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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给我熬鸡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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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缓缓驶进洛辛住的小区。
陈最望着眼前破落的小楼、晦暗的楼洞,心头涌上一阵自责与心疼,终于与她相见,却因为误会又伤害了她。
他垂下头,似有马鞭鞭笞在心。
洛辛启口却不知说什么,挤出几个字:“那我先回去了。”
陈最沉默了几秒:“好。”
从车中下来,洛辛才发现,无论什么情境,她都无比留恋在他身边的感觉。
洛辛还未走进楼梯口就闻到了一股浓重呛人的酒气,把她从刚刚的恍然中拉回。
紧接着,她看到一个身材魁梧的秃头中年男人瘫坐在她门前的台阶上,身旁倒着几个酒瓶。
是洛方川之前的合伙人之一罗利。
洛辛印象中的罗叔气质儒雅、风度翩翩,但三年前的那次失败的投资,他也从云端跌落,背上巨额债务。自此,每日酗酒、闹事,老婆孩子早与他切割清楚,不再联系。
罗利来找过她几次,每次都是要钱。
他把投资的失败全部归于洛方川的识人不清、好大喜功。
但最近跟杨叔聊起来,才知道当初罗利才是介绍这个项目的人,洛方川当时一直心有隐忧,但罗利始终坚持。
之前几次洛辛可怜他,每次都会给他转几千块钱,估计被他全拿去买了酒。
罗利颤颤悠悠地从台阶上起身,上前拉洛辛,劣质白酒那浓重的味道令人作呕。
“洛辛,你可算回来了,呦,今天打扮得这么漂亮,恍惚间,我还以为是以前的洛大小姐呢,这是钓到有钱人了?”
洛辛失去了对他的最后一丝尊重,冷目怒视着眼前醉得如同烂泥一般的男人:“你放尊重点,还有请你不要再来找我,我们洛家不欠你什么。”
“你放屁,如果不是你那个假情假意的爹,我怎么会落得这部田地,他的债,你是他女儿,你得还。”说着向前逼近。
洛辛连忙后退。
“快,去找你的男人拿钱,不行去卖啊,洛大小姐这么漂亮。”
洛辛忍无可忍,甩了罗利一个巴掌。
“臭婊子,你敢打我,以为自己真还是高高在上的大小姐么?”
罗利怒睁着浑浊的双眼,举起粗重的手掌。
洛辛感到一阵风刮过,一个身影一把把她扯到身后,像一座山一样挡在她面前,陈最抓住罗利的手臂,然后攥紧,把罗利整个人向上提起。
他面色平静,似乎没怎么用力,但罗利已经开始吱呀乱叫。
“滚。”
陈最的声音依旧没什么波澜。
罗利此刻如同酒醒了一般,小心翼翼地打量了下眼前的男人,那目光中的炯炯神色和衣着打扮一看就知道不是等闲之辈。
“行,洛辛,今天就算了,但你们家欠我的别想赖,没钱就让你男人还。”
罗利又瞥了一眼陈最,语气中带了点下流的意味:“果然是…勾引男人有一手。”
陈最的眼神腾地燃上一团杀气。
洛辛感觉到挡在她身前的男人突然开始颤抖,挽起的衣袖下,肌肉线条紧紧崩起,像座要喷发的火山。
“你再说一遍!”陈最上前扯住罗利的衣领。
洛辛不想陈最再与罗利有什么冲突,赶忙拉了拉他的衣角,陈最回头,两人视线在空中相遇,
那一刻,她好像看到了以前的陈最。
但两人都没有注意到,身后的罗利突然弯腰拎起台阶上的啤酒瓶。
哗啦一声,酒瓶在陈最受过伤的小腿上炸开。
陈最的脸变得狰狞,他咬紧牙关,握紧拳头,把罗利重重地推到地上。
罗利连滚带爬地跑出楼洞。
当他的身影消失不见,陈最才泄了口气,像被抽空了全身力气,重重地坐在地上。
洛辛赶忙冲上去看他的小腿,有几道血痕,血啾啾地向外冒,那一刻她感觉酒瓶碎片仿佛扎在她心上。
洛辛慌忙掏出钥匙打开家门,把陈最搀进去,给他简单消毒包扎处理了下,然后打开手机就要拨打120。
陈最按住了洛辛的手:“不用,我没事。”
“这怎么叫没事?”洛辛的语气有些急促
“更何况你本来这腿就有伤。”声音中甚至开始带了点哭腔。
陈最却突然歪嘴笑了笑,大大的梨涡仿佛要怼到洛辛的脸上去。
“听我的,真没事。”声音清亮有磁性,还有一丝宠溺,以前他对她惯用的语气。
洛辛一时有些恍惚。
不过下一秒,男人又换上了一副霸道的嘴脸,仿佛阴晴不定的纣王。
“收拾东西。”
“嗯?”
“去我家。”
洛辛怀疑自己听错了:“…不合适吧”
陈最瞥了瞥狼藉的门外,眉头一皱:“难道你还想在这里住下去?”
“不麻烦你了,我可以去朋友家。”
“洛小姐不要误会,根据我以前腿伤的恢复经验,这段时间我需要一个每天为我煲鸡汤的人。”
男人顿了顿,抬眸望向眼前惊魂甫定的女人,脸上挂上一抹笑意:“而且你好像也比较有经验。”
煲鸡汤???
洛辛脑海里一闪而过五年前的那段记忆。
洛辛没有再纠结:“那你等我下,我收拾一下。”
“好。”陈最转过身,脸上漾出了许久不见的畅快。
于是半小时后,洛辛又一次坐到这张扬的红色跑车里。
陈最家在东三环一个高档小区,她听安娜说过,里面住了不少明星大咖。
下雨的缘故,路上有些堵车,导航线路一片暗红。
洛辛打了个电话给安娜,小事化简地说明了下情况,并没有提及陈最:“娜娜,我可能要重新找房子了。”
安娜再三确认洛辛的安危后终于放下了心:“辛辛,这段时间我就先住在爸妈家,等我新家装修好你来跟我一起住,只是你最近要住在哪里?”
“我今晚暂时住在朋友家里,明天就去找房子。”
当她说到明天的时候,陈最手握方向盘的力度蓦地加重,青筋凸起。说不清这路和心里哪个更堵。
陈最家很大,东西却很少,深灰色的大理石反射着阵阵寒光,厨房器具崭新得可以当镜子,最靠近门的杂物间堆了很多没有拆封的快递。
很明显是刚搬来的。
陈最用骨节分明的手指指了指离主卧最近的一间客房:“你睡在那间,我先去洗个澡。”
洛辛把行李拿进房间,拍了拍脑袋,复盘了下现在的处境。
所以与他重逢后的第一天,既没有搞清他三年前不告而别的原因,也没有理清他对自己莫名的敌意,自己竟然就自投罗网住到了他家?
算了,七情六欲中还是想见他的冲动占据了制高点。
洛辛心猿意马,收拾行李箱时一不小心膝盖重重磕到床脚,坐到地上。
“啊!”洛辛叫出了声。
下一秒一个白色身影闪进门来,慌忙蹲在她面前:“没事吧,怎么还是这么毛手毛脚。”话中有一丝心疼和嗔怪。
“没事。”洛辛小心翼翼地回答,抬眸望向陈最,视线逐渐发直。
陈最的浴袍褪到胳膊肘处,身材展露无遗。高挺的胸膛犹如刻在石头上的浮雕,宽厚的臂膀像一座起伏的山脉,每块肌肉都紧绷有力。水珠顺着微长的头发滴落在颈部,一路向下,若有似无地划过锁骨、胸膛…
男人微喘的气息撩在她脸庞、耳后,像羽毛在心上拂动。
洛辛的脸莫名地发红、变烫,鼻下似有一股热流涌出,她下意识抬手摸了摸,黏糊糊的。
天啊!她竟然在这时流了鼻血!
这一反应实在是让陈最有些措手不及,他一只手揪住女人尖尖的下巴向上抬起,另一只手慌忙去拽床头的纸巾盒。
等把洛辛收拾干净,陈最又忙出一身汗。
洛辛脸红得像番茄,一本正经地解释道:“这房间…太干了。”
男人没有说话,嘴角向上勾起,视线缓缓转向距离两人一米都不到的、两匹马力超大的加湿器。
“洛小姐是很久不近男色了?”陈最眼角一挑,两个梨涡深深地栽在那张俊朗的脸上。
转瞬,陈最把浴袍当被子一样紧紧包裹住自己,飘一样地离开了,带着一丝惹人的傲娇。
等门完全关上,洛辛一只小拳捶打在软绵绵的床上,紧接着把整张脸埋进被子里。
丢死人了。
这还是当初那个连看她都会害羞,一紧张就说不出话的陈最么???
这是被妲己附身了吧???
她回想起第一次见到陈最,那个三年间无数次闯入她梦中的,鲜衣怒马少年郎。
那天傍晚,新手洛辛穿着红色骑马装,洛洛驮着她,在草地上优哉游哉地走着。
突然,身后传来一阵急促的马蹄声。
洛辛循声回望,一匹精壮的黑色骏马迎面飞驰而来,马上的少年脊梁笔挺,穿着同他们的不同,他披着硕大的深蓝色袍子,上面有精细的图案,像是什么民族的图腾。身后激起一片飞扬的尘土。
离近了才看清他的模样,英气的眉眼,高挺的鼻梁,眼神凌厉,唇却温润。他的额上束着一个深蓝色的发带,微长的发丝飞扬在发带之上,没有一点阴柔之气,反而增添了几分原始的粗旷。
像是土地里生养出来的。
正在洛辛看得失神时,突然,洛洛猛得高高抬起两个前蹄,洛辛当下失去平衡,侧身从马背上栽了下去。
就在洛辛觉得自己要跟大地来个亲密接触的时候,只见几米之外的少年如风一般从马背上腾起,飞身跃下。
她轻轻地陷进他怀里,他重重地摔在地上。
“你…没事吧?”少年抬眸望向怀里的女孩,黑红的脸颊上漾出两个小梨涡,那是洛辛见过的最干净、最清澈的笑容,仿佛可以将冰川融化。
透过那双眼睛,她好像看到了无边的草原,听到了悠长的风声。
少年身上淡淡的花草香气,让周遭的一切顷刻间变得清爽蓬勃。
他的呼吸很深,撩落在洛辛的脖颈处,自此,在洛辛的心里激起了万千涟漪。
*
匆匆赶来的洛方川和杨叔赶紧送他们去医院。
洛辛只有些皮外伤,陈最小腿骨骨折,立即被推进了手术室。
在手术室外,她知道了他的名字叫陈最,这个名字是杨叔给他起的。
陈最是蒙古族人,他的本名很长,当时的洛辛没有记住。陈最自小在马背上长大,十九岁前都没离开过草原,没读过大学,唯一擅长的事情就是骑马。
因为母亲治病需要一笔钱,他听同乡说大城市里教人骑马可以挣钱,立马简单收拾了几件衣服,拎着个编织袋,坐了几十个小时的火车,一个人孤零零跑来了北京。
去了几个马场,但因为年纪小,又没有马场工作经验,都被拒绝了。
杨叔说:“一天傍晚,我的车刚刚从马场门口缓缓驶出,这孩子不要命般扑到我车前,操着一口不流利的普通话,恳切地希望能给他个机会。我见这孩子满眼单纯,却又有一股子坚毅,心一动便收留了他。他从不怕苦怕累,割草、喂马、清理马房,什么脏活累活都抢着干。他也争气,几个月就考下了马术教练证书,成了正式的教练。”
罗方川闻言,在一旁感叹道:“这孩子会成大器的,他的医药费我都包了,洛辛,你要记得好好谢谢陈最哥哥。”
“嗯嗯,不用爸爸说,我会好好感谢哥哥的”
洛辛小拳紧握了一下。
*
第二天早上七点多,VIP病房里,陈最还在睡着,洛辛像只小猫咪蹑手蹑脚地挪到他床边。
女孩凑到他脸前,认真地望着,像欣赏着什么艺术品。自见陈最的第一眼,洛辛就觉得这个哥哥和傅宴哥还有其他认识的哥哥都不太一样。
良久。
十八岁的洛辛恍然大悟般总结道,那是一种没有被电子产品污染过的干净。
不知不觉,洛辛的脸上蒙上了一层绯红。
这时,陈最的眼睛睁开了,清澈的眼眸带着些刚苏醒的慵懒,映着窗外浮动的阳光。
两人四目相对。
洛辛的脸更红了,像一朵刚刚绽开的带着晨露的红玫瑰。
洛辛平复了下加快的呼吸和心跳:“那个,陈最哥哥,我煲了鸡汤,昨天听医生说这个对你恢复好。”说着把捧在怀里的保温壶怼到陈最面前,打开保温壶,取出一只精致的汤匙递给陈最,小鹿一样的眼睛闪着点点星光。
“好吃么,这是我第一次进厨房。”洛辛有点不自信的拢了拢耳边的碎发,比等待洛方川的肯定还要紧张万分。
“好—吃—”那时陈最的普通话还不是很好,讲话比正常人要慢个八拍。
“那我天天给你做!”洛辛喜不自胜,欢快地挺直身,裙摆微动。
陈最一颗心都被眼前的女孩点亮了,生生把后半句噎了回去。
就是有点咸……
洛辛盯着陈最把一大壶鸡汤都干完,心满意足道:“陈最哥哥,那我先去上课了,明天见!”
女孩一蹦一跳到门边,又回头望了一眼,甜甜一笑,束起的马尾晃动着,干净又清爽。
洛辛走后很久,她的身影却一直环绕在陈最的脑海中。
少年思忖着什么,垂眸的瞬间突然注意到小腿石膏板上,有一个用荧光笔画的。
大大的笑脸。
从那天起,以往每天都要赖到最后一刻才从床上爬起来的洛辛,每天六点雷打不动地起床,六点半进厨房开始煲鸡汤,七点半喊司机叔叔送她去医院,八点开心地叫陈最起床喝鸡汤,九点赶到学校上课。
家里的佣人崔姨多次想要接手这煲鸡汤大业,一方面是怕洛辛太辛苦,一方面是觉得她那两下子厨艺实在有点看不过眼,但又不好意思直说。
洛辛总是灿然一笑,像偷吃到奶酪的小老鼠:“崔姨你不懂,这是料理人的心意。”
不知不觉,三十多天过去了,到了陈最出院的这天。
两个人都有点磨磨唧唧的。
洛辛坚持让司机送陈最回去,自己打车去学校。
陈最坐在洛家的豪华轿车里,心里莫名空落落的。
他突然想起什么,低头寻找着。
转瞬,如同找到了什么宝藏一样,在他深邃漆黑的眼眸中,一种从未有过的光,弥漫开来…
在陈最小腿内侧的石膏板上,今天没有女孩画的笑脸。
而是一颗明晃晃的红色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