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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鸡血的相遇 ...

  •   古人的娱乐生活实在是贫乏啊,算来算去不过是琴棋书画,吃喝嫖赌,吹拉弹唱,骑马打猎罢了

      琴棋书画吧,实在是太高雅了,远超出我对玩乐的界定,想我上辈子被我爸恩威并施的弹了十年钢琴,那是无一天将之视为娱乐啊。而吃喝嫖赌(除嫖以外),那是必须的,也算是我当下生活的常态了,说不上是娱乐吧,至于骑马打猎,虽然对于这具身体来说是小意思,但对于宅字当头的我而言,有些剧烈了,偶尔可以但,作为生活娱乐,就成负担了。
      至于吹拉弹唱吗,目前还在寻找中,至今还没看到哪里有能吹个小曲儿,听首小调儿,赏个美人儿的地方。如说青楼那红粉之地,曲子是有,小调也有,美人更有,可但凡到那的都是去“干活”的,谁真把心思放在悠闲地享乐上啊,还不是一个个心急火燎地,活像是屁股着火的猴子,生怕时间不够,不能多“运动”一把
      穿越后的三个月又四天,我感到无聊,想我在现代虽然宅,却手抱笔记本,网上冲浪就是遨游天下也不过瞬息。
      所以在我叹了七又二分之一口气的时候,决定投身到古代的民俗节日中去,说实话,这个时候的节日真是多啊,听过的像是端午中秋重阳清明等不少,没听说过的像田生花朝寒食开市更是不少。基本上保持着三天一小节五天一大节的频率,只是举办的规模都很小,毕尽有钱有闲的都是达官贵族,普通老百姓是没有多少节日的,更不会像我这般为娱乐生活单调而烦恼。
      不过乞巧节却是全天下人都会庆贺的节日呢,毕尽是七夕啊,月老的面子是没人敢不买账,这是直接关系到后半生和下半身幸福的关键啊,要知道,这一天小baby的孕育率可是很高很高的、、、、
      书童福气老早就兴奋起来了,有时候我觉得也许他才是少爷的命,作为一个书童,他实在是太不称职了,本职工作就不说了,少爷我不是做学问的命,可他作为一个下人却没有下人的自觉性,胆大妄为,口无遮拦,不分尊卑,虽然对于这一点我并未真正恼怒,甚至暗暗窃喜,毕尽人是沟通的动物,他在某种意义上甚至算是我在这个世界上交到的第一个朋友,但我还是经常对他的某种行为产生巨大的惊奇-----他是如何顶着这样的性格在规矩的马太守府中生存并做到了马少爷心腹的地位的啊
      莫非真的有傻人福吗?看他那激动的样子,是几天都在琢磨乞巧那天该做何打扮才能更具招蜂引蝶的能力吧。我估计他的烦恼也就是在扎一个髻还是四个髻上。其实他不用这样烦恼到揪头发,绿豆怎没穿袄子也胖不成蚕豆啊!毕尽,像他家少爷我这样玉树临风风流倜傥的,是少数,少数。

      不过想想也是,他今年十七了,算得上是一大龄男青年啊。虽然少爷我长他三岁,但我是少爷他是书童,我们的差别不仅是体现在身份地位金钱上,当然还有在老婆的选择上——我是选女人,他是被女人选。而为了能顺利讨到老婆,他更是重视这一古老的联谊活动
      我看了几天他烦恼中的苦瓜脸,实在是想好好吃顿饭了,也是为了拉近阶级关系,缩小贫富心理落差,就答应了他会在例行的官宦子弟聚会后带他去逛民俗花灯街,为他创造邂逅小家碧玉的机会
      所以七月七日酉时太阳收尽最后一缕余辉夜幕彻底降临的时侯,马太守家的公子马文才携书童一枚出现在早已挂满花灯人声鼎沸的晋时街道。

      我目瞪口呆的看着眼前热闹的景象,似乎穿越了几千年时光回溯到情人节的晚上。
      长街巷,热情的火光照亮半边黑夜,来往人群不断。你不认识我,我不认识你,却都在人群中极力寻找,寻找一双眼睛,能一直看到心底里去。
      原来对爱情的追逐渴望竟真的不受时间的控制,即使是千年后的我们和千年前的他们,也没有甚么差别。即使岁月瞬间转回这晋时古老的街道,我也依稀能感受到千年后这份火热的静静脉动。
      在我感慨感慨复感慨的空挡,不称职的书童已经溜到那心爱女子的身边去了
      被不称职的书童留下的少爷我跟着人流随处走,四处看热闹。猜灯谜的,杂耍的,唱大戏的,说书的,逛窑子的,好不热闹。不知不觉就走到了花灯街上
      这条街的景象又大不一样,多是成双成对的年轻男女,感情刚刚我逛过的是单身部落,现在闯入了情侣派对啊
      而这对处于空窗期的我来说,那是如笀在眼如鲠在喉,分外嫉妒啊嫉妒
      话说也来这么久了,我是一心一意奔着晋江耽美的康庄大道冲,可偏偏就没遇到那命定的男孩,莫非,我已走在了起点YY的分岔口?

      独身的马少爷实在无法忍受当街那红男绿女,你推我让,哥哥来妹妹去的,委实嫉妒的牙根痒痒。
      啧啧,当街调情,真是世风日下人心不古啊。我鄙夷得对路人摇头感慨。
      花灯越亮越多,人群越来越挤,突然就是一个大浪潮,拍打的我一个咧齿,刚刚险险稳住,还没来得及庆幸,一个黑影就以泰山灭顶之势压了过来,“哇——啊!!!”
      TNND,谁啊,暗算!!!
      我一拳就要打上那个压在我身上的人,却在剧情要发展成武林纷争血雨腥风的那最最关键的零点零一秒——他对我致以抱歉的一笑。
      最最是那一低头的温柔,一句腐诗串上心头,简直就是甘霖噶降在我空窗的心口
      那一拳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化成掌,轻轻地落在他脸上,他浑身一怔,愣在当场
      真是年轻弹性的肌肤啊。心里的色叔叔怪声叫嚣
      (路人…非礼勿视,真是世风日下人心不古啊)
      我眨也不眨的盯着他愣住的脸在心里颠狂大笑
      哈哈哈哈哈,当真是皇天不负苦心人,山穷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 有心插花花不开 无心栽柳柳成荫啊啊啊啊,得来——全不费功夫!
      在我绞尽脑汁的发表了感慨后的零点零一秒,我有了一种涩涩的预想:
      七月七日戌时夜半,他趴在我身上一刻钟
      再七月七日戌时夜半,他会留在我身边一整夜

      后来我撑不住了
      尽量以最最低沉磁性的声音,咬牙在那愣掉的公子耳边低喃
      “我们能不能、、、、、不要趴着了,你压得我——疼啊”
      “啊——,对不起,对不起、、、”那公子才反应过来一样,手忙脚乱地从我身上爬起来,然后一脚踩到我手上
      “啊——!”神啊
      “怎么了,你没事吧?”他一脸的关心
      “没、、没事,可,你能先把脚、、、、挪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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