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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   13

      后面几天我轮番试探我的那帮狐朋狗友,问我亲爱的相亲对象有没有来打听我的往事。
      得到的结果全是否认。

      我既庆幸又失落。

      如果他当时再追问几句,我一定会和他说我只是在嘴硬。
      我还会告诉他我的前男友都脑子有病。所以他一定要好好对我。

      可惜他没有。

      他的脑袋里也许只有接吻。这就是好学生吗?
      近来我总是怀疑这个人是不是口欲期没有得到满足。

      我很大方,不介意教他一些技巧。
      但我的大方是假大方。

      我时常会产生不必要的担忧,教会徒弟,饿死师傅。
      我会不会哪天就被饿死,扫地出门?

      14

      我的宝贝们悉数搬进了他家的储物间。
      太好了,老爸下次去我那里突击检查时就不会唠叨。

      只是我总在夜里听到锹甲虫扒拉塑料盒的声音,当然,我很相信这里的隔音。这一切可能都只是我心里的声音。

      一天夜里我把我的捕鸟蛛拿出来。他很有兴趣,问能不能上手。

      我给他选了只最温顺的火玫瑰,但他一眼看中了那只蓝巴布。蓝巴布确实漂亮,钴蓝色的绒毛像沾了闪蝶的磷粉。

      你是真的很俗,我没好气地讲。我讨厌这种只看外表的人。尤其是男人。

      我和他说这个会咬人。他说他不怕。

      我把手搭在他手上,引这只大家伙过去。
      他手真大,蓝巴布在他手背上看起来人畜无害。

      他问我养了那么久有感情吗?
      我说当然有。
      可是它们听不懂你说话,他说。

      那又怎样呢?我反驳他。如果一开始就抱着必须要回应态度,无论养什么都会失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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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玩得倒开心。
      我发现这人真的有很多恶趣味。
      他反复用手指做路障,叫我那可怜的的蓝巴布晕头转向。

      恶人自有恶虫磨。他被咬了。

      他还挺有风度,即使被咬了也没把它甩走。算他聪明,不然还得挨一口。

      伤口不大,但他家里连个消毒的东西都没。
      我有点担心了,我可不希望他明天就残了。毕竟我很喜欢他的手。

      我开车带他去医院看个急诊。
      开得当然是他的车。

      我说去远一点的那个三甲,急诊科室全一点。
      他说不用了,去近的那个开个过敏药就好。

      我怀疑他嫌我车开得慢。
      我确实不太会开车,和性别没关系,只是拿到驾照后我就没怎么开过。

      最后我还是按导航开到了大医院。
      他很不情愿地跟我下车。我以为他不好意思为这种事来看医生,还和哄小孩一样告诉他没什么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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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后我发现我才是傻子。
      我忘了她妹妹是个医生。

      这也不能怪我,我没事干嘛要打听相亲对象的妹妹到底在哪里工作。

      但一切还是很尴尬。
      三个人各尴尬各的,以至于空气都变得凝固。

      我适时离开,说自己去缴费。
      没人阻止我,大概他们真的很需要谈话机会。

      再回去的时候我犹豫了会儿要不要敲门。里面传来争论声。
      如此说来我才是抓贼的那个,耳朵那么灵。

      他妹妹问他怎么会碰到这么危险的东西。
      他没把我供出去,还替我的蓝巴布辩护,说它并不危险。

      医生可并不会轻易接受病人的解释。
      病情讨论很快成了翻旧账。

      显然他处在弱势。
      因为他的每一句话无论说的多狠,无非都是对妹妹现状的不满。

      连我都听懂他的潜台词:他希望她回家。
      但她不为所动,反而说让他最好赶在她结婚之前成家。

      这是气话吗?还是激将法?我不知道他们各自如何解读。
      有情人总爱说反话,这点我晓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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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心情不好。
      他和妹妹难得的聊天最后被我打断。

      他妹妹很漂亮。
      虽然我总说他的喜好俗,但不可否认他妹妹长了一张大众审美认可度极高的漂亮脸蛋。

      我很怕面对这种人。
      纵然学艺术的人总自诩小众清高,但在艺术学院水了一年的我或多或少意识到这可能只是自欺欺人。当然话不能说满。
      我只是讨厌进入世俗的评判系统。

      有什么办法不和眼前的美女比较呢?
      装疯卖傻,我很擅长。

      她看着我问她哥怎么回去。
      他说我送他。
      你们住一起了吗?她依旧没问我,我猜是她还不清楚要如何称呼我。

      在她试图从我脸上看出个所以然来之前我抢答说没有。

      回去时候他拦着我不让我进驾驶座。
      我问他干嘛。
      他说怕我把车开回自己家,把他丢这儿。

      我说你什么毛病。
      他问我刚才为什么否认和他住一起。

      我脑子一热差点说:你不是想让你妹回家吗。好在小风一吹,我还是耐心和他解释说我怕你爸妈知道。

      你爸妈知道,我爸妈也就会知道。
      到时候不太好办。

      我捏了一下他的手腕,他疼得放下了手。
      我借机钻到车里,打开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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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天他的右手肿了。
      肿到他衬衫袖口扣不上。

      于是他选择不出门。真没想到他对自己的形象还挺有包袱。

      于是在出门前我有幸认识了他的特助。
      对方对于我的存在没有表现出任何惊讶,也许这就是专业素养。

      他一本正经板着脸和说话的样子有点好笑,尤其是配上肿胀的手臂。

      他透过眼镜看我,示意我别笑。

      说真的,他这金丝边眼镜真挺唬人,看起来让他和影视剧里出现的总裁一模一样。
      不过我觉得他还是戴黑框更顺眼。

      特助带来的早饭比我放在冰箱里的所有冷冻食品加起来还要丰盛。
      美餐一顿后我出门搬砖。

      回来的时候特助把晚饭也悉数安排好,潇洒离去,不留功与名。
      他是田螺姑娘,比我更适合待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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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先生的手直到五天后才好利索。
      刚好是周末,我带他出去看电影。

      以他对电影院的陌生程度我估计他起码五年没来过这种地方。当然,他可能有家庭影院。
      不过最大的可能是他不感兴趣。

      这就是我和他的区别,虽然我们都对虫子这种古怪的东西感兴趣,但他喜欢虫子就不去喜欢漫画。
      而我即使喜欢虫子,却也要分出时间去干其他事情。

      比如谈恋爱。
      而现在谈恋爱的弊端就显现出了出来。因为我的前男友正款款向我走来。

      我选了全城最贵(最杀猪)的电影院,还能有这种巧遇,说明什么?
      说明他正在泡妹,泡的还是有钱妹。

      他和我打招呼,叫的还是我英文名。
      这人都毕业两年了还没改掉他那小留做派,潮牌一身。

      介绍一下?m先生和我说。
      我一时语塞,喊出了对方的中文大名。

      然后两边都不再说话,最后还是m先生伸手做了个自我介绍。
      他说他是我男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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