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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引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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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肆去爱吧,哪怕只是一场梦中梦。”
-“如果分离没有期限,那就把每一天都当成最后一天来过。”
山城的夏天依旧酷热难耐,吹过的风都是温热的,热风抚得马路旁树上的树叶泛起层层银光。
细密的汗滴挂在严以淮的额头、鼻尖,他扛着、拖着、拽着大箱子下楼,一箱又一箱。
这是高考完的第二天,严以淮卖了高中所有的书本资料。
敢信三年、满满四大箱子的青春只值五十九块六?
“娃儿你自己看,叔从来不骗人,杆秤嘛称的就是良心!”回收废纸的叔叔把杆秤的标数亮在严以淮面前。
严以淮不会看杆秤,歇了口气用袖子草草擦了下额头的细汗,瞄一眼称杆,听买家这么说想着应该是个好人。
“嗯看到了噻。叔,就四毛钱凑个整嘛。”
“行吧行吧,给你扫微信哈?”
-下一秒微信到账60元
“谢谢叔,慢走哈!”
严以淮用刚卖书换来的钱在离家最近的商店买了一根绿豆冰棒,清甜的绿豆味在嘴里散开,零下固体的凉意将他身体上的燥热压低了几分。
严以淮吃着绿豆冰棒漫无目的的溜达,不知不觉走到了街区的书店。
书店是图书阅读和售卖合并在一起的,店面很阔。这家老店伴着严以淮从初中到高中毕业,里面应有尽有,什么卷子、参考书、文学名著,或是小说漫画,亦或是毫无营养的“成功秘籍”,在这里都找得到。
从备考到现在,好像是有一个多月没来过了,这么想着严以淮将最后一口冰塞进嘴里,冰棒棍随手扔进店门口的小垃圾桶里,走了进去。
他逛了一圈,走到了自己高一高二时常光顾的小说区,用指腹划拉着书架上五颜六色的书脊。
转了几圈,最终停在了一处。他捻起一本《乐队主唱的青春》去结账。
“唉这么一本就45啊,啷个贵呦。”
夜晚,严以淮给手机充好电,躺在床上百无聊赖,加上屋子里的热气,躺了会儿实在睡不着,打开床头灯拿起买回来的书翻了两页想找寻一下睡意。
买这本书并没有什么特定意义,只是因为余宇涵看到这个书名想起了自己也曾是学校乐队的主唱,还有高一时,一时兴起为自己的乐队梦创作的小说。
《乐队主唱的青春》里讲,上个世纪八十年代,主人公一心追求音乐梦,放弃了学业下定决心要在音乐界闯出一片天地,而后结识一群志同道合的朋友组乐队,最终乐队火遍大江南北的故事。
严以淮看着看着愈发上头,不经意间看了个通宵。
凌晨六点,窗外有了渐变色,当第一束光印在窗台的绿植上时,终于看完了,合上书的瞬间,困意疯狂袭击他的脑神经,放下书倒头就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