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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 ...

  •   春风过境,初日照高林,樱色桃花纷纷扬扬。

      清风骤起,拂过如画眉梢,二月兰在茵茵草地柔声细语,恍若隔世的恋人在诉说衷肠。

      血迹斑斑的女子侧躺在地,衣衫褴褛,艰难的遮掩着血肉模糊的四肢。

      枝头迎风的桃花夺目,斑驳的剪影落在她紧蹙的眉宇。卷翘的鸦睫轻颤,女子缓慢地睁开眼,脸颊灰扑扑看不清容颜,但一双墨眸亮如星光。

      她艰难地撑起伤痕累累身子,每挪动一毫便是剧痛难忍,她好像没有知觉一般,麻木地抬头,怅然失神地警惕四周的一举一动。

      覃鹤急切地抓起一把又一把的殷红桃花混着青草塞入口中细细咀嚼,微涩的口感弥漫唇齿之间。

      她禁不住了打了个激灵,失声大笑:“我没死……”

      “活着——活着——”苍白的嘴唇无声翕动,她呢喃着,边笑着边仰面倒在地上泪流满面。

      求生本能迫使她不顾伤痛趔趄地爬起来,稳住摇晃身形,近乎贪婪地扫视眼前美景。

      乱花渐欲迷眼,浅风过境容颜。

      虫鸟不眠,桃林绰绰。眼前恍惚,入目安宁化为森然,耳边幻化成风,兵戈相向的撞击声仿佛来自虚无渺茫的烈狱幻境,随时都有刀剑悬在脖间的压迫紧张。

      黝黑又无妄的幻境,再无时间流动的概念,只有一轮轮无休底的泣血厮杀和络绎不绝的谩骂声。

      少年的冷剑凌厉地划破皮肉,皮开肉绽的声音回荡耳畔,单手推开她胳膊,迫切的声音最后一次响起,“覃鹤,走——”

      嘴唇翕动,溃散视线聚焦在一起,她记忆仿佛一下子被拉扯回到穿书的第十年。

      她是于寒冬腊月的花朝节,穿进这篇古早狗血文的结尾,胎穿成恩爱两不疑的男女主降生的幺女。

      她的娘亲是西荒国的帝姬,爹爹是东芜国世家首富。含着金汤勺未高兴几年,众星捧月般盼着第十年神女诞辰……她于花朝节,大雪纷飞的夜色里被魔族带走,失去身份。

      从此世间再无帝闻歌,只有一个流浪乞儿——闻歌。

      黑衣笼罩,阴气森森,面容模糊不清的魔族桀桀狂笑,用至阴至邪的蛊毒滋养她的血肉。日日夜夜承受着皮开肉绽之苦,蛊毒钻心之痛。

      那人一路掠杀人族,魔族、神族和妖族的修为转移给她,而用与宿主相生相伴后,将赤手空拳的她扔进了幻妖境厮杀。

      进去百来和她一样被折磨的孩子,最后剩下自己咬牙拼死找到了一线生机死里逃生。

      幻妖境历尽百年轮转,她早变成了非人非神非魔非妖之物。

      她随手捻起一朵飘零于半空的桃花,看的出神,苦笑出声:“如今,我该何去何从?”

      大喜大悲,气血攻心,噬心钻骨的蛊毒之痛阵阵袭来。

      覃鹤眼前黑白分明割裂,胸口弥漫开一朵接着一朵绽开的血花。嗓子眼腥甜再抑制不住,呕出一大口紫红到乌黑的血液。

      滴落之处的血花干涸入土,花草疯狂生长,一息后迅速枯萎化为齑粉随风消散。

      覃鹤咧嘴,挂上惨兮兮的苦涩一笑,匍匐着昏倒在地。

      去往哪里都好……

      ——

      覃鹤被无限循环的黑暗梦魇迷住,仿佛无形的巨掌按压着她四驱。

      她动弹不得,哀嚎不出,像佛祖手心中那只被拿捏玩弄于股掌之间的孙悟空。

      静默良久,她在黝黑的空间中,耳畔依稀传来细细碎碎又模糊不清的说话声。

      她费力地睁开一条眼缝,视线逐渐清晰,看清来人,覃鹤松了一口气。

      骇人得很,刚刚那一瞬间,她以为自己看到了黑白无常。

      穿着一黑一白衣服,容貌相似且平凡普通的兄弟两人,担忧地对视一眼,若无旁人的较劲着。

      白衣皎皎,唇下黑痣的顾宇挤眉弄眼,右手推搡着顾宙,“闻哥又做噩梦了。”

      冷面玄衣,额中红痣的顾宙反脚踢了踢他的膝盖窝,顾宇吃疼往旁边灵活一缩,顾宙冷声道:“你去喊。”

      单手撑着头的覃鹤笑盈盈地见两人互动,无奈轻声清了清嗓子咳嗽一声,把枕头精准的扔出去。

      覃鹤坐起身大喝一声,“我还没死了,这声音隔壁老王家都得醒。”

      顾宇往身旁一躲,枕头正精确落于顾宙胸口。

      顾宙熟稔的把枕头往回扔,覃鹤单手抓住。

      挤出干笑,看着扰民的两人,“我起来了,你们可以出去了。”

      两人马不停蹄地推搡跑出去,覃鹤见两人较劲你来我往的背影,下意识地擦过额头的密密麻麻的汗珠。

      天真的以为自己早忘记那些事情……再次想起百年前,依旧能回味着劫后余生的滋味。

      自她逃跑幻妖境地已过了百来年,头几年她害怕魔修发现自己跑路,每一个地方她都不敢多停留。

      东奔西逃几十年,她见没人追杀,才安心的每个地方多待上几年。

      翻身穿好棕色布鞋,随手套着件松松垮垮的艾背绿色的外披,手指拽摇着轻小的钱袋出门解决早中饭。

      熙熙攘攘的街道叫卖声络绎不绝,鳞次栉比的商铺,新鲜肉包子味道钻进鼻尖她咽了咽口水。

      “一个,不,两个肉包,柳老哥。”

      “呦,小闻起来了,来包子。”

      一个大肉包塞进嘴里,覃鹤满足地吐出一口气。

      穿书百来年覃鹤学到了啥,那当然是“人生苦短,及时行乐,逍遥快活每一天”的乐观主义。

      卖猪肉的鸡妖手起刀落,“闻哥今日开楼不?”

      “不开,王姐。”覃鹤利落往他摊位放下两枚银币,提着新买一捆拳头大的猪肉。

      “早啊闻哥,你上次推荐那个炸啥?”茶店闲聊小二笑着朝她挥手,得了旁边人小声提醒,“对,炸鸡,炸鸡味道一绝,开楼当日还卖不?”

      覃鹤拿着咬了半口的包子随手抱着拳,眉宇舒展,喜气洋洋地对着四周乡亲父老笑道:“明日醉翁楼开楼,请大家到醉翁楼捧场啊。”

      “闻哥,不知道明日的醉翁楼的盲盒里有何菜肴?”忙不迭有人继续追问。

      覃鹤笑得一脸友善,为难地摊手一乐。意气风发地“少年郎”塞了口肉包,故作玄虚:“不可说,不可说。”

      早知道她不会说,大家依旧乐此不疲。

      一路打着招呼,欢声笑语、有说有笑地走到街尾。

      街尾的酒楼大门紧闭,中央高挂着一块粉红色骚气的牌匾格外引人注目,龙飞凤舞地“醉翁楼”三个字,入木三分,大气磅礴。

      轻车熟路地绕着紧贴的巷道入后厨进屋,把肉放入地窖存好。

      她绕着厨房一丝不苟地检查明日香料,顺手擦干净灶台,看看后院的柴火。

      刚从前厅抹完桌椅的顾宇,回来就瞧见覃鹤忙完,老神在在地翘着二郎腿,悠哉游哉地嗑瓜子,喝茶。

      “闻哥,吃过炸鸡的大家伙反响很好,明日还推不?”

      凑过来的探究模样,亮晶晶渴望的眼神,覃鹤笑着无情扒开他凑近的脸。

      “明日换个菜谱,下次再做。”

      顾宇摸着脸撇嘴,馋炸鸡的味道了。

      他疑惑地坐在她的一旁,“闻哥,你说你做饭做的好还有商业头脑,干嘛不把我们醉翁楼开大点。以你的手艺加上我和顾宙,其他伙计,早可以做大做强,闻名天下。”

      “这叫饥饿营销。”

      顾宇没趣地别过脸,不懂什么鸡呀鹅呀,只知道闻哥是不是无欲无求,放着赚钱的机会不做,却甘愿窝在这小小的芦花镇。

      覃鹤笑而不语磕着瓜子,顾宇见她不想多聊,继续忙里忙外做卫生。

      覃鹤哪会不知顾宇心中的不解。

      现在躺平的日子,咱们还要啥自行车。

      穿书前,父母在她十八岁高考前车祸双亡,父母一辈没有亲戚,她只有一两个好友。浑浑噩噩毕业后学了厨艺,后来成为了自由职业者,平日就靠自媒体直播做饭以及写小说生活。

      一人吃饭,全家不愁。

      她五指作爪抓了抓头发,顾宇见怪不怪地手不停歇。

      她脑袋宕机了。

      这些年她使劲去想,无论如何都想不起来自己如何穿越的。只知道这本小说是她当时无聊所写,秉持着甜死人不偿命,清一水是本的无脑小甜文。

      *

      醉翁楼外人声鼎沸,如往常一样到午时半盏茶前开门营业。

      推开门,门外人满为患。在外排队的不乏外地来赶热闹的外乡客,人妖神什么五湖四海的人都有,魔族甚少。

      醉翁楼请的长期妖怪伙计笑意盈盈迎着宾客入席,上上下下忙活,跑得上气不接下气,快跑出来一道道残影。

      覃鹤带着顾宙在厨房做饭,顾宙是个心灵手巧的人,看了她做了几遍掌握了诀窍,报了菜名他能跟着覃鹤打下手帮忙做菜。

      盲盒内通常是随机三道一荤一素一汤家常菜,然后再加上她的两道创新菜。

      覃鹤今日做的是芋泥蛋挞,切好的紫薯放在大锅中蒸好,把两颗鸡蛋的蛋清蛋液分离,利落的放入瓷碗中。

      “闻哥,有人来砸场子了!”

      顾宇从前厅着急忙慌地小跑进来,人未到声先至,紧张地扶着门,沁了一头热汗。

      覃鹤微微蹙眉,扔下蛋壳洗干净手,安排顾宙和其余的几人继续,淡定自若地走到酒楼二楼。

      往日人声鼎沸、热闹讨论的食客,此刻鸦雀无声,默契的缄口不言。

      众人的视线在她从楼梯口上来时,整齐划一的齐刷刷转移到她身上。

      覃鹤顺着顾宇挤眉使眼色的目光看去,在靠窗的角落位置看见了“砸场子”的人。

      确实是砸场子呀。

      菜肴冒着热气,此刻滚落一地化为地上难看的一摊污渍,桌椅板凳飞在半空,死死相抵,两股力量暗暗较劲。

      一股窒息的威压让在场人不禁生寒生畏,头皮发麻,寒毛竖起。

      左边一人面如冠玉,剑眉星目,长身负手而立,一尘不染的白衣飘飘恍若仙人下凡。特别是一头柔顺的银蓝色长发倾泻而下,直至垂到脚踝处,让人见之不忘。

      另外一人红衣惹眼,身材修长高挑,就是长相贼眉鼠眼磕碜的很。一双眼如鹰隼带着杀意,嘴角带着捉摸不透的笑意,会让人先入为主,觉得他是个偷鸡摸狗之人。

      两人目光如炬,针锋相对,苦的是其他在场人皆是一动不动。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章 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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