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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的客人 ...

  •   黑夜笼罩着城市,暴雨的来临使人猝不及防,刚刚结束一天工作的刘芩望着路上着急躲闪的人群咬咬牙冲了出去。他家里还有人等他回去他不应该在这浪费时间。
      这座城市并不算繁荣,道路坑坑洼洼,随着暴雨的来袭成了一个个水坑,被慌乱的人们踩踏,泥水四溅不知攀上了哪个倒霉鬼的裤脚。显然,刘芩并不是个幸运儿,他的裤脚布满泥点,全身湿透,称得上一句狼狈不堪。
      “再坚持一下,马上就到家了。”风雨交加,刘芩的眼镜被雨水冲刷着,但他却很乐观。
      “糟了,答应好妹妹要给她带《诗经》的!她一个人在家,还不能下床走动,家里的书都看完了……”刘芩不禁担忧起来。
      妹妹前些年出车祸造成高位截瘫,父母直接死于那场车祸,父母临死前告诉妹妹他们会回去的,结果,他们失约了。妹妹遭受了太大的打击,心理有了阴影,格外在乎诺言。刘芩回忆着妹妹的情况,奔跑的脚步逐渐停歇。
      “现在再折回去还来得及吗?”刘芩停在巷子口沉思,穿过这条小巷就到他们的家了……
      “小友!来书店歇会吗?免费提供雨伞哦!”刘芩转头望去,是一个身着白衬衫,打着红色油纸伞的青年,他身后是灯火通明的书店。书店是仿古的,乌黑的格扇门,檐上挂着圆柱形的大红灯笼,门匾上用行书写着店名——诸生书店。
      刘芩感觉自己也是被幸运女神眷顾的,这里正好有一家新开的书店,自己还不用淋雨回去了。
      刘芩跟着青年进入了书店,推开门就感到暖意。书店上吊着仿古的八角宫灯,雕刻的应该是鸢尾。四周围绕着高大的乌木书架,上面摆满了书,其中多为古代典籍和诗歌译本,空气满是纸质书籍独有的油墨香气,光是闻着就让人神往。格扇门的正前方是檀木的柜台,柜台后是一位穿着黑色唐装的青年,他的左耳带着一颗红钻,在灯光的照射下闪着细碎的光。
      “店长!我把顾客带来了。”白衣青年收了伞放在门口,冲着柜台后看书的青年喊道。青年抬起头,一双桃花眼向出声的地方看去。
      他缓步走到白衣青年身边,看着沉稳又矜贵的人握起拳毫不客气地在青年头上敲下,然后理理绣着兰花暗纹的袖口看向刘芩:“客人,你好,我是诸生书店的店长云迟,这是我弟弟渚青。”
      刘芩尴尬地笑笑:“你好,我叫刘芩,想给给家里的妹妹带本书,顺便来这避避雨。”
      “买书吗?什么书?我们这可是什么书都有的。”渚青显得很自豪,嘴角上扬露出两个梨涡。
      “是《诗经》,我妹妹比较喜欢诗歌,她很聪明。”刘芩笑着回道,他提起妹妹总是很骄傲。
      “刘芩,外面的雨很大,现在这休息一下喝杯热茶吧,淋雨容易感冒,你妹妹应该会很担心你。”云迟望着窗外,依旧没什么表情。刘芩想了想答应下来。
      渚青给他拿来了毛巾和热茶,刘芩有些不自在地道谢。
      云迟和渚青坐在了刘芩对面,云迟端起茶水喝了一口又放下,渚青像是意识到了什么,起身给云迟换了一杯。
      “客人,我这里有一个故事,我觉得你会喜欢,要看看吗?”云迟放下茶杯,望向刘芩。
      刘芩闻言放下毛巾点点头:“可以,我很喜欢读书。”
      “小友,这书说不定会给你带来好运哦。”渚青眨眨眼,递给刘芩一本黑色封面的无名书籍。
      刘芩接过笑笑:“真的吗?我很期待。”
      刘芩翻开书,“三月十六日,晴”,不像书倒是像某人的日记,刘芩接着看下去。
      “三月十六日,晴
      周方柏个狗东西非要我在他们的结婚纪念日去看望他和明庭,也不想想今天雨下得这么大,他们还住在山顶,山路泥泞,真是要了我的老命。唉,谁让我是个守信的人呢?答应的事就要做到啊。
      今年照例带了明庭喜欢的鸢尾,反正我是不会管花粉过敏的周方柏的,毕竟花是他让我带的,那就受着吧,谁让他自己不去买?真该让明庭说说他。
      还记得我们三个人的相遇是在云来大学的开学典礼上,我当时正在追求一位学姐,她是典礼的主持人。周方柏那小子是新生代表,我去后台给学姐送花,他正好出来,然后我们就很戏剧性地撞上了,我的百合花直接撒在了他身上,他开始不停地打喷嚏,还是明庭过来拯救了原地蒙圈的我。
      明庭跟我说周方柏只是轻微的花粉过敏,回去洗个澡就好了,让我不要担心。但我心理过意不去,虽说这件事我们都有责任,但过敏可轻可重,我还是去看看比较放心。所以我给学姐发了个消息就追了出去。
      然后,我就看见了那小子的真实面目。周方柏装可怜向明庭撒娇,然后心安理得地坐到明庭的自行车后座,搂住他的腰。当时我就怀疑他是不是故意和我撞上的,我以前也会用这种方法博取学姐的关心,没想到,还真是!
      至于我为什么会知道还要归功于周方柏还有点良心,怕坏了我的事,找到我帮我出谋划策成功追到了学姐。
      这一来二去的也就熟悉了,后来我了解到,周方柏原先是个孤儿,被明庭邻居家的老婆婆捡来收养,但没几年那位老婆婆就病逝了,周围邻居见他可怜都很照顾他。后来明庭父母收养了周方柏,他们也算是竹马之交了,谁知道这小子知恩不图报,反而盯上了自己的哥哥。
      他们是在大一确定关系的,还没有向父母坦白,直到大三那年周方柏拉着我去喝酒。他喝得不少,大着舌头跟我说:‘父母同意我们了,我和明庭结婚了。’边说边流泪,醉得不省人事,可能是太高兴了吧。
      那晚还真是令人记忆深刻,我打明庭的手机显示空号,我只能自己把周方柏送回家,他还吐了我一身。到他们家后也没看见明庭,我觉得是周方柏这狗东西太黏人,明庭出去躲清净了。
      后来周方柏带着明庭去旅游了,环游世界一直是明庭的梦想。三年后两人又回来了,找我一起去吃个饭。周方柏那小子非要说我是他们的见证人,让我每年去看他们,还得是他们的结婚纪念日去,真不愧是狗东西。要不是我有学姐,我还不得酸死。
      唉,该吃饭了,我儿子喊我吃饭呢。
      ……我想起来了,我全都想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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