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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同居 ...


  •   回到宋旻的小区,顾丞安排秦澜住下。
      她还有些不好意思。就算她和宋旻以前是男女朋友。可高中时代的恋爱是纯粹而隐秘的。他们最多就是拉了拉手,连初吻都还在。
      现在,他们就要“同居”了。
      顾丞见她有些拘谨,说:“陈小姐有男朋友吗?是不是担心男朋友误会?”
      秦澜摇摇头说:“没有。”
      顾丞微微一笑说:“不要觉得不好意思,这只是工作。”
      秦澜一想,我可是特种兵退役的女保镖啊,我怕什么。况且在警校也学过一些擒拿格斗的架势,自保够用了。
      “我没不好意思,怕宋老师不习惯。”
      顾丞推了推眼镜说:“那倒是。他就高中谈过一个初恋,之后就像是一朝被蛇咬,十年怕草绳,看着女人就躲。”
      宋旻去洗澡了,秦澜也不怕他听到,明知故问顾丞道:“他初恋伤了他?”
      “他自己没说过,有一次我把他灌醉了说了一点。不过也不用他说,要不是他伤得深,怎么到现在还守身如玉?”
      秦澜假笑道:“真没想到宋老师这么纯情。”
      “宋老师的好,外面知道的少。你跟在他身边,小心被他蛊惑哦。我也是怕你受伤,提前和你说一声,他可不是一个能被女人轻易捂化的人。”
      顾丞安排妥当就带人撤了。
      家里只剩下秦澜和宋旻。
      她趁着宋旻还在洗漱,偷偷在家里翻找线索。
      白天,顾丞说宋旻遇上了麻烦所以才会请私人保镖。那这个麻烦是什么?
      她翻找了客厅的抽屉,里面是他平时玩的一些游戏碟。
      沙发后有一排书柜。她看到里面的书,怔住了。
      高中时,宋旻的语文成绩堪忧。写作文就像是一个大汉跳舞,丝毫没有美感,也说不上个什么滋味。语文老师已经很客气了,给他打了30出头。
      作为语文课代表的秦澜,帮语文老师,也就是一班班主任整理作文时,看到宋旻写的半命题作文:令人印象深刻的____。
      他写的是令人印象深刻的一条狗。然后他写了小时候妈妈捡了一只小狗回家,那只小狗很吵,影响他学习,还会咬他的魔方……最后住校了,他突然觉得这个世界都美好了。
      原来这就是他不喜欢小动物的原因?秦澜看完这篇真情实感的作文时,恰巧语文老师开完会回来了。
      她连忙把作文放回去,正要解释,语文老师却说:“秦澜,你看了我们宋旻的作文了?”
      “老师,我就是看了这个题目挺好奇的,想学习一下。我不是故意的。”
      语文老师没有怪她,她很喜欢这个满腹才情的学生,甚至秦澜觉得语文老师看她都是有滤镜的,所以她觉得写得一般的作文,语文老师都打出了高分。
      “你别学他,有一个这样的学生我已经头疼了。既然看了,他还有几个顽疾的作文你帮我写评语吧。自己班的学生,我怕忍住不住把他的卷子撕了。”
      秦澜笑了笑,心想自己的笨蛋男朋友,怎么没被自己熏陶出一点才华呢。
      “那我拿回去看看。”秦澜说。
      拿回去之后,秦澜斟酌再三,写道:题目别树一帜,通篇毫无技巧,全是感情。题目要求是议论文,本文记叙过多。PS:小狗崽那么可爱,哪有你说的那么坏,立意消极,给你20分反省一下。
      宋旻收到作文后看也没看就叠起来扔进桌洞了。陆思凡很想看热闹,转过头对宋旻说:“小旻,你那篇先锋派大作得了多少分?我鉴赏一下。”
      宋旻白了他一眼,说:“都说了先锋派,老王肯定欣赏不来。管他多少分,肯定比你的高。令人印象深刻的一首诗,太俗了。”
      陆思凡惊讶道:“你怎么知道她这么评的?”
      他把作文拿给宋旻看,评语就一个字,俗!
      宋旻一开始还只是笑笑,没觉得不对。他忽然一想,这个评估不是老王的风格。而且那个字也不像是老王的笔迹。
      他拿过陆思凡的作文又看了一眼,他自嘲竟然没有认出女朋友的笔迹。
      他忽想起自己的作文,也有可能是秦澜评的,于是拿出来展开。果然是她。
      虽然是批他,他还傻呵呵地笑了起来。
      陆思凡拿去看了一眼,20分。“哥们儿,你又创新低了。高兴傻了吧,还笑。”
      宋旻没理他,拿过作文直接去了二班。
      他站在门口看了一眼,秦澜不在班里,正要叫个同学找秦澜,却被人从身后拍了一下,说:“同学,找我吗?”
      张蕾蕾受不了他俩,先进去了。
      宋旻看着她手里的袋子里装着糖和饼干,就猜到她又趁着大课间去超市买零食了。“小心长蛀牙。”
      “长我的蛀牙,和你又没有关系。”
      宋旻看了看周围的人,怕别人说什么,就拉她去一旁的窗台边。
      他把作文放在她面前,一只手撑在窗台上,把她围在自己和窗台之间,兴师问罪道:“秦老师,你写的吧。”
      他是在逼问,可脸上的笑意出卖了他。
      秦澜又要撩头发,他拿卷子的手拉住她的手腕,把她拉向自己,说:“敢做不敢认?”
      “是我打的分,王老师让我写的。你也不看看你写的都是些什么。给你20分已经是感情分了。”
      “我们俩的感情,只值20分?”
      宋旻沉眸,深情地看着她。秦澜脸红了,回避着他的眼神,把手从他手里抽出来。可他偏不放,还用了力。
      秦澜的手一疼,啧了一声。她另一只手戳了戳他的腹部,说:“松开,疼啊。”
      宋旻这才放手。她皮肤很白,稍微用力手腕就红了,他看了一眼手腕,一只手顺手握住给她揉了揉。边揉边说:“我觉得……我写的挺好了。既然你打的分,要不你教我改。”
      “你这是求我?”秦澜狡黠地笑了笑。
      “算是吧。”宋旻说着从她手里的袋子里摸出一根棒棒糖塞进嘴里,和她并肩倚在窗边。“我对写作文确实没什么思路。如果作文能到40分以上,我语文还能提10分。”
      秦澜站在他身边,两个人身高差很相配。她因为练舞身材娇瘦,在他身边就像妲己和纣王。这个“纣王”是陆思凡给他的封号,因为他像个大魔王,在普通班里断层第一,“血洗新手村”。在重点班里也是一个令人心慌的存在。因为只要他三次考到全年级前十就可以挤入重点班,而重点班最后一名就要去普通班。他被重点班的班主任奉为鲶鱼效应的最佳鲶鱼。
      宋旻高一上学期期中、期末都是全年级前十。这次期中考试只要再考一次前十,他就可以一雪前耻,回到属于他的汪洋中。
      “你不是说写作文凭运气,努力不管用吗?”秦澜之前想教他,他每次都搪塞过去。
      宋旻无奈地笑了笑说:“秦老师,20分啊……期中考试如果20分我就完了。”
      “好吧,我不会见死不救。那你给我补数学。”
      “你开窍了?”宋旻损道。
      “你都要重回重点班了,我也不能一直躺平啊。虽然我去不了重点班,但是我可以和你减少一些差距。你也不想有一个数学不好的笨女朋友吧。”秦澜有些撒娇地说。
      宋旻拿她没办法,点头答应了。他抬手揉了揉她的头发说:“女朋友笨一点才会骗到手。”
      秦澜有些羞恼,掐了他手臂一下说:“你可多读点书吧。要不然再聪明,看到题目也只能写出令人印象深刻的一条狗。”
      她说完怕被他回怼就跑回自己的班了。
      宋旻看着她的背影,宠溺地笑了笑。他吃着棒棒糖,嘴里甜,心里也甜。那是她最喜欢的橙子味棒棒糖,而她在他心里。
      之后,秦澜给他列了一个书单,让他休息时看书。不仅有助于写作文,还有助于做阅读理解。
      此刻,宋旻客厅里的书柜里,被翻烂的书都是秦澜给他的。每一本书,她在扉页的空白处写了短评,在书中还勾画写了一些随笔。她从来不会把自己的书借给别人。可总是精挑细选把最好的书给宋旻。
      她随手拿了一本三毛的《雨季不再来》,看着自己曾经稚嫩的笔迹写下少年心事。
      身后,宋旻的声音打断了她的思绪。“那本书,不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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