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文学城
下一章   目录  设置

1、第一卷 学园九乐 ...

  •   宙心
      第一卷学园九乐
      01一通电话
      清脆的电话声响起,流淌出清澈泉水一般的铃声,比风铃更要悦耳。是她的手机响了。那是她用了已经几年的手机,用这些年来已经有些磨损,银质金属的外壳剥落出里边黑色的铜铁。但是因为是用第一个月的工资换置的,代替了从前那款粉色单功能的通讯用手机,她就没舍得在它用坏之前换。那首乐曲是她最喜欢的现在的流行天团主唱手的一首作品,《风沙与霜》,每每音乐响起她就仿佛荡漾在旧时代的时空里。特别有一种让人放松的怀旧气氛。
      “喂?”她略微慵懒的说。这时候她的办公室里只有她一人,同事出差去了,她刚刚给放置在窗边鲜艳娇嫩的海棠浇了水,撒了点花肥。秋天已经到了,略带寒冷的温度让花瓣看上去枯卷,怪可怜的耷拉着。又是一季花飘零。
      接起这个电话前她看过,并没有来电提示,不知道是哪里的电话。此前她接过的电话来自各个地方的都有,离奇的比如缅甸,印度,巴基斯坦,哈萨克斯坦,百慕大之类,似乎也并不离奇。
      耐心等待了几秒,办公室特别安静。这时候在她的耳畔轻轻流淌着一个令她觉得分外熟悉的声音,没有任何口音,纯正的播音腔普通话:“杜小姐,近来可好?”很轻很轻,和她喜欢的那首歌的主唱的声音一摸一样。
      那位主唱名字是彭可。杜岚草沉吟了会儿,试探的问:“彭可?”
      她也不敢确定,略微回忆起来,上一次接到他亲自打来的电话还是那时候在那个古老的酒吧里了。
      电话那端就传来得意的笑的声音:“是我。你猜出来了。”
      “不猜也知道的。”她说。就也是笑,带着一种莫名的兴奋。旧友联络,总是温情满满。这个社会没有她想象的那么冷酷复杂,日复一日她也在这个平凡的岗位上找到了自己的位置,年轻时那个彷徨孤独到在酒吧里痛哭醉酒砸场子的姑娘已经不复存在了。杜岚草,变得成熟了许多。或者每天她对着镜子仔细画妆容的时候就总是不断在练习,成为一个外表看上去更成熟的姑娘。尽管在她心里,有时候还是那个她自怨自艾的小姑娘。
      其实杜岚草和彭可甚至不是大学同学关系。大学里的杜岚草仍旧是中学时循规蹈矩的好孩子那样,过着食堂、教室、宿舍、图书馆、操场五点一线的生活,偶尔在学校的图书馆多媒体放映厅看场电影。彭可则在大学读了两年的时候就参加了全国级的音乐海选,从此告别他的数学专业,在音乐的业余到专业的道路上走得顺利,事业风生水起,学习倒彻底成了副业。彭可的大学是疯狂的。讲述他的这些传奇经历的伙伴就是他的乐队队友。那也是个疯狂的人,当杜岚草因为情感上的挫折第一次在酒吧醉酒险些酿下大祸时,用肉身为她挡了结结实实的一刀。以这样血腥的方式,他们三个就认识了。
      那时候杜岚草的大学生涯正要结束。和这样悲壮的毕业仪式相比,杜岚草的几门挂科,曾经以为惨绝人寰的失恋,都无足轻重,显得过于小儿科。彭可和陆笛,天生聪明的音乐才子们,让杜岚草接触到了一个截然不同的世界。
      02
      他们再次约见在这个秋天。杜岚草觉得这个秋天不够意思,不打个招呼自己就来了。她在一年前来到这座陌生的城市工作,对于它的绿意葱茏有着深刻的印象。可转眼间秋天到来,萧瑟风起,颇有“风萧萧兮易水寒”之格调。
      杜岚草那天起得早,说真话其实她一宿没睡。眼睁睁的,当真和李清照等不可数的人一样,没见到凌晨四点,海棠花开,却一径感觉到了点滴到天明的疲惫和匮乏。她也说不清自己为什么这么兴奋。尽管如此,她还是没打算让自己迟到。意外是怎么发生的呢?冥冥之中,她也不知道一切是不是宿命。如果是宿命,当她最终在陆笛的怀抱中死去的时候,回想这一生,竟然也没有太多的遗憾。
      所有的生老病死,这一路下来,她才知道自己的不能选择。她本就只有三年的生命,在这个虚拟的世界里已经感到了不一样的关怀。即使是在平行世界,陆笛还是那么没来由的对她好。彭可则还是那个才华横溢的少年,只是他生来薄情。茉莉则仍是那个时时阻碍在她和彭可之间的令她感到恨又为她可怜的女子。
      03
      当秋光再度回到这座城市,这座城市的海港一艘渡轮启航。在渡轮之上,有人洒落某个人的骨灰。飘飘然,就这么逝去在风里。彭可、陆笛、茉莉在船头肃静地站着。这时候他们还会想起曾经很好的、现在已然抛弃他们的一个玩伴,一个发小,颜清。也许他是在告诉所有人,一时的玩伴不过是一时,而不是一生一世,更不可能是生生世世。颜清,是如此适应于世俗的。
      秋天,地球上独有的人为划分出的一个季节,一年一个轮回。在中国,这个季节在南方感觉并不明显,在北方却显得缤纷多彩。曾有那篇《济南的秋》,还有郁达夫的《故都的秋》,在这个时候他也就全都想起来了。他想起读书那会,那个女孩被老师点起来念趵突泉,她说年幼的时候她在故乡的院子外看过那种井,煮出来的水也很好喝。旁边楼上都没有人,小孩子什么都不怕的就在里边乱逛,嬉戏。待得出来,她的妹妹见了外婆入棺,自己却没看到。然后一众族人送葬。买的殡仪品还有舅舅一辈的每家一床被子等等。还有运动会上,她也跟着自己在场内跑,好像随着众人一样给自己第一瓶水。接近自己的女孩们那么多,他却能辨得出她是特别的一个。就像是羊群里一只毛色特别的小羊,或者锦鲤群里一条小金龙鱼。只是喝着咖啡悠然的看着夕阳西下,一个人享受到美好又生怕别人不知道自己寂寞得如此安好胜过神仙的他,怀念起那个女孩,怀念自己的青春,又怎么知道,女孩已经成为了太平洋里的泡沫?斯是如此,耀眼的凌晨飞舞的雪。这里的黎明静悄悄。时光如洗,万物不复存在,即使存在过。
      04
      徒生世间的牵连,千丝万缕青丝,千丝万缕情丝。
      杜岚草悠悠然睁开眼睛的时候,只听见耳畔喧闹的声音。有人唤她“宸妃,您可醒了``````”她不知所措。莫非是对于尘世生的眷恋过于深刻,以至于她不得进入阴曹地府?她不觉得自己像孙悟空一样可以一笔勾改生死簿,却似乎记得一个逼真得不像梦的梦。 那是一个清净的花园,却带着莫名肃穆森然。在花园尽头有一座神殿,里边的男子白发垂地,而戴着白色的面具,只见图腾,似是金龙飞游。他说道:“汝何以至此?阳寿未尽,归矣。”旁边有个亦着白色面具、却是红色木棉图案的女童似乎说了声:“大人,她是21世纪的``````”言语未尽金龙就拂袖,一道金光击中完全不知所措的杜岚草,她就失去知觉,醒来觉得自己好像做了一个梦。人生就像是一个个的困境,总是期待突破,期待别有生路,期待,柳暗花明又一村。就这么的,她醒转在千年以前,似是重来,但是截然不同的人生了。
      她成为了一个皇妃。而且,她没想到的是,自己爱上了一个杀手。这个民间来的少年面容熟悉,但她不会记得他就是陆笛。身为庶民的他,却杀了如今的圣上,并且是为了自己的家仇世仇,而不是为了区区一个女子杜岚草。这离奇而震惊天下之事,偏偏发生,并且不能仅仅是宫帏秘事。它流传至民间,留得一个风流皇妃和民间庶民联手弑君的狼狈传说。震惊天下的事,会少么?哪一个国度又派兵,哪一个国度又增兵。哪个国度的皇室出了问题,社会是否会安定,又怎不是天大的事?
      不管如何,如果没有杜岚草,陆笛是不能够进入宫中的,更没有机会用那柄杀害了他的家人的圣上用过的短剑,杀了圣上。虽然有人道,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却少有人真正认为陆笛的命比圣上的只平等而不卑贱,也少有人认为他家中人蒙冤和圣上任性杀戮有着太大的关系。陆笛,事实上是圣上名义上的一位母亲的孩子。为防止他族中人夺权,才有了他家这般的冤案,亦是认为宫中女子另嫁宫外有损皇威。
      天下之大,陆笛又怎没有自己的拥蹵?那江湖的百姓,个个也都神武异常,不比皇家的禁卫军要差。他们时刻也关注着朝廷的一举一动,对于陆家余孽因仇刺杀圣上也是褒贬不一。他们更为关心的是,朝廷可立了新主?有些在京城、各城颇有势力的老腕就开始心中暗暗谋略。
      宫中又怎能不急?这下,当朝一等大臣诚楽亲王一边下令捉拿杜岚草和陆笛乱臣贼子,一边联合各地将军加强巡防,稳固政情。圣上的遗体自是要以风光的方式安葬,依循旧例,要以妃嫔和宫中男女婢仆和世间珍宝殉葬。杜岚草自是难逃此劫。
      她心中暗道自己已是最少活了两世,伏在刀口寒光之下时念动心转,叹世人无不为己谋,若不是值得利用的棋子又怎么会被珍重?只会被弃如敝履。人心凉薄至此``````她爱圣上吗?从心而论并不。外人会说她恩将仇报,圣上有恩于这个荔珍贵妃。但于杜岚草而言,她并不知道当初打猎时圣上是如何英勇的射杀了一只白狼而救下了这个美貌年轻的民间女子,她只知道圣上不过是个沾花惹草、风流成性、美女珍宝都不缺的人。他治国无能,常要依靠诚楽亲王等人。虽于此,他毕竟还是罪不至死,只是陆笛原来接近自己寻得机会要下这般狠手!杜岚草亦是在狱中才听他缓缓吐来这番是非因果。她无法想象他的母亲原是自己屋子的主人。
      人们不过是因循旧例,哪里有真正的新鲜之举呢。怕只有女娲造人、盘古开天辟地。
      05
      人们更不会想到,皇帝彭可其实并没有死。他联合陆笛上演了一场金蝉脱壳。真正在朝堂之中要逼他于死地的是谁?是他的亲兄弟诚楽亲王。皇帝虽然确实做了对不起陆笛一家的事情,但他也说了,那是诚楽亲王的主意。他也是昏庸,阻止不了诚楽对于全局的掌控。他在万人之上,时时刻刻不感到自己如同砧板上的鱼肉。陆笛既有心寻仇至此,就编造一个他杀了自己的假戏,他自己倒想和荔珍贵妃在民间逍遥一世。他可能还是觉得自己当初有恩于她,她该当以一世相报吧。自己的母后早已安葬,朝中有同父异母的亲弟弟继朝政,他倒也不怕被别人嘲笑不得志,只求逍遥。
      月黑风高夜,执着短剑的陆笛杀了听得动静前来相探的一名男仆,将他伪装成圣上的样子。连夜,他和圣上出逃宫墙,自有人接应。按暂不提。
      06
      “拿酒来!”这人生得牛高马大,宽背圆膊,怒目圆睁,手上青筋跳起,怎不是人中豪杰的模样?更别提腰间还系一把阔斧,眉边眼角一道旧疤,给人修罗凶煞之感。
      07
      而所谓的胜负,总是激动人心的。
      他是杀人不眨眼的恶魔,一连的滥杀无辜。手中所执的寒光凛冽的剑,一向的不问是非皂白,只随他心欲。
      见小孩,杀;妇人,杀;男子,杀......嗜血与残暴已经不足以形容他的惨无人道。发展到后来,这已经成为了他一门独特的生意。但凡按照他的暗号找到他的,给出他满意的佣金,就为雇主杀人。
      要说他为什么这么做,也是有原因的。能够有决心杀无数无辜之人的亡命之徒,自己是没有任何亲人的,甚至因为穷酸卑贱,从小被人轻贱而受尽了人世风寒。不是没有人给予过他温暖和爱,只是因为依赖,他的占有欲太强烈,他将那个柔情的女子以一种仁慈的方式致死——让她沉溺在湖泊之中,绑着沉重的山石。他受不了她和隔壁铺子里的男子暗通曲款,暗送秋波。就这样,他把他唯一的爱杀死了。或者,唯一爱他的。
      这个小镇也以盛产恶人闻名,他并不是唯一一个这样的穷凶极恶之人。或许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许多原因,但确实这个小镇里的人们都有太多不幸,一切就像是命中注定的一样。08
      “你回去要好好的练习,才能不断增益。”小溪旁,一个白衣的男子,对着一名女子这么说。这名女子黑发如瀑,眼眸似也倒映着小溪的波光,楚楚可人的样子。如今他为人师,在从前是有这么一名女子教他。那时候的他,比现在年轻多了,头发也还茂盛,俊俏生气得就像是一只小虎。
      “好的,我知道了,谢谢师父提点。”他这般说道,手中短剑运用如飞,凌疾过高空拂叶风。在一众弟子当中他最为受宠,有时候他坐在溪边静心运功,同门师弟乔逸见了,也要说:“师父对你真不错啊。”言辞之中是几分羡慕。
      他心里道师父喜欢他不过是因为自己确实聪颖而有悟性,心里并不甚介意。“也是有话能说。”有时呛不过,又怕别人误会,他就这么答道,然后就再也不说话了,闭目提升着。乔逸也是觉得没趣,自行离开去找酒家。明知练功之人不应喝酒,他却天然改不掉这陋习,尤其喜欢随身带个打酒的葫芦。这大概也是他天赋不错,水平却半上不下的原因。
      这名女子专心的练着,和当年的自己多像,有着年轻人特有的朝气,努力而精神充沛。自己当年得了师父真传,习了五年,水平是师门第一,当外门来挑衅滋事的时候以一人之剑击退了对方六名颇有名气的子弟。而眼前这名女子,天资显然比自己更胜一筹,拜师入门不过数月,已进展神速。她天然敏捷度颇高,柔韧性亦很强,剑在手就像是人剑合一一般使得浑然天成。问她此前是否拜了什么高人学剑,她只说自己跟过一人习舞罢了——不过是舞蹈的舞。那时她月下起舞,场景着实迷人,但更为要紧的是她体会到天人合一之感。杜岚草说,舞蹈不过见一人妩媚动人和修养温柔,武术却令人有御敌之本领。长到如今这个年纪,她需要习武以保护自己的家人。
      “你家人在这座城市?”
      莲问道。
      杜岚草说:“不在。”
      她要怎么回答呢?这世的亲人们住在遥远的一座城镇,她很少回去看他们,他们对于自己的感情也淡漠,乡下务农。除了自己得以嫁入皇家而享受荣华富贵,给他们了一些银两物什,也没有什么过多来往。只是这番协助弑君之罪可不可说不大,听闻是株连九族了的。
      杜岚草后来知道圣上玩的什么把戏。在她被一队黑衣人救下之后。那是皇上派来的,当头一人就是陆笛。但是她拒绝了到皇帝那里去,她想不明白他好端端的不做皇帝做个平民是为什么。她杜岚草虽然自己出身平贱,好歹也有自己的志气。荣华富贵不是她的本事,她立志要做一番大事。但是这一番被囚,引起的恐惧害怕和孤独之感,让她知道武力的重要性。她并不会不甘心政权就这么被诚楽亲王把控夺走,不关心未来数月内就要登基的是诚楽亲王,那个在花园里曾和她也算有过花前月下的英俊美貌的男子——她想要至少能够保得自己周全,也能不拖累陆笛太多。他们说好,一年后在城中酒楼相见。
      既然杜岚草能够重生,并且在这千年之前的城池,那么见到熟悉的彭可和陆笛,甚至他们的名字也没有变更就不算什么奇怪的事了。只是这个彭可不是那个彭可,他特别迷恋自己——这一副在杜岚草看来不过平平无奇的样子。她也是第一次知道,原来世界上真的会有一模一样的皮囊,要不就是她不过是原来的她自己在一个全新的世界生活。刚开始确实处处不顺,比如他们的语言,自己在他们看来就是一个在御花园中游览不小心跌下船晕厥,醒来后就不会说话也听不懂别人说话,自己说着奇怪语言的人了。而陆笛,是民间新选进的一批御医,两人从此见面。在上一世的时候陆笛就予自己有太多恩情,一见到他,那些当时害怕失去他的恐惧、分离时的思念、在他怀抱中死去时候的些微的宽慰、彭可对自己并不上心时他的贴心,种种一切无不在轻抚着她的心。
      莲有时候会问:“你怎么不专心了?”
      她就有些诚实的告诉他说:“我在想念一个少年。”
      不是上辈子她追求不到、这辈子是她丈夫的彭可,而是上辈子待她情深意重、这辈子与她相知相爱的陆笛。这深重的灾孽,以后的路,他们几个要怎么走?
      09
      他们曾在机场的咖啡厅里相聚。彭可要去英国深造,杜岚草、茉莉和陆笛都为他送别。 听说是在英国排名前十的学校。他们都为他祝贺。那时候登机,彭可穿着绅士帅气,一表人才的样子可谓是倾倒众生了。想起来,也是奇怪,无论在哪一世,彭可都不少人爱,而且永远是幸运的主角光环笼罩着。
      10
      在莲的这个小镇,一切很宁静平和,却也适合他们在这里修养戾气。这里有凶猛的野兽在森林里穿行。
      这一日杜岚草习武累了,暂事休息,吃过午饭后就要下山去看看,逛逛一月一度的庙会。想当年,彭可陪自己逛过不少庙会,还孩子气的买牛鬼蛇神的面具来戴,戴在那张如冠玉的脸上,逗她笑。
      果真是帝王,生活得一点都不费气力,什么时候都想着玩笑。杜岚草却觉得生活还是很严肃的,可能她毕竟是穿越来的,依她的性格也至今还没有习惯宫里养尊处优的生活。至于管理后宫的事,那是自有人干,还轮不到她一个贵妃。彭可给人感觉没什么心眼,作为一个帝王他心里太纯净,少帝王应有的权谋,诚楽亲王倒是玩弄的游刃有余。这都看到诸位大臣百姓眼中。但是,彭可坚持不立后。最心爱的杜岚草秦佳瑶,也不过是荔珍贵妃而已。
      杜岚草和彭可的感情是被事先就定下来的,是彭可为了一时佳话。而杜岚草和陆笛的感情,是在这一世,睡出来的。
      谁也不知道那一晚是怎么回事,也许是陆笛喝多了酒,也许是杜岚草脑子不清醒了,以为自己还在21世纪那一世呢,但是也说不上是谁错了,他们都这个年纪。尽管杜岚草身份是已婚之妇,丈夫还是天下最为尊贵、万人之上的皇帝彭可。那一晚过于惊艳,在杜岚草的生命中来说就像一个太意外的美梦。这也许是一个贵妃自己能有的风流。但是,一切都是秘密而不公开的。公开的爱情往往让人艳羡,名正而言顺;不公开的爱情则让人心中多了一桩不能倾诉于别人的事,就像是在乱草丛中盛开了一朵玫瑰,它这么惊艳而让你倍感温柔与悲伤,你又怕告诉了别人这一切就毁于一旦。玫瑰不会有,你也会被毁灭。可能是被流言。那时陆笛说:“我会杀了他。”沉浸在甜蜜之中的杜岚草只以为自己听错了。谁知道后来她才知道,在很久以前陆笛就有这个计谋。上一世他们是一个乐队的好兄弟,这一世他们却是几无半点关系、又有血仇的关系。
      杜岚草是这样的人,她爱别人的时候三心两意。这不是她故意,而可能是她太多情了。她又是无辜的,这一点上她倒是和彭可一样单纯。不过彭可的单纯在于他不知道感情是什么。他最喜欢的就是在花园里逗蛐蛐儿和罕见的翡翠鹦鹉。
      罢了,罢了。她想。此一时非彼一时,诚楽亲王即将登位,即使他们已经联合骗过了他,这个国家里他们始终都不再是高高在上的统治者了。
      烦恼和忧愁是自然而然生发的,似乎在这个时期就应该要有这些个情绪。杜岚草着了轻便的衣衫,戴上带着黑纱的檐帽,腰间配一柄短剑,骑着马就下山去。
      路上,她看见一个男子在对一个小孩说话。杜岚草本不想管这闲事,但想起师父的嘱托,他说晴雨派习武之人向来有赈灾济世的优良传统和好名声,当初在神庙中他们因缘相识,让杜岚草得以入门派中为弟子,也是见她心诚意善。习了这么久的武术,好容易下山一趟来,她就还是照师父所传授的信念照做吧。
      男子背对着自己而看不清面庞,但是听说话语气很温柔。他对着的是一个似乎是走失了的小男孩。这个孩子看上去很清秀灵气,只是穿着一般,像是普通人家的子弟罢了。小男孩的手中有一枚纯白的玉佩,似是他捡到的,男子则在劝说让他把玉佩给自己。小男孩年纪轻轻,却知道自己不能够犯傻,这玉石怎么说也是珍贵的,不见得就是眼前这个男子所遗失。眼见如此,这个男子开始愈发不耐烦起来。
      “正好我家还缺个的新娘子,你管那么多闲事,来我家做压寨夫人吧。”
      真是一等狂徒,都在说些什么?杜岚草心想我就算不是从前的荔珍贵妃,也不会随意嫁一个野夫。看来是这附近的土匪头子,倒是得小心他惹来更多他的同伙。
      “来我们寨呀,好好培养 ,这小兄弟还可以给我大哥当接班人呢。”
      杜岚草想自己这时候是不是应该和在21世纪电视中看到的一样大喝一声“休得无礼”,然后从马上纵身一跳,拔剑飞刺过去,敌仇亲快。但是她的风格毕竟不是此,就为人来说她一向对于传说的蛇蝎美人敬畏有加,那就是一种既有权势又有美貌的女人的完美的象征,因为女人不应该总是屈服于男人的。敬畏欣赏归敬畏欣赏,她这辈子都不可能成为这样的女人。光是长相,她并不属于美艳,却是属于天生善良的。那分慈爱,大概遗传自她的妈妈。她开始想念她21世纪的母亲。不知道在获知她的死讯之后,母亲又是怎么的痛苦呢?
      眼看这个男子就要不把她放在眼里的连带着把这个小男孩掳走,她只轻轻一拍马背,马儿就聪明的撅起前蹄,一下就把男子踢倒在地了。嗯,说起来,要当英雄的话,人实在是不必和动物比如马儿争抢。其实杜岚草还没有做好攻击别人的准备。在和师父比斗的过程当中,师父此前可能因为好看,让不少敌手都没有办法下手,是一种特别的怜香惜玉的情绪;而事实上好看的长相只是他的另一件有力的武器,他远不是看起来那么柔美,那更像是迷魂计,事实上的他招招凌厉。杜岚草从来没有赢过他,真能在四百回合中赢了他,就可以从此出师。在练习中总是得到照顾,并且一切都和以前习练舞蹈时一样像是在表演,让杜岚草,这个曾经被关押进监狱,并且从铡刀下被救出来的女人,还是没有办法狠手向一个人真正刺一剑。
      曾经她以为自己在人世间修养的狠辣至少已经和陆笛一样不相上下,现在才发现自己还是太幼稚了。可能和那个拾到美玉却无所适从的十岁的小男孩差不多。尽管她已经不是童子之身。
      但是毕竟,时间会证明一切。因为有留恋,所以有太多的东西愿意舍弃。只求一世安稳,相守到老。这是茉莉的幸福。她总是幸福的,不论在哪一世。和彭可。彭可和她总是错过,而杜岚草和陆笛总是错过。究竟谁是幸福的?也许是那个天生似乎就是小女子心性、渴望着幸福甚至有点不害人的小心机的茉莉吧。
      杜岚草自问做不到。她始终记得小时候,那是在很久很久以前,比她认识彭可和陆笛更久远,是颜清,陪伴她在风和日丽的时候她看书而他为她照相。
      11
      “你怎么又惹事啦?”
      “反正惹了事我有人罩着,就问你怕不怕。”
      杜岚草只是捂着耳朵,心想哎自己现在倒是成了别人的大树了,只是不知道是这样比较幸福,还是有别人当自己的大树幸福。
      “关于感情,我早就免疫了``````”转念一想,考虑到这个时代的彭可应该不知道什么是免疫,就说,“先皇大人,现在你已经不是先皇,你已经逝去,我也不是你的荔珍贵妃。你为什么还要我跟随着你?茉莉呢?——”她心中始终有上一世对于茉莉阻扰的阴影,也许相对于自己,没心没肺一些总是爱笑并且笑得像茉莉花一样清纯的茉莉的确更迷人更可爱些。
      她继续说道:“如果你不能只爱我一个人,就请你从此想怎么渡过你的余生都可以吧。除非你用你一辈子来证明,你确实十分爱我,离不开我。”
      彭可,这个曾经的皇帝,现在穿着平民百姓的衣衫还是掩盖不住他的帝王气相。奇怪的是,上一世的他是个明星,不过也只不过是一个乐队的主唱,这一世他就成了如此尊贵的人,但他还是亲手毁了这一切。他是这么爱自由。随性不羁,也就注定会辜负杜岚草祈求一生一世一双一心人的祈盼。
      这一世的彭可应该更加不理解:为什么我就只能爱一个女子?
      现在除了和陆笛的一年之约,应该没什么人会来打扰她了。杜岚草叹了口气,觉得自己是不是也该为自己打算一下了。浑浑噩噩不知该怎么渡过的,也只有一次的青春,虽然她渡过了两次,年纪都差不多,她还是感到一种莫名的虚空。这种感觉并不浪漫,她想到自己极有可能会在这个年代终老就感到异常的烦躁,像她养的那只灰白的波斯猫,总是喵喵叫着把她的画盘和饭碗打翻。
      眼前这些可爱的孩子们哪,一到日暮就各家来领走一个,却没有一个是她的。杜岚草也感到好笑,自己什么时候就母性大发了。
      12
      “你进入练功状态的速度太慢了``````”
      杜岚草就摸摸脑袋,算是好态度的接受他的批评。
      日常学习,日常练功,这就是她的日常生活。
      “岚草,今天的练习差不多了,快去吃饭吧。你师姐给我们带了山里的灵芝,用它和着院里井水煲的汤,堪称郴县一绝呢。你好好学学,将来就能给你的爱人做饭。”
      杜岚草跟着师父到屋内,只见高朋满座,可是热闹。师姐今天露了一手,但只是部分的菜肴,大部分还是厨房的伙计做的。都是些山珍野味,但确实香。在座的有其他门派如天阳派、青空教的师父和子弟,各有座位,杯里也都盛得满满的。
      “来,今日是寻常一日,但得诸位同僚聚于此处,且天下重归和乐太平,实是你我之福泽,朝廷之福泽,江湖之福泽。红莲子,敬各位一杯!”师父这般说道。他看上去清秀还仍如少年,岁月的历练沟壑还有人生的阅历着实都写在他锐利坚定的眼神里,诚恳踏实也体现在扬起微微弧度的嘴角。
      “好!”“干!”推杯换盏,觥筹交错。倒也是盛世太平的一个清早。杜岚草品尝着师姐的手艺,只道以前在宫中的时候吃得比这个精细百倍,想起那时候一朝一夕的陪伴,无论是彭可还是陆笛,心下都有些凄惘。她自己也会做饭食,但不过是自己爱吃的松露粥食之类。彭可曾经尝过,喜笑颜开的说比他尝过的所有食物都好。杜岚草也笑,没想到自己还有这个天赋,只是在宫中她不得做这么多的活计,只是凭爱好偶尔也做做女工,绣一绣帕子,做做绳结。这是她在21世纪的时候就喜欢的玩意,称不上贤淑,只是闲来时的一些兴趣爱好。有时候夜深人静,她就对着星空,问自己说:杜岚草,你说,你活了两世,美男也爱了,美食也吃了,锦绣衣服也穿了,风景也看了,你说你这么享福,该不该当受那些离别之苦?背叛之愁?亲人之害?癌症之伤?唉,说起来,也是祸福相倚,都有说不出的苦处。一路走来,最知她心的,还是彭可。
      13
      “你们来看这个女子,是不是别有姿色,舞技亦佳。”这是他的养女,从一个艺坊里买来的女童,好生奉养成了一代花魁。其实更像是有门户的女儿,请来最好的老师教她舞蹈,一曲霓裳羽衣舞得国色天香。真正美丽的女子叫人过目不忘,念念在心。现在她已长成,就不得不让她出嫁,寻一个好人家了。
      他一手造就了她,而她,就此别过。就像是野草,逢了一时的雨露,有什么理由不好好攀登?不论是为了自己,为了齐家,还是为了他心中那在遥远宫中的女子。白氏。也是很久以后,他才听说她出了宫,有了一个孩子,似乎取名为笛。那时在宫墙外,望着她楼房中的灯亮着,他连奏了几夜长相守。罢了,本无缘做平凡的民间夫妻,她飞上枝头变作了凤凰,失节了也不愿再委身于自己。只有童稚之时幼稚无知的盟约,仿佛在梦回之时轻轻嘲笑着自己。仍是放不下。
      14
      真正的绝情是像他那般,决绝地冲破到另一个女人的世界里,不复归来,永世不见。颜清,永远任性的不管不顾别人的感觉,在他眼中似乎金钱可以解决一切的事情。如果没有金钱,就没有快乐。
      是真正的富家公子,还是不过是纨绔。偶尔玩得疯了,玩得狠了,玩得累了,夜深人静时一沉思觉得没有任何人在乎自己,无边的悲凉就爬上心房。月光照着檐外摇曳的灯笼,灯笼的影子绰约如仙,映照孤房中的他是这么悲凉。不由得就想起李太白的诗,一句两句,一行两行,吟作了月光如霜。
      15
      怎么办,彼此都觉得好可爱?这样的场景出现在他们在野外相处的时候。一起钓鱼,一起在半人高的草丛之中坐着看蓝天上的白云,没有人打扰,也没有任何的包袱。他们不是想要有任何进一步的关系,仅仅是在一起。就是这样在一起的感觉,就让人踏实,让杜岚草在往后的岁月中时时想起来。但是彭可,却和她不太一样。在洞穴之中躲避风雪之时,彼此体温的触碰。寒冷让他们更加渴求温暖,哪怕是很平常的肌肤相亲。那也是杜岚草第一次被一个男孩抱着,她不知道这一世他会是圣上。彭可说他冷,杜岚草肯定也冷,只能这样,然后等着别人来援救他们。彭可给的温暖,还有他在成亲的那天晚上第一次亲吻自己,杜岚草在那一刻是没有想着别人的。她没有想着颜清,陆笛。也没有任何对于齐茉莉的嫉妒。尽管有时候她会焦灼的想,这两世都是如此,会不会在宿命里彭可和齐茉莉就是一对?对于自己在哪个位置,她不知为什么就是这么的看不开。
      “额,咬到舌头了``````”吃个饭还这么的笨拙,没想到彭可还像个小孩子一样大笑起来。杜岚草觉得自己装出来的矜持的形象全都被毁了,没想到,看到这一切的彭可开心得简直过分。他旁若无人、一点没有帝王样的哈哈大笑着,说:“岚草,这是你的原形吧哈哈哈``````”
      杜岚草觉得彭可总是以一副我是你正室的绝对丈夫的身份来面对自己,而她所渴求的是理解,是友谊。因为对于彭可有什么意见,她自然得找别人去说。说来说去都是说他,因为心里最在意的除了他还有谁呢?她不清楚对于陆笛是什么感情,他对自己好是真的,无论哪一世,他对自己总是无条件的付出,爱自己一点不比彭可少。甚至,彭可因为太天真太自我,杜岚草觉得在他心里自己并没有他自己重要。陆笛是对自己上心的。但也许的确是彭可更要好看一点吧,那样孩子气的英俊,带着几分耀眼的漂亮,比陆笛的清秀确实更胜一筹。杜岚草想自己确实在好色上有点显然了。
      她心里拎得很清。什么是朋友,就是一起做喜欢的事的吧。她最好的朋友,不一定是带着她游山玩水、吃吃喝喝的,而可能是愿意陪她一起读书的。这样的性格是有些孤僻么?唉,谁知道呢。占据一个人,是不是就要占据他所有的心魂。彭可的心里,不是只有自己。也许要怪彭可太喜欢浪漫,而齐茉莉天生就是充满浪漫细胞、浪漫到骨子里的女人。遇上这样炽烈狂热的爱,有哪个男人不被他自己的魅力所折服?就是发现,原来,自己也可以这么迷人,这么的有魅力。这才是爱情所带来的一切。
      第二卷清晨的风和露珠
      01
      杜岚草醒来,看到眼前是各种白色的仪器。天哪,她怎么在医院里醒转过来了?她自己摘掉氧气瓶,从床上走下来,没有意识到其实自己还躺在床上。她走出了重症监护室,无意走到了妇产科附近。隔着玻璃,她看见一位年轻的女人手里抱着一个孩子。刚出生,糯软可爱的,闭着眼睛嘟着嘴巴的小家伙。他们说就是小家伙长得不太像妈妈,没遗传到好看的显性基因,比如很大的眼睛。然后一个年轻的男子就被医院的老者敲了敲脑袋,和善的:“既然是你家的,就不许说这个孩子不好了,知道吗?”然后又补充说道:“每一个孩子都可爱,生命平等,对于你们来说,他是更珍贵更有意义的。你们的生活,从此都被改变。”“额。哦``````”年轻的父亲被这么的教训,有些不好意思起来。他捏了捏自己的脸,又去轻轻的摸了摸孩子的脸,眼中是欣慰无比的眸光神采。
      哎,有了孩子之后,自己都不是主角了吗?灵魂的杜岚草猜想他们可能会在心里这么想。她看着那一对年轻的、初为父母的夫妇,忽然心中生出几分羡慕。孤独一人的时候,她就想到彭可和陆笛。哎,只是她已经分不清自己究竟在哪个世界,现在又是公元哪一年了。按照这个场景,很可能是在自己即将真正逝去的21世纪的那个时候。
      杜岚草感到自己确实在流浪着,一个孤魂野魄,难道死后并没有什么天堂地狱,不知道为什么还不瞑目?她一个人在红尘漂泊,随波逐流一般,一会儿在异世界,一会儿在公元1097年,一会儿又返回到这个时候,不过,没有真实的身躯,她看不到自己的影子。走着走着,她想停下。但是去哪儿呢?她看着医院楼道里人们推着另一些坐在轮椅上的人们缓缓路过,只觉得自己无处可去。
      02
      “陆笛喜欢我,是喜欢我的家人吧。”杜岚草略微介意的这般说道。她手中捧着一本刚刚从书店买来的书,是她最喜欢的作家秦格韵所撰写的。她的作品里有一些温暖的言情,和着杜岚草杯中的咖啡是刚刚好的味道。在咖啡馆里,迎面坐着的是齐茉莉。她刚刚从公司,一个广播电台下班回来,披散的长长的头发散发着好闻的气味,优雅绚丽的大红的衣裳衬托得她的眉眼更像是一朵鲜艳的玫瑰。她也点了一份甜点,搅拌着咖啡中的糖,认真的注视倾听着杜岚草说话,就像一只竖起耳朵来聆听的猫,即使面对着的是一个女人,也散发着天然的魅惑的感觉。行如风拂柳,可能说的就是她这一类美人。
      相较之下,杜岚草更像是一棵随随便便生长的野草。她固执的没有染发,因为觉得天然的黑发就很好看,是她本来的颜色。她也上妆,却不喜欢浓烈的,因为那会让她认不出自己。她还是素雅,可能在彭可等天然耀眼的人来看少了点味道,比起红酒,更像是中国传统的清茶。她介意的也许是,自己还有几个姐妹。陆笛喜欢的,究竟为什么是自己?
      “我知道你没那么乖,”陆笛竟然令她有点生气的说出这么一番话来,还言辞凿凿,“如果你真是那么乖的孩子,当初就不会去酒吧。”说得真有那么一回事一般。杜岚草就像是被他戳中痛处,在心里咧咧嘴,也没说什么。她怎么会告诉他,颜清就是一个爱唱歌的孩子?03
      对于特别有型的人,人们有时候会说他们“装逼”。不过是装酷耍帅,走在时间和潮流的前头。酷孩子们,也总是和酷孩子们在一起玩的。什么是酷?怎么引领潮流?对于陆樱麒来说,这似乎是一件让小小年纪的他也很费脑筋的事情。被那么多人疼爱的他,自己的档期满满,一会儿上这个节目,一会儿上另一个。每天的钢琴、舞蹈课排得满满的,作业也特别的多。
      幼儿园放学了,这是一所名副其实的贵族学校。杜岚草有时候会感谢那些打下江山的人,给自己和家人提供了这么稳定甚至繁华的生活。如果战争起,就没有现在已有的一切了。而彭可的哥哥,现在还在政府里供职,稳定着一切。在那机构里,有太多的不必言说而心知肚明的秘密,每个人在这里有自己的一份默契。若有热爱,必有付出,又得回报。杜岚草在心里还是更喜欢在公元1097年的生活。那时候的彭可虽是一个使计谋逃到民间去的懦弱的皇帝,但他也为维持政事做了不少事。他更是知道,诚楽亲王的能力在自己之上。无论为江山社稷,还是为自己,他这么做可能是无可厚非的。
      04
      杜岚草有一个妹妹,特别漂亮。她常常自豪,比如偶尔在下午,外边的阳光刚好照进有暗橙色皮质沙发、并且摆着些绿色植物的客厅的时候,她望着外边的风景感到十分悠闲,又会想:“说起来,我有一个这么漂亮的妹妹呢。”
      杜萃竹是一个小有名气的封面模特,还有人追踪、记录她,并且写一些后续报道。娱乐圈总是需要一些新的面孔,杜萃竹曾经成为当红新星。
      05
      “嗯,是,在学校里戏剧节总是受到孩子们的喜爱。他们都太喜欢表演和展示自己了。”面对着采访,校长这般说道。
      学校里的日子是怎样的?是不是像神仙一样,因为小孩子没有烦恼?可事实上,小孩子的烦恼多得远远超过你的想象。陆樱麒觉得自己就像是鼓鼓囊囊的、被装在一起的小孩子群里毫不起眼的一个,太拥挤了,时刻都要被淹没的感觉。他一回家就要跟杜岚草讲特别多的烦恼,妈妈还以为学校里就应该都是快乐的。她甚至不喜欢听他讲不开心的事情。唉,那他又能跟谁说去呢?当然是自己憋在肚子里了。“我的小樱麒,你在想什么?”爸爸总是忙碌,有时候从遥远的城市出差回来会把小小的他抱得举过肩膀,慈爱宠爱的这般对他说道。爸爸比妈妈可靠。有时候他会这么觉得。
      不过陆樱麒也不总是和爸爸妈妈玩而已。他有一个自己好的团队。
      06
      “岚草,你帮我写的这首歌词,怎么有种王家卫的叙事风格?还带着冷幽默。”这天,杜岚草刚刚下班,就听到邮箱的提示音,打开一看,是彭可的邮件。
      “咦,他不是去国外演出了么?竟然还有空回我邮件,真是珍贵呢。”杜岚草这么想。她帮他友情写了一首歌的歌词,大抵是写在莫斯科的秋天,红色的枫叶,教堂传来的悠然的钢琴声,大树下两个年轻人邂逅,彼此陌生,却又互有好感,只是都不贸然问候。禁锢着他们的有各自的生活,女子身患重疾,没有人知道她焕发容光的外在是因为服用特别的药物;男子家里有一个四岁的小孩,即将上学而家中的母亲远在乡下,他的心在各处而不得安宁``````教堂的音乐幽幽传来,树荫下有穿过的凉爽的风,于是这一刻他们都感到片刻的舒适。
      “我用一片枫叶/写下太多的岁月/留声机里女主角说/罗密欧在教堂外/心脏盛开又凋谢/娃娃是初生的星光/微风弥散了呼吸/梦中也没有这样的安宁``````”
      彭可自己是那种重金属系的表演风格,杜岚草的作品对于他有风格重叠的部分,比如提到留声机,但是也有她自己的风格。她总是写到太多的故事,两个人之间可以展开,三个人之间可以展开,四个人之间可以展开,还有更多更庞大的场景。比如此前她写过一篇作品,关于夏季的风筝。小孩子们快乐的去放风筝。
      07
      草地上这个孩子孤独着,她想也许别人会因为她的贫穷而看不起她。而事实上,她是多么喜欢伪装成贫穷的样子呢。可能她心里有个灰姑娘梦,可是灰姑娘如果不是去舞会,如果她不够漂亮,如果她没有漂亮华美的水晶鞋,王子会对这位不知从哪儿来的姑娘感到好奇并且念念不忘吗?
      很奇怪的,似乎一般女孩都会考虑自己漂不漂亮,但她却十分在意自己是不是富有。如果可能,她家产甚至拥有轮船,那是多么骄傲的事情。至于男人,有的是在意自己是不是富有,也许这就是男人的尊严吧。但是在一个家族之中,或者家庭,男人就要是最有钱的那个吗?
      08
      “我没听说你有个这么富有又漂亮绅士的亲戚。”齐茉莉这么对她说。杜岚草只是微微笑,她的这位表兄从远处来,到这里继承她舅舅的葡萄庄园。所谓的富有,大概是拥有很多的土地,很多的钱币,特别好看的屋子,还有很漂亮的家人,很多的各式的食物美酒,各种到处旅游的机会,非常有名的学校,以及一些收藏品或者奢侈品,高档的出行工具还有各种酒店的入住。还有什么呢?比如很高档的运动如高尔夫,很漂亮很高档的裙子高跟鞋等等,特别有趣好玩高级的晚宴,很高档很好的化妆品护肤品,很漂亮的发型还有耳环项链等等,最新款的手机以及所用的一切都是高档的。这大概就是富有了。装一装,还要单独成幢的别墅,单独的画室或者至少有书房。还有社会地位,比如各式的邀请。还有什么?唉。还有就是要很城市吧。以及很自由的,职业?大概就是做生意了。
      09
      喜欢一个人,大概就是和他不停的说话,并且他不会烦。用很多种很多种语言说。当然,一个很爱说话的人,不说话也不会怎样。因为她还爱写作。嗯,那就是我了。
      杜岚草说。她的脸上露出一点忧郁的神色。
      有时候,比如小时候,可以说口无遮拦,很少忧虑。但是长大之后,有时候是知道的事情太多了,反而缄默的闭上了嘴巴,相信起人多口杂这个道理。
      人分很多类型。
      10
      杜岚草很少去体验那些书中、那些作家笔下所描述的那种生活。也许也是条件还不成熟,待到条件成熟了,她也可以悠然的过自己想要的生活。看到书里描写的那些人的生活,要么去某某美容店,要么去超市买水果蔬食,她只觉得太过平常。她现在最想要的就是养一只猫。或者一只小狗。为什么养?她也不知道。大概是觉得想体验体验吧。事实上她就算不想养也得养,因为这是外部条件决定的。她住的这套房子从前的租客养了一只小狗,短毛的,卷卷的,两只乌溜溜的眼珠特别可爱,天真无辜的样子。她就算从来没有养过,也不得不养了。一养,也才发现,原来一点也不难。
      说起来不一样的动物也不一样,狗儿是热情而卑贱的,猫儿是薄凉神经的,鸟儿是娇贵可爱的``````她从小就像是被禁锢在笼子里的金丝雀。这般的长大。笼子里的鸟儿,只有在发脾气的时候才扑动翅膀,总是被禁锢着,有翅膀也不能飞翔。她渐渐也就像那只鸟儿一样,像是忘了自己有翅膀,本能够飞翔。有可能,她真的不是一只丑小鸭,或者麻雀,而是天鹅,或者雄鹰。
      而这么多年以来,最让她暖心的一句话,大概就是那斩钉截铁的:你是我们的伙伴。不被需要的人是最悲惨也是最可怜的,这应该是世界上最大的惩罚。所以她最恨的是叛徒。如果可能,她会用长剑将她千刀万剐。不过她始终只是想象,就像个堂吉诃德。对于杜岚草,逻辑其实很简单,如果你需要我,也许我会感觉到你喜欢我。至于反过来成不成立呢?就是我喜欢你,所以我需要你。也许吧。彭可给她的感觉就是如此。大概还是需要决定着一切。在身边的时候,她想睡,他就笑她:“白天不睡,晚上怎么能睡得着呢?”“唉有时候我就是太累了,累得靠着枕头,拿着平板想玩一会儿就睡着了。而且你知道么,在梦中还梦见了我的爸妈。”“梦到叔叔阿姨了?”彭可轻轻拍拍她的肩膀,说,“等我们拼搏出点儿成绩了,就回去和他们一起生活。”“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杜岚草靠着他的肩膀,说,“和你在一起这些时候,我都不会梦归故里了。我这样是不是太不肖?”故乡,哪里是她的故乡呢?是不是他在的地方,就是了呢?她不免又想到褒姒和周幽王,她来到他的家乡,会觉得快乐吗?故事的走向会是如何呢?她真的怕,怕自己推算演算不好,怕自己的功夫道行不过这么浅,怕他们不会有安好无忧的一生。她难道真的是仙女,是神女么?不是的,她只是被这么期待。哪有人,就算是女人,神通广大呢?
      11
      “杜岚草,我有时候觉得人生特别无聊。”“你说出这话的时候是怎么了?不会去多看几本书,多写几篇文章,或者多录制几首歌?距上次推出专辑,已经是多久了。”“其实我也是多功能的``````有时候已经完成过的事情,似乎就没有很好玩的了,就像虽然我喜欢音乐,但是也不纯是为了追求附加值,演出的感觉有时候还是会觉得自己很卑微。专辑出过了也不是很有动力再出了。不过如果说是为你写歌,倒还可以。”杜岚草还在读着书,抽空回答他说:“人生苦短,弄出个名堂来不容易。你想成为谁,都尽力去吧。”“那你呢?你还是希望成为一个作家?”彭可笑,杜岚草是和他一样不靠谱的人。特别不靠谱。
      12
      灯影闪烁,在室内一位和蔼的老师在跟年幼的杜岚草说话。杜岚草穿着浅浅的童裙,面容可爱,尤其那大大的眼睛,忽闪忽闪,比星星还好看,就像会说话一样。老师大概二十多岁,还年轻,皮肤很好,头发轻轻的绾在脑后,优雅得像一只天鹅的她抚摸着小小杜岚草的头,说:“你可以成为一个舞者,一个作家,一个珠宝商人。这是你的梦想吧,嗯。也许你还是不爱说话,如果选择了写字。可能是这样。写字,就是在自己和自己说话呢。你不想成为歌手,是为什么?只是不那么喜欢吧。你还想成为会弹奏很多乐器的人,你还想成为一个画家。说起来,你真的喜欢动来动去呢。也许你觉得自己的音准并不好。你还想成为一个翻译家。哎,有太多的想成为了。你还想成为大厨。以及,擅长缝娃娃等的人。趁年轻,让自己才华四溢,光彩四溢。”
      13
      也许,重要的人都在开各种会议吧。
      听到窗外楼下的声响,她慢慢的走近了窗户,看见楼下的人们。人们真的那么喜欢看连续剧?其实人生就是像连续剧吧?有人渴盼这一辈子和这一世的风流人物们交流,然而此生匆匆终有涯,吾生也有涯而学而无涯矣。她在楼顶,吹着舒服的风,坠落的时候,那些看热闹的人们会怎么看待她,这个年纪轻轻,不珍重自己的女孩?但是一切都不重要了。她知道,她的文祁已经离开,再也不会回来,再也不顾念这一切。杜岚草曾经说她太傻,是吗,也许吧。她纵身跃下,飞翔的过程很美,鲜血却随着“怦”的一声闷响染红了地。一朵血花,盛开在这繁华而纸醉金迷的街头。人们议论纷纷,一切以从前的角度来看,确实有些有伤风化。但是首先这是新世纪了,再者,若说是家务事,外人又有什么资格谈论?葛父葛母一生只有这一个孩子,无形的来自恋人和恋人家庭的压力是多么恐怖。章缨选择自杀,很多时候,很多事情只是一个幌子。似乎责任在文祁。但是,真的怪他吗?那个一心奔着并且似乎注定有锦绣前程的孩子?对于章缨来说,幻想,时时刻刻都可以。杜岚草说过,她是这么一个爱幻想的人。现在,可以说暂时找到了她的天堂。
      在纵身一跃之前,章缨想起那时候的码头。没有别人,只有文祁自己,和来送别的章缨。看着涌动翻滚的海浪,章缨有一种很奇怪的感觉。四周熙熙攘攘的人群,人来人往,他星星一样的眸子抬起来,锐利如剑,却带着些微如常的笑意,他说话还是带着惯有的一点不正经,纨绔子弟的模样:“你愿意跟我过,愿意跟我走吗?”可他甚至连她的名字也没念。
      章缨想,文祁一家在镇上是有名的乡绅一族。他们的生活和电视剧一般。但是章缨自己的父母不是这般。文祁还有个妹妹是演员,章缨也曾到片场去探望她。又念及自己的父母,她想,你看他们在电视剧电影中那样上天入地,无所不能,也许你也以为你的妈妈,还有你的爸爸,也像多啦A梦一样无所不能。渐渐长大你就会知道,你应该成为擎天的那一根柱子。不论如何让自己成为一个有用的人。你要怎么疼惜自己的父母呢,给他们更好的生活条件吧。你,是否能够知足常乐呢?文祁也许有心如此,嫁给他,从此荣华富贵享用不尽。就算是为了父母,不是吗?他似乎也看准了这一点。
      那时候,他们在阳光下舒适地坐着,望着在酒店泳池里戏水的大人小孩。他们约会了太多次。但是,章缨是很奇怪的。面对文祁的时候,她总是在心里想:当我拥有了和你一样的力量,我会不会还喜欢你,还那么需要你?她想要的爱,不是这样的。她渴求一份真切的爱。让她感到真切的。但不是文祁第一封信那般染上了自己的血的。她总觉得,说起来,这一切也太形式主义了吧?有一次,在听了她的烦闷之后,文祁掐灭了烟,说:“但是你所要的,我所能给的,难道不是一场幻梦般的罗曼蒂克?”恋爱的时候,不就是要一场幻梦般的罗曼蒂克?为什么她不是在享受和他的恋爱呢?
      章缨心里总是放不下自己的家。文祁那般的无忧无虑,她是无法理解的。她想文祁,“哎,你真是一个贪玩的孩子哪。可我爱这样的你。”说服自己接受他的孩子气。
      他们一起读过很多的书,一起写过很多的情诗。“就像是星星总会相遇,小王子总会遇到他的真爱。”在高空的爱情,也总是让人向往的。飞翔在云端的浪漫。
      有时候,你是谁决定了你是谁。你的家人是谁,也决定了你是谁。
      14

  • 昵称:
  • 评分: 2分|鲜花一捧 1分|一朵小花 0分|交流灌水 0分|别字捉虫 -1分|一块小砖 -2分|砖头一堆
  • 内容:
  •             注:1.评论时输入br/即可换行分段。
  •                 2.发布负分评论消耗的月石并不会给作者。
  •             查看评论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