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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 初次的黄昏 ...

  •   (一)
      阿正是我的好朋友,他有着黑白分明的眉眼,俊挺的眉骨下是无端于这个世界的灰暗与善良。他总是在每个星期三和星期六的下午来我家大约是三点的时候,我在窗台的背面,看见他提着啤酒和往期的游戏杂志,从墙垣的阴影里走过,梧桐树叶的光与影因风的偶然经过,在他的头顶和肩膀摇晃着斑驳的轮廓。
      我们是一个乐团的搭档,在他演奏吉他的间隔,有时我会吹着口琴,成为某一首曲子里令人印象不那么深刻的片段。其实也说不上乐团,因为只是在酒吧驻唱一起聚着玩罢了。阿正因为长相帅气又身形不错,所以经常有小姑娘在休息室外等他,而他只是在众人起哄的声音里走出房间,然后又在下一场的演唱后擦拭他的那把Taylor424ce。
      六月份是感受树叶清新最好的季节。树木的凉踞与鲜嫩,在这一时节,被充分融合在梅雨和艳阳里。阿正走进我的房门,他的脚步声踏实厚重,他的气质里有成年男子散发的荷尔蒙也有少年的漫不经心。推开障子门,秒钟划过,他身上的树木与风与光的气息,便惊扰了房间里幽暗的影。
      我躺在沙发的右边,电视里忽闪着黑白的电波,仿佛记录着平淡又易受干扰的世界。他走过来的熟悉声,即使不拿开挡住视线的臂弯,我也知道他打开了爱士堡的白啤。拉环被拉开瓶罐的那个瞬间,应该是生活中能听到的最惬意的声音了。
      干脆又利落地离开,不会有重新粘合的理由,只留下最激烈的某一瞬间。
      我一直以为,选择听装饮品的人,都有很强的判断和承受的能力。如若没有强大的判断能力,在饮料与空气接触的那一瞬间,因为没有后悔装置,液体可能会就那样喷洒一身,任意的溅射之后,留得苦笑与懊恼。再想想后果吧,如果没有承担的决意,宝贵的气泡会在有限的时间里,与空气交融,变成一泓没有生机的令人困扰的液体。一想到那样的窘境,我便无法接受,美好的事物,倘若不能及时享受,就会变成比废物还浪费资源的污染物。
      “最近,你都没有来The Saint-Lazare Station。”阿正坐在茶几边的地上,翻看着过期的杂志。
      “嗯。”
      “老板问我,你是不是最近在忙啊。”“没有,不想去罢了。”“也对,也没什么忙的啊”
      我翻了个身,想了一下最近发生过的事,但发现,什么都像没有发生过的样子。
      他还是坐在那里一页一页地随意看着,我大概还听到他把游戏机接上电视的声音,但我没有说话。我对无言的时间无话可说。
      “James说,下星期要上新曲子,你要不要最近去一下?”
      我知道,酒吧每个月都会排新的歌。其实有没有我,都无所谓的。我的存在,就像是牛排旁边的西兰花,没有一首曲子,是唯我不可的。
      “好,我知道了,今晚会去的。”我也没什么事要做,去一趟也没什么。
      “啊!Shit!”我睁开一半的眼睛,阿正的角色在屏幕上躺倒在地,他本人胡乱按着游戏按键骂骂咧咧。
      我又把脸转过去面对沙发靠背,心里想着,今天能记得的事终于有了。
      阿正真的不是个聪明的小伙子。

      我也不清楚阿正什么时候走的,只是听见他收拾掉喝剩的啤酒罐和关门的声音。其实我并没有睡,只是不清楚,有什么样的风景值得睁开眼罢了。
      他走之后的某一刻,我从沙发上慢慢坐起来,虽然什么都没有做,可是就这样躺在海绵上一下午,也让我觉得好累。我慢慢走近窗台,晚霞泛着粉红和玫瑰金的光晕,可能是五点半之后靠近六点钟了吧。楼梯的钟摆,不记得它有敲响。也许是发条松了吧。
      看着窗对面的天空,想象中的东西似乎从来没有实现过。不知是何处传递的信心,让我决心今晚要离开某一处的世界。
      斜靠着墙,倚上了楼梯阶上的那座钟摆,玻璃窗照射进来的霞光,给它添了一层蕴育的色彩。它果然停止了运转,我却在尘埃里听见它微弱的脉搏声。一直以来,我都很习惯于它的脉搏,一年里的一两次,给它上一下发条,它又会像往常一样开始运作。长此以往,就算是它出现故障的时刻,我也能听见那一滴一哒的钟摆声了。把发条扭到合适的松紧度,直到它的脉搏和我心里的节奏重合为止。
      人都是,靠着过去才能活到现在的。
      老旧的大门内,是我看了十多年的庭院,种着树木。那些树有长得好的,也有长得不好的。银海的环境还不错,所以大部分的树都生活得还可以。
      应该是茉莉的芳香,那是一年前我因为太无聊,所以种下的植物。刚来的一段时间,它还是郁郁葱葱,可是没过多久,叶子就开始脱落,我把它一会儿搬到太阳下,一会儿又想着是不是水浇多了。后来我给它安置了块地方,让它在庭院某处住下,并且告诉它不要再想回去了,从前那块土地已经有了新的植物在上面生长了,它好像就沮丧地安了心神,颓废了一阵子之后,就愿意在这里生活下去了。有时候看着它的花朵,似乎它应该在这里过得挺开心的,可是又忽然觉得有点难过,因为它大概永远不会再回到它的出生之地了。
      我的庭院左侧,生长着一棵银杏,记不清是哪一年,爷爷移植过来种下的,她是院子里最随和的植物,树干上的青苔与她银绿色交织着。每天夜里,我在二楼的房间里,听到她和风絮语之声,也看到她在月下静默的样子。透过那扇窗台,我能看到的一切里,都有她。所以我有时想起的故事,背景里总有银杏树叶落寞的声音。爷爷已经去世两年了,这些年来,我一直在家的附近种植一些东西,看着它们慢慢生长,能感觉到安心。
      我抬头看了看天空中银沙一样的月亮,跟厨房里的奶奶告了别。看着她忙碌的背影,我没有什么想法,只是觉得这样的场景,如果能一直展现,那该多好。
      我离开了家,离开了萦绕青木之息的地方,现在在我面前的是三个方向的石板路。夕阳沉浸之时,我该往哪里走呢?没有关系,一整夜的时间还长,倘若是今晚找不到,也会有明夜的孤魂以待消愁。
      踟躇了一下,我往这路的西边走去。西路是闹市,往常这时间人很多。下班的、放学的......人的烟火气很重。其实我并不喜欢去人多的地方,可是心里空虚就只想找个地方让自己暖和一下。
      市场卖水果、卖蔬菜的小摊贩,他们的神情里总有一种热情又倨傲、快活又伤感的意思,让人感觉到切切实实的生机,我也有注意顾客们的表情,中老年人大多是讨着价格上几厘几毫的热衷和掏出钱来时不甘愿又兴奋的神色,年轻人们则是不太注重价格,一句两句地就买了。大多数人都差不多,也有不一样的人混入其中。带着不同的信息素,我们是彼此生命中的平行世界。
      银海盛产海鲜,时常有小批的观光客来这里,目的是为一尝鱼虾被垂钓捕捉之后即刻烹饪的那种鲜活的滋味。面对这样的人群,我很羡慕他们。因为我很少对某一种食物有强烈的欲望,也很少有饥饿的感觉,偶尔一天都不怎么吃东西,如果身体感觉到不适,就随意找些东西果腹。这样下来,也曾不经意吃下过期的食物,但即便如此,我却从未食用过外在变质的东西。一片片临期的面包,一块块过期的巧克力,就像我一样,在这个世界上,我们是另一种形式的同类。
      走过西市的市场,再走一段路搭车就是银海的海岸线。我在这里看过日落和日出,也等过黄昏和星夜,我总是来这里,看海岸上的人群。大多数时间这里是没有什么人的,比起知名的海滩,这里可谓是人烟寥落,但这就是它的好处。寂寞的地方是很容易被破坏的,轻易地变得热闹,轻易地被得到,轻易地被抛弃,无论是风景还是人,都会轻易变得可怜。
      不远处的几艘小船,船帆像舒服的鹅毛枕头,靠在映照着天的海里。此刻夜幕已经慢慢落下了,所以它们慢悠悠地朝着港口岸边划着。夜空晕着蓝紫的薄冰,像尊贵神秘的公主一样,是诱惑也是告诫。人们爱她的高贵,人们珍惜她的宁静,人们最深处的虔诚能在她的眼睛里找到。
      我在路边的小店买了瓶汽水,普普通通又好喝的口味。因为一直都喝不惯啤酒,所以有些时候我觉得自己还是小孩的口味。跟老板娘攀谈了几句,她说天气越来越热了,只是前几天下雨,所以还有点回冷。我只是低着头看着玻璃瓶里的气泡上浮然后破碎,走之前再跟她说一会儿会把瓶子送回来,就打开小店的门出去了。
      此时的天色已经渐晚,海边陆续点起了篝火,偶尔有一家三口在夜色下的潮汐声里嬉笑,我就在旁边的沙滩上听着自然和文明交织的旋律。海边偶尔是会有萤火虫的,只是这么长时间以来,我只见过几次,今晚也没有萤火虫,只有不知名的昆虫在不知处快活或是痛苦地鸣叫。
      我有时在想,别的物种的痛苦感知能力是否和人类一样。在不同的环境条件下,遇到不同的状况,人类表现出的不一样的痛苦,与他们遭受的苦难息息相关。但没有另一种生物告诉我们,它们遭受的痛苦与我们相比,是什么级别可与之并论。人类的疲倦、流血、煎熬、痛心,对其他物种而言,又会是什么样的体验。我们的罪恶感、羞耻心、自卑感......这些无法说明的情绪,难道是只有高级灵长类才会拥有的错觉吗?这些心理能够影响内心性格生理健康,但对于生存而言则毫无用处。人们对此看得很重,甚至会因此而放弃生命。但物种生存的根本在生命终结时便所剩无几,剩下的工作会交由微生物和大火来完成。除此之外的一切,那尚且未知存不存在的灵魂,还能感受到死亡带来的解脱和荣耀感吗?这感觉我不懂,因为放弃和拥有都一样需要感知痛苦和快乐的能力。别的物种是否也拥有这种感觉?还是说,那些丰富的感情色彩,是生物进化中多余或进化的象征,人类所能描绘的文明,最终能蕴育多少的狂欢、愤怒、悲凉和无谓呢?
      这样的想法,有时一瞬间会冲上脑海,一个人的时候,感觉最为强烈。
      不能再这样下去了,思考太多会对身体造成一定程度的伤害。还剩下小半瓶的汽水,气泡早就丧失了新鲜的冲击感,再喝下去也不过是腻人的甜水。但我还是仰起头喝完了它,我需要一点生活的产物,来使我的思绪回到人间。
      不经意间,天就彻底地夜了,我起身拍了拍沙子,拿着空瓶回到了小店。小店的灯光黯淡,虫子们更喜欢在旁边的路灯下飞舞。跟老板娘打了个招呼之后,我把玻璃瓶放在门口的货箱里。
      路灯下的飞蛾,扑棱扑棱。左脚边的地上两只有濒死的飞蛾,偶尔神经反射性地颤动几下。
      我忽然间意识到,这便是世间最深远不息的存在——死亡。能让所有痛苦都烟消云散的,那种绮丽的花朵,散发着蛊惑又致命的气息。
      深深地看了一会儿,我就缓缓踱步离开了海边。世界上每一秒都会有数不清的生物死亡,物种灭绝,也会有无数的物种得来生命的馈赠。如果无法分清馈赠和罪责,那就让自己变成夜的一部分,暂时消失于某处,最终的结果,或许也能得到精神上的放松和救赎吧。

      到达The Saint-Lazare Station的时间,大概在七点半。一路上树木的影子和路灯交错在我的肩膀和脸上,很难得的是我没有戴上耳机,只是听着渐渐远去的海浪声和风吹起的树叶声。在以此为名的协奏曲里,有人类欢呼和愤怒的声音,也有动物在草叶间受惊和敏捷地活动。恍惚间我觉得自己像是某一棵树的魂魄,游离在这人世间的每一处,很无助也很失落。
      无法形容的寂寞总是萦绕在人群的角落。
      绕过几个小摊贩的拐角,我来到了酒吧的后门,从那里可以快速地去往排练室。前台总是有很多别样的情景剧,但今晚我只想安静一些。
      Sam坐在门口内侧,打着静音的鼓,待我推门进去,他正好停下来,跟我点了下头,然后又继续练习了。这两年来,他的头发越来越长,有时候看着背影让人分不清是他,还是他身边的姑娘。去年夏天他在外面兼职,皮肤都晒成了古铜色。一天到晚脑子里都是摇滚,在学校的时候总是往学校点歌台点播重金属,不过总是在前奏刚放完,人声还未开口之时就被换歌了。为此他还去找过点歌台的负责人,事情的结果应该是不了了之了吧,从那以后,他的耳机里还放着很大声的重金属,聊起音乐时也给我们推荐,只是点歌台从此就少了爆裂的鼓声。再后来吃饭时说起这事,他已经不太在乎了,他说每个人都有选择音乐的权利,真正热爱的人不会介意从何处听到让灵魂沸腾的声音。我想,是摇滚乐选中了他,而令他真正愤怒的是,自己向往的音乐被轻易践踏吧。我明白他的选择,只是大部分时候,有些音乐我只是自己一个人听,没有别的理由,我所篆刻的灵魂与他人不同。
      我跟Sam是的高中认识的,阿杰和Sam是初中同班同学,间接的我们就认识了。James是杜先生邀来的主唱,那年他二十三岁,带着他的作品去找音乐公司的总监,虽然什么都没得到,不过我们都很佩服他,能够有被轻视到尘埃里的勇气,他唱歌我觉得倒是一般般,因为我通常只听音色和音乐的旋律,唱功倒不会特别在意。我觉得,世界上唱歌好听的人,都能听见风哭泣和雨欢喜的声音。James的声音里,有热血和澎湃,这样珍贵的感情色彩,再过不久,也会被消除的吧。
      排练室里传来的音乐,像雾气一样,给视线罩上了模糊的边界。阿正坐在高脚凳上给吉他调音,旁边的阿杰演奏着《迷迭香》的钢琴爵士版本,钢琴上放着香薰炉,所有逃出世界的秘密都藏在里面。James从正侧的门进来,看了一圈之后,又从后门离开打起了电话。
      我在房间里呆了一会儿,谁都没有说话,注意力已被嗅觉和听觉占据,视觉在此已变得不那么重要。房间里的一切,此刻看上去就像是沉浸在琥珀色酒液的沙漏里,似乎是某个文明的开端。慢节奏的曲子,总让人误以为结束得很快,心情还意犹未尽地摆动。阿杰结束了这首曲子,侧伏在钢琴上,看着香薰炉里缓缓上升的白色烟雾。他身后的画像上,是莫奈钟爱的庭院。
      我在不远处看着那幅画,烟雾绕过的圈圈点点,和恰到好处的距离,使得它更像是在一百多年前的岁月中,凝望着过往的人群。这一刻的视觉画面好像是一幅永远都不会有名字的画,直到James从外面回来,我们所有人才停下来思考或者手头上的动作。
      “马上要上台了,在此之前,我们来排一下下次的歌吧。”James关上了门,随后Sam又从他后面进来,然后这才算是人到齐了。阿杰打开了被他合上的琴盖,香薰依旧还点着,只不过烟雾逐渐变小了,估计马上就要烧尽了。
      “阿正,准备好了吗?”“嗯,没问题了”他在高脚凳上稍微摆正了下坐姿,扭曲的吉他背带也随之映出他胸膛明朗的轮廓。
      《夜访吸血鬼》,不知道为什么,James会选择这首歌,看着他唱歌时绽起的喉结和青筋,他撕裂的咆哮,让这个世界的光,似乎又黯淡了一些。我收回曾经觉得他唱歌一般的想法,这一刻的他,声音具有穿透心灵的悲伤和不甘。我在寻找一个突入点,加入solo的口琴元素,摇滚和布鲁斯口琴的协奏,在气氛的渲染中仿佛上个世纪的某一个黑暗的边缘。
      在最后的时刻,所有人都疯狂了,和自己的乐器一起,好像我们本不该这样,逃出这个世界的话,到最后又有什么意义呢?但无所谓的,谁都知道,音乐是通往黑暗和彼岸的最快的方式。倘若我们无疾而终,便是人生最幸之事。
      好久之后,我们才停下音乐,一下子就安静的空间,让人有些不适应。这时候,一个穿着黑色衬衫的男人,打开了排练室的门。“你们今晚排练得不错啊,我在外面听到都觉得又悲伤又激昂。阿洵,你的口琴加入的时候,整首歌又多了一种孤寂的情调。”
      我用右边的嘴角上扬,算是回应了他的夸奖。来的人是酒吧的老板,姓杜,是个三十多岁的青年男人,从法国回来之后他开了这家酒吧,所有的装潢和设计都源自他的创意,例如把店面改造成一个复古的火车头,和室内所有桌椅和墙壁的装潢。店里摆放的那些画作那些画作当然都不是莫奈的真迹,是他在法国时的一个画家朋友绘制临摹赠予他的,为了把这些画作运回国,他也费了不少力气。今晚的他,梳着时尚的男士偏分头,打着Paul Smith的领带,黑色衬衫的领口有CHANEL蔚蓝的香水味,他抬起左手捋了捋头发,走到James身边和他对话,指间夹着一根细长的雪茄,靠近它点燃时,仿佛在亲吻自己食指上那枚Piaget的纯银戒指。
      我转过身从侧门出去,香薰炉的烟已经灭了,阿杰拿着工具轻轻翻弄着残余的烟烬。庭院里那棵柽柳在月下还溢溢开着花,风扬起时它姿态婀娜,一时间忘记了该如何用言语形容,不思索也不观赏,只是觉得今晚的场景很好,却莫名其妙地想叹一口气。然后阿正叫住了我,示意我该去表演了,我才低着头进门,收拾琴包。排练室里所有人都走了,我默默跟在灯光之下,把门带上后,这里又会是一片寂静的黑色,前台的所有热烈与欢呼,都与这个地方,没有任何关系了。
      我总是在舞台的边缘,听着乐手们和主唱的声音,跟着十二小节的话,我很知道自己该做些什么。这首歌没有属于我的部分的时候,干脆就下台,去调酒师那边随便要一杯酒。是什么酒都无所谓,只要好看得话都无所谓。这里的酒,只有两个用处——不是用来醉的,就是用来看的。我不需要醉酒,自然只需要欣赏它就可以了。酒钱会记在老板的账上,杜先生人很大方,需要什么跟他说一声就行,也很感谢他的慷慨,如果我的老板是别人,恐怕我就不会这么清闲了吧。
      跟往常一样,三首歌之后,我跳下了舞台,坐在调酒师Natalie面前,看着她调酒,顺便听着舞台的声音在耳朵边回响。James总是这样,在排练室里的表现超绝,可一到台上,就变成了平凡的人了。看他那微笑的神情,却让人生硬得笑不出来。如果给他报一个表情管理辅导班的话会好一些吗?还是算了吧,听他抑扬顿挫的声音,越自信就好像越在怕什么,真是令人搞不懂的家伙呢。
      我转过身的同时摇了摇头,调酒师看了我一眼,轻笑出声,“怎么了,是不满意吗?”虽然没有抬头,但是我知道,她看着我的表情就像是在抚慰未找到玩物的孩童。“不是,只是不一样。”“怎么会不一样了呢?”“是啊,怎么会不一样了呢?”我侧伏在吧台上,她拿给我一杯蓝色的被冰包裹的液体,然后我用银勺一圈一圈缓缓搅拌着。时间看久了之后,我渐渐听不见James和乐队的声音,只能听到银和冰和酒相互在透明的杯子里碰撞着。
      直到Natalie轻轻碰我的肩膀,我才注意到她在昏暗的灯光下柔和的轮廓和善意的眼神,她示意我该回到台上演出了,我回头说了声谢谢,然后留下她和杯子里的酒,在空气的喧嚣里慢慢融化。
      回到那个熟悉的舞台,我又像往常一样,那些举动仿佛是我做的,可是又好像是本人以外的世界,自身的灵魂脱出身体,在看着场景内所有人的举动。搭讪的年轻人,醉酒的年轻人,跟着音乐燃烧的年轻人,不知所以的年轻人......他们的年纪有二十多岁到三十多岁,甚至四十多岁,但因为他们身上满是对生命的孜孜不倦和甘之如饴,再加上外貌和体型的管理得当,我便将他们统称为年轻人。真正的人类是不能用年纪去定义一切的,人们总以为年老者更接近死亡,但年老者总有能活的长久的理由。
      我便用超脱的视角,这样俯视着,直到最后的Encore solo完,我才像梦醒一般恍然回神,我不曾适应这里,但要面对分离的时刻,却仍旧有些失落。我的口琴,在随身携带的那个琴盒里,跟他们的中大型乐器不一样,所以我只是拎着包,也不用再回排练室,就算是整理完毕了吧。
      跟一行人告别之后,阿正坚持要送我一段路。此时天气有些返凉了,因为我本来就比较怕冷,所以不自禁打了个哆嗦,等待着从后面赶过来的阿正。他提着吉他琴箱,手臂在路灯下浮现出好看的弧度,夜风吹得他的刘海散乱,却显出几分眉宇间的光与深邃感了。阿正慢跑几步和我并排走着,我在靠墙的那一侧。虽然并没有什么话聊,但是因为我们是多年的好友,所以这应该是很正常的吧。月亮很美,再走十几米,就要被掩藏在树木的枝叶间了。
      虽然很想送我回家,但走过那池喷泉,阿正就跟我告别,因为他要去下一个场子,赶着去当预备的乐手。我点了点头让他赶紧走吧,然后停下来看着他离去的背影。
      而在回首之后的瞬间,我看见那比夜色更浓郁的黑蔷薇一般的女人,蹲在梧桐树下,轻轻呼唤铁皮广告牌下的黑色猫咪。她腰肢纤细,有如花一般娇弱,在寂夜的渲染下,仿佛散发着幽诡的灵。那猫咪恐怕也是中了她的灵吧,竟被吸引到她跟前,她侧脸勾起的那抹鲜红的唇印,就像是整个银川的夜里最妖冶的花。
      是她!灵卉!
      我在还未曾浸染时间的记忆里,找到了关于这个女人的事迹——灵卉是两年前来到银海的,那时跟她一起的,还有她的富二代男友。跟所有狗血故事里写的一样,有钱的男人一般都不是什么好东西,而她也仿佛早就知道这点,在男友的妻子挺着大肚子来找她的时候,她毅然决然把那男人的东西全部从二楼窗口扔下去。然后当街把那一家三口,也或许是四口,关在那家她和男友精心布置的酒吧外。那对夫妻面面相觑,女人揪着男人的耳朵开始扭打起来,不过灵卉没有理会他们,只是端着杯红酒一个人站在酒吧阁楼的窗边,看着他们打情骂俏、撕破面皮。
      或许是因为除了看笑话的眼光之外得不到任何回应,那对夫妇过了一会儿就很难为情地逃走了。留下灵卉一个人,还在窗边拿着酒杯眺望。不知道她是在看着天边的世界,还是不可能到达的远方,路过那家酒吧的时候,我有这样想过。
      灵卉的酒吧从那以后就不总是开门了,她辞退了所有的服务生,现在那家酒吧里,也就只有她一个人而已。而现在她就在我眼前,虽然偶尔也有从别人的嘴里听说她的事情,但是就这样面对面地遇见,可还是第一回呢。
      看着她回过头,她的眼睛在黑夜里湿漉漉的,仿佛周围的水雾都被凝聚在了那里面。对视了好一会儿之后,我才发现,她也在看着我。她怀里的猫咪在那时精确地跳开,我正要感激它的救急,可灵卉却突然向我走来。我能感觉到她身上的香水味越来越靠近的气息,甚至能体会到她身边空气的温度,虽然表面上波澜无惊,但再过几秒,恐怕我就会像那只猫一样受惊逃跑了吧。
      她往这里来的距离不过只有十几米,我们的目光也汇聚了那么久的距离,直到她在路灯下的拐角楼梯上消失,我都能感觉到余温里的黑色蔷薇般馥郁温柔的香气。
      缓过神来,这条街上又是我一个人了。还好,再过一个转角就能坐车回家。
      大约在半小时之后,我推开自家院子的大门,沾染着人间的绚烂和强烈,回到了我的小房间。我的房间脆弱不堪,只住着二十一年以来潮湿的回忆。但今晚的梦,在我的睡发靠上枕头之后,会记起在蓝色的杯子里的悲伤。
      窗户外面的银杏在碰着月亮的影子,夜更深了,得安静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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