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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倒霉也算一种特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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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丰客栈不过是仙清一家名不见经传的小店,被挤在的东大街边缘,年久失修的屋顶下雨漏水放晴落灰,在繁华的东大街它唯一的优势就是便宜,能让那些囊中羞涩的旅人歇歇脚,顺带感受一下东大街的繁华。
客栈里也是鱼龙混杂,老板就首先不是简单人物,三丰客栈的老板是个胖寡妇,出嫁不到一年,丈夫就落水死了,大伯带着人要来收房,这女子从厨房抄了菜刀往人脸上飞,削去了大伯一截鬓发,这一砍可砍出了名气,胖寡妇靠着这件客栈不知养了几个姘头,反倒是她在嫖男人了。
这寡妇如今又坐在二楼观望,三丰客栈上不得排面,进出也只有些粗人,但总有还看得上眼的,这鸡鸭群里还要出只凤凰呢,胖寡妇脚边瓜子皮扔一地,手也没闲着一颗颗往嘴里扔,眼睛却不动了,像竖起毛的公鸡,下一秒就要腾飞到半空里。
瞧瞧楼下那位,胖寡妇嫁到仙清快二十年了,这么俊俏的后生还是头一回见,这凤眼薄唇,这细腰长腿的身段,胖寡妇阅人无数,但从眉眼上挑的弧度就能看出来这不是个安分正经的主,这当然最好,省的人说她祸害正人子弟。
胖寡妇正想着怎么能勾搭上去,让小二送点东西还是咋的?突然楼下一阵骚动,客栈四个角落里桌椅都被掀翻,随之一群貌不惊人的武夫从后面跳出来,都是手执钢刀,面露凶相,他们的目标,正是胖寡妇刚看上的年轻人方归隐。
这群武夫将方归隐团团围住,先遭殃的却是他身边的的一个疤脸农夫,来不及反应就被削去了一块肩头肉,幸亏是方归隐拉他一把,不然此时落地的就是人头了。农夫惨叫着的滚到一边,四溅的鲜血像□□一样引爆了人群,只有方归隐非常平静,甚至是喝完了最后一口茶才起身,当数十把钢刀齐齐从空中落下时。他根本懒得动,仅用一把漆黑短刀就把钢刀架在了半空中,那些武夫眼看是碰到练家子了,个个使出吃奶的劲,后槽牙都快咬碎了,手中的钢刀却还是不能移动分毫,一个武夫脑子活络,立马换招数,他抽刀后退,朝着方归隐暴露的后背砍去,方归隐叹了口气,突然发力,另一只手中的粗瓷茶杯像长了眼一样直直向那个武夫的脑门飞去,茶杯瞬间炸开,碎片飞溅着扎进了武夫的眼睛里,一声惨叫后,其他武夫来不及可怜别人,方归隐一个腾空飞踢,他们竟然就掀飞出去了,方归隐虽然有控制力道,但他们还是一个个疼的呲牙咧嘴,不敢再贸然上前,只能目送方归隐大摇大摆的走出三丰客栈,武夫中长痦子的那个连滚带爬的凑到老大陈剩宝耳边,问他怎么办,陈剩宝啐一口唾沫在他脸上,说:“他娘的去通知王大人,搁我这说个屁”。
那么刚才到底发生了什么呢?时间回到刚才胖寡妇打量方归隐的时候,方归隐正喝着茶,眼神却四处乱飘,他已经在东山乡躲了三年了,对外界的变化知之甚少,至于为什么方归隐一代江湖俊杰,名声在外的人物,却在东山乡这个偏僻闭塞的山沟沟里躲这这么久,
说起来都是那句话‘明防暗防,家贼难防’,方归隐的老家睥睨山,外头看着金碧辉煌,是习武之人的圣地之一,但里头的水深不为外人所知,各个派系割据明争暗斗,今天你咬我一口,明天我踩你一脚,彼此争斗不休,但方归隐从来没向哪一方示好过,后来干脆借口谢九疑身体不好需要静养,躲到后山去了,他原本以为这样可以清静些,却没想到不站队,本身也是一种站队,还成了众矢之的,后来他每次想到这一块,都后悔没听谢九疑的话多读点书,好好悟一悟什么叫‘明枪易躲,暗箭难防’他不知何时也不知何人下毒,反正最后一刻自己跳了崖,这样起码还能说是‘突然失踪’,要是留下个死的不明不白的尸身,按谢九疑的性格,应该是会发疯杀干净睥睨山,然后再跳进棺材里跟着方归隐去死。
谢九疑,方归隐现在一想到这个名字就头痛,他不敢想自己这么消失三年,谢九疑会疯成什么样,又有谁能拦住他,算了,暂时按下这件事吧。
这个客栈没那么简单,方归隐原本是听见‘仙清王谢联姻’才来的,没想到冲着这事来的远远不止他,三年过去了,关于王谢的事还是这么敏感,尽管仙清王谢都是旁系,但只要关于王谢两家,就没有小事可言。
“王谢联姻?还真是破天荒”方归隐想,这么离谱的事,到底是怎么说成的呢?难道有仙清在望京的本家默许?
方归隐又喝了一口茶,茶水苦涩喝不惯。他一边随意的转着茶杯,一边把头探到了邻桌两个农家汉中间,那两个汉子,一个歪戴草帽一个嘴角有疤,脚边都放着一个麻袋,应该是到城里来卖货的,两个人的对话,方归隐听了好久了,大致就是低声议论王谢联姻,那疤脸汉子说了句:“王谢联姻,连个…”屁字没能出口,就被另个农夫赶紧打断了:“神仙的事,我们凡人议论什么”不让议论是吧?方归隐偏要议论。
“两位大哥,小弟初到仙清,有一事相求”方归隐客客气气的说,那个疤脸农夫皱起眉,连那条大疤也跟着缩起来:“什么事,问吧”方归隐嘿嘿一笑,大声说:“
这仙清王谢关系这么好,怎么望京王谢就斗得这么厉害呢”,他这一声可太响了,一瞬间客栈里所有人目光集中于此,那两个农夫也是吓了一跳,连连惊慌后退,但已经来不及了。
接下去,便是胖寡妇看到的那样,王谢两家找来的武夫一跃而出,刀尖对准方归隐,却被后者四两拨千斤,轻飘飘的化解了。
“三年过去了,王家这杯弓蛇影的毛病还真是一点没改”方归隐在最后走出客栈时想。
东大街繁华是真的,方归隐在偏僻东山乡躲了三年,好久没见过这么热闹的场面了,南来北往的商贩集中于此,骑骆驼的赶驴车的,摆地摊的到街上拉客的,小贩撕扯着嗓子吆喝,大声贬低着身边的同行,人头涌动,连个下脚的地方都没有。
可惜,这热闹方归隐无福享受,因为王家的追兵已经到了,或者说,他们从来没走过,方归隐在大街中央站定,一秒,两秒,突然,他开始在拥挤的大街上没命狂奔,那些隐藏在人群中的杀手见到方归隐要跑,也扔了伪装,分两路包抄,论对仙清的熟悉,方归隐不可能比的过他们,那就只能比耐久力了,方归隐边跑,边骂,作这个死干什么,但又自己给出了回答‘无聊啊,太无聊了想找点乐子’。
方归隐像无头苍蝇一样乱跑乱撞,没几步就被那群杀手给包了饺子,他前前后后看一圈,已经没地方跑了,这样的话,那就不跑,他向后几步,彻底把自己逼近了死胡同,缓缓抽出腰后别着的短刀,这个小巷偏僻,只要速战速决就能抽身。他的那把名叫下脚料的短刀已经三年没见血,连刀刃都钝了,当然,方归隐也可以拿下脚料去杀鸡宰羊什么的,也算是见过血,但是他想想还是算了,多少有点委屈它。
杀手看到方归隐不动,以为他是投降了,但仍不敢放松警惕,缓步提刀上前,另一边,方归隐背后的短刀已经出鞘,像是野兽獠牙寒光乍现,一场恶战,已经在所难免。
“叶景明你在哪里啊”一个稚嫩的童声打破了两方对峙的紧张局面,更是让方归隐一下脑子宕机了,熟悉又不太熟悉的声调,不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