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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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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4年11月,我去集市上卖妈妈织的围巾。一个个子高高的男生在摊边停留,他拾起毯子上的一条围巾,上面有织了一只模糊的小白兔。
他左摸右摸,然后对旁边的妹妹说:“喜欢吗?”
哦,他身边还有一个人呢,还真没发现。
小妹妹脸上肉肉的,笑着说喜欢。
男生低头从他墨绿色的包里掏出钱包,弯着嘴角问我多少钱。
他一双桃花眼清澈冰冷,却又莫名让人看的心生暖意。
我没敢抬头看他,小妹妹说为什么我的脸红得跟苹果一样,我只是低着头不说话,男生牵起妹妹的手走了。
那一年我15岁,也不知道什么是喜欢。只知道我不敢看那个人的眼睛,说话还打结。
回家的路上,白色的月光不再凄寒,破洞的布鞋也没让我觉得冷。这事儿我没告诉林芷若,不知道为什么,想让他成为专属于我一个人的秘密,就像那些男人们发现一个小众的歌剧,却不愿意分享给别人一样。
可我又想大声喊出来告诉全世界,我认识那个男生,他还买了妈妈织的围巾,红色的!
我居然开始期待每天去集市卖围巾的日子。
过了半个月多,我还是没有再见到他。
12月的某一天,林芷若回家后就拉着我蹦蹦跳跳,她说她恋爱了。“恋爱”这个词….对我们两个都太陌生了,但我还是替她高兴,情不自禁的想起那天晚上在集市上的男孩。
1945年2月,这么久过去了,我还是没有见到那个男生。
他的相貌渐渐淡出我的记忆,只记得他温柔的声音,清冷的目光。
古人说忘人先忘脸,确实没错的。
1945年6月,林芷若终于说服她爸妈送她出国留学。她高兴的絮絮叨叨说了一整天。她说她要去…哦对,英国。她要去英国。
我不需要出国留学,要是能上学的话我就很满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