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大理寺为中央审判机关,内设左断刑、右治狱。左断刑负责谳狱(地方上报复审的案件)和地方官吏犯罪案件;右治狱负责京师百官犯罪案件。 实行了“审”与“判”相分离的制度,由断司负责审讯;议司负责判决、用法。
宋朝时期,大理评事的地位有所下降,不再直接参与案件审理,而是作为一个低级文官的职称,用于定资历和发工资。北宋初为寄禄官,元丰改制后为正八品职事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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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沁水县,位于江西省晋城市,古属河东路泽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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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宋代上午6点上班,下午3点下班,每月休息3天。
卯时,大约是早晨六七点钟。画卯相当于今天的上班签到。
!!!放衙即散值。
春分后于申时正“散值”,秋分后于申时初“散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