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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无边的爱 无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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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边还没回来。
不觉间,凌晨两点了。咖啡已渗着冰凉。窗外,霓虹依旧闪在天的尽头。仿佛暗夜中大海上的灯塔,似乎没有什么人,什么事能影响它,于是就亘古了,永恒了。
阑珊处才是我所追逐的吧。我这么想。
我喜欢苦的的咖啡,不加糖,放曲轻乐,盘坐在藤椅里,慢慢地唾。就如地老天荒般。我也喜欢加了伴侣的咖啡,微甜中渗着苦味,涩涩的苦中又漾着甜。仿若人生。
谁能确定自己到底喜欢什么呢,也许看多了潮起潮落,就渴望了安静恬淡,也许经受了平平淡淡,又想去风雨兼程。
谁又能要求别人同自己一样呢,有人喜欢黑,就有人爱慕白,有人钟意万紫千红,就有人欣赏无边落木。有人喜欢男人,就有人喜欢女人。
有人喜欢男人,就有人喜欢女人。无边。
我不是固执地喜欢男人或者女人。只是,我爱的人恰巧是同性而已。无边。
之前,我也谈过几段恋爱的。只是都无疾而终。那几段感情,是他们所认为的“正统” 。哪又怎么样呢,总归是没有进展到相携一生的地步。我对每一份感情都是认真的,就像尽心尽力呵护才破壳的小鸟。不管有没有修成正果,我都是快意的,满足的。至今我的前任女友也还保持着联络。既然不能走成伴侣,那么就做回朋友吧。
我和无边的初识,是在我最狼狈落寞时。那日我与朋友正在海尚咖啡厅小憩。不经意间,眼神流连处出现一个大男孩的帅气背影。高高的个子,穿一件白色t恤,平常的衣服穿在他身上尤显得优雅。我没看到他的正面,只看到他棱角分明的侧脸。这么美好的侧身转过来会是什么样子呢,我心内喏喏地想。最终我也没能看到他的样子。他修长白净的手指轻轻的比划,然后划一个优美的弧,仿佛在和对面的朋友诉说着什么。直到这个侧影消失了很久,我还依然沉在内心的遐想中,回味着他俊郎的白t,优雅的手指,和分明的鬓角。
那时只是把他当做一份疏离的美好吧,也没想过我们竟是缘深至此。
再见时,已是一年后。我应邀去参加老友的party。我本无心这种应酬,无奈老友力邀,盛情难却。于筹光交错中,我再次发现了他,他似乎也感应到我在注意他。那天,我们各自带了舞伴,可是丝毫不影响我和他的交流。
很高兴认识你
me to
没想到你这么谦和。也许众人眼中的明星应该是高冷的吧。而我,是个例外。
他叫戚无边,是H市银行界戚家的独子。良好的家庭教育和优渥的生活环境造就了他超高的素质和生活水准。举手投足绅士的很。我们有一搭没一搭的闲聊着,从音乐剧聊到工程建筑,再到投资理财,方方面面,似乎没有他涉猎不到的地方。看似羞赧的大男孩竟然这么健谈。我们各自的舞伴拥着各自的舞伴,玩的不亦乐乎,走了张三,来了李四。我俩也忘了时间,一杯杯的红酒入喉,渐渐上头。红晕渐渐染红他白皙的面颊,似朝霞,如落红。我从没见过有人能如此完美地集男人的俊朗和女人的妩媚于一体。他真是个尤物。老天赐我的最美礼物。
Patty结束了,我们也完成了一次灵魂深处的融合。我们成了无话不谈的朋友。
那时,我们都是风华正茂的年纪。十年来,我们从朋友到爱人,经历了无法回望的过往。对对错错,分分合合,留给彼此的有伤痛,更多的是温柔以待。
我们本可以相恋到白头,又何必为了再度相见而分开?
我们算什么,同事?朋友?恋人?抑或是基友?媒体屡次诟病,我身后的狗仔无时无刻不密切监视着我。有次爱犬皮特贪玩,咬烂了掉落的手稿。没想第二天我的稿件被大大的特写发在H报头条:歌星暮云宵与其男性友人不合,两人大打出手,有知情人士透露其男性友人已三日未归……好笑?可悲?从此后我的生活垃圾不敢再丢,而是经由保姆做特殊处理收集。歌迷们还好,他们理解我,包容我。我说过,人首先是要爱自己,我就是我,不必为了谁而改变,坚定的走自己的路就好。理解,那么大家同路,不能接受,无所谓啦,反正路那么宽,各走各就好。正是这种性格,我有一说一,从不遮掩,也就得罪了很多人。有什关系呢,日久天长自然明了。以至于我的朋友不多,但是个个都是真心交付于我的。
三点了。无边的麻烦还是不小的吧。我的隐退在娱乐圈来说犹如惊雷,那些媒体必定使尽招数拿到第一手资源。我被替身出来,他们肯定是抓着无边不放了。
无边不在,卧室显得空旷了许多。巨大的双人床也空前突兀起来。想你了,无边。
我要的到底是什么呢。我并不是内向的人。和我在一起的朋友们都说我超级搞笑,分外开朗。我觉得也是这样的,我爱唱爱跳,并且会由衷地快乐。歌迷们叫我开心果。这么阳光亲和的人,我怎么会内向呢。可是我有时也会哭,比如唱着唱着我就会泪流满面。不可理解。也许是太多愁善感吧。
世人无数次质疑我的xlng向,那么我到底是男人还是女人呢。当然我是货真价实的男人喽,如果我想做女人,大可以去T国做个手术嘛。如果我是女人,那我那几段所谓正统的恋情又如何解释嘛!只是,我爱的人,恰巧是男人而已,如此而已。有时我也恍惚了,为什么我一边喜欢续着浓密的胡须,另一边却也爱把妖娆的露背小背心穿给无边看?为什么我一边开着街头巷尾抠脚大汉才敢说出口的花色玩笑,另一边却依然可以像个小女孩子一般在无边的注视下脸红心跳?
为什么小时候世伯家的小男娃喜欢刀枪棍棒而我却愿意安静地搂着毛茸茸的洋娃娃?我是谁?谁是我?这是个难题。也许正是由此,我的艺术创作领域也空前广阔起来,我可以想他人所不能想,做他人所不能做,近乎完美地把男与女,美与丑,欲与纯结合起来,行云流水,浑然天成。
困意渐渐又袭来,咖啡再也无法叫醒睡眼。我把自己埋入一片白色的被子里,只留下浓黑的头发在外头。灵魂飘起时看到的,是我沉入圣洁中的躯壳吧,我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