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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 2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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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杜鹰说:“徐捕头怎么不发表高见呢?”
他的话有些怪,不高不低的音量,上扬的语调,冷森森的句子,从嘴里蹦出来时,牵动面部的旧疤,显得格外狰狞。
旧疤贯穿了左脸,连接到眼角,差点毁掉他的眼珠子。
这条莽汉极端忠于开封府的青天。
我毫不怀疑,如果包拯让他死,不用说理由,他当场就会给自己来一刀。
英雄式的人物,那次我们遭遇了杀手埋伏,重要人证滚落山崖,他悍不畏死地跟着飞扑下去,把人证护在了怀里。一路上不知道滚了多少圈,全身官袍支离破碎,尖锐的石刀、树枝把活生生的人划得血肉模糊。
就是那次他毁了容,自那之后越发阴鸷。
“……”
空气一时静了下来。
我看着他,温良地笑了起来:“鹰子,我没高见。咱们做捕头的,不就是来听大人们分派任务的么?大人们让咱们负责哪桩活计,咱们就负责哪桩,不可以,也不应当有情绪的。”
这越发衬得他尖锐冒犯、咄咄逼人。
他太直了,冲锋当个英雄,钉死在碑上作烈|士可以。其他方面,跟爷斗,啧,老子玩死十个他。
“鹰子就这个脾气,跟谁说话都臭,明文你别当回事。”油滑的王朝出来打圆场,哥俩好地搂住我的肩膀,笑眯眯,“说说你的看法吧,这桩案子,一直是我们在讨论,你过来以后就闷着当葫芦,咋滴,不想上工,偷闲?”
我嘿嘿嘿讪笑。
那红袍端方的武官也放下卷宗,抬头看我。
沉静温良地说:“徐捕头,你是所有捕快中从业年限最长的,二十年的日月,风风雨雨,功勋彪炳,老练毒辣。类似这种性质的重案,一定经手不少,能从我们没注意的角度看出问题来。”
这人一开口就是恭维,温暖真诚,格外笼络人心。
对着这张脸,听这个人温文尔雅地说话,我总有些恍然。
不是因为他太漂亮了,也不是因为他这身大红威严的官袍太晕眼了。而是源自上一世的记忆,那遥远的模模糊糊的童年时代,曾经有一部火遍大江南北的古老电视剧,《包青天》,那里面包含了无数忠正锋利的角色,黑黢黢的铁面包公、斯文白面的公孙师爷,以及……
红袍热烈、儿郎璀璨的展护卫。
因为包青天执掌下的开封府太执法严正了,铡了权贵无数,仇家无数,长年累月遭刺客刺杀,所以必须有武功高强的展护卫作守护骑士,保护清官的生命安全。
展护卫。
展昭。
曾经在江湖上作潇洒的南侠,后来被朝廷招安,化作忠诚的的守护骑士。
那个角色实在太惊艳了,一经见过,终生难以忘怀。
与这一世眼前的衙门上司有些重叠,又不那么重叠。
那是个片面的角色,而这是个立体的活人。
那个俊秀角色大概才刚二十,带着些轻狂的傲气。而这个活生生的武官,沉稳严肃,分明已经二十七八,近三十了。
真正意义上的武道登峰造极,无人可挡。
“怎么不说话?”
他耐心轻柔地询问,眼睫毛好看地垂下,眼下带着掩不去的疲惫青灰。尽忠职守,身先士卒,当领导的,这些时日没少加班加点,通宵熬夜。
“大人有没有想过一个可能,这壹号杀手多年来屡屡作案,屡屡精准地逃出追缉,是因为……它就是官府内部的人,能提前收到官兵行动风声?”
它就藏在我们其中。
这个推测格外毛骨悚然。
不怕明着射出的利箭,就怕背后无声无息捅刀的黑手。当你连战友都信任不了了,还能信任什么?
我轻微地晃了晃脑袋,企图甩掉自尾椎爬遍全身的寒意。
那红袍武官收回了目光,修长的骨节按在了猩血斑斑的卷宗上,唇紧抿,一言不发。
室内的气氛一时间沉寂了。
“徐捕头,你与我想到了一道儿。”
半晌,他终于说。
对于我的危险猜想,大领导是肯定的。
“……”
王朝马汉脸色铁青。
没人喜欢这个推论,没人。
然而现实并不以个人好恶为转移。
8、
我对加入这桩重案没兴趣,一点兴趣都没有。
多年来,江湖一直流传着赫赫有名的赏金刺客排行榜,第贰号的中原一点红,第叁号的草上飞,第肆号的鬼面狐,第伍号的烈马刀……从第贰号到第拾号,全部有名有姓有记录。
唯独榜首的第壹号,这么多年过去了,连它是人是鬼、是男是女、高矮胖瘦、使什么武器都不知晓。
盖因其丧尽天良,残忍至极。
每作一案,必灭满门。
连目标,带目标的妻眷、婴孩、仆从、护院,乃至院子里瑟瑟发抖的猫狗,都不留。全数灭口。
这么多年了,各州衙,各府衙,没一个能追缉到它的踪迹的。
最重要的是:但凡追缉它的官差,没一个有好下场,陆陆续续,全部神秘失踪,骨头渣都找不着。
展昭之前,前任武官统领姓周,周卫疆,周大人,就是这么没的。武状元出身的正四品武官都凉了,我们这种鸡零狗碎的小喽啰冲上去做什么,陪葬么?
老子才三十二,还没活够呢。
找了个理由推诿,正好上一桩案子还剩下些尾子没处理干净,谎称抽不开身,险之又险地把这块烫手山芋推出去了。
谁爱干谁干。
9、
赶大集,买了两床厚厚的大棉被,一路抱回家,汗津津,颇费了些力气。推开门,院子里小黄狗正在槐树落叶中打滚、玩耍。瞧见我进来了,奶声奶气地汪了一声,尾巴摇得欢快。
我把棉被抱进卧室,一床铺好,一床装箱。
南乡从厨房里出来,到水渠洗手,擦掉衣裙上沾染的草木灰。
“我炖了香菇乌鸡汤,滋补益气。”
我嗯了声,忙碌着干活,头也不抬:“芝麻烧饼已经放在桌子上了,待会儿咱们鸡汤泡饼子,大葱就酱。”
南乡是我好友,就住在隔壁。她不会武功,单薄文弱,所以邻近着我这个做捕头的住,比较安全。
因为两户房子紧挨着,所以经常串门,她有我家的钥匙,我也有她家的钥匙,时不时地到对方院里的小菜园,拔棵白菜、摘棵葱。
食不言,寝不语。
安静地用完了晚饭,外面日头还没有完全落下,一排人字形的大雁渺远地滑过。
南乡蹲在槐树下,逗弄了许久的小黄狗,忽然抬起头来。
“出去走走吧,溜溜弯,消消食,我感觉有些吃撑着了。”
“好。”
我们就像老夫老妻一样,肩并肩,手牵着手,悠哉悠哉地漫步。
放眼望去,小巷墙壁上爬山虎郁郁葱葱,非常养眼的墨绿色。
走出巷子口,往东拐,傍晚时分,夕阳正好,万家炊烟渺渺,街上人影寥落。
我在一处快收摊的饰品摊子前停下来,拿起一根清雅的玉钗,在南乡的头发上比划了下。
“这个挺配你的眉眼的。”
“你喜欢?”
“我不喜欢发饰,我只喜欢看你戴着好看。”
于是买了下来。
南乡摆弄着发间新得的钗子,朝着我,露出浅浅的梨涡来,暗暗地呶呶嘴。
“你瞧街那头,有几个巡街的官兵在看咱们呢。”
“看咱们卿卿我我,你侬我侬,世风日下,道德沦丧,孤男寡女,大庭广众,不知羞耻……”
“大捕头,您这都把着咱好几年了,到底什么时候把咱娶回去,给个堂堂正正的名分啊?”
鬼机灵。
付了钗子的银钱,我牵住好友的手,直接走人。
走到桥上,夏末秋初的荷塘,无穷娇媚。
这会儿可算清净了。
“我有个想法。”
我望桥下浮游的鸭群,望了许久。
“倘若你愿意,咱们真的缔结为婚姻,以夫妻的名义共处一生,也未尝不可。”
“我自十四岁入公门,混了这么多年,大成就没有,比上虽然不足,比下还是绰绰有余的。有些小权,有些许家财,还有良田数十亩,足以呵护你富裕一生。”
丁南乡,衙门的仵作,我挚爱的友人,她是这世间唯一知我隐藏的女性身份的了。更何况我们的灵魂来自同一处世界,思维都是相仿的,可以互相理解。
就看她有没有喜欢的男人了。
犹豫半晌。
“……如果真与你成亲,我们之间没有孩子怎么办?外人会议论我不能生养,劝你休掉我,另找的。”
“这个不用担心,我有途径,可以得到刚出生不久的婴儿。想要女儿,想要儿子,想要多少个,都随咱们选。”
“你在拐|子里头有线|人?”她敏锐地捕捉到了些什么。
我没回答这个涉及敏感的问题。
握住她的双手,把她拉到身前,恳切地注视着这双低垂思考的眉眼。
“我们成婚吧,好不好?你只需要在婚契上签上自己的名字,按上手印就可以了,其它一切可能出现的问题,都由我来负责解决。”
“……”
“……”
“抱歉。”
她挣开了我的手。
摇了摇头。
“明文,我下定不了决心。你是到老,到死,一辈子都得以男人的身份生活的,绝不敢暴露自己的身份,与他人缔结感情。”
“但是我……未来某一日,或许我会遇到某个动心的男子也说不定。若是现在早早地把一生捆绑在你身上,我怕未来会后悔。”
“………………”
好吧,婚姻的事强求不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