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枭看不起他。
终极人感觉得出来,但却没有很生气。
因为夜枭——这个傲慢、自大、神经质的男人平等地看不起所有人。
这当然很讨厌,可夜枭该死地有能力,能为终极人攫取更多的利益。
那没事了。
终极人当然也不是傻子。
超女王和夜枭搞在一起,那么肆无忌惮,他怎么可能不知情。
只是他觉得,如果这样就能将夜枭绑死在他们这边,那是很划算的生意。
一个无欲无求的合作伙伴是会让人忌惮的,但一个沉迷女色的合作伙伴会让人放心。
只是终极人在亲吻、拥抱超女王的时候,时常会想——
夜枭是怎么对待她的?
——会吻女人的红唇吗?
他和他亲吻着同一处。
——会吻女人的后背吗?
他吻她背上披散的长发,想到记忆里男人那苍白而伶仃的脊骨。
——会爱抚女人的每一处吗?
他幻觉般感觉到,另一双手随着他的动作,滑过女人每一寸肌肤。
然后他进入到那生命的初始之地,想象着夜枭也曾与他同行。
终极人颤抖着,为自己的妄想。
他没有探究过。
像他们这样的人往往都是活在当下的,不会思考人生、社会、价值、生命……之类的无意义东西。
夜枭应该会思考这些无意义东西,所以他不正常。
猫头鹰憎恨着世间的一切,包括他自己。哦,除了他自己幻觉中的弟弟,也许还有他的利爪。
真就fuck的有病!
终极人想。
他不是个爱追根究底的人,那是猫头鹰的风格,不是终极人的。
身为这个世界武力值上限并且占据实际统治地位的氪星人,终极人只看重结果。
无论如何,猫头鹰即便固执守着自己的巢穴,性格古怪,不可理喻,偶尔还疯疯癫癫,但总归逃不开氪星人的注视。
他在他掌控之下,在他触手可及之地。
终极人这么想。
——直到那发疯的猫头鹰把自己炸成了宇宙里的一朵烟花。
该死!该死该死该死!!
夜枭!
托马斯韦恩!
终极人徒劳地在星球的余烬中寻找,呼喊着一个不可能归来之人的姓名。
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不肯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