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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是非黑白 在一个暴雨 ...

  •   万毒教,教如其名,以用毒奇巧而在武林中有一席之地。唐门惯在暗器上下致死的毒药,和唐门不同,万毒教喜欢将毒置于万物之中。空气草木,飞鸟走兽,都可能是他们下毒的媒介,不同的毒经过搭配混合,会产生特殊的效果,他们是真正的用毒行家。其中,用虫是最容易得手的方式。

      总有人说万毒教阴险,可也有许多人不这么认为——它帮派的名字就带个“毒”字,分明就是时时提醒别人他们会用毒,没事千万不要去招惹。

      赵新晴偏要去招惹。

      要提防他们用毒,就要备下解毒的法子。大抵是因为门派创始人是孙思邈的后人,药王谷天生就跟万毒教反过来似的,偏爱用药治病救人,药效奇佳。

      这就导致药王谷深受侠士敬仰,被列为江湖白道。

      赵新晴往曹州赶了几百里去找那位药王谷叫庄盛的朋友,结果才到禹州,就有人在传,首席长老庄盛,背叛了师门,畏罪潜逃了。

      庄盛是药王谷目前用药第一人。赵新晴想要到万毒教直捣黄龙,没有他的药保驾护航还真不行,而她把人脉多设在西南,尚没有能力把手伸到河南道。

      她想找一个人,找了两年毫无音信,现在又要找一个人。

      她有些痛苦。

      如果是金鸳盟的人背叛了笛飞声……虽然她不知道金鸳盟有什么盟规,但她断定九成九那个人会被一刀砍死或者掐死。

      至于白道……她听说在处置叛徒的手段上和□□不遑多让,就算不一刀砍死,至少也要召集门派众人,公审一番,论其罪行,充分显示白道的公正与通情理,最后判死或者判活。

      据不完全统计,大概率是判死的。

      赵新晴在想,不如找到人一刀砍了算了,白道这样折腾的唯一好处,就是给她这种好事者充分救人的机会。

      她此行本来只为见人不为杀人,所以就带了几身普通姑娘家穿的衣裤。她妆淡,人也好看,所以此番看上去十分像个好人,再把全国通用的赏金猎人的腰牌从口袋里拿出来一晃,不管是哪个店小二都乐意把知道的故事跟她讲。

      原来庄盛不知何故竟想用毒入药,违背了药王谷禁止用毒的规矩。庄盛平时不爱搭理人,可能不小心把某个手下得罪了,就被该手下举报,说他与万毒门暗通款曲。恰好庄盛研究毒药日久,房间里留下了几只罕见毒虫的尸体。种种相加,庄盛百口莫辩,一气之下,趁人不备出逃了,听说在开封出现过一次,后在禹城出现过一次后,便再没了音讯。

      和用药相比,庄盛武功要逊色很多,所以杀门中守卫的时候脚受了伤,应该走不了太远。哪知他还挺能藏,药王谷的人寻找半月一无所获,只好请四顾门帮忙。

      这下好了,江湖上丢了一个这么重要的人,李相夷很可能会来亲自过问,她没带帮手过来,带一般的帮手也没有用;没人给她传消息给笛飞声,等她跑到金鸳盟找到笛飞声再过来,庄盛恐怕早就变成尸体在发臭了。

      赵新晴后悔不已。早知道会出这档子事,她来的时候一定会把笛飞声喊上。

      不过此时她就算立刻去金鸳盟,也找不到笛飞声,因为笛飞声正在前往钱塘的路上。阎王寻命也不在金鸳盟中,他被笛飞声派往唐门“索要”千机手的武功秘籍去了。

      赵新晴百无聊赖,心不在焉地抱着刀边走边想怎么办,不小心撞到了一群散学狂奔回家的小孩。她知道是要道歉的,但她向来不会讲礼貌,从未给人道过歉,也不知道该怎么道歉,黑着脸杵在那,好像她才是被撞的那一个。

      从小杀过太多同龄人的她,甚至不太知道怎么去正常地和小孩说话。

      “……”她有些语塞。

      “你赔我的大饼!”

      她随手一伸揪过来一个离自己最近的小孩,怒目而视:“有没有什么常见的诗词歌赋,里面是有飞、声、或者笛的?”

      小孩被吓坏了,茫然大哭。

      “飞翔的飞,声音的声,吹笛的笛!”

      “谁家玉笛暗飞声,散入春风满洛城,姑娘问的可是这一句?”闻声而来的教书先生手持折扇而来,头戴纶巾,步履从容,是个俊面小生。

      “洛城?神都啊?”赵新晴喊道。

      “不然还有哪个洛城?”

      赵新晴满意离去。

      不料她耳力太好,不小心听到了教书先生在身后的窃窃呢喃:“许久未见这般清丽的姑娘,本来还想问她是哪户人家,可有婚配,没想到凶悍不说,还是个绣花枕头……”

      未等他说完,赵新晴竟已冲至他跟前,用仅能让他们自己听清的音量,厉色疾言:“婚配?你堂堂教书先生,看见女人心里就只想这些么?还是你觉得自己太差劲,怕将来娶不到女人?这样当教书先生,真是误人子弟!”

      “你是什么身份,凭什么教训我?”半分没有眼力见的男人大言不惭地反唇相讥,“我不过随便说说,姑娘这般气急败坏做甚,你这般年轻,怎么,难道有什么不足为外人道也的故事?”

      心头久治不愈的伤再一次被挑开,赵新晴从头到脚被鲜血淋得彻底。

      她的生母在她四岁时便亡故,她的父亲因欠下赌债,在她五岁时把她卖给了笛家堡。她十岁时独自完成了第一个任务,雇主的赏金不是给她的,全被笛家的家主拿走,只留下二十两银子,给了他的父亲。

      这个世界上难杀的人有许多,而有人一心想要他们死自己却没有本事杀人,于是花巨额让他人卖身搏命。

      笛家喜欢让男人做死士,因为男人的力量天生比女人要强,生死相搏时更有可能占上风。笛家喜欢让女人做杀手,他们认为女人会示弱,会天生让男人放下戒备,所以他们物色的目标都是漂亮姑娘,越漂亮的越值钱,漂亮且聪明的更是上上等人选。

      笛家一见到赵新晴的时候,见她四肢修长,脸型小巧,脸色因营养不好而苍白却依然难掩五官的精致,尤其一双眼睛,瞳仁乌黑,警惕地观察着四周,就知道她一定会是这一批姑娘里最出色的一个。

      他们没有想到她还会藏拙,看她后来几年里被无数次严刑折磨过后学乖了,以为她终于服软,结果一放松警惕就被她逃了出去。好在她年纪还小,没有跑多远便被抓住,他们把她带回后换了别的法子调教。

      在一个暴雨夜里,她变成了被催折的玫瑰,零落了花瓣,身上的利刺却被洗刷得更加锋锐。她在最后一次任务时,发现了绝佳的机会,怂恿了她的目标带她去百里外的地方游玩,第二天深夜,点晕了床边值夜的丫鬟,拿走了准备好的财物和通关文书,天还未亮便伪装成下人,混入府中去外地采购物品的队伍里。监视她的人一直以为她尚在房中未出来,等反应过来时,她已经不在城中。

      像她这样的人,可以忍受其他所有,却不能忍受被侮辱践踏。

      “找死。”

      若非光天化日众目睽睽,他现在早已是一个死人,若非她有要事在身,她绝不会让他再多活几个时辰!

      她侧身而过,随着乌黑的眼眸一凝,淡红的眼角一细,洌洌寒芒如利刃割向他的脖颈,让他瘫软在地。

      “帮……帮我找四顾门……帮……帮我……”男人张开手指,奋力撕扯着路人的衣摆。

      四顾门么?既然避不开这个麻烦,赵新晴打算顺水推舟,看看四顾门里究竟都是些什么人。

      吞下一腔杀意,看着面无人色的男人被好心人拉起,她尾随了一路,直到他把自己锁在了家里。

      对面有一座三层楼高的酒楼,在他回屋后不久,数位武艺不错的江湖人士接连上了酒楼。

      骑马从禹州到洛城只需一个多个时辰,去了再回到这里,再慢都不会超过今夜子时。赵新晴想碰碰运气——她自己都有一套联系同行的方式,金鸳盟好歹是魔道第三大帮,要探听江湖消息,在总坛以外怎会没有设置据点?传递消息需要互相报上暗号才能确认对方是否是自己人,而同一个帮派下往往人数众多,还全国各地跑动,一直在一个地方值守的接头人必然认不全帮里所有人,那要传递消息的一方怎样才能在不向接头人告知自己名号的同时,让被传递消息的一方知道是谁要找自己呢?

      答案很简单,就是将自己的名字联系在诗词歌赋里,提前和朋友约定一套对话,当被传递消息的朋友看见了,自然能意识到是谁在找自己。对于接头人而言,记诗句,比记人脸容易得多。

      恰好“笛飞声”这三个字,听起来很有文学色彩,这句诗里,还有一个地名,这个地方,地理位置还特别重要。

      洛城这么大,酒肆客栈不计其数,要依次排查,查十天都查不完。赵新晴在城门下徘徊,心里把笛飞声痛骂:笛飞声啊笛飞声,我把我的接头暗号都给你了,你的怎么就不记得给我呢,你就这么不希望被女人找,只想自己主动找女人么?

      “这位官爷,本姑娘是赏金猎人,前来洛城寻找通缉犯,看天色已晚,不知附近哪里饭可吃,有店可住?”

      “姑娘,神都哪里都饭可吃,哪里都有店可住。”

      “那有没有比较差劲的店,我好避着不去?”

      “故园客栈啊,全城有好几家,姑娘可别去那里,据说出过命案呢!”

      赵新晴径直往故园客栈的方向走了。

      她一进去,看见这家店的气质就知道这是家黑店,是她要找的地方。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4章 是非黑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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