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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缘起 ...

  •   “乌鸦飞向爱人的眼睛,打更人守着名叫过去的大门,天桥下坐着的男人什么都没等来,风雨交加的夜晚,我有时想你,有时想死”。我躺在被窝里,手机播放着《吐槽大会》,看着他们好像很卖力的想要逗我笑,却都是徒劳,唯一记住的就是李雪琴说的这几句话。此时寒风呼啸,却也没有下雨,亦如我的心,没有温度,冷的可怕。你离开以后,带走的又岂止是你的衣物用品,连我的理想,我对生活的热爱都一并带走了。脑海中画面翻腾,莫名有滚烫的液体从眼睛流出。分开的这半年,我始终无法释怀,我过的生不如死,很经常后悔自己的所作所为。很多话不想跟人诉说,只能诉诸于文字。

      “我在你心中是什么位置啊?” 她一脸笑意,那一年的冬天,寒风冻不住20岁的她热烈的笑。我没有马上回答她,而是在看着她,并不是因为我犹豫,也不是我在想要怎么回答,而是我真的很喜欢她笑,这笑容从我看到的第一眼起,就愿意用一生去守护,起码我是这么认为的,可是行为上却又是不一样了。可这都是后话了。
      “??这都要想?哼!!!”,她白了我一眼,起身想跑。
      “你啊?你是我的命”。
      “咦惹,真的假的。算你啦,这答案我勉强满意。”,她并没有亲我,我也没有亲她。她笑的更加灿烂,彻底侵占了我的心。

      她叫庄雨珊,我们在一起的时候她19岁,南方姑娘,小巧而精致,大大的眼睛,披肩的头发,穿着一件墨绿色T恤,搭配一条黑色的牛仔裤。高数课上,她坐在第一排,我觉得她应该是个很好学的转专业女孩,这是我对她的第一印象。下课铃响起,我给黄谨名使了个眼色,他秒懂,和我从最后一排往她那边走,理工科男生除了闷骚以外还很胆小,我们假装一遍聊天,一边走路上厕所,然后趁机一睹庐山真面目。她看到我两迷茫的看了一眼,然后低下了头。以前我不知道,但是现在清楚,她肯定心想:两个憨憨,想看又不敢看。这是我们的第一次见面,没有轰轰烈烈,也没有一见钟情。

      “还不错嘛,颜值可以了”。我说
      “确实,挺不错的,可惜没怎么看清”。黄谨名微微笑道。
      “怕啥,等会上完厕所不还会回去一趟吗”。
      “你小子。嘿嘿~”。

      我叫张天,颜值一般,成绩一般,不求上进,典型的混吃等死的新一代大学生代表,同学们都知道我,因为我曾经为了不军训,在教官的“你唱多久,我们就休息多久”的承诺下,我唱了两首情歌王,一首陈奕迅的串烧,于是我们比别的队伍多休息了半个钟。最终在教官的呵责中灰溜溜的跑下来了。我唱歌不好听,还是个现眼包,在大学,我已经丧失了择偶权了。但是也因此获得了友谊,谨名,和吴仕。还好那时候她并没有转专业过来。不然,大概率我们也会错过。现在回想,大概那时候就错过,可能是最好的结局。

      “天,周末去爬山不?”晚上,黄谨名问我。
      “去个锤子爬山,大热天去爬山,也不怕热成憨批”,是的,理工男的大多数--宅和不爱运动。
      “雨珊也去”。
      “那我也去吧,诶,好久没运动了,得出把汗。”我站起身,摇了两下头,
      “哈哈哈,你小子,我就知道你有所图谋,周末,我们和吴仕、陈林、雪珊一起去爬山,记得,别睡懒觉” 其实谨名知道,我只是想看看新同学,因为路过一个女同学,我们也会好奇跟上去看清楚长相,这确实是低级趣味。
      “知道啦,你爸我不一直早睡早起吗”。
      “拉倒吧,儿子!”。
      黄谨名是我宿舍长,也是我们的学习委员。在宿舍,我和他和吴仕是铁三角,只是他两是学霸,我不是。

      很多年后,有人问我,你喜欢什么天气,我跟他说,我喜欢阴天,微风拂面,天气好,我的心情也会很好。就像很多年前的周六,南方的夏天,因为下了一场雨,变得凉了起来,我很怀念那一年那一天,并不只是因为那天的好天气。

      周六我们5人吃过早餐,从学校出发,坐公车来到了山下,爬山前的路上并没有什么波涛,我并不是一个安分的人,听着大家在唱“跟着我左手右手....",我觉得很尬,于是我便灰溜溜的跑路了,很多年以后你告诉我,你也觉得很尬,但是就是莫名其妙的跟着唱了,我知道你,一个喜欢周围人都处的舒服的傻女孩。很多野草野花也在这时候冤死在我的棍下,也挺抱歉的。由于很尬的原因,我一整天总是时不时的“失踪”,大家的乐趣也多了一个,就是找我。大一的年纪,确实还挺幼稚。然后我们就开始爬山,年轻的大小伙、大姑娘们一起,总少不了欢声笑语和相互调侃,我走在最后面,谨名:“阿天,你是不是虚了,在那么后面?”。
      “不是啊,我要在后面护着你们,万一脚滑咋办”,我很正常的回应。
      “倒是你,跑那么快,咋滴,一把年纪了还要争第一吗?”,我又回了一句。
      “没办法,身体倍棒”。
      “今天难得不热,还挺凉快的,这天气不错,我喜欢”,吴仕说。
      谨名说他喜欢春天,陈林说她喜欢春天。难怪她两是一对。
      “我喜欢阴天,微风拂面,天气好,我的心情也会很好。你了,你喜欢什么天气了?”雨珊转头笑了笑,问我。我在最后1个,她自然是倒数第二个。“我啊,我喜欢冬天,喜欢晚上躲在被窝里暖洋洋的,喜欢看小朋友在冬天你追我赶,冷的面红耳赤,喜欢冬天全家人一起打火锅,我喜欢冬天,外面凉凉的,家里暖暖的。”,她可能不知道,转头那瞬间她笑的一如这夏天的雨,清洗我那堕落的灵魂,丝丝点点沐润我的心,然后悄悄的在我心里播下了一颗种子。

      山并不是很高,没用多长的时间就登顶了,山顶上有一座小亭子,这里可以看到四周,景色一览无遗,这里有一片碧绿,有湖水围绕,有山间清风,有绵延石山,这里的一切都令人陶醉。我抹了抹汗,闭着眼,深吸了一口山水灵气,这一口不延年益寿打死我都不信。当我睁开眼时,雨珊站到了我面前,双手扶在栏杆上,微笑着闭着眼,感受山风。风也知意,也温柔,轻轻撩动着她的头发,替她吹干登山的汗水。我不怀疑,青山绿水在她面前终究是逊色一筹。
      “别看了,擦一下口水吧” 谨名拍了拍我肩膀。
      所有人都笑了,雨珊转头对着我,漏出了洁白的牙齿,一笑生花。我没说话,我也笑了,或者说我应该是醉了。

      最后我们拍了照,然后就回学校。

      壮着胆子提出送雨珊回宿舍,再回到我宿舍的时候已经是晚上10点了。洗漱完毕11点躺在床上,看着微信新增叫庄雨珊的联系人,我露出了幸福的笑。那晚上睡觉,我少有的没有做噩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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