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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让一切随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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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我想说,一切的初见都是那般美好,可止于初见。
来香港的那一天,正是我二十岁的生日,有些事情,是你所想象不到的巧合。就像是依然,我和她巧合地在飞机上碰面,巧合地发现原来彼此在大陆是老乡,巧合地惊觉彼此在香港都是无亲无故。
两个月之后我们拍拖,没有同居的生活,关系纯洁得不能再纯洁。
香港,繁华的都市,灯红酒绿,夜景奢靡。走在大街上,迎面吹过来的风都参杂着烟酒和脂粉,计程车在身边呼啸地跑,给了我这个外乡人一个嘲弄的神色。
初来乍到,找不到工作,只能跑到工地去给人家打短工。低眉顺眼,不敢看老板的一脸横肉,那胖子的唾沫星子溅到我的脸上,给了我一阵莫名的凉意。
满街形形色色的人,各式各样的皮包,高仿的lv以及纯属装斯文的公文包,合成皮的高跟鞋踏在地上的响声倒也和名牌皮鞋别无二致。这里本来就是个真假参半的地方。
我没什么朋友,粤语听得一知半解,什么“咁,唔,咩”的语气词,还有一些连读都读不上音的字。除了依然,几乎没什么人肯和我讲话。
而连叔是第一个肯同我主动交好的人。
还记得第一次在连叔的摊位上买鱼的时候,案子上的收音机高调地放着的,是张国荣的专辑《一切随风》。
很魅惑的嗓音,唱得人想哭。
那一天我站在摊位前看了很久,也不开口问,只是瞧着价签上写着的价钱算。一条鱼小的大概有一斤多,我和依然两个人吃一顿也就剩不下什么了,还不如买上一斤猪肉,冻在冷柜里,差不多能吃上一个月。
依然是个很贤惠的女朋友,每天晚上都来我的租屋做饭,之后由我护送她回家。
我摸了摸口袋,到底还是狠下心来,决定挑一条不大不小的鱼给依然改善改善。
刚刚抬起头要招呼,我突然发现原来那卖鱼的男人是一直盯着我瞧的,没有同情,倒是很和蔼的样子。
“大叔,给我来……”还未等我说完,他拎起一条鱼,手脚麻利地收拾好,包在袋子里递给我。
“不用给钱了。”他笑着说,脏手笨拙地在围裙上抹了抹。
“这怎么好……”我胡乱地掏出一卷零钱揣在他的围裙兜里,转身便跑开了。
棚户区的垃圾堆发出一股很难闻的味道,每当我闻到这味道时,便知道快到家了。
我舒了口气,正要进门,却转头看见一个白色的身影。
更准确地说,是鱼摊上的白围裙,脏兮兮的已经看不出原来的样子。
(二)
初遇时境遇的纠结,就像是连叔的名字。他告诉我,他叫连衣。
“什么?涟漪?”我惊讶地瞪大了眼,“像是代号一样。”
“不是涟漪,是连衣。”他大手在空中比划着。
“莲衣呀……像唱戏的。”我嘴里发出一声嗤响,但心中却没有恶意。
“是连衣啦,小子!”他急得脸色发红,大手胡乱地在几上摸着纸笔。
“我知道的连叔,你也不用这么激动吧。”我按下他的手,“连叔,我开玩笑的。”
他颓然地坐在沙发上,半晌朝着我咧嘴笑了:“其实你叫我什么都行,叫我卖鱼连也行,叫我傻子连也行,只要知道叫的是我就成!”
那个时候,我们已经是经常来往的朋友,连叔四十好几,模样却好像是六十几的老头子,害得我刚刚开始时还以为他之于我是一位忘年交。
有的时候依然来,会碰到连叔翘着脚在我的小客厅里面喝酒。看见依然的连叔会突然间把脚放下,呵呵笑着站起来挠着头,不敢看依然的脸,一个羞涩大男人的样子。依然对于连叔,始终都是礼貌的冷淡,吃饭的时候也不如平日里和我在一起热络。
“以安,你是什么时候和他混在一起的?”在送她回家的路上,依然停下脚步,街灯明暗,又好像是依然敏感的神色。
我对她口中的“混”字很是不以为意:“别这么说连叔,他是个好人。”
“你认识他才多久就肝胆相照了是不是?”依然面上的神色冷冽,再明显不过的嘲讽。
“依然,其实我们,也只不过是素昧平生。”
无心的话,无心的人,我忽然很怀念在飞机上的我们,相谈甚欢,没什么敌意,没什么防备。
那时候我们都还年轻,只是以为这样的交好,再寻常不过。身在异乡,说不上是彼岸的地方,听到家乡的话,见到家乡的人,就扑上去当做亲人地处。谁又知道,其实所谓家乡,也可以随着所在之处可大可小地变,在香港我和依然是亲人,在家乡,也许我们只是路人,萍水相逢而已。
人,总是到了稀缺的时候才知道珍惜。
依然消去了脸面上的气愤,表情空洞洞地像是一张白纸罩在了脸上,身子一动不动和街灯的木头杆平行。
我自知说错了话,却又放不下面子同她道歉,只能眼睁睁看着她的身影逐渐消失在夜色中。
连叔不知什么时候也已经离开了我家,二十坪的小屋,空荡荡地像是一片望不到头的荒地,寂静无声。
在外奔波的工作并不顺意,没有契约的短工,时间一到不是拖欠工资,就是老板从中克扣,剩下的钱也就勉强能支撑我下一个月的生活。
依然来的次数愈来愈少,而相反连叔倒是天天勤快地往我家跑,乐此不疲。
(三)
“小子,吃过鱼生没有?”连叔戴着依然平时穿的花围裙,胸前一只加菲罩在圆滚滚的肚腩上,滑稽得很。
“没有啊,连叔。”我一点兴致也提不起来,工作的劳累生活的奔波让我心力交瘁。
“那连叔今晚就给你做鱼生吃,让你尝尝失传已久的连氏烹鱼法。”
连叔的刀工很讲究,可他执刀的动作却有些蠢笨和迟钝,仿佛力不从心,花白的头也随之颤颤。
“连叔,你为什么要对我这么好?”他好像是没听到一样,可我还是明显地自他的背影窥见一丝细微的颤抖。
连叔的动作很快,十盘各色的鱼生,刀工精美,香气四溢。
“小子,快尝尝连叔的手艺!”他按我在餐桌旁,将一双油腻腻的筷子递给了我。
“连叔,这是什么鱼啊?”我的筷子伸向离我最近的盘子。
“河豚。”
我吓得一怔,筷子悬在半空中不敢放下。
“放心吧小子,没事儿的,来尝尝啊!”连叔催促我。
“对不起连叔,不是我不相信你……”我语无伦次,却又不知道应该怎样同他解释自己心下的忐忑,只好低垂着眼不敢看他失望的表情。
“没关系的,我怕你不吃,特地买了杯面的。”他回身拿起塑料袋里面的杯面朝我摇晃,傻乎乎地又笑。
我吃着泡面,连叔夹起他自己的杰作,和着白酒下肚。
“二十年前,他也是这个样子,和你一样。”
“二十年前?连叔你要给我讲故事?”我稍稍提起一点好奇,寡淡无味的杯面似乎也变得有滋有味。
“是啊,你愿不愿意听啊?”
“我愿意。”
“这句话要是他对我说的,多好。”
(四)
大抵是七十年代的香港,还养着有小裁缝包租婆的院子。是在十几户人家共用一根水管的时候,连衣来到了这里。
和他同行的,七七八八算起来,大概有十几个兄弟。连衣的家乡,是一个叫做鹤岗的小城,冬天白雪皑皑,到了仲春都化不尽的白雪。
阳春白雪,育出来的却是下里巴人,不会诗书风月,却有一身的力气,一腔的胆识。
“小子,想当年刚到这里的时候,对任何人都防备,对任何人都不信任,却唯独信任家乡来的兄弟,相信彼此都是肝胆相照。”连叔愈喝脸愈红,直到倾干了杯底的最后一滴白酒,还举杯仰着脖子往嘴里甩残酒。
“连叔,你醉了。”醉话又怎能当真?
“醉了,多少年前就已经醉了,醉得糊涂了。分不清究竟现在是不是我做的一场梦,可这梦也太长了些,不管我怎么掐怎么打,都醒不了。”他拿袖子揩了揩鼻涕,“所以每次当我醉了的时候,就是我最幸福的时候,也许有那么一天一睁眼就发现自己已经醒来了,还是当初那个天不怕地不怕的臭小子……”说到最后,他的嗓音竟然有些哽咽。
“连叔,你还是快讲故事吧!”我看不得男人哭,只好催促着他往下讲。
连衣到了香港,却发现最难的还是生活。生易,活也易,但活好了难。
偌大的一个城,却也会欺负外乡人,本本分分的活计,做好了容易,赚钱却难。他们十几个小子,没有手艺,帮人家搬家,替工厂运货,给别人开车,起初街心公园的长椅是最舒服的床,几个人轮着睡,一个人睡一个晚上。
有实在挨不了苦的,就偷渡回去大陆,不晓得究竟是成功了,还是死在了路上。走了,就半点消息都没了。
到了后来,剩下的五个人租了间地下室,烧着炭火煮份杯面,笑着说今天在街上看见个肥婆被老公骂,还拖着老公的衣角哭着不让他离开,那男人西装革履,穿得倒像是个人模样。四周听着的人都起了一阵哄笑,笑过了低下头吸着杯面,眼泪早就滴到了汤面里,就只剩下了苦。
“如果将来我有钱了,我一定开车从香港岛兜到九龙,从新界东一直开到新界西,用我的车轮轧过整个香港。”
“如果我将来有钱了,就捐出一部分来专门资助大陆来的打工仔,像我们这样的人,穷人。”
“如果我将来有钱了,就……”
大家谈得沸腾,只有楠正在一旁,低着头什么都不说。他好像是他们中最小的一个,干活卖力,话从不多说一句。
“阿正,你说说呢?”
“我不知道。”他闷闷地挤出一句,然后开始动手收拾地上的残羹。
连衣说,他就是自这时候起,注意到这小子的。他说,他是自己这辈子见到的最阴沉的少年,好像他人本身就是一场忧伤,旁人看见,只会心疼,却让人爱不起来。
可工作的时候,连衣总是关照他。见他衣裳薄了,外出奔波的活计死活不让他去做。他嘴上不会说,却始终向屋里推搡着连衣,眼里面是让人读不懂的情绪。
好像是感激,又好像是不服气。
“好了好了,你瞧我连衣岁数大了,也该找媳妇儿了,可我现在没钱。”连衣朝他摊了摊手,“所以你多让我接点活,年轻人总是要让着点老人家的。”
他这才肯放手,心里又怎能不知道这么冷的天,没有谁会愿意因为多出来的十几块,就去跑一次长途。
我听得厌烦,这么平淡的故事,连叔好像是讲得津津有味。
“小子,没酒了。”连叔朝我招呼着空酒瓶。
“连叔,我去给你拿。”我转过身,却听到背后一阵呜咽。
被伤了这么久的人,平淡也便成了一种奢侈。不像我,回忆不及时光长,拣出来就像是鸡肋,食之无味,弃之可惜。
或曾想过,遗忘是一种幸福,可以做到却不愿做到。由着它刀刺一般刺痛心房,只因为不愿意连它牵着的人都如野草般拔出,是以宁愿做梦,欲罢不能。
“以安,连叔很喜欢那孩子,很喜欢很喜欢。”他把头埋在沙发垫中,我看不到他脸上是不是有泪,却能看到他的肩膀已经不是微微地耸动那么简单。
“连叔,对不起。”我懊悔自己让他讲故事,只是抱着听故事的心态,却忽视了讲故事的人。
“没关系,小子,连叔还不老,是不是?”
(五)
在湾仔的街上闲逛,我的call机忽然响了起来,是依然的号码,回过去,依然疲惫的声音响起。
“以安,今晚有没有空,我有事情要告诉你。”
“好啊,在哪里?”看电话的老太太瞧着我脸红的表情,背地里窃笑。
“就在家附近的茶餐厅,怎么样?”她停了一下,“就我们两个,晚上七点。”
“没问题,不见不散。”
这家茶餐厅的名字,叫做依安,每次经过的时候,我都要笑一下——世间的巧合,实在是太多太多,多到了让人时常怀疑,是不是冥冥之中每件事都有安排。
气氛橘暖,像是餐厅里面的灯光,七点过,没什么人,只有我和依然对坐。
“依然,我还没和你讲过吧,我换了工作了,而且有大哥罩着,今后没人敢欺负我了。”我兴高采烈,拉住依然的手。
她的笑容凝固在灯光里,飘渺遥远地看不清,马上又换上了悲伤的神色。
“以安,你太令我失望。”
依然是个守旧的女子,见不得一切的逾矩,一切的危险,一切的背叛。可不拼,不赌,去哪里赢?
这一晚,我不知道依然要告诉我的是什么,可确定的是,我们完了。
爱情只是饱暖思淫欲的一场错误。
不饱,不暖,只是萍水相逢的一场相识,相依为命的友情,没有时间延续下去的爱情。依然的贤惠,依然在厨房忙碌的影子,依然为我熨好的衬衫,在我说我们只不过是素昧平生时她脸上的失落,没有办法忘记。
时空的沙漏破了,每一粒沙都晶莹得像是眼角的泪,朱红的流沙,红得便如心头的一颗朱砂痣。
(六)
我不知道连叔是否注意到依然的变化,不过他还在继续地对我絮叨他的故事。
我们一直都是五个人,做过跑堂,做过理发师,最后加入帮派,做了小弟。
“是不是很厉害?”连叔讪笑,我却没在他眼里发现半点自豪。他只是自顾自地说:“很狗血的故事是不是?可在那个时侯,我们就是这样的,没得选择。这世上一切的事情,都没有对错的,有的只是好与不好。”
他们一起搞过外围,收过保护费,砸过场子,躲过条子,伤过人也被人伤过。蹩脚的功夫,狰狞的脸色,心里怕的,也不过是被人欺负,被人瞧不起。
这世上总有傻子,把尊严看得比命都重要的。
“我还替他挡过一刀的,也不知道他还记得是不记得。”连叔摆一摆手,“不记得也没关系。”
但那表情,分明是很在意的。
“连叔,你不会真的喜欢男的吧?”我忐忑地问。
“不知道,我真的不知道。”他看着我,眼神里面似是而非地惶恐,“我没对别人这样过,只有见到他我才会在乎是不是自己很老很丑很不够男人,在乎他是不是吃饱了穿暖了,在乎他是不是被人欺负心里不开心还不肯说出来,在乎他是不是有了喜欢的人就跑了再也不会回来了……”
可总是会有这样一天的不是吗?或迟或早而已。
“好像真的是没对别人这样过。”他擦了擦眼睛,“当然也不敢和他说,怕给他吓跑了。”
那小子心里想的,不管你怎么琢磨都猜不透的。有人说,他的眼神有点吓人,有一股子狠劲儿,就像是狼,饿狼。
街头混世的也不好过,刀口舔血,很痛的。所以到了最后,五个人缩水成三个人,其余的两个据说有人在街上看见他们,挽着两个老太婆,很有钱的样子。
连叔颤抖着抬起手,看着自己粗大的指节,神色一刹那的迷茫:“以安,你看我这双手,骨头裂过,遇凉遇热会痛的。”
“为什么?”其实我心里已经有了答案,八成同阿正脱不开关系。
“让人踩的。”
十五年前的秋天,连衣同伙计去收保护费,结果收回来的钱在一夜之间不翼而飞。回去复命的时候,老大二话没说就把楠正带走了,连衣扒着门缝往里看却什么都看不到,也听不到他的求饶。
周围人冷眼旁观,连衣坐不住了,撞开门冲进去,老大的斧头正要落在楠正的手指上。
“他偷了兄弟们的钱,你说该怎么办?”
“不是他,是我偷的。”连衣急了,脱口而出。
“好,钱呢?”
“钱……钱……我花光了!”老大的脸色更加难看,楠正却站起来,一脚踩在连衣的手指上。
连衣只觉出一阵疼痛,然后麻木得连骨头碎裂的声音听起来都不像是自己的。
“好!你小子够狠!”老大扔下斧头,“你跟我过来!”
楠正离开房间,没有回过头看一眼。
“这个人,没情没义!”我拳头敲在桌上,半晌才记得笑自己痴狂。
“是我来说我们的事情,你当然觉得我比较像好人。这世上好多人这样的,觉得都是别人对不住自己。”
“其实阿正那人也是蛮好的。大雪天到外面来接我,还装作是看衣服晒干了没,听说元朗的中点好吃,大夏天挤公车去买给我,我不开心的时候,陪我整个香港岛地逛……”
他想了良久,呵呵地笑着对我说:“还有好多好多事情呢,我都忘了。是我冷血,是我错……”
他尴尬的表情长在脸上,手背上青筋毕露,四周长满了老年斑,跨栏背心下面的肌肉已经松弛得不成样子。俨然的一个老人,半辈子喜欢一个男人,畏畏缩缩地不敢去说,直到自己花白了头发,还在等。
他在等什么呢?
等着阿正说其实他离不开这老伯?还是等着如梦初醒时分,发现自己还是少年,未曾见过楠正?
那为什么当初不和他说个清楚?
“以安啊,阿正这个人会很疼他老婆的。他女朋友的照片,我见过好几次,嵌在他的项链里面,就贴在他心口上。”
千言万语,不得不全吞到心里面去,只剩下一声呵呵的傻笑,还有一句“要是不嫌弃我长得丑,结婚那天请我做你的伴郎,好不好?”
半晌无话。
“开玩笑的,开玩笑的。”
一段逆情,从头开始就知道是无疾而终的结局,却还是要悲情,强迫那个人别忘了自己。别忘了自己替他痛过,别忘了自己关心过他,别忘了自己曾经是他的朋友,是利用的工具也罢。
(七)
“去把依然找回来吧!”连叔拍了拍我的肩膀,拿起扔在门边上已经旧了的夹克,“连叔就先走了。”
第二天,我辞了工作,正好遇到茶餐厅招工,我便在那里注册了员工,做了个送外卖的普通人。
老板很和气,常请我在餐厅吃饭,偶尔提起连叔,脸上闪过的是一丝不屑的神色。
“你是说那个连疯子?”老板的一句话,把我刚想咽下去的菠萝包哽在了喉咙里。
“连叔?疯子?”
“是啊,那老头子整天神经兮兮的,还老是吃河豚,估计脑子就这样被吃傻的吧。”老板拿起我的奶茶杯灌了一口,“那个卖鱼连整天和人说一些疯话,说他喜欢的那个人很快就会来接他回家了。老没羞!”老板刮刮脸皮,胖胖的手指戳在脸上深深的一个坑。
“他喜欢的那个人?”
“没听说他喜欢过什么人,不过当时倒总是有一个小子和他一起。”老板笑嘻嘻地八婆,“那小子长得还很靓仔,还老是一副假正经的模样。”
“那后来呢?”
“你说那个靓仔呀?”老板耸耸肩,“谁知道?死了吧。香港这么多条河,掉下去一个人也不稀奇。只可惜了,那么靓的一个人,竟然给泡得……”
我只能看见老板的嘴快速地一张一合,却听不见他在说什么。
连叔的鱼摊没多少人光顾,偶尔一次也总是遇见挑剔的中年妇人,不肯自己动手还总愿意挑好一点的海虾。连叔的手指在冰里面戳来戳去,弯曲得像是他自己弓着的脊背,和虾米倒是别无两样了。
收了钱,连叔总是要自顾自地笑几声,便让我想起来,在提到阿正时,他脸上的满足。
“以安,你知不知道,有些时候我们睡在一张床上,晚上梦魇,他就会趴在我身上呼哧呼哧地喘。那个时候,我就有一种想要了他的冲动。”他有意干咳两声,“但我不敢,盼着他有一天能要了我,我就受着,就算是他第二天起床就忘了,也值得了。”
“没办法,只能躺在床上想,胡想要是自己能给他生个儿子,是不是他就不嫌弃我了。”他接着说,“以安,我羡慕你。我知道从头到尾,都是我错。”
性情中人,孰又对孰又错?
我几近扑向鱼摊,可连叔只是冷淡地应和着我,临了问了我一句:“以安,依然回来了没有?”
我低头不语,他继续说:“小子,想要的就去争取,实在得不到就帮着那人过好,不后悔,什么都值得。”没有眼泪,他照例是在围裙上擦擦脏手,圆滚滚的肚腩很像厨房围裙上的那只加菲。
“你们结婚的时候,告诉我一声就行!”
(八)
后来我搬去了深水埗,买了自己的房子,依然是我的太太,夫妻和睦。
结婚前的一个月,我亲自给连叔送去喜帖,邀他去家里坐坐。他点点头,又摇了摇头,迷迷糊糊地说:“以安,我就不去了。”
“结婚那天,你一定要来呀连叔。”
“不去了,看见你们小两口卿卿我我,我会嫉妒。”他包起两条鱼,“以安,生了儿子的话,带来给我看看。”他又笑嘻嘻地说,“放心吃,不是河豚。”
那是我最后一次见到连叔。
一年后,我的儿子出生,我抱着他到连叔的鱼摊,原本的鱼摊,变成了一家音像店。
里面放着的,是哥哥的歌曲,《风再起时》。
秋风卷不起地上被污泥粘牢的落叶,我的眼泪飘在落雨秋天的暗黄中。这才知道,不管是萍水相逢还是素昧平生,牵了手,踏了步,不管是朋友还是爱人,认准了,一辈子就要一起走下去。
不是傻,不是痴,不是狂,只是性情,只是爱,就这么简单。
卖鱼连去了哪里了?
疯子连去了哪里了?
傻子连去了哪里了?
他不是说了么,和他喜欢的人回家去了。
好啊好啊,大团圆结局!
是啊,没什么事的话,我就先走了。
转了身,眼泪落下,已经数不清楚究竟是第几回。
连叔,我懂,就让一切随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