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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从前 ...

  •   人在青春时,总会有一段刻骨铭心的朦胧情感。或遗憾,或惊艳。
      原以为那段时间会过得甜蜜且短暂,却没想到那是人生中最痛苦的几年。
      ——————

      在我环球旅行的四年中,我在国内的好友也渐渐的发展起来。他们或继承了父母的产业,或靠自己拼出了一片大好前途。

      回国后的两个月,我做了许多事情,在第三个月的第一天,我应了高中同学的邀请。听说她现在发展的也挺好的,这一次邀请了许多同学去她家里,主要就是让我们看看她靠自己打拼出的一个大别墅。
      微风吹起我的衣角,我已经习惯披头散发,穿着一身黑,也经常带着墨镜出门。曾经不喜欢的高跟鞋,如今也在我的脚下步步生莲。倒有几分小说中霸道总裁的影子。
      我右手牵着麦子下了车,司机对着我嘱咐了几句就把车停在了朋友的停车棚里,打算等着我出来直接送我回家。
      麦子是我在法国巴黎游玩时养的一只小金毛,它很听话,是娇生惯养的大小姐。喜欢在我忙的时候来找我撒娇,和我一样喜欢玫瑰花。
      “玫伊,等你好久了呢,我还以为是嫌我们这些老朋友掉价,不肯来了呢。”
      看来我是最后一个到的,她说的会到的人都已经到了。我摘下墨镜,露出了一张高冷绝艳的脸。
      她叫商遇琪,是我高中时的同桌,也是除了我父母之外最了解我的人了。
      “印玫伊,在外头发展的怎么样啊?”
      “印小姐有没有谈对象?”
      “印玫伊气质好啊,不愧是大女主。”
      老同学见面,一个个都想上来和我说话。但我知道他们并不是为了叙旧情。这些年来,我家的产业不断扩大,也算是赶上了那富豪圈的尾巴,当然是有很多人想巴结我的。
      商遇琪带着我们参观了她的家。别墅的整体是灰白色调,是她喜欢的简约风格。一共两层楼,一层楼有六室二厅。这个别墅里还有一个大泳池,泳池底的图案是三朵玫瑰花。
      “玫伊,你最喜欢的玫瑰花,专门搞的这个图案呢,那你以后可要多来这里陪我呀。”
      我笑了笑,回答道:“谢谢你咯。”
      来都来了,当然是要在这里吃一顿饭的。
      商遇琪专门聘请了五个厨师来解决我们今天的晚餐,这五位厨师的厨艺都是顶好的,商遇琪也是下了狠心,给我们准备了一大桌美味佳肴。
      这两个月来我都没有好好的品尝过饭菜,这一顿饭我还吃了蛮多。大家都是同学,对方什么德行都是知道的,倒也没有过多的讲究,形象也不需要在意。
      商遇琪在我们吃了一会儿才想起来没有准备饮料,征求了一下大家的意见,他们都想喝酒。我还没有习惯喝酒呢,商遇琪制作主张给我点了一杯红豆奶茶。
      点完了她才想起来问我一句。
      “玫伊,你还是喜欢喝红豆奶茶的吧?”
      她知道我喜欢喝红豆奶茶,这一年我的习惯也没有改变,虽然要习惯外土的生活习惯以及饮食风味,但也时不时的自己做一些本国的饭菜,不然真适应不了。
      等这一杯奶茶,大家都已经吃的差不多了。我们倒没有像父辈他们那样一喝就是喝几个小时,毕竟青春要肆意潇洒,主要还是得玩。温温的红豆奶茶入口,大家已经开始了真心话大冒险的游戏。
      这游戏已经老掉牙了,却也并不落后。
      不知道他们喝完的酒瓶是不是和我有仇,第一个就转到了我。
      毫无疑问,我选择了最简单的真心话。
      他们这些人嘛,我懂的。第一个肯定就要问关于情感的事了。
      开口的是我高中时的前桌,叫纪海生。那时候他和他的同桌常归人以及我和我的同桌就是整个学校的王炸。当然,也有人称我们为四大天王。
      “印玫伊,有没有过一段刻骨铭心的感情呢?”
      我嘴唇弯了弯,淡定的回答道:“有过,真的刻骨铭心。”
      此话一出,故友们都非常惊喜。
      “印玫伊,真想不到啊,你那时候看起来挺高冷的呢,居然也有过一段刻骨铭心的感情吗?”
      “他喜欢你吗?”
      “我当时坐的离你那么近,怎么都没发现?”
      我吸了一口奶茶,细细的品味着里面的红豆。别看我那时候那么宁静,可也是跟着潮流有过一场青春期的朦胧情感。
      高三快毕业,整个年级都充斥着紧张的氛围。那段时间天气是很闷热的,时常干燥很久,突然来一场暴雨。
      那时候的校服是一身蓝白色的和一身黑白红色的。我喜欢穿着那一身蓝白色的,因为我当时十分清瘦,喜欢用着鲨鱼夹固定头发,留着流行的八字刘海,皮肤白皙,嫩薄的唇,搭配上那一双桃花眼,的确有那么几分清冷感。
      终于等到我们能放一天假的时候了,不过今天司机有事,得耽误些时候才能来接我。
      不巧的是今天下了雨,刚开始下的不大,我待在一个站点下躲雨。
      迎面走来几个老人家,他们似乎也是来躲雨的。但不过位置不够,我就起身把位置让给他们。这下他们坐着就刚刚好,我就站在旁边,听着他们闲聊。
      过了一会儿,站点又来了一个人。我一眼就认出那是我的同班同学,常归人。
      我是从私立学校考上的省内重点高中,所以成绩是比别人要好很多。我在学校常年霸占第一名的位置,他是当之无愧的第二名。
      我们的班是整理个年级最好的班,简而言之,清北班。班上当然有很多富二代,我就是那其中之一。
      虽然并没有他们那么富。
      我家里是做珠宝生意的,产业链不错,所以跟这些富二代也不是有很大的差距,并且他们也无形之中把我拉入了他们的圈子。
      但他和我们不一样,他家里不愿意给他花太多钱,他是从公立学校来的,但成绩也这么好。所以我从一开始就把它当做我的假想敌,同时他也是我奋进的动力。我一直担心着他会超越我,所以他学习的时候我也必须学习,他不学习的时候我还是得学习。
      但我倒是很欣赏他,成绩好,模样也挺好。
      他嘛,发型三七分,戴着细框眼镜,眉眼瑞利下颚现象小说里的总裁一样如刀剑般锋利。和我一样将外套拉链拉开,露出里面的白T恤。
      虽然在我们这个学校要求男生要剃寸头,但偏偏我们班上就有那么几个男生不听话。他们多是家大业大,老师不敢惹他们。但常归人,他只是因为家里不愿意给他钱,他自己去剪又剪不好,反倒拉低学校风气,也就不管他怎么了。
      他这人是偏瘦的,他的故事我们班也有很多人知道。
      他姐姐是一位小有名气的艺人,哥哥正在创业。但他的父亲,爱财如命,抽烟酗酒样样都沾。当年他妈跟人跑了,他爸爸面子上过不去,他的哥哥姐姐也都成年了,所以他爸爸不打算养他们了。可是常归人才十五岁,他爸爸得养他。
      但等他中考完后,他父亲就不打算管他了。毕竟九年义务已经结束,他父亲不想给这个不会赚钱的人花一分钱。
      他的哥哥和姐姐也刚开始步入社会,身上并没有什么钱能供他读书。于是他姐姐和他哥哥就去求他的父亲。他父亲先开始是不答应的,后来不知道为什么,突然就同意了。
      听说是她哥哥和她姐姐同他的父亲签了什么合同,从今以后,赚的每一分钱都要给他的父亲,他们的生活费必须得由他的父亲来分发,这才给了他一个上高中的机会。
      他爸爸和他妈妈一开始感情就不好,所以对孩子也不上心。常归人小时候吃不饱穿不暖,所以营养不良。到后来父母离异的时候,双方都不要他,又吃了一些苦,所以是比同龄人要瘦的。
      他爸爸其实也没有给他多好的生活,他哥哥和姐姐赚的钱都给了他爸爸,但是他的生活费以及学费从来都是要自己赚,当年养他愿意给他花一点儿钱只是因为他没有赚钱的能力。
      在学校里,他总是不去吃饭。大多是偷偷带几个白馒头,有时候配点辣酱,有时候就干嚼着吃。
      当然他的生活相比我们也很拮据了。
      所以跟我们比起来,他就是大人们口中说的下流社会的人。
      雨又下大了,甚至还打了好几道雷。
      天气闷热,我的头有些晕,渐渐变得严重。浑身冒汗,视线也有些模糊了,整个身体摇摇欲坠,仿佛下一秒就要栽下去了。
      常归人盯着我看了一会儿,忽然把外套套在头上,冲进了雨里。
      等到那些老人们坐上了他们回家的公交车,我等座位上的温度降下去了之后坐了上去。把头仰向天空,大喘了几口气,才感觉稍微好一点。
      我看见常归人又跑了回来,他衣服已经被淋湿了,额头上冒出一些细腻的汗珠,他手上提着一些东西。走到了我的面前,把那些东西给了我。
      “我看你这症状像是犯了低血糖,我买了一些巧克力和面包,还有一杯红豆奶茶,你不嫌弃的话就吃点儿吧。”他声音清冷,似乎有些不好意思,把头扭到了一边去。
      我接过了他的东西,笑着说道:“谢谢你。”
      我不想再说更多了,毕竟现在是真的难受。我先弄了几块巧克力含到嘴里面,等巧克力慢慢融化,我的精神力也恢复了一些。
      等我狼吞虎咽的吃完这些东西,把吸管插入奶茶中抿了几口。想着再找他说几句话。毕竟他衣服都淋湿了,也是受我的影响。
      我转头,看见他并没有坐在位置上,而是蹲在地上。
      我看清了他在给一只流浪狗喂火腿肠,那只流浪狗的后腿似乎被车压断了,只能拖在地上,靠前脚移动。
      他喂完食站了起了,才发现我一直在看他。他问道:“你好些了吗?”
      “嗯,好多了,谢谢你。”
      “不用客气。”
      他坐在了另一边的座位上,周围只剩下雨滴落下的声音。我酝酿了一会儿,开口问道:“你是没有带伞吗?”
      “带伞了,但遇到一个老人接他小孙子,但是没有带伞,我就把伞给他们用了。”他顿了顿,又问我道:“那你呢?”
      我笑着说道:“我借给商遇硕了。”
      商遇硕是商遇琪的双胞胎妹妹,也在我们班。但她从小身体就不好,所以班上人对她颇为照顾,他也是知道的。
      “这只狗,是一只流浪狗吧?”
      “对,它虽然是一种品种狗,但两条腿断了也没人愿意。一直是我在喂它,我给他取了一个名字,叫麦子。”
      我捂着嘴笑了笑,说道:“这名字还挺可爱的呢。”
      “虽然它的毛并不光亮,现在很瘦,但我总会把它喂胖喂好看的。”
      我看了他几眼,将视线移到我的书上,说道:“你还是把你自己养好一点儿吧,你自己都这么瘦呢。”
      他也跟着我微笑,回答道:“我无所谓了,青春就是要拼搏的嘛。”
      我们又对视了几眼,相顾无言。也没什么可说的了,我就带上了耳机,开始背诵单词。
      不知不觉见,眼前行人路过了许多,过了差不多半个小时,司机伯伯终于到了。
      他撑着伞将我送上了车,正打算走,我对着常归人道:“我送你回家吧。”
      常归人挠了挠头,说道: “不用了,我等雨停了就好。”
      “等雨停还不知道要等多久呢,你给我买东西衣服都湿了,待会感冒了怎么办?伯伯可以送你回家。”
      常归人纠结了一会儿,还是没能犟过我。
      等他上了车,我和他并排坐在一起。
      过了好久,我才说出一句话。
      “常归人,我们加个联系方式吧。”
      他看了我一会儿,想开口又说不出什么来。
      我怕他误会,急忙开口道:“今天你给我买东西的钱,我得还给你。但我身上没带现金,而且我们也是同学嘛,加一个联系方式没什么的。”
      他犹豫了一下,拿出了书包里的手机。
      他的手机是一个很老的款式,刚打开就很卡。界面卡着半天没有弹出来,我的手机也停在半空中很久。
      他似乎有点儿尴尬,对我说道:“这手机用了有些久了,要费点儿时间。”
      索性过了两分钟他也加载好了,加上了他的联系方式,我们就没有什么话可以说了。
      司机伯伯先把他送到了家,他的家看起来还不错,只是家门紧闭,屋里没有一点儿光亮,看起来挺压抑的。
      他下车时,我将我的耳机递给了他,他面带疑惑,我解释道:“这个先压给你,你也把学习放心上,我这个才用过一次,送给你当做这次的谢礼了。这个用来听英语,效果挺好的。”
      “不行,你这个太贵了。”
      “你收下吧,我们都奋力一搏,一起上岸!”
      他慢吞吞的接过了我的耳机,跟司机伯伯和我道了谢,再说了一声拜拜就走了。
      我知道他学习环境并不好,他这个手机想必平时查个资料都查不好,这耳机应该也能对他的学习有所帮助。
      也是这一次他帮助我,所以对他有感激之心,反正我家里还有呢,就送给他了。
      紧接着,回到了我自己的家。
      打开门,里面也有些冷清。
      客厅之中,我妈穿着一身真丝睡衣躺在沙发上敷着面膜,而我爸估计是忙着跟别人应酬呢,还没回家。
      妈妈看见我回来,面上带着笑走过来帮我拿下了背上的书包。
      我撅着嘴,问道:“妈,你在家怎么也不来接我呀?”
      我妈撕掉脸上的面膜,漫不经心道:“下个雨而已,你都多大了,咋也不知道自己回来呀?”
      “我把伞借给有需要帮助的人了呀。”
      我妈笑的更开心了,这不得夸我几句呀?
      “我女儿真懂事,知道帮别人的忙了。但这次妈妈也没想到,所以没去接你。来,快过来吃饭了。”
      我脱下外套走到沙发上坐着,应该是之前吃了东西,现在也不怎么饿。但总得把这一碗饭吃完,不然没礼貌嘛。
      等我硬干完了这一碗饭,妈妈还叫我多吃点儿,也是,他们一直都说我现在是长身体的时候,总叫我多吃一点,增加营养。
      但吃饱了就是吃饱了,我也真的吃不下了。
      等把碗筷放去了厨房里,我坐回了沙发上。
      我闲来无事,打开手机看了看他的账号。他是一个阳光洒入教室的头像,昵称就是一个简单的“常”,方便别人认出来。背景图是一只小金毛,看样子像是他今天喂的那一只。
      个性签名是:“丹墀对策三千字金榜题名五色春。”不愧是个学霸。
      我的头像则是一只长了翅膀的小猫,昵称是“君”。
      个性签名嘛,“心中有党,成绩理想。”
      我的好友很少,就只有一些亲戚,当然还有商遇琪和我的班主任。他是第九个好友,也是我的第二个同龄好友。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章 从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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