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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开始新生活 ...

  •   刘翠把叠好的衣服递给了姜豆蔻,姜豆蔻看着这熟悉的衣服,眼眶一红。
      跟刘翠道了谢,就拿着衣服回了她住的房间。
      [宿主……你是在想那天的事吗?]
      姜豆蔻把目光从床上摆着的衣服上收回来:“是的。”
      很难不回想啊……
      那可是一飞机的人命,其中还有她熟悉的同事,她的学生……他们的人生都定格在那一天,而自己本该和他们一样,不过是运气更好一点罢了。
      自己当时也差点死了,那种濒死的感觉现在她都还清楚的记得。作为医生,她其实见多了生死,不过轮到自己的时候,不得不承认她无法看淡,她无法坦然面对死亡。
      姜豆蔻一生顺风顺水,在中医领域是专家级人物,特别是这次抗癌特效药的研发成功,别说拿下诺贝尔奖,就是青史留名都是板上钉钉的事了。
      这些虽然是值得称赞的,但那对她来说只是人生中的一个里程碑罢了。
      而飞机失事这件事才是真正改变了她的命运,功名利禄烟消云散,曾经医学界大能变成了个十几岁的小屁孩,之前种种遥远的仿佛上辈子。
      流落异世,从此她只是一个孤独的灵魂罢了 。
      不过姜豆蔻并不是伤春悲秋的人,人生要向前看。她很快整理好情绪,翻动那叠衣服,发现少了一个小手提包,可能是在飞机事故混乱的时候丢了。如果包还在就好了,那个包包是个真皮包,在古代应该也能换些钱用。
      不过幸好,姜豆蔻摸了摸上衣内侧口袋,之前一直贴身存放的针包还在。这套银针是爷爷当年送给自己针灸入门用的,对姜豆蔻来说相比其实用性,纪念意义会更大,毕竟现代医院都用一次性针,像这种传统银针是越来少见了。
      姜豆蔻倒是没想过用它换钱,自从爷爷去世后,这是唯一能贴身存放怀念他老人家的东西了,如今她流落异世,这是唯一的纪念品,和只是用来装日用品的包包概念是不一样的。
      把银针包揣到怀里,将衣服放入小木箱子里,从此,就要开始新的生活了。
      因为姜豆蔻身无分文、无处可去,而且她没有户口,在这个朝代是个黑户,所以在求得刘翠的同意之后留在了王家。
      白吃白喝肯定不行,所以姜豆蔻基本把家务包揽了,打扫卫生,喂鸡做饭。王家本来就贫困,多一张嘴吃饭肯定会增加人家的生活压力,姜豆蔻对此非常自觉。
      这天刘翠要去下地,姜豆蔻也跟去了,之前因为对周围不熟,所以只是在这附近走动,去的最远的地方就是附近洗衣服的河。
      这次跟去,除了帮忙也是想尽快熟悉村子附近。
      走出院子没几步,就经过了一户人家,一位比刘翠要大几岁的妇人站在院子里隔着篱笆笑着跟她们打招呼。
      “翠娘,下地去啊?”
      “是啊,我家杰儿最爱吃红薯了,得好好伺候着地里的红薯,等他下次回来就能吃上啦。”刘翠笑着应到。
      这妇人是王家的邻居,洪荷花。姜豆蔻这几天住在王家,也和邻居们混了个脸熟。
      姜豆蔻也和她打招呼:“洪姐,早啊!”
      这妇人爽朗,每次听姜豆蔻叫她洪姐都觉得听着新鲜,喜欢调笑她两句,这不接道:“原来是姜妹子啊,跟着你刘姐下地呢?啧啧,小心把你细嫩的皮子晒黑了。”
      洪荷花说这话也是有根据的,村子里的人虽然是罪臣之后,但为官那事都是上一辈的老皇历了。现在村子里的人都算是土生土长的泥腿子出身,一个个下地的下地,挖矿的挖矿,都是些黑黄皮子。像姜豆蔻这样白嫩嫩水润润的小姑娘那真是十里八乡找不出一个。
      像个小姐,洪荷花想道。
      姜豆蔻咧嘴笑道:“我才不怕呢。”
      偏偏这毫不扭捏的做派又不像老人嘴里娇滴滴的闺中小姐,洪荷花又想道。
      跟洪荷花寒暄完后,姜豆蔻跟着刘翠一路来到了田间。
      毕竟是荒凉的边境之地,可以耕种的田地并不多,而且大多数是旱地,一般种一些耐旱的作物,田间产出并不多,不足以维持一家三口的支出。也是因此,流放村的罪臣之后,虽然不用像犯人一样要去义务挖矿,但是为了维持生计,还是有很多青壮年选择去挖矿谋生,据说也能赚些嚼用。所以田间人并不多,只零星散落几个劳作的人。
      “矿山离这里远吗?”姜豆蔻一边拔着手边的杂草,一边跟刘翠闲聊。
      “矿山啊,不远呢,喏,”刘翠远远指了个方向:“从村口朝这个方向走两里路就到了,也就是一盏茶的脚程。”
      来到古代几天,姜豆蔻已经知道一盏茶就是15分钟左右。
      “唔,那确实不远。”姜豆蔻又问:“村子里的儿郎大部分都去矿山挖矿去了,小杰却去龙城书院读书,想来家里这些年很不容易吧?”
      姜豆蔻对此一直都很好奇,毕竟古代读书可不像现代有义务教育,那可是要有家底的人才能参与。而王家显然没有这个财力,据她观察,王家就眼前这块土地是主要产出。这块地养活刘翠和她儿子两个人其实都有点勉强,更不用说供他读书了。
      “唉……”刘翠先叹了口气:“确实不容易,但是一直待在这个小村庄也不是个办法,能有什么出息?我夫君的曾祖父当年也是二品大员,虽然当年获罪,可算起来祖上也算是做过官的,我也不能让杰儿他一辈子土里刨食,我也不求他大富大贵,只求他能够丰衣足食。”
      原来是一片拳拳爱子之心啊,姜豆蔻心道。
      “而且其实也没那么难熬,杰儿他很聪明,是咱们这地界唯一考上龙城书院生员的,而且年年评优,每年他都是廪生,每月官府都会发放粮食的,可给咱们老王家争光了。”刘翠说到她儿子王杰,脸上满是骄傲,笑起来的时候连眼角的细纹都舒展开了。
      对此姜豆蔻倒是有些惊讶,没想到那王杰竟然还是个廪生,每个月都领奖学金回家,难怪王家这么贫困还能供得起一个读书人。
      王杰这个话题头一开,刘翠就开始滔滔不绝讲王杰从小到大的事情。
      “小杰他小时候虎头虎脑的,他六岁那年冬天,一只小鸟落在门口快被冻死了,他捡了起来,用他小时候的衣服做了个窝,养了起来。没想到小鸟没几天还是死了,他很伤心。后来我偶然看到他把那鸟埋在了村子附近一颗树下,还朝那鸟儿的坟头磕了三个响头,还烧了些稻草。”
      说到这里刘翠笑了起来:“后来我问他,才知道原来这孩子听说人死后要入土为安,所以才把小鸟埋了,因为小鸟用不了纸钱,所以他就烧了些稻草过去让那鸟儿在九泉之下能有窝住不会再被冻死。”
      “哈哈哈……”
      田间一片欢声笑语,边聊天,手上的活也显得不那么累了。
      姜豆蔻身体里毕竟是48岁的灵魂,和刘翠交流起来就像平辈一样,甚至让刘翠对她产生了信任感,所以刘翠才会跟她聊那么多不为外人道的事情。
      人与人的关系就在这样的拉家常中慢慢贴近。
      正午时,两人忙完了手中的活,就一起拿起农具顶着骄阳快步往回走。
      很快两人就到家了,姜豆蔻把饭做了,其实也不复杂,毕竟家贫,也只是煮了豆饭,切了叠自制的酸萝卜。
      两人围坐在简陋的餐桌上,西北边境民风彪悍,没有什么食不言寝不语的规矩,两人时不时唠嗑两句。
      姜豆蔻没想过一直靠别人过日子,于是问刘翠:“刘姐,这附近可有什么适合年轻女子做的营生?”
      她想先找份工作糊口。
      姜豆蔻之前也考虑继续自己的老本行,做个中医。不过有一次收拾东西的时候姜豆蔻翻到了一本王杰以前用过的书,翻开一看她发现上面的字她一个都不认识。
      她堂堂中医专家到了这古代居然变成了文盲!
      这一现实打破了她的幻想。别说她不认识古文,就算认识,她也做不了大夫。没有哪个医馆会招一个年轻小姑娘做大夫,患者也不会选择一个乳臭未干的小丫头给他们治病。
      所以只能另寻他法。
      “适合女子做的营生那可不多。”刘翠细数:“帮别人浆洗衣服也能赚几个铜板,不过咱们流放村可没这富贵人家,找这活儿得去镇上,这活细致,不小心把衣服洗坏了,还得赔钱呢。镇上的成衣铺子也会给周边的大姑娘小媳妇儿一些绣活儿,不过姜妹子你的女红嘛……”
      一切尽在不言中。姜豆蔻知道自己的针线活是个什么样子,她之前也跟着刘翠学了一段时间,可惜在这方面她确实没有什么天赋。
      至于去帮别人洗衣服……还是算了吧,前世有种东西叫洗衣机,姜豆蔻就从来没自己洗过。现在虽然她也洗衣服,但她们穿的粗麻衣那可是搓不坏的,有钱人的衣服娇贵,她要是给搓坏了那可就坏菜了。
      得!她算是白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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