,也是打老严身上起来的。

      从张家口到北平再到这异国他乡,间中经历过日本投降、从马国英手下仓皇出逃,辗转去国,件件都算是惊天的大事。严云农就像块贴得牢牢的狗皮膏药,仿佛被火烤化在他阿玛的身上,再用力都撕不掉。对于这个事实,二格从痛恨到麻木,近乎认命地接受了。

      时移世易,现在他们三人团缩在这举目无亲、连说句中国话都四顾无人的地方,那种孤绝感就很明显地起来了。三锦白天去大学上班,二格就只能和严云农守在家里。屋子狭窄,即便两人相看生厌,也是抬头不见低头见。广东籍的仆妇继承了粤人的小身板,有时候弄不动严云农一个大男人——他如今成了一个半瘫,更是重上几分。为此二格时不时必须搭一把手:怪谁呢?他一不出门上学,二没有正事,又答应了三锦要好好照顾“严叔叔”。

      扶住严云农死沉的身躯,他讨厌;帮严云农翻身,他讨厌;假若仆妇家里有事告假,而三锦又不能从学校里抽身,那严云农一天的吃喝拉撒都靠在他的身上,少不得还得帮着去解决诸如三急的腌臜问题。这更是让二格要疯了:除了他阿玛,其他人都是不干不净的,别提严云农这个从骨子里龌龊出来的东西!为此他落下了个洁癖毛病,每天爱用香皂恶狠狠地为自己洗上十次八次的手,如此不知省俭的行为落在如今经济状况大不如前的三锦眼里,虽然不至于挨骂,可是还被唠叨了几次。

      如果只是这样,二格还不至于把严云农当成一个认真的烦恼来看待:对方是个废人,是个累赘,烦扰自然是有的,像是嗡嗡叫的苍蝇,挥开就好。何况,是个苍蝇它也不能过冬啊。二格比严云农小了二十来岁,眼见着对方必然会死在自己前头,自己的前途是未限定的,而对方已然是日薄西山的,有什么好计较的呢? ——想到这里的时候,二格出奇地轻松与宽宏大量起来。他倒是忘了三锦也比他大了二十岁,迟早也要死在他前头的。

      对严云农的恨心再起,却是上个月的时候。

      那天睡觉前他咀嚼了一会三锦特地给他买的甜饼干,嘴里发腻因而多喝了水,在下半夜被憋醒了,大约也是被雨声惊醒的,因为此刻屋外正下着不常见的雷雨,时而有雷声沉闷碾过。这幢小砖房地方实在有限,二格和三锦各在二楼占了一个卧室,严云农被安置在一楼厨房边改起来的一个南向小房间——一则比较暖和,二则进出方便,三则,二格不许他和三锦住在一个房。假使严云农住得,他怎么住不得?当时也没少一阵闹,吵得三锦头都大了,最后折中了事,一人一间房谁都不吃亏。二格的房间和三锦的面对面,这让他觉得从地理位置上更有优势,十分得意。两个卧室中间夹了个奇窄无比的卫生间,只有瘦人才能挤得进。可就在他舒舒服服地解了手,迷迷糊糊的想要游回房间继续大头觉的时候,他却发现,三锦的屋门开着。

      因为地方小,眼神一瞟就能把整个屋子尽收眼底:床上没人,地上也没人。二格忍不住进去一阵寻摸,甚至把小小的衣柜也摸了一遍。三锦不在房里。这让二格心头腾地一下,寒意满身。“阿玛不见了!他晚上还在呢,还嘱咐我少吃点饼干免得存食呢,这么大半夜的他不可能出门!他去哪儿了?他去哪儿了?”

      在这一片半梦半醒的黑暗里,他就像被噩梦给魇住一样,几乎连心智都不清明:他怕,怕三锦就这么不见了!在他有限的人生里,吃过苦,受过饿,被当成木偶摆弄,像小动物一样活过,早年的阴影教会他如何静默地生活,降低自己的存在感,也不和任何陌生人发生联系。在这教人恶心的现实里,只有三锦对他的关爱才是一切。三锦是他的爹、是他的亲人、是他的心头血。没了任何什么人,他都不在乎,包括他的亲爹。但是他不能没有三锦。从两岁开始,三锦就是他整个世界的基石,虽然这个基石时有被严云农这根搅屎棍动摇的危险,可他总是在那里的。而一旦缺少了他,二格的世界就灰飞烟灭了,他并不知道“安全感”这三个字长什么样,可三锦就是他的定海神针。

      睡迷糊的二格在朦胧中吃了这么一吓,内心像是暴风雨中的大海,翻腾得要开锅。而窗外的闪电,更是让屋子时明时灭,感觉凄厉。二格恶狠狠地咬着手指头,衣橱里的衣服都被他翻出来丢在地上,床底下他也趴着摸索了一遍,可哪儿都没有三锦。几乎要哭出来的二格,突然想到:阿玛会不会是去厨房找东西吃了?!

      他忙不迭地跑下楼,雷雨声大得让他听不见自己的心跳声了。厨房一片黑暗,拉了两下灯绳,那小小的电灯却不亮。又他妈停电了!二格在心里暗暗诅咒了一声。这么黑灯瞎火,很明显三锦也不可能在这里摸黑据案大嚼。正当他想着要不要出门寻人的时候,却在雷声和雨声的间隙里,捕捉到了一丝若有若无的呻吟。

      那声音是从严云农的屋子里传来的。是三锦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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