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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有悔 ...

  •   沈梵澄不让沈星雨学画画和他的父母有关,尤其是母亲。

      ——

      一般来说,人天生就具有共情的能力,沈星雨的成长环境使他对人的情绪感知更加敏锐,从很小的时候他就能明白外公对他的感情里带着疏远,所以从记事起,他就没有主动索求过任何东西。

      不同于寻常家庭的孩子,想要什么都可以随心所欲的开口,在沈星雨这样的成长背景下,索取是需要很大的勇气的。

      七岁那年,沈星雨第一次鼓起勇气向沈梵澄开口,“外公,我想学画画!”

      “不行!不务正业”,沈梵澄脱口而出,他把茶杯重重的磕在茶几上,“为什么非得是学画画呢?”

      沈星雨第一次见沈梵澄发火,他不懂外公为什么这么生气,眼里透着藏不住的委屈,小小的牙齿都在打颤,但他还是想任性地为自己争取一次,“因为,因为没有人愿意跟我说话,今天美术老师夸了我的作业,她好像知道我在想什么,我很高兴,我想别人都喜欢我的画。”

      他浅显地表达了自己的想法,但沈梵澄读懂了其中的底层逻辑,这孩子是无处倾诉,他想有人喜欢自己的画,是希望有人可以听到自己的内心。

      沈梵澄很快便意识到了自己的失态,心疼渴望被人理解的孩子平白承受了自己的怒火,只不过这件事确实触碰了他的逆鳞让他瞬间失去了理智。

      “除了长相,连爱好都一模一样,果真是亲生的”,沈梵澄擦拭着泼洒到茶几上的水,也不知道这话是在对谁说。

      在一段鸦雀无声的沉默里,沈梵澄短暂地陷入了一段回忆。

      七年前,鹭市第一医院的妇产科这天格外的热闹喜庆,正好赶上元宵佳节,医院的走廊里贴着剪纸挂着小红灯笼,加上新生儿的啼哭和家属的欢声笑语,整个科室都是一种与医院氛围格格不入的其乐融融。

      沈梵澄和Orville坐在手术室外,相顾无言但焦虑难掩。

      不知过了多久,手术室的门打开了,一个小婴儿被护士推了出来,刚出生就能看出来五官秀丽,不过两个人只来得及匆匆看一眼,小婴儿就被送去了新生儿科。

      医生:“沈月笙家属?”

      沈梵澄赶忙上前,“我,我是他爸爸。”

      医生:“产妇大出血,可能不得不做子宫摘除…”

      沈梵澄不想听那么多,他只听到大出血三个字的时候就只一心想着要救自己的女儿,“只要能保命,怎样都行,求你们,救救她,她才22岁,她还那么年轻…”

      医生打断他,“我们会尽全力抢救,这是手术同意书,请在这里签字吧。”

      “好好好,我签了,一定要救她,无论如何都要救救她啊...”

      时间每多流逝一分,沈梵澄的心就往下沉一分。

      然而幸运女神并没有眷顾这个对着医院的墙壁祷告了无数次的中年男人,当厚重的手术室大门再次打开,迎来的不是新生而是死亡。

      机械地处理完冗杂的手续,沈梵澄和Orville在新生儿科隔着玻璃看着保温箱里熟睡的小婴儿。

      Orville犹豫半天终于开口,“伯父打算怎么办?”

      “怎么办”,沈梵澄听到这话太阳穴就突突地跳,但他已经没有力气动怒了,只是很平淡的反问到:“你是孩子的父亲,这话难道不应该我问你吗?”

      “我”,Orville咬咬牙,与责任有关的话沉重到无法轻易说出口,“我…我先去外面抽根烟,今天发生太多事了,我...我脑子太乱了。”

      沈梵澄抱着手臂依旧看着那软软的小婴儿,等Orville走出去几步后,他头也没回地对着Orville的背影说:“承担起你该承担的责任。”

      Orville顿了一下,含糊应了一声,然后加快脚步逃似得走到外面的吸烟处,他点了一只香烟却没放进嘴里,这一支烟的时间格外漫长,他的内心极度挣扎,直至指尖的刺痛将他拉回现实。

      扔掉了燃尽的烟头,Orville拦了辆出租,直至医院在后视镜里完全消失前,他都没敢回头多看一眼。

      男人是最了解男人的,沈梵澄没有出去找人,他深知Orville不会回来了,Orville放弃了责任,即便他追去法国,Orville也不会改变主意。

      可沈梵澄自己又何尝不挣扎呢?

      沈家是那个年代十分普遍的爸爸负责外出挣钱妈妈全职带孩子的家庭结构,等到妈妈去世时,沈月笙已经很大了,不需要沈梵澄无微不至的照顾,因此,沈梵澄可以说是没有任何带孩子的经验。

      加之,在这个时代背景下,未婚先孕留下的遗孤在沈梵澄这样的老派学者的观念里是很难被接受的。

      他也想做一次小人,新生命的重量他觉得自己承担不起。

      沈梵澄低着头往医院外走,他在心里反复说服自己。

      ——会有人收养他的。
      ——我不会养孩子,我不会...
      ——即便是福利院也不会比跟着自己过得差。

      医院走廊的窗户外,元宵夜的第一声烟花炸停了他的脚步,沈梵澄低声咒骂了自己一句,骂声淹没在礼炮声中,除了他自己谁也没有听见。

      沈梵澄步履急切地回到了新生儿观察室,他隔着玻璃看着那个无辜的小婴儿,泪水终于失控,那是他女儿留在这世上唯一的血肉牵连的痕迹,他怎么能...他怎么能...

      ——东风夜放花千树,更吹落,星如雨。

      “唉,明明热闹和你的到来一点也不搭呢”,缤纷绚丽的火光映在玻璃上,沈梵澄对着空气虚勾了两下手指,想象着摸了摸婴儿的脸颊,他喃喃道:“星雨,以后这就是你的名字了,跟着我姓,沈星雨。”

      名字是无形的羁绊,起了名字就有了无法割裂的感情。

      这段场景在沈梵澄的脑海里重演过无数次,他几不可闻地叹了口气,语气也软了下来,看着沈星雨缓缓开口,“你知道我这辈子最后悔的事是什么吗?”

      沈星雨懵懂地摇摇头。

      沈梵澄拍了拍旁边的沙发,示意他坐。

      “我后悔我太惯着你妈妈了,害她年纪轻轻就...那是我的责任,她是初中的时候喜欢上画画的,比你晚一些,她读高中的时候有一天突然跟我说想学艺术,我没同意,本来以为只是三分钟热度,晾她两天就好了,结果她竟然跟我绝食抗议,我拗不过,那时候国内学艺术的环境不如现在,于是我把她送去了法国。”

      “她确实做得很好,短短几年获奖无数,本可以前途无量,直到她遇到了Orville,你父亲,一个玩街头艺术的法籍华裔,鼓吹浪漫和自由,这种思想对那个年代的年轻人来说确实很有吸引力,很快她就深陷其中。”

      “后来的事你都知道了,星雨啊,你知道吗?我这些年一直都很自责,如果当初我没有支持她,没有让她去法国,会不会我们这个家就不会是现在这个样子。”

      “是我追悔莫及,所以听到你说想画画的时候我真的害怕了,你们太像了,无论是长相还是性格甚至是爱好。”

      “我是个怕重蹈覆辙的懦夫,我知道事情不能一概而论,你不是你妈妈,可这些年这件事就像一根刺一样一直扎在我心里,越扎越深,我真的很想你可以走最普通的那条路,简简单单平平安安地过完这一生。”

      “第一次跟我提要求就被拒绝很难受吧,对不起啊星雨,我没有勇气再面对一次这个让我悔恨一生的决定了。”

      沈梵澄在说话间,已经从腰杆挺立的坐姿变成整个人陷在沙发里,显得有些佝偻。

      他是鹭大的文学教授,平日里总是带着一副无框眼镜,穿着剪裁得体的精致套装,温文尔雅,仪表堂堂,谈吐间有一种不肯摧眉折腰为权贵的书生气质。

      他将爬满细纹的脸深深埋进粗糙的手掌里,头发是这个年纪不该有的雪白,肩膀微微颤抖着。

      沈星雨不确定他的外公是不是在哭,那是他第一次见到外公这样,他很懂事,会试着理解外公,于是他再没有再提过学画画这件事。

      空白的画纸是他唯一可以无所顾忌倾诉的对象,既然自己无法放弃的话那就当作是个不能宣之于口的秘密吧。

      ——

      临近开学的某天,沈星雨正在帮洛雯的画稿上色,洛雯看着心无旁骛的沈星雨,又回想起他那天几欲拒绝的模样,忽然说到:“你知道吗,我觉得你跟小熠小时候真的好像啊”。

      “为什么?”沈星雨疑惑。

      “为什么?”凌熠也被这个话题吸引了。

      洛雯给他们一人倒了杯牛奶,示意他们过来,三个人坐在露天阳台的藤椅上吹晚风。

      洛雯接着刚刚的话题继续说:“明明自己都还是个孩子,却总是很努力地把最直白的想法都藏起来”,她向凌熠征求意见,“我可以讲你小时候的故事吗?”

      “可以啊,我也想听,好多都不记得了”,沈星雨在凌熠心里不是外人,他不怕自己的故事被沈星雨听去,毕竟沈星雨也同样愿意对他敞开心扉。

      洛雯:“你还记得你是什么时候第一次叫我妈妈吗?”

      “嗯...好像是有一次生病之后,但是具体的记不清了”,凌熠仔细回想了一番。

      “是,那时候你细菌感染发烧40多度,烧得意识模糊,打了三天消炎针温度都降不下来,我只能一遍一遍地拿湿毛巾给你擦身体物理降温,然后你迷迷糊糊的抱着我喊妈妈,你让我不要走,还问我你是不是快不行了,我当时以为你只是烧糊涂了,我跟你说我是洛阿姨,你努力看清了我是谁,却还是坚持叫了妈妈”,说起凌熠小时候,洛雯眼里的爱简直快要漫出来了。

      “这样吗...我一直以为是因为…”凌熠的话卡住了,他不知道该怎么措辞。

      “感激?是不是?”洛雯没有介意这点。

      “算是吧…”

      “傻孩子,不是的,你明明有渴望的东西却还是刻意收敛,星雨也是这样,以后的路还很长,成年人的世界里有很多迫不得已,能肆无忌惮释放内心的机会只会越来越少,所以你们更要珍惜,珍惜还可以被人当做孩子,在想要面前任性一点也不会造成无法收拾的残局的时光。”

      凌熠和沈星雨静静听着,洛雯站起身摸了摸他们的脑袋,她真的很心疼这两个孩子有不属于这个年纪的成熟和隐忍。

      沈星雨感觉得到洛雯手掌的温热顺着他的发心渗入他的躯体,曾为了自我保护自我隔离而铸的盔甲在这个炎炎盛夏的炙烤中逐渐崩坏。

      又是一个学期开始,冷清了快两个月的一中重新被人声鼎沸淹没,升了年级,搬了教室,实验班走了很多熟悉的面孔,也进来了不少新人。

      上学期期末考前一个普通的周一,黎言秋给班里的同学分发了文理分科志愿表,“我们下学期就要分文理科了,文科也会有一个实验班,跟我们现在一样,分班的话是按照你们填写的志愿和这学期期末考排名决定的,我知道你们也许会因为偏科或者舍不得某些人而仓促做决定,但这毕竟关系到以后你们上大学选专业甚至是就业,所以我建议你们慎重考虑,最好能跟家里聊一聊再做决定,给你们一周的时间,下周一把表交回来,希望你们都能做出对自己来说最好的选择。”

      叶琛要继承家里的公司,以后大概率是要学金融或者数学相关的专业,他一定得有扎实的数学基础,理科数学对于他来说无疑是更好的选择。

      凌熠和沈星雨一个历史不好一个政治不好,而且两个人谁都不想去对方不在的班级,所以也理所当然地选了理科。

      谭思乐就是典型的那种跟风型选手,经过一个学期的努力,他既没有特别拖后腿的科目也没有特别突出的科目,选什么都一样,索性玩的好的朋友都选什么他就选什么。

      叶琛,凌熠和沈星雨的成绩都是毫无悬念的,倒是谭思乐提心吊胆了一整个暑假,没少骚扰他们三个。

      报到日,分班名单贴在高二教学楼前面的公告栏上,谭思乐心里没底地挤到人群最前面,他的目光在实验班那一栏上一行一行往下扫,生怕落下一个名字,越看心越凉,直到看到最后一行,他瞳孔骤缩,连呼吸都忘了。

      ——第四十名,谭思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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