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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
清晨的阳光透过浅蓝窗帘,照在出租屋内沉眠的人脸上。路江皱眉,眼球动了动,睁开眼醒了过来。
出租屋很小,不过十平米,除了一张靠墙的双人床,就只有墙角的衣柜,床边的书桌。
路江轻手轻脚地翻身下床,双人床里侧沈孟还在睡觉,面朝着墙壁,没有被阳光的亮度惊醒。
路江坐在床边侧头看了会儿沈孟的背影,然后从桌子下面拿上脸盆牙膏牙刷,出去洗漱。
饶镇影视基地人来人往,连带着这里的租房产业也十分发达。无数年轻人怀揣着演绎梦想来到这里,短则十天半个月,长则一年两年,碰了壁,吃了苦头,歇了做艺人的心,又收拾行李离开这个小镇。
路江和沈孟是一个月前来到这里的。
花三百租了个水电全包的单间,押一付一,便花了六百;再买上基本的日用品,积蓄就又少了一百;两个小孩在这人生地不熟的饶镇打拼,一个月下来上过当,受过骗,吃喝再一消耗,离开山村时带的一千元眼见就要到底了。
昨天晚上两人就着昏黄的灯,从贴身的包里拿出钱来数了一遍又一遍,得到最后的数字,一百零三块二。
路江已经很久没有这么窘迫过了。
他记得自己曾经的落魄与困苦,但时间是世界上最具威力的武器,它能消磨一切苦痛,给所有的回忆笼上朦胧的薄纱。
这纱很软,很轻,还氤氲着香气,让人回忆起过去时,只能看到黄昏时金黄的光晕,听到不停歇的蝉鸣,闻到树木繁盛、鲜花盛开的清香。
哪怕路江曾经那么那么地想出人头地,那么地渴求名利,但在沈孟去世的十年后,他也早已想不起自己曾经究竟为什么而努力。
而再往前的时光,是他曾经拼了命想要逃离的山村,是他受尽冷眼的龙套生涯,是他下定决心要改变的起点,但更是沈孟还陪在他身边的时刻。
他和沈孟在饶镇待了三年,从十六岁的少年长成十九岁的青年。
路江在这三年里看到了娱乐圈的繁华,看到了人们对名利的追逐,也看到了自己的野心。
曾经的他是追逐名利的一员,但在失去沈孟后的那十年里,他拥有了名利,却失去了快乐。那十年他做了很多,想了很多,归根结底只有一句话,悔不当初。
如果他可以,如果他能够,如果他不曾......
在公共卫生间洗漱完毕,路江轻手轻脚地推开门回房,把脸盆和洗漱用品再放回桌下,绕到床脚看了眼还在睡的沈孟,又轻手轻脚地离开房间,关上门,轻轻地走远了。
路江没有表,但看天色他就知道时间还早。在其他地方可能还是城市刚刚苏醒的时刻,但在饶镇,奔波的人们早就一窝接一窝的离开了。
到达早餐店时,店内的人不多,店门口也只有一个大妈在忙碌。
“阿姨,一份豆浆油条。”
“好嘞。”大妈的动作很快,右手往下一抄,左手往碗柜上一摸,一大勺满满的豆浆就顺滑地流入碗里,动作行云流水。
路江接过豆浆,看了眼大妈左手上的表,还是问了一句:“阿姨,现在几点了?”
大妈一边挑油条,一边迅速地瞟了一眼自己的表:“六点。”
琢磨着这个时间,路江端着自己新鲜出炉的早餐坐到了店里。
这家早餐店是他曾经和沈孟经常来吃的店。
他们两人当初刚来饶镇,身上的钱不多,租不了太好的房子,在这里一住就是一年,楼下这家小店便是他们最常光顾的地方。
早餐、午餐、晚餐、夜宵,他们在这里吃过无数顿饭,没有活儿时没有收入,他们就点一份豆浆油条,两个人一块吃;有活儿有了收入,就来点份小炒,配上不限量米饭,吃得肚子圆圆饱饱。
在后来很长一段时间里,每当想起饶镇时,路江都记得这家烟火气的小店,香甜的豆浆和压实的米饭。
路江照着曾经的习惯在豆浆里放了两勺糖,搅拌均匀,再稍微吹凉,低下头,凑到碗边一吸,温润的豆浆就被吸到嘴里。一吞一咽,是豆浆的味道。
脑海里的记忆就这样有了实感,蒸腾的热气一起,路江眼前蓦的花了起来。
对着一碗豆浆油条哭了半天,哭得在店里收拾碗筷的大妈心惊胆战,在大妈终于忍不住要上来问之前,路江终于吃完了早餐,走回小店门口,付了钱,又要了份豆浆油条。
“小伙子,你没吃饱吗?”
“饱了。”路江微微一笑:“这是我给别人带的。”
“哦,好。”大妈点头,手上动作麻利,余光瞟过站在摊前的少年,嘴唇蠕动了片刻,终是一句话没说,沉默地递过打包好的豆浆油条。
来饶镇打拼的那么多人,谁又没有点故事呢?
路江回到出租屋时,沈孟已经醒了,他洗漱完毕,换好衣服,坐在床边扒着窗户往外看。
听到动静回头,一眼就看见路江提在手里的早餐。
“豆浆油条!”
沈孟乐滋滋地接过,然后又情绪低落:“我们都没钱了......”
路江知道沈孟的意思,豆浆油条一份两元,一个人吃,还吃不饱,不出两个小时,又会饿得肚子咕噜噜叫,但一元一个的烧饼,不仅能实实在在地吃饱,还能支撑到中午。
“没事。”路江从抽屉里拿出碗把豆浆隔着塑料袋往碗里放好:“我已经找到活儿了。”
“真的吗?”沈孟猛地看过来,双眼亮晶晶的。
“真的 。”路江笑着点点头,在床边坐下。
沈孟心情放松下来,喝了口豆浆,被香甜的味道折服,心满意足地眯起了眼。
路江侧着身子看吃早餐的沈孟,在他的记忆里,他后来已经很少见到沈孟如此快乐的模样了。合身的西装,一丝不苟的头发,嘴角挑不出错的微笑,半眯的眼,才是人们印象里沈孟的形象。
都说沈孟是相当有手段的经纪人,一般的利益根本打动不了他,但路江却知道,只要一份豆浆油条,就能让对方快乐很久。
吃完早餐,路江收拾好东西,沈孟就迫不及待地问起了路江说的活儿。
两个月前,收养路江和沈孟长大的道长去世,两人在村民的帮助下办了葬礼,拿上村民凑出来的一千元钱,就坐上大巴车,离开了那个他们生长了十六年的乡村。
没有父母,没有收养人,十六岁的路江和沈孟没有收入,上不了学,就只能外出工作。虽然在村民们的建议下来了饶镇,但村民们也只是在茶余饭后知道这么个地方,离他们的村子不算远,做的是演员的活儿,看起来不太累,就算是路江和沈孟这两个半大小子应该也干得。
村民们的想法是好的,但他们却不知道像路江和沈孟这样毫无门路,一头闯进来饶镇的外乡人,在饶镇却并不好找活儿。
饶镇有全国最大的影视基地,每天有无数剧组在这里杀青,开机,来来往往有无数群演,他们都在这里混一口饭吃。需要群演的剧组不少,但需要路江和沈孟的却不多。
饶镇有上万群演,剧组找演员自然不可能自己挨个去找,因此便有了握着群演的群头。
剧组需要群演就找群头,群头再去找群演。
路江和沈孟两个刚从乡下来的小孩,初中毕业,长得瘦弱干巴,普通话说得都不利索,从小见到的人就只有山里的乡亲,又哪里会知道找活儿干还要找群头呢?就连租个房子,都是村里的乡亲们教了一遍又一遍,被两个小孩牢牢记在心里,警惕了再警惕,才租到了房,在饶镇安顿下来。
路江记得当初他们两人一直在饶镇待了一个半月,四处找人问,才终于碰到了一个愿意带他们的群头。只可惜他们两人未成年,办不了演员证,那个群头说自己担了风险,每次他们的活儿都要抽一半的成,但好歹算有了收入。
这次路江有了经验,知道该去找谁。
饶镇的群演大致分为三类,第一种就是最基础的群演,演的就是些路过的行人,死亡的尸体等,一天能有二三十的收入;第二类就是需要入镜的前景演员,对外貌有一定要求,比起群演有了翻倍的收入;最后一类就是特约演员,会有一两句台词,收入更高,但却不是谁都能上。
前世路江和沈孟在那个群头手下当了两年的群演,熬到十八岁后,办了演员证,在饶镇又有了经验,再加上长开了,长壮了,他们两人在最后一年居然成了特约演员,能说几句台词,有了些戏份,倒是就此被看见,签了经纪公司,这才离开了饶镇。
路江重生之后到今天是第三天,第一天怀疑、震惊、接受现实、又惊又喜,总之整个人就处在各种情绪当中,大脑都快宕机了,直到第二天,才能冷静下来考虑事情。
上一世他和沈孟在饶镇过得辛苦,这一世路江自然不想重蹈覆辙,经过一天的思考,还真叫他想起一个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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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第 1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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