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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第七十三章 缘定 七年后。准 ...


  •   七年后。

      准噶尔部首领策妄阿喇布坦出兵进攻西藏,拉藏汗请求清朝发兵救援。

      十月,十四被任命为抚远大将军统率大军进驻青海,讨伐策妄阿喇布坦。

      出征的号角响彻整个紫禁城的上空,康熙皇帝为十四举行了隆重的出征大殿,铠甲戎装,出征的将士们齐聚在太和殿前,亲王,郡王,贝勒,贝子及二品以上的大臣全都身着蟒服,齐聚在午门外,为大将军王送行。

      十四跪受敕印,谢恩行礼毕,随敕印出午门,乘骑出天安门,一直到出了德胜门。亲王,郡王,贝勒,贝子及二品以上的大臣俱送他至列兵处。十四望阕叩首行礼,肃队而行。

      岁月斑驳了脸颊,曾经的青葱少年如今俨然成为了意气风发的青年将军,深深回眸,张望,仿佛在等待着什么,再别了家乡,无论离去多远,心总有牵挂的地方。

      英雄辈出少年,无限的河山终将属于他们,他们是朝阳,是希望。

      石板街,少年郎,书声朗朗,谁家孩童清唱?

      蓝袍少年把书本放在一边,扯着哥哥的衣袖,不住的哀求:“四哥,今天阿玛去午门给十四叔送行了,一时半会回不来了,不如我们溜出去玩怎么样?”这个少年正是雍亲王的小儿子,排行老五,爱新觉罗弘昼,一旁被他扯着衣袖的哥哥,叫做弘历。

      兄弟两人年龄相仿,只差三个月,从小就一起读书,一起玩耍,感情极好。只是,相比而言,弘历天资卓越,又酷爱读书,小小年纪,学识便异乎常人,而弟弟弘昼,则玩世不恭,比寻常百姓家的孩子更为贪玩好动。不过,弘昼虽然没有哥哥勤奋好学,但是师傅布置的任务也从来都是不折不扣的完成,丝毫没有偷工减料,雍亲王对于这两个儿子,倒是态度不一,对弘历似乎更外严格,对弘昼,虽是溺爱较多,但也从不放任。

      说是少年老成却也是稚气未脱,毕竟只是七岁的孩子,弘历朝弟弟微微一笑,婉拒道:“可是,今天的功课不是还没有完成吗?”

      弘昼转了转眼珠,灵机一动,突然夺去了弘历手中的书卷,藏在身后。“师傅布置的任务早就做完了,反正四哥你每次都是超前预习,今天就当是放松一天吧,好不好?”弘昼见弘历犹豫不决,又补充道:“今天十四叔出征,可是个大日子啊,我想,今天街道上一定是热闹非凡吧,四哥,你就行行好,陪我一次吧?”

      弘昼软磨硬泡,死缠烂打的工夫是出了名的,弘历没有说话,只是看着弟弟。

      “你不说话,就是答应喽?”

      弘昼的脸颊绽放出一个灿烂的笑容,仿佛春日里的百花,“太好喽!我就知道四哥对我最好了!”

      弘昼拉着弘历的手,鬼鬼祟祟的向雍王府的后门方向走去,我已经调查了许多次了,三哥每次溜出去的时候,都是从这里。

      北京城南,万人空巷,虽是天子之城的百姓们,但也都想亲自去午门外目睹大将军王的风采,特别是尚在闺阁中的女孩儿们,大将军王无疑成了她们心中说一不二的偶像,建功立业,保家卫国的将军似乎比高坐庙堂之上的男子更有魅力。

      人群拥挤,摩肩接踵,将弘历和弘昼冲散开来,弘昼小小的身躯,比大人们矮了整整一半,但是依然不放弃的向前冲,弘历知道,弘昼今天出来不是单纯的想逛庙会,单纯的玩耍,其实他只是想一睹十四叔的风采,去年阿玛问他们兄弟俩志向的时候,弘昼就说话,他最想做一个大将军,驰骋沙场,阿玛当时笑了,弘历却总感觉阿玛笑的勉强,阿玛似乎对出征,战场,格外的敏感。

      他们兄弟俩说好,若是走散了,就在凌霄阁外集合,弘历似乎不太担心弘昼会走丢,漫不经心的朝反方向走去。

      南城的东大街,是专门卖古董字画的地方,每年上京赶考的举子,都齐聚在这里,等待秋闱,凌霄阁就在东大街的街头,是茶馆亦是客栈,装潢精致,富丽而又不失典雅,有名望的子弟常齐聚在这里高谈阔论,谈笑风生。落魄的书生们,他们住在街的另一边,有的人极富才华,但因为家庭贫困,便在街道两侧的小摊位上卖起了自己的字画,以此谋生,若是哪家有钱的公子或小姐看上了他的字画,兴许能卖个好价钱,换得半个月的住宿钱。

      字画有好有坏,不懂行的人看包装,懂行的人看门道,弘历的俊俏异常的脸上始终面带着微笑,但这微笑却不同于常人,看似谦逊,实似绢狂。不论雅俗,都不入眼,睥睨天下,傲视万物。

      走马观花,却突然在某一处驻足,目光停留在街旁的一个角落,久久没有再挪开。

      地上摆满了琳琅满目的书画,一个小女孩的背影,卖书画的一个落魄的小乞丐。弘历悄然的向前走,却没有走近。

      小女孩手持一副书法,仔细的端详,半晌,露出了灿烂的微笑,酒窝深陷,从未看过这么天真美丽的笑,仿佛能消融万年的冰雪,让人如痴如醉。“我就买这副书法了,请问这副字多少钱?”

      小乞丐整整一个上午都没有卖出一副书法,如今好不容易有人愿意买画了,他的脸色却显得很不高兴。“这幅画我不卖?我不需要你的同情!”

      小女孩眨了眨眼,疑惑不解的看着小乞丐。

      小乞丐一副桀骜的表情。“我的画只卖给懂得鉴赏的人,而不需要你的同情。”

      “可是,我觉得,这副字写的真是很好啊!”

      “你一个六七岁的小孩子,懂什么?”

      一旁的弘历再也看不下去了,走上前来,打抱不平道:“看你这的样子,不是和我们也差不多年纪吗?难道你就懂?”

      小乞丐看见弘历一副贵族公子的打扮,顿时心生厌恶之情,不屑的说:“那是当然,我可不像你们那样只懂得吃喝玩乐。”

      弘历扬起嘴角,道:“既然你把自己说的这么厉害,那我们比试一场如何?如果我输了,就自动在你眼前消失,如果你输了,就卖给她你全部的字画。”

      小乞丐的脸上仍然写满不屑。

      “怎么了?你怕了?”

      小乞丐斜眼看了弘历一眼,嘴里喃喃:“自取其辱。”他说的很小声,但是弘历和小女孩却都听的清清楚楚。

      弘历的脸上仍然是微微笑,“那好,我们就比书法。”

      弘历向隔壁的书生借来纸墨,说是借,其实是买,二人同时挥笔,宣张墨落,行云流水,完全不似七岁孩童,男人常为尊严而斗,男孩亦然,特别是在女孩的面前,输赢尤其重要。

      笔落,书成。

      山河日月,淡墨浓情,少年情长,仿佛都融入笔墨之间。

      两幅字摆在小女孩面前,小女孩仔细的端详,却不曾说话。

      相形见绌,小乞丐的脸色暗了下来,没有了刚才的桀骜,却也不妄自菲薄,宛如一只斗败了的雄狮。“我输了!”小乞丐一摊手,做了个任选的手势。弘历呵呵一笑,蹲下身子将字画全部叠放好,郑重的递给小女孩。

      小女孩接过字画,朝弘历微笑表示感谢,又从手腕中褪出一只玉镯,递给小乞丐。“其实,你的字画真的很好,我刚才是真心想要买的。”

      小乞丐愣了愣,缓过神来,刚想伸手去接镯子,弘历却率先将镯子夺了下来。弘历从袖中掏出一锭金子,递给小乞丐,“女孩子的东西,你也好意思要?”弘历将玉镯又戴回了小女孩手上。

      小乞丐没有接金子,弘历却硬把金子塞给他,小乞丐仍然不要。“你们这些公子小姐们的,平时大手大脚惯了,你给我这金子,我可没钱找给你。”

      弘历又一次将金子塞给了小乞丐。“你的字画当值这么多钱!”

      小乞丐不再推辞,也不再说话,良久伫立,傲气全消,金子在手中被握紧,手心的温度仿佛能将金子融化。

      “二小姐,可算找着您了,吓死老奴了。”一个老妇的声音打断了三人的沉默,老妇人将小女孩匆匆牵走,小女孩回眸,对着他们微微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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