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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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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西市上空飘洒着淅淅沥沥的小雨,微风轻抚雨丝,使得其摇曳歪斜,遥看恍若一块灰白色的巨大屏障。
午巷的一幢绛红色别墅前站了许多人,乌泱泱的人头全部挤在一起,不知道的还以为在进行什么隆重神圣的仪式。
“乐乐啊!快过来让妈妈再抱一下。”一位身姿曼妙、面容姣好的女人站在人群的最前方如此喊道。
被称作乐乐的少年正要钻进车里,听见呼唤,立马放下手上的大包小包,伞也没撑,径直穿过庭院,一路小跑到女人面前。
“兰女士,我到那边也会想念你的。”钟常乐笑着张开双臂结结实实抱了母亲一个满怀,带着刚刚沾染的潮湿气。
兰女士温柔一笑,轻轻拍了拍儿子的脊背,怜爱地嘱咐着:“乐乐,去到那边要好好照顾自己,不许生病,每周末要记得跟我视频。转学手续和宿舍的办理你爸爸已经托人办好了,到了开学时间就乖乖去上学,三餐必须要吃,不能这拖欠一顿那又少一顿的,听见没?”
钟常乐直起身,十分认真地点了点头:“嗯,听见了。”
兰女士的目光深深地投了过去,终于还是没忍住问了一句:“乐乐,你能告诉妈妈,为什么突然要转去东聆市念书吗?”
少年站在原地,深邃的眉眼稍稍低垂,微抿着唇,似是在犹豫又似在措辞。
倾斜的雨幕难免乱了方向,有些个自作主张地飘落到少年白皙的后脖颈上,牵起一阵冰丝感的清凉透彻,一同袭来的还有青涩懵懂的爱恋。
兰女士放轻声音:“你一向乖巧懂事又拿得定主意,我和你爸爸也向来不会干预你决定的任何事,只会在后方默默支持你、鼓动你,因为你先是一个独立的个体,再是爸爸妈妈的心肝宝贝。”兰女士说到这,便径自拍了拍儿子已经变得挺阔的肩膀,笑着催促,“好了,还傻站着干嘛呢,该出发了!你吴叔还在车里等你呢。”
钟常乐感受到母亲手心的温度,带着热感的东西向来具有安定心神的奇妙能力,此刻更是发挥了它的强大作用。
他伸手握住母亲有些瘦削的手腕,眼角眉梢荡开了笑意,说出口的每一个字都带着不可忽视的珍重:“兰女士,我喜欢上了一个人,喜欢了很久。我大概是个特别自私的人吧,因为我想要看着他好好地过完剩下的高中生活,所以擅作主张地去到他的学校,当然,我不会给他造成困扰,也不打算全盘托出我对他的感情。还有,他和我一样,也是一个男生。”
一口气说完,钟常乐一边对着兰女士身后的其他人摇了摇手,一边后退:“大家不要太想我啊!我放假了一定会回家看看的。”
一道道亲切的声音紧随其后:
“乐乐注意安全啊!”
“哎呀,别踩着水坑了,湿鞋……”
“到地方了记得报平安!”
“钱不够,找大伯要,管够。”
……
钟常乐一一应着声,最后对着母亲出其不意地笑了笑,紧接着就如同一阵风一样卷到了车厢内。
兰女士看着黑色轿车缓缓驶离自己的视线,直到彻底消失在午巷的尽头。
等彻底反应过来,兰女士颇为无奈地摇了下头,耳边的坠饰也随动作一晃,在黯淡天光下折射出耀眼的白光:“这小子,也不等我把话说完,活像我要吃人一样,溜得到快……”
车厢内——
钟常乐努力平缓着呼吸,刚他没给自己留思考时间,一股脑说完,一股脑逃回车上,现在心跳砰砰跳得像是要直接蹦出来,还有点晕乎乎的。
钟常乐放松刚才一直僵直着的肩背,猛地呼出一口气仰头靠在了椅背上。
说出口的话就如同泼出去的水,找补是找补不回来了,更何况他现在感到前所未有的轻松,就像一团湿漉漉的棉花被突如其来的阳光晒得蓬松又柔软。
无所谓回应,不论好与坏。
“叮咚”一声,有消息进来,赶巧不巧,回应这就来了。
钟常乐刚抬起手,便又在空中悬停住了,如果细看,就会发现他的食指指尖在微微颤抖。
正值红灯,吴叔透过后视镜看到这一幕,疑惑不解:“小少爷,你这是在摆pose呢?”
安静的车厢内蓦地出现人声,钟常乐挨吓着了,手在半空抖了两抖,随即下意识地把手放回了大腿上,等他再一反应吴叔话语里的称呼,眉心就紧紧拧在了一起,第无数次纠正道:“吴叔叔,都说多少次了,不用叫我小少爷,喊常乐或者乐乐都行,老一辈的习惯什么时候能改改啊?”
“噢好好好……乐乐好啊,亲切!”吴叔第无数次这样回答,但始终没改过来。
钟常乐叹了口气,一个没留神和后视镜里的吴叔对上了眼,三秒后两人非常有默契地偏头笑了起来。
“哈哈哈……吴叔叔认真开车……马上绿灯了!”
“瞄着了!继续摆你的pose!”
钟常乐趁着这会儿的愉快,不给自己留后路地迅速抽出了手机,人脸识别解锁,点开消息,下一秒,悄然跃进眼睛里的字眼,扎得他眼角发红。
亲爱的兰女士:【乐乐,妈妈尊重你的选择,喜欢一个人本来就是一件需要勇气的事情,在冗杂的感情里,性别从来都不是分界线。你做下的决定,妈妈并不觉得那是私心,反而认为你很勇敢。】
钟常乐默默地把手机翻了个面,低头偷偷按了几下眼尾,随即他抬眼望向窗外,打算换个心情,在触及景色的那一刻,他眼眸蓦地闪烁了两下。
不知何时,雨已经停了,阳光滑了下来。
道路两旁种满了郁郁葱葱的树,在这一个抬眼的瞬间,阳光透过树叶,在深色的柏油路面上形成光斑,清风一抚,光影细碎流动,记忆也随之一起……
两周前,东聆市。
“兰女士!我出门晃晃去,好久没回来这边了,看哪都新鲜。”钟常乐单手揣兜里,冲着屋内的人说。
兰女士脸上擦着护肤品,边揉着脸边从浴室探出头,看见自家儿子的一脸兴奋样,赶紧摆了摆手:“别玩太晚了啊。”
钟常乐并拢两指,斜着往上一扬,随后就如鬼影一般消失在了院门外。
兰女士看着镜子里自己的脸,嘟囔着:“这小子,每回来这边天天往外跑……”
夜幕降临,斑驳的灯火栖息于错落楼市间,街上行人三两,互相聊着家常,晚风一吹,倒也算是惬意。
钟常乐特意拐进了市井小道,他能看见前方一栋栋灰白墙皮的居民楼不约而同地透出暖黄色调的灯光,耳边还能听见零星几户传出来的炒菜声,鼻息间是这片特有的原汁原味。
他每年都会随家人来这边拜访亲友,实则是借此机会见一见他心里念着的那个人,但人哪是你想见就能见的,他来了这么多回,运气衰到家,一次也没有碰见过。
今晚大概率也是一样的衰,钟常乐在纵横交错的小道里来回穿梭,走到最后脚都走酸了,楼间的灯火也散了不少,但依旧和以往一样。思是思着,念是念着,给不给机会却另说。
钟常乐略有些苦涩地笑了,他压低帽檐,找了个墙角蹲着,双手捂着脸,内心深处终于第一次泄了气。
暗恋这么磨人的吗……
“算了,今年没见到,明年再来。”钟常乐小声念叨着抬起头,像是在给自己打气。
这一抬头,他就完全傻愣在了原地,一时都忘了呼吸,心跳也有了自主意识,根本不受控制!
尽管三年没见,他还是一眼就认出了蹲坐在前方路口处的人。少年穿着普通的白T恤,五官样貌变得更加立体凌厉,目光垂直扫下来的时候会给人一种无形的压迫感。
借着惨白闪烁的路灯,钟常乐看见到周亦也左额头上有一块青紫,像是新伤。
隔着十几米的距离,钟常乐又在暗处,再加上黑夜给的隐藏,他第一次这样无所顾忌地盯着那个人看,一盯就是好久,久到自己腿都麻得站不起来。
钟常乐自知他该离开了,毕竟人也见到了,这回留下的念想,够他保存个几年的,往后也就不再来了。
他扶着墙慢慢站起来,尽量不引得周亦也注意到这边,还没等完全直起身,他就看见周亦也身前围上了一群人,个个染着红毛黄毛绿毛,穿着紧身裤、紧身衣,手拿装备,一看就不怀好意。
为首的那个最与众不同,一头的五颜六色,算是结合了所有人的特色,他低头对着周亦也说了句什么,就带着人向着旁边更黑的小巷子里走去。
周亦也看也没看他们一眼,径自伸手到裤兜里摸出了烟盒,熟练地给自己点上了一支,然后咬到嘴边吸了一口,青蓝色的烟雾萦萦绕绕,看不清他具体的神色。
直到一声暴呵从巷子里传出来,周亦也才缓缓站起身走进了黑暗。
钟常乐撞见了全程,嗓子里猛地挤出一个字:“艹!”这是他第一次爆粗口。
他完全没有任何犹豫,身体比脑子更快做出反应,但奈何腿麻导致的腿软,他猛地用脚剁地,等缓过来一点就用力迈开步子向前狂奔。
这完全是下意识的,他什么都没想,只是跟随内心的第一选择,不再像以前那样思前虑后。
没等跑到巷口,钟常乐就听见里面就传出一阵阵金属撞击皮肉的闷响,还伴随着兴奋的喊叫。他一进巷子,一眼就看见了周亦也,尽管周围昏暗得几乎看不见,只能看见几团黑影扭打在一起,但他还是能认出来那个人的身影。
太熟悉了,就算三年的时光也无法淡化。
钟常乐一手护着头,借着股冲劲挤开了一个口子,一手精准抓住了周亦也的手腕,带着他撞了出来。
这过程中,他身上也挨了好几棍,那力道简直是下狠手的,打得他紧紧咬牙才没喊出声来,他从来没挨过打,没想到是这种酸爽滋味。
身后的人反应过来后,传来一串的骂街声,紧接着就是丁零当啷一阵响,人马全部追了上来。
“艹他娘的,哪窜出来的耗子?”
“你妈,给老子站住!”
“不想死就停下……”
莫名跟着狂奔的周亦也也是一脸懵,他脚下步子不停,视线直直投到这个不认识的人脸上,带着一丝探究。
他们身下的影子交叠凌乱。
两人在巷子里七拐八拐,杂乱无章,完全就是一通乱跑,一看就知道带路的不是本地人,但胜在速度快,好歹是甩掉了身后的一群五颜六色。
钟常乐喘着粗气,上半身倚靠着墙,观察着四周,这是一处堆放杂物的角落,空气中弥漫着霉菌的气味。
味还挺冲人……他内心感叹。
“你是谁?为什么要帮我?”周亦也看着他开口,目光里满是审视。
钟常乐倏忽和周亦也对上视线,脑子懵了一瞬,但他还是很快恢复常态:“我是谁不重要,我只是看不惯一群人欺负一个人,你就当我见义勇为吧。”
周亦也没说话,只是不经意地扫了眼钟常乐握着自己的手。
钟常乐这才注意到自己一直都没松手,他脸上一热,立马松开了手,肌肤相贴形成的热度,风一吹,就散了。
周亦也眼眸里的光晦暗不明,猜不透他到底在想什么:“以后这么晚不要老在外面乱晃,不安全。他们应该没有看清你的脸,早点回家吧。”
闻言,钟常乐下意识蜷了下手指,他收敛好情绪,轻轻“嗯”了一声,然后才抬眼看他。
周亦也除了额上的那一块青紫,此刻嘴角也溢出了血渍,原本干干净净的白T恤,也沾满了脏乱的脚印。
那些脚印在钟常乐眼里如有实质,一脚一脚地蹬在他最柔软的内里。
钟常乐蓦地捏紧了手心,似乎这样可以转移心底的疼痛。
但他面上丝毫不显异样,只是静静地看着眼前的人,眼里藏着让人看不懂的情切。
“七中周亦也,欠你一个人情。”周亦也突然说了这么一句,紧接着就转身往外走,“手腕外侧,回家擦点药酒。”
钟常乐怔了怔,下意识抬起胳膊看了看,皮肤已经红肿起来了。
但明明你伤的更厉害……这些年你都是这样过来的吗?
他站在原地,看着周亦也在路灯下逐渐变短的影子,直到彻底隐没的拐角处,再也捕捉不见。这一刻,他紧攥着的手心忽而就松开了。
就在刚才,他做了一个决定。
勇气攒够了,该用用了。
好久不见,周亦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