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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 抱玉 “怀瑾。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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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睁开眼睛的时候,清晨的第一缕阳光恰好洒在我身上。屋顶上挂着陈旧的蛛网,稍一动身床板便吱呀作响,所幸被褥还算整洁,没有灰尘和螨虫的气味。
这间屋子现下十分破烂,但也稍微能看出过往的美丽。窗纱只剩下紧贴窗沿的部分,并且蒙着灰,几乎看不出原来的桃红色。这张床虽然年久失修,也能从脚那头残存的精致雕花窥见其几分本色,更不用说这触手温润的木料了。
这时候我才发现一点不和谐的地方。一片衰败之景中间,我身上的棉被竟然是崭新的,难不成我是来这里借宿的?
我悚然一惊,背上出了一层毛毛汗,这才意识到一个事实:我似乎不记得过往的任何事情了。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躺在这里,不知道自己姓甚名谁家住何方父母妻子何在,不知道自己以前靠什么谋生……幸运的是我还记得一些常识性的概念,比如屋子、阳光、窗户,虽然需要一定的反应时间。
我坐起来掀开被子,检查自己的身体。我身量中等,男性,全身的皮肤无一处不光滑细腻,而且很白,双手尤为如此。四肢活动如常,身体没有明显伤痕,各处按压之后也没有疼痛感,除了瘦削过头,我看起来非常健康。床头不远处有一张桌案,上有一面镜子,我下床照了一照,面色发白,嘴唇稍微泛紫,其余一切正常。应该只是单纯受了点寒。
脚心有异样的感觉传来,我走回床边坐下,提起脚看,发现脚心有一道新出现的口子。突然间有什么扎了一下我的脑袋,我想起来了:这是疼。我在发抖,这是因为身上仅有一件中衣,冷。方才那面镜子边缘装饰繁复,应当叫做梳妆镜,再环顾四周,这里应该是一间破落的闺房。不远处的地面上有什么反光的东西刺了一下眼睛,上面还有血迹,想来就是这块碎掉的瓷砖割破了我的脚。所以我的鞋子呢?
脚伤很快痊愈了。最多只花了几个呼吸的时间。这应该是不正常的,我屏住呼吸,下意识地倾听周围的动静:一切如常,安安静静。不过我决定装腔作势一回:“不要躲着,出来说话罢。”
脑子又是一痛。是了,这不过是我下意识地用灵力把脚修复了。虽然无人应答,我心里也觉出了一点尴尬。这也罢了,在找到我的鞋子之前,我决心裹紧被子待在床上,想想自己的事情。
阳光更加明亮了,将飞舞的尘埃照得明明白白。窗外的枝条光秃秃的,悄无声息地伸向天空,没有丝毫生气,无论是虫豸还是飞鸟走兽。不过这种寂寥也仅仅维持了一小会儿,很突然的,我听见了人语声,还有随之一切的脚步声、狗叫声、马蹄声、木头相撞的声音,鸟儿的叫声也有了。
我的记忆在选择性地慢慢恢复。比如这会儿我想起了一些常识,有关人间和上界的事情。
人间三足鼎立,上界也分了三党;人间崇尚灵力,上界更不必说,只可惜天道立下规矩,上界与人间互不相通,违者立遭雷劈。精怪妖魔横行,偏偏人类实力强悍,由此衍出与上界接壤的下界,用以收容不愿立足上界的生灵——那里什么都有。我的记忆告诉我,那不是个好地方。回忆里最多的是一些书页上的绘图,幻境的制作方法,一颗野草化作人形的过程,孤女被啃噬到半人半魔的过程,人类修炼成仙的过程,上界三党的结构图……看来我记性不差,或者我之前是个图书馆的看守员?
脚步声渐渐放大,窗子外面出现了两个人,毕恭毕敬的模样,穿着打扮非常一致,眼皮规规矩矩地垂下来,再加上发型眉毛基本相同,在我看来像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门吱呀一响——它和我想象中的一样破旧——一个青年男人走了进来。
只看那些鸡零狗碎的昂贵配饰和衣服的材质便能得知,这多半就是这些仆役的主人了,尽管我还没想明白他为何会纡尊降贵地踏入这间破败的房屋,而不是待在轿子上等着仆人把我拉到轿子前。再看他的衣着,花哨流丽,看不出是三家中的哪一家。他和我一样高,身材匀称,鬓发浓密,面容清秀,眉眼尤其出彩,眼波流转间自有一股风流气度。饶是我知道现在不是打量他人外貌的时候,也不禁在心里感慨:这真是一张标准的美人脸。
“你叫什么?”
嗓音也好听,清朗朗的,音节圆润带着笑意。可惜我并不知道这个问题的答案——虽然就算我知道也只能装作不知——于是含泪摇头作答。
“跟我走,好不好?”
我不由得望向门口。加上窗边那两名仆役,他起码带了十个人来,难道我还能说不吗?
于是我点了头。他看起来兴高采烈的:“那咱们这就走吧!”
我斟酌了一番,最后说:“我穿得单薄,而且没有鞋。”
他蹙起眉心,看样子是在认真思考这件事情:“那我抱你走?轿子上就不冷了,而且上面有我的衣服鞋子你可以穿。”
不得不说他说得非常有理。于是我和身上的被子和身下的褥子一起被他卷起来抱走了。
轿子上确实很暖和,穿着中衣都不会冷。但他说自己习惯开窗,方便赏景,虽然我不明白现在这个季节有什么景致可赏。这里也确实有些衣物,尺寸看上去像是他的,但颜色款式要低调很多,窄袖交领右衽,很明显是石家的风格。他见我拿着衣服摩挲,挤眉弄眼地一笑:“这是我和爹娘道别时穿的。”
借着穿衣服的当儿,我再次仔细梳理了一下我那空荡荡白茫茫一片的脑子。我在逐渐想起一些事情,包括我所处的时代和自己读过的一些书,这说明我的失忆只是暂时的,但有关自己的部分依旧空空如也,这就挺奇怪了。另外一件令我纠结的事情是我之前的职业:依据本能来讲我感觉我是个读书人,但看这少爷熟稔的、像是接了新任小妾回家的模样,莫非我是书里所说的那种扬州瘦马?
说到底,我睁眼之后处处都是不对劲的地方。于是我装作头疼的样子,嘤咛两声往他身上靠:“少爷,大约是昨晚撞伤了头,我这会儿脑子晕乎乎的,好难受。”
他堪称温柔地轻抚我的额头,虽然这份温柔总有点危险的意味,让我脊梁上起了一串鸡皮疙瘩:“乖,到家了让大夫给你看看。昨晚上没来接你是我的不是,幸亏你没出什么意外,要不然我得抱愧终身了。”
啊咧,我心中大呼不妙:谁承想我还真是个高级兔儿爷!
“少爷不必说这等话。”一不做二不休,我大着胆子去握他的手,“这辈子能跟着少爷是我三生修来的福分,如果没有缘分也只是我命比纸薄,配不得少爷这样的神仙人物。这次要不是少爷破了幻境救我出来,我可能就得在里头困一辈子了。”
他没有躲,我的手指成功挨上了他的手心,然后被他一把攥住,完全没有进一步向脉搏前进的机会:“卿卿不必妄自菲薄,我既然救你出了虎穴,就绝不会将你丢进狼窝,你放心,这辈子我都会对你好的。”
我心里一松:看来是猜对了。不知这位风流少年和哪位牙公牙婆约好了要在这里接一匹瘦马,也就是我,结果因故来迟,让我给幻境困了一宿,或许我的失忆也是因为这个。但问题来了:一般人养瘦马的时候,会教给他们吸纳灵气的方法、会让他们广泛涉猎书籍么?一匹瘦马而已,一个幻境又困不死人,就算是这位少爷的仇家来寻仇,未免手段也太草率了吧。另外,如果我真是一匹瘦马,那我的第一反应会是隐瞒自己的真实状态吗?怕是吓得交代到底裤都不剩了吧!
忆及先前照镜子的时候看到的自己的脸,我心一横,挤出两点眼泪,把眼睛眨得雾气蒙蒙的再半仰起头去看他:“少爷大恩大德,小人今生今世怕是报不完您的恩惠了,只求少爷能让我陪侍左右,就算……就算遇见了您的心里人了也还肯要我……”借着拭泪的工夫,我抽出了自己的手,转而攀上他的肩膀去摸他的脸——笑话,再不抽出来他就趁着揩油摸上我的命穴了。
“卿卿说的哪里话,我的心从见了你开始就永远在你身上了。”我惊觉石家的这位少爷着实有一双很好看的丹凤眼,笑起来情意绵绵极为勾人,“俗话说得好,愿得一人心白首不相离,卿卿愿意陪我到白头吗?”
我眼含热泪回答他:“小人的命都是少爷的,您在哪里我就在哪里,何谈白首不白首?更何况少爷是要成仙的人物,小人这辈子能陪着您就无憾了。”
他那张俊脸在我的视野里缓缓放大,我知道他想干啥了——虽然是情理之中的事情。或许我应该主动一点?或者装得纯情一些?
最后我选择双手勾上他的脖子,然后紧张地闭上了眼睛。
一个很轻的吻落下来,却不是落在嘴唇上。他亲了我的额头。
“怀瑾。卿卿,以后你就叫做怀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