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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去有你的地方 陆则让是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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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独会让人觉得活的没意思。
陆则让很早就生活在孤独之中,但他从来没有习惯过孤独。
他最经常醒来的时间是凌晨五点,这是他最恨的时间,他看向窗外,灰色的天,行人只是零星几点,他总觉得游离在这个世界之外。
分界线是在和丛欢在一起之后,一个再普通不过的凌晨五点,他睁大了眼睛,看着墙上的钟,是方形的,明明和小时候家里圆形的钟十分不像,可是他依旧想起小小个子的自己沿着墙边徘徊,手中捏着一部快淘汰的按键手机,玩过无数次的贪吃蛇,还有通讯录里唯一的电话号码。
年纪尚小的自己抬起头看着时间,整个家安静的可怕。
他的心里发慌,尽管不再是无助的孩子,但是那样深刻的画面却像是刻在了脑海中,只要一刻找不到出口,就会反复在记忆里重演。
所以陆则让喜欢人群都围着自己,在上学的时候会因为自己的受欢迎,暗暗窃喜。
每当这样的记忆占上风,就会觉得心口发麻,侧过脸去,是小心翼翼靠在身侧熟睡的丛欢,她睡觉总是蜷曲着,只占很小的一块地方,松软的头发摊在陆则让的掌心,他便慢慢收紧,心里的喊声,不知道有没有化为现实。
他看着丛欢受到注视醒来,再抱紧彼此,所以他原谅了以后每一个不再孤独的凌晨五点。
陆则让是个热衷于折磨自己的人,他对于身体上的痛很敏感,又享受着因为刺激而感受到活着的那些个瞬间。
他大学毕业之后顺利进入了一家正值成长风口的企业,部门同事在聊起他的性格的时候,费劲儿的思考了许久。
工作结束后,聚在一起的饭局,面对面坐的人们比起在工位上的畅言反倒还多了几分拘束,那些个私下的样子,松弛的态度,和点燃的香烟,监管不严的小店,吵闹的环境,一口灌了半杯的果酒,留下半个唇印。
女同事开口,她说,则让说不上高冷,也不是话少,但就是给人一种很难真正靠近的感觉。
另一位男士笑笑,碾灭了烟丝,他说,说淡漠有点过,说内向有些不贴合……慢热,是慢热。
陆则让只是抬手轻笑,捏着那一小杯酒,饮下,暖了喉腔,侧过脸,观察着周遭环境,微微张口,注意力被不远处一桌聚餐的家庭吸引住了,孩子小拇指上勾着氢气球,飘在店铺天花板上,摇摇晃晃。
[让哥,原来你做了矫正啊。]
突然的,这样一句,打破了陆则让又游离在餐桌上的思绪,拉回到了社交范围的礼貌里。
男同事听后,稍稍凑近,才看见,他口腔里,舌内侧微微泛银的金属矫正器。
“嘿,稀奇了,我还是第一次看见,不仔细看,没看出来。”
“你懂什么,现在可多人做这种了,好多明星都做。”
“做来干什么。”
“干什么?为了好看啊。”
男同事平时糙,就算是身边的女人指明了原因,他也难以把这个看似正经的理由和对面的陆则让挂上钩,他觉得陆则让讲究,但那不过是在打球后会及时换衣的讲究,成年的正常上班的无任何嗜好的男人为了好看在舌侧戴着硌人的钢器,他很难搭上边。
陆则让笑笑,语气自然,他给两人都倒满了茶水,“确实为了好看。”
他喜欢好看,因为丛欢喜欢自己好看。
所以就算硌人就算要花费精力财力还有耐心,他都愿意这么做。
陆则让在公司已经做出了他社交范围内最大的体面和得心应手,坐在对面的两个人大概猜不到,他对丛欢更安静。
他话少,因为他喜欢听丛欢讲话。
丛欢应该去参加讲故事大赛。
陆则让不止一次这么想,就算是丛欢讲出奇怪的、欺负人的、调戏人的那些话,他也照单全收。
丛欢说,要有一双漂亮的手,但不能自己把这双手太当回事,手上有一条细细的痂线,要等到人们问起来,才吃惊地说上一句,‘我都没有发现’。要有单薄的纸片人一般精劲的身形,肩膀却能够顶天立地。不要太笨,笨到听不懂话,又不许你太过于聪明,叫人没有支配欲。要你被别人注视,又决不允许你多看两眼。
丛欢说,用苛刻的矛盾的近似无厘头的要求来对待你,要求你是个好人,又想你坏一点,但只允许,坏,一点儿。
丛欢说,对不起,因为我喜欢你,所以才变得这样坏。
这样的话,他却听得很欢喜。
他想,丛欢,我比你更坏,我希望你只和我说话,只和我说这样的话。
丛欢觉得陆则让是一个不会去思考将来的人。
“这么大的屋,中心地段,确实靠近地铁站,哥,不开车上班,挨近什么地铁,商圈,我知道你每月工资扣了五险一金也很高,但花这么一大笔在生活上,也确实少见。”
这不算批评吧,丛欢打趣的时候,陆则让也笑着点头。
陆则让还记得那一天,他应酬喝多了,但又不算烂醉,他在楼下紧抱着丛欢,他不敢把全身力气都压在女孩身上,可是他不知道,丛欢做好了用尽全身力气来拥抱他。
她说,则让,你想去我家住吗?
就像是邀请一个不大的小朋友,她哄着人,她说,我家很小,小到只允许我买最小号的音响,但是我家也很大,大到,你可以和我住一辈子。
他很难界定幸福的负担,他有问过丛欢。
[让我一起住,不会很麻烦你吗?]
已经同眠了一周之久的丛欢,靠在床头,枕着自己的手臂,侧躺看着陆则让,她觉得男友很乖,意思是睡觉姿势很乖,就躺着,动也不动,吃饭嘛,都是凑活吃吃,更别说会主动洗碗,再说了会往滚筒洗衣机里倒月桂留香珠的男人又有多麻烦呢?
她摇摇头,她说这是幸福的负担。
陆则让不死心,又问了同部门的年纪大他几岁的哥们儿,说老实话,午间不趴着小憩一会儿,而是点开幼儿园监控看着另一个角落的孩子睡觉,这对陆则让来说,是一件感到神奇的事。
他了解到很多,某某幼儿园师资好,双语教学,学费一万四,某某小学,直升师范附中,要个临江的学区房,某某高中要摇号才能上,再长远一点,谁家的亲戚儿子姑娘结婚又在花园酒楼办露天婚礼……
陆则让转着笔,背靠在工位上,看着坐着的‘过来人’,抬着黑框眼镜,倦容说着蛮有负担的话却看得出来的甘之如饴。
“小陆,你也要把握住。咱们这个行业年轻就赚这些钱,求不上安稳,就拼搏这十几年,不多整点,老婆以后不得闹翻天。”
他听得不算舒服,想骄傲的炫耀他的丛欢,可是又觉得有些搭不上话头。
那个下午,他心神不宁,总觉得被洪流赶着,就要上不了岸。
火急火燎的回了家,开门就看见了困困缠在自己的脚边,他来不及和小猫打招呼,先是喊着丛欢的名字,才看见女孩蹲在小阳台,半尾麻花辫,一身长裙,棉麻料子垂在脚边,她没说话,笑着看他,最后捧着一盆栽土。
她说,回来啦,我点了咱们都爱吃的小炒肉还有麻辣龙虾尾,趁着还没送到,我要把王姐那天送我的草莓苗种上。
陆则让才像是找到一束稻草,紧紧抱着她。
她笑着推开埋在脖颈上呼气的脑袋,佯装生气的语气,念叨着陆则让。
“烟味烟味,陆则让,说好少抽烟的。”
陆则让倒是闻不到什么烟味,只闻到安心的发丝香气,嘟囔着,沙哑的嗓音,他说:“李伟平抽的,把我熏臭了。”
怀里的女孩笑得咯咯声,颤抖不止。
陆则让习惯丛欢的笑声,他羡慕丛欢笑得好听,女友总说他笑起来憨憨的,有时候又只是笑没有声儿。
他不是本地人,和丛欢一样都是来这儿上大学,他又和她不一样,在一起之后最害怕的就是春节,他送丛欢去高铁站,给她系上围巾,每到冬季他就觉得丛欢身上很香,在这种帮她把垂在领子上的细链放进高领里衣的时候,香气就格外明显。
后来丛欢告诉了他,‘这是身体乳的香味,不是?哦,那可能是护发精油,还不是?嗯,那大概是护手霜。’
种种的香味混着,在凑近的时候,叫他感到欢欣,他说,拜拜,回家要给我打电话。
冷风吹红了鼻头,戴着男友体温的围巾,嘴都陷入绵软里边,她拉下围巾,笑着,挥手。
[陆则让,没到家我也想和你打电话,我喜欢你在电话里的声音。]
再度挥手之后,他也听到了专属于她的笑声。
临近春节的月亮原来不是圆的。
除夕夜,他将电视机调到最大声,尝试掩盖过那些人一阵又一阵的焰火。
然后幻想着,未来的家。
故事的发展不会是一帆风顺,他明白,可是遇见丛欢之后,他觉着生活里只有好事,所以在孕中期流产这样的事,叫他有些难以接受。
他很少哭,但是坐在手术室门口,为什么这么黑?为什么不把灯打开?为什么不多一些一样痛苦的人?为什么要选择他们?为什么仪器的声音这样大,这样吓人?
他在很多个疑问中,签下了最难看的签名,手抖得不像那个一贯笔锋凌厉的陆则让。
他和丛欢相拥着取暖,就好似他们是从生来就是抱团而生的人,摩挲着彼此的脸侧,直到麻木,毫无知觉的睡去。
丛欢瘦了很多,手腕那的腕骨上挂着的那条他送的金饰红绳都要拉紧一些了。
停雨了。
宠物医院门口那条巷子被暖黄的民生路灯照亮,黄的甚至发橙,湿漉漉的地面,长时间都驶不过一辆车。
陆则让打开车门,上了驾驶位,先拉出之前放在车里盖腿的小毛毯子,软棉,印花上有着童趣的黄色小碎花。
他盖着丛欢的手,冰凉,眉头微皱。
“安全带。”
“……”
手掌在方向盘上,车内只剩下仪表的光芒,他许久都没有动作。
“我明天请假,咱们一起去接困困。”
“我知道困困不会去猫星。”
丛欢在说这句话的时候带着笑平淡又温和,她说,“困困是一只不怕水、矫健的小猫。”
她转头看向正注视着自己的陆则让,悄声,半含着气声,就差破裂,最后带着哭腔。
“困困会从宠物医院走到临江大桥,最后回家,如果困困还学会了飞,它就会去旅行,做回一只有个性的小野猫。”
陆则让吞咽,喉结浮动,眸色深沉,他轻笑,他说,“那当然,也不看看谁是它的爸爸妈妈。”
“困困会去很多地方。”
“什么地方。”
“去有你的地方。”
丛欢有点欣慰,她别过脸去,头靠在车窗上,她听见窗外又滴滴答答,她突然觉得有些好笑,无力的用手搭在鼻梁上,那里也落了‘雨水’,湿漉漉的,最后眼泪滑落。
她哽咽道:“我好想去一个没有雨的地方,我想去一个可以忘记烦恼的地方。”
随之而来的,是抚开眼泪的那双有些干燥的手,温柔的用手背蹭过带着体温余热的液体,陆则让轻柔的告诉她。
[好,我们一起去。]
[去哪里?]
[我不知道,但是只要是有你的地方,我都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