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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一被子的朋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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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被子的朋友」
与和鹿弘在一起相互揭短比起来,我和季春锋之间的友谊算得上是高山流水,要是我们生活在古代,那就是俞伯牙和钟子期。
他绝对是我欣赏的男生,撇开他秒杀飞轮海和F4的外表不说,从高中时就散发出来过人的经济头脑让旁人不可企及。当我们大
多数男生还陷在“周赵之争”或者为如何写情书苦不堪言的时候,他已经开始看比尔·盖茨的传纪并对试着对股市投注热情。在我看来,他是个有明确目标并且非常有计划也必然会付诸行动的人。在同龄人都还在苦恼“路在何方”的时候,他已经一步一个脚印往他憧憬的方向走去。
我明白他要学好英文不只是为了应付高考,而是为了去到更远的地方。
远方……
小时候,我认为只要能离开安溪,不要一直呆在这个只有一条热闹的大街连肯德基都吃不到的地方,北京、上海或许广州,那些就是远方。
在N市上学的这些年,因为是封闭的校园军事化的管理,我的生活中唯一能有机会真正感受我认为是远方的机会就是去春锋的家。
还记得第一次去他家的时候,我问:“阿姨,叔叔晚上回来吃饭吗?”
春锋妈妈愣了一下,笑着说:“叔叔出差去了,今晚就我们。”
我那时候还远没有现在会察言观色,其实我只要稍微留心一下,就能发现桌子上一开始就只摆着三副碗筷,而大门口的鞋柜上也只有女鞋和春锋的几双球鞋。
后来,春锋给我看了他爸爸的照片,说他一开始也很恨他父亲狠心离开他们母子。然而那天晚上,我们一起睡在他那张不大的床上,他双手枕着脑袋,转过头对我说:“陈最,你是我最好的朋友,这辈子都是。”
我不知道他当时为什么那样肯定我们能做一辈子的朋友。连许下承诺相伴一生的夫妻恐怕都无法彼此相爱一辈子,他凭什么能说出能做一辈子朋友这样的话。
因为知道他是单亲家庭的孩子,我就不太好意思经常去打搅他们母子。
“阿姨,谢谢。你做的可乐鸡翅真的很好吃。”第二天一早我准备告辞的时候写了张纸条用小碗压在饭桌上。
春锋还在睡,我也没好意思叫醒他。
正当我准备推开门溜之大吉的时候,被一个声音叫住。
“白痴啊,你知道怎么回学校吗?”
我回过头,春锋啥都没穿顶着鸡窝头站在那,眼神饧涩。我并非没有看过他裸体的样子,在学校的时候我们都是一群人白花花地去抢花洒冲凉,只是我没见过他刚起床的样子,没错,我们并没有被分到一个寝室,所以我有几秒钟的停顿。
“看什么看,不许走。明天我妈会送我们回去的。”
我像个白痴一样的站在门口,不知道该走还是留下来。
走?我好像确实不知道怎么回去,打的虽然知道地址,可没那么多钱啊!要命。那,只能留下。
“哦,你在家都是不穿衣服吗?”我对他刚才让我留下的语气有些不解。
“你刚刚在餐桌那不知道干嘛踢到椅子了,我就醒了。所以还没来得及穿啊。”虽然语气还是有些猖獗,但比刚才友善多了。
后来,我才知道一个叫做“起床气”的名词。
那年暑假,鹿弘在听到我在春锋家和他同床共枕了两个晚上之后,怒不可遏:“陈最!你居然和除了我之外的别的男人睡!”
“我有和你睡过吗?”我狠狠翻了他一个白眼。
“是哦……”他冥思苦想,试图找出线索证明我和他睡过,“这不科学!”
“怎么就不科学了啊,你认识你的时候是小学,小学生都是必须在九点上床睡觉的。我们的爸爸妈妈怎么会让我们在你家或者在我家玩到非得要住在对方家里不可的时间呢?”
“有点道理!”
“你!你就这不乐意和我睡!陈最,我们十八年的感情,还比不上一个季春锋吗?”
那一年的生日,我妈给我买一双限量版的足球鞋。
我知道对于我们这样一个普通的工薪家庭来说,那双鞋的价格会给他们的这个月的生活造成什么影响。
鹿弘说:“陈最,我其实很羡慕你。”
我没有说话,不太想理他。其实我虽然表面寡淡,内心是个无比虚荣的人。我羡慕鹿弘有个企业家爸爸,有个是当地著名牙科医生的妈妈。他从小就能吃到他爸爸从比利时带回来的巧克力,能穿上她妈妈带他去高档商店买的衣服。从内心讲我从某种程度上对他一直有着妒意,他仿佛就是上帝的宠儿,每天什么都不用想就能过得比普通人好。他在美术上的天分的确百里挑一,但是我始终认为只要自己不断努力,譬如小时候写书法去参赛,再大点学英文去拿奖就能与之比肩。
可是有的东西,我可能一辈子都比不过他。
“陈最你知道吗,其实我爸和我妈早就已经分开了。只是我爸不想影响我高考的情绪,没有直接告诉我。可我不傻,我都已经快一年没有看到我妈笑过了。她有时候给病人检查牙齿弄得晚了,连饭都顾不上吃。我有时候试探着问她,妈,你干嘛这么辛苦,爸爸有钱能养你啊!然后她这样对我说,鹿弘,你已经长大了,妈妈今后不会再当你是孩子。没有谁能养谁一辈子的……”
是啊,谁能养谁一辈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