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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二夜 太阳神之夜 ...

  •   记得那是1818年的冬季,时而降雪。那日赫斯利站在楼下用雪团丢我单人宿舍的窗户,高声叫喊我的名字,隔壁与我同名的学生打开窗子向下张望,见到是赫斯利才恼怒地缩回头去。
      随着与赫斯利的关系逐渐紧密,我便愈发地不理解这个怪人。他相貌令人妒忌地出众,有一头耀眼的金色卷发,大笑时会露出两颗俏皮的尖牙。他是个天性使然的绅士,对淑女彬彬有礼,在同僚中左右逢源,甚至有几位众人所畏惧的教授也偶尔赞赏过他的美德。同时,他也是那个在大街上和少年们一块儿踢球的家伙,在误伤到路人后飞快地溜走。他还喜爱斗兽比赛,介于最近政府不太喜爱这项血腥的活动,这才安顿了一些。每当我同他相处之时,脑中总会浮现出施纳贝尔对我的警告:离赫斯利远些。
      至于施纳贝尔,我又拜访过他几回,他永远将自己锁进房间中最晦暗的角落里,浑身上下死气沉沉,仿佛什么都使他提不起兴趣,说得多一些又被他明里暗里地讥讽。我并没有胆量询问他如此阴郁的原因。若是我真的问出来了,他或许会化身为一只巨大的乌鸦啄开我的脑壳。他很少在我们的谈话中提及赫斯利。可每当我离开之前,他总会装作碰巧想起来才提及一句似的:
      “亨利如何?”
      我有时候会使坏,刻意惹他,“噢...亨利?哪个亨利?”
      施纳贝尔把头深埋进书本里,造成一种他毫不在乎的假象。可他的表情无法说谎,虽然身处阴影之中,我依然清楚地看到他在尽力掩饰颤抖的嘴唇,“就是那个...姓赫斯利的...随便问问,不必在意。”
      刚开始我还细致地回答,后来也逐渐敷衍起来,甚至还生出些气恼。真正的友谊不该这样,我想。与此同时,赫斯利总是见缝插针地给我灌输施纳贝尔有精神病的负面理论,却也同样总是关切地询问我施纳贝尔的近况。日复一日,我终于受够了夹在他们两个人的战火当中。我忍无可忍,对赫斯利发了脾气。
      “你不如去和他打一架,我又帮得了你什么呢?”我嚷嚷着。
      赫斯利摇了摇头,“你不懂,亲爱的查尔斯。我不想和他打架。”赫斯利的声音越来越小,最后用委屈的语气嗫嚅着,“他没有错,我也没有。”
      值得庆幸的是,这番谈话过后的一段时间,他就很少在我面前提起施纳贝尔了。
      他执意带我走着去剧院看歌剧,我没有意见。由于准备考试的缘由,我已经在宿舍里闷了好些日子。漫步于冬日雪天,在大街上呼吸一些干冷冰凉的空气或许正是我所需的。赫斯利站在雪地中,浅金色的短发被压在帽子下,耳朵冻得通红,水蓝色的眼眸中藏不住的雀跃。他将手里握着的雪团甩在我身上,欢呼着,“查尔斯,这是多好的雪天啊!”
      我本来想也从地上团个雪团来报复,却又觉得这是个不得体的行为而作罢。忽然间,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萦绕在我身边。我闭上眼睛,试图将它凝聚。似乎是花开,郁金香的气息。随即我的胸口开始疼痛,呼吸也变得困难,仿佛是偶然间阅读了一个充斥着折磨的爱情悲剧,我的心随着主角们的痛苦而支离破碎,最终只剩下一段意犹未尽的空洞。在我朦胧的意识中,有人敞开胸怀,在我耳边细语。破碎的音节被我一个一个拼凑起来,逐渐形成了一句完整的话语。有人怀抱着郁金香,或是在郁金香的怀抱中,将眼睛眯成月亮河。
      “珀西,这是多好的夏天啊!”
      我不知不觉地随他念了出来。
      “你在胡说什么?”赫斯利隐去了他的笑容,露出惊异的神色。
      “什么?”我忽然反应过来我刚刚随口编造了些胡话,“赫斯利,你知道,作家,长时间沉浸在另一个世界,总有精神恍惚的时候。”
      赫斯利将信将疑地挑了挑眉,“或许是你接触施纳贝尔时间长了,我听说臆症会传染。”
      我就知道无论我做什么他都有机会把话题拐到那个无辜的医学生身上。不过,赫斯利并没有继续这个话题,而是和我一同漫步在大街上。他嘴里一直念叨着那些高年级风云人物的琐碎杂事。他似乎什么都知晓,每当他用泄密的语气加上夸张的手势将这些微不足道的琐事透露给别人听时,整件平凡的故事就被蒙上了一种微妙的魔幻气息。或许他该去当小说家,我这么想着。
      雪天总是干冷的,不一会儿我的嘴唇就被冻的干裂,脸上大概也红起了一片。我时不时地回应着赫斯利的话,以保持他高涨的热情。刚刚他还在讲学监妻子和一位学生的花边新闻,忽然又转到了曼彻斯特时间。
      他十分热爱自己的故乡,并经常以“在我们曼彻斯特”开头讲述发生在他家乡的故事,像是在宣布他的所有权。在他的描述中,曼彻斯特似乎是个不存在于这个世界的城市,棉花厂的工人用棉花偷酒喝,后来当地的老鼠也学会了这一招,它们在工厂下有自己的城市;树干上沾满了蛾子,只要一拍树干,成千上万的蛾子就像一团黑云一般将周围的人包裹住吃掉,而被吃掉的人会变成新的蛾子黏在树干上;一个富裕的老人用机械复原了他在战争中失去的两条腿,但这两条腿有一天不再决定听命于他,它们抢劫了这个老人,然后坐船逃到了北美......所有都是真实的故事,赫斯利说,他从他的酒鬼外婆那里听来的。
      出乎我意料地,他询问了我正在着手于的小说。他从来都不是一个喜爱文字的人,在为学业不得不翻开书本时,他总是按着头,露出痛苦的表情来,要么就是睡得香甜。
      “这是本什么书?爱情故事?还是带有讽刺意味的?我从来读不懂所谓的讽刺小说到底在暗示些什么,就像是《格列佛游记》,小时候我的外祖母总将它作为奖励好孩子的睡前故事讲给我听。不久前我才知道这是个讽刺政治的小说。我不明白。而且如果大家都知道了作者的观点在于对政府的不满,这又和直接说出口有什么区别呢,不如一次罢工来的实际点,就像隔壁的那个自由法兰西。”赫斯利嘟囔了一大堆,听罢他说的话,我竟不知如何作答,只是喃喃地回答着他最开始的问题。
      “是个恐怖小说,大概是个短篇,我写不出太多了。”
      赫斯利仔细思索了一番,“我倒是不知道许多恐怖小说,只是觉得这些幽灵,墓地,古堡不太让我觉得可怕,我父亲比这些东西吓人多了,我宁愿住在全是鬼魂的墓穴里也不愿意再和他待上一个夜晚。”赫斯利开着玩笑,“我祝你成功,查尔斯。”
      听他若无其事地说出有关他父亲的话语时,我有些心酸。他显然是受苦于那位绅士,虽然具体情况从未被提及过。而我呢,我却不知这世界上是否有一个年长的,令人尊敬,且与我血脉相连的男人关心我的存在。小时候,当母亲丢掉我破旧的玩具时,我第一次有了关于“遗弃”的概念,我不需要它,也再也不会看到它了。我是被遗弃的吗?我的父亲是不是不要我?我做错了什么吗?不得而知。但即便是现在,我也会在茶余饭后或是梦境中偶然回忆起那个破旧的玩具—虽然它或许早已化为了尘土。可我要问,我的父亲也会在闲暇时刻惦念起他曾遗弃的小男孩来吗?
      赫斯利总是一副笑吟吟的模样,似乎什么都不放在心上,也无烦恼忧愁。如今我却知晓了他和他父亲不睦的关系。只能偷着叹气,果然世界上没有事事顺心的人。在我为这个年轻的法学生默默祈祷时,他又开始就着要看的歌剧发表演说了。
      “我十几岁的时候曾经和祖母来过一回伦敦,第一次进到剧院里边,看的就是《魔笛》,沃夫冈·阿玛多伊斯·莫扎特的《魔笛》。那时候我才多大啊,不懂德语,现在也不懂。但我被迷住了。第二幕的咏叹调,颤动的嗓子,那是共鸣...”赫斯利开始语无伦次起来,“总之,你不会后悔的。我认为,人的一生至少去看一场歌剧,带着生活的琐碎烦恼进去剧院。可出来之后,他们就会像是由内而外地被洗刷了一遍,灵魂也随着一同歌唱,所有的都消散于天际,再也回不来了。”
      我也不懂德语。我想如此回答,但思前想后还是闭了嘴。就当听一场交响乐吧。在我不大的时候,我舅舅曾经带我和母亲看过一场法国歌剧,说是为了陶冶情操,叫什么我已不大记得。虽然那时我的法语虽已经学的很好,但这些单词混杂到复杂拗口的歌词里,再以或高或低或婉转的腔调唱上去,我就完全听不懂了,于是只觉得哪段好听亦或是刺耳。环顾四周,竟有观众落下眼泪,我瞬时觉得在这个艺术氛围浓厚的场合里,我缺少了一颗真挚虔诚的心,可惜了前排座位,也可惜了演员,把艺术浪费在门外汉的身上。
      赫斯利明显是懂得艺术的,我听见他弹钢琴。那日我们两个在街上漫步并讨论升学的事宜—他就要四年级了,可他却觉得将四年全部浪费在大学上是个得不偿失的选择。他的父亲希望他进入上流社会,娶一个富裕的小姐或是寡妇,最好能在一些大人物面前有所表现,最后将荣誉带回曼彻斯特。因此他的父亲才能够吹嘘,他培养了如此上进的一个儿子。亨利却不这么想,他既不与小姐们过深地交往,也不刻意地阿谀奉承。的确是,他是很讨喜的一个人,单身的姑娘们经常询问起他,也有人表示愿意为他和某些贵人牵线,可他没有表示,只是一笑置之。其实,赫斯利自己也搞不清楚以后要干点什么,他是个天主教徒,坚信上帝会将它引领到属于他的丰饶之地。每当他拒绝了来自他人善意的邀请时,我总会恼怒地嚷嚷:“赫斯利!”
      “叫我亨利。”
      “上帝在向你伸手呐!”
      “不,上帝不会逼迫我去做我不愿意做的事。说到上帝...珀西是个无神论者,他不信上帝的存在,这是他的原话,他说即便世界之上有什么大于我们的存在,也不是耶稣基督...”
      如此,我就无话可说了。总之那日赫斯利正跟我讲大学读四年的劣处,无非是浪费时间又学不到什么有益的知识尔尔。此时我只需偶尔附和一句便可。因为我知道他此时不是在跟我讲话,更多的是在说服自己,我若是直言反对,反而会使这个可怜的家伙愈发混乱,不如不说,就像他所说的,让上帝指引他吧。
      正当此时,有重物被拉走的刺耳摩擦声从身后的巷子里发出。我便驻足旁观一眼,是一位老者正用力地推着一架钢琴。
      “嘿,先生!您要拉它去哪啊?需要我的帮助吗?”赫斯利挥着手跑过去,试图帮上一把。
      老人停下来,揩去了额头的汗水,“我要把它丢掉。”
      “喔,多么好的钢琴,怎么丢了呢,难道是坏了?”
      “我要搬去乡下,这么大的东西要一辆马车才搬的走,太不划算啦。”老者拍了拍钢琴上的盖子,神色稍微哀伤了一些,“而且懂得演奏它的小家伙已经不在了。”
      “我很抱歉...”赫斯利垂下头去,忽然,他又想到什么,兴奋地扬起脑袋,“正巧我缺一架钢琴,这几日要到琴行去瞧呢,您若是能将它卖给我,那是再好不过了。”赫斯利用祈求的眼神望着老者。
      老者拍了拍手上的灰尘,“送给你啦,搬到你家里去吧。”说完他就大步离开此处。
      赫斯利急忙朝我招手,“快来帮个忙,好人查尔斯!”
      于是我和他把这架钢琴搬了八条街,搬回到他的公寓里。我们都汗津津的,赫斯利瘫倒在他的床上,我则歪在他的脚边。我简直一点都不想动,甚至接受粘在这里,和柔软的床生长在一起。赫斯利则勉强地爬起来,将小凳子踢到钢琴前,掀开盖子,指尖从琴键上划过。他欣喜的神色盖过了疲惫,那种表情我从未见过,不似他寻常喜悦的笑容,仿佛是职业画家跳进颜料河里,又像是国王的身上粘满了天鹅绒王冠。可赫斯利绝不可能去当个音乐家,他刻薄的父亲是不准许的,故我不知该为他感到庆幸还是悲哀了。
      “有时间应当调音。”赫斯利又按了几个琴键,故作专业地说道。随后,这几个音符似乎能够串成一个乐谱了,一首完整的,简单的曲子。
      “精彩。”我虚弱地为赫斯利鼓掌,他从凳子上站起来,朝着四面郑重的鞠躬,还假装摘下帽子,将胸前的玫瑰花朝观众扔出去。我假意接住了他的花,并开始嘲笑他,同时也确信了他是懂得音乐的,后来听他弹过巴赫和莫扎特,这首曲子我却再也没听见过了。
      时至今日,他也依然是爱着音乐的,据他所说这是为数不多能真正属于他的东西。我不甚理解,却也不想去和他辩论。即便到了剧院,他也一直在帮我预习着一会儿将开演的歌剧。我们两个坐在二层的包厢里,只有我们两个,我把着扶手向下望去,底下乌泱泱的全是人头,不大一会儿就坐满了。他们议论着,嬉笑着,在开场之前是不会安静的,就像一群生长在丝绸狮子身上的跳蚤。我缓缓退回到座位上,长时间自高处向下张望使我头晕目眩。
      赫斯利手里握着特制的放大镜,用于看舞台上的歌剧演员,但他却用它来观察对面的看台。“给我瞧瞧。”我拉扯着他的袖子。赫斯利把放大镜递给我,“记住我说的,准不会错。”
      当我仔细看向对面时,我才知道亨利在说些什么。他大约是在看对面坐着的意兴阑珊的珀西·施纳贝尔。我从未想过他是一个会看歌剧的人。在我的印象中,他只会在角落里看奇怪的医学著作,似乎连门都不屑出。在他身边站着的是个姑娘,兴致勃勃地在和施纳贝尔讲述着什么,她栗色的卷发随着每一个夸张的动作而微微颤动。可她是背对着我的,就像是一团毛茸茸的卷发穿着裙子。我敢保证施纳贝尔一句话都没听进去,不由得咧嘴笑了几声。莫名地,我想用云雀来称呼这位姑娘,因为“alouette”这个法语单词一直在我脑子中打转。于是,我又开始编故事来娱乐自己了。
      赫斯利有些不悦,“有什么可笑的。”但我知道他不是真正生我的气,赫斯利是我此生见过脾气最好的人了。他往前凑了凑,“可怜的珀西,他从来不喜欢这种场合,等会儿他走神,你看着,我说的准没错。”
      我无暇思索他的话,脑海里浮现的却是我新编的故事:年轻俊美的男主角(暂称为某男爵)爱上了温婉可人的女主角(当是第一人称,故以“我”代称)。在互相表明心迹后,某男爵将养了许多年的云雀作为定情信物赠送给我,我却发现那只云雀一直在紧紧跟着我,无论身在何处,它总会出现在我的视线中,即便我将它关在笼子中,它也会连带着笼子出现。虽然它快把我逼疯了,但某男爵与我的爱情一直在升温,到了最浪漫的时刻之时,我才忽然想起,我其实是只笼子里的云雀,而眼前的一幕,只不过是别人的故事罢了。
      编造完这个大致的短篇小说,我开始为我的天才想法感到得意,这必定是一个不可多得的反转故事,谁猜得到沉溺于爱河的女主角原来是那只云雀的幻想,它竟将自己当作那个被某男爵深爱的小姐了。
      而最重要的,一个故事需要一个深刻的立意,否则只是给人消遣的流水账而已。我清楚,一般创作的流程是先需要一个不可多得的主题,多半是对于人性的观察,要么是对现实的映照,再将这些想要表达的思想融汇于自己的故事中。而我却是相反。说起来可耻,我通常是先想出一个故事,然后再思考有什么哲学思想能套入其中呢。
      最后,我选定了“爱情中可怜的牺牲者”这一主题,云雀代表着被利用的傻女孩,她付出一切,不惜被关在笼子里也想要成为那个被爱着的小姐,结果她发觉自己不过是那两个人爱情中的一个礼物,一段插曲,其实不过是局外人罢了。这让我想到在庸俗的爱情故事中为一段忠贞的感情铺路或制造麻烦的角色们,他们也值得被爱,值得一个美好的家庭。所以,我要尽可能地相近描写某男爵和我的浪漫爱情,才能够突出云雀的悲哀。
      忽然间,我又觉得云雀似乎没什么恐怖氛围,不如换成乌鸦,被一只黑色的报丧鸟跟踪总比一只无害的小云雀可怕多了。可转念一想,哪个男人胆敢送心爱的姑娘一只乌鸦当作礼物呢?
      当我从不切实际却使我沾沾自喜的幻想中苏醒过来时,歌剧已经唱了许久。赫斯利惊异地对我小声吼道,“你看珀西!”
      我反应了一会儿才明白他说的是施纳贝尔。于是我接过赫斯利手中的放大镜,朝着对面望去,施纳贝尔的头正歪在一边,用手肘支撑着,眼皮低垂,似睡非睡的样子。可他的嘴却蠕动着,时快时慢,似乎在自言自语。更奇异的是,他浑身都在小幅度地抽动,像是随时都可能从椅子上跳起来变成一只巨大的猿猴或是化身一滩由蛆虫组成的烂泥。我紧紧盯住他的嘴唇,耳畔仿佛有小小的低语声传来,这声音似乎是从我的内部迸发而出,而非外在。它原本是低沉的,后来愈发加快,转而变得尖锐剧烈,就像一团黑雾,其中藏着利刃,将我围住,用刀尖若有若无或深或浅地试探着我。我身体的疼痛逐渐加深,尤其是我的手腕,那个疤痕所在的地方。逐渐地,那一阵阵痛苦的吟唱终于盖过了歌剧将我吞没,我想要求救,但毫无办法,我完全无法发出任何声音,眼前被黑暗笼罩。此时,一束火光不知从何处陡然燃起,将我从深渊中拉出来。
      “天啊,查尔斯,你流血了!”亨利尽量压低着声音。
      我抬起手腕,将袖子向上翻了翻,我手腕处那浅到几乎看不出的疤痕似乎被又割了一遍,而且更深,更使我疼痛,鲜血从伤口处缓缓流出,染红了我的袖口。我说不出话来,也不知到底发生了什么怪事,十几年的旧伤口不可能再一次破裂。唯一能解释的,只有刚才在我游离于幻想之时将我的伤口用锐器临摹了一遍,可我找遍了全身,却没有任何使我受伤的物件。我简直要疯了,难道我也有了癔病?若真的是,那便能解释我出门前在雪地中和赫斯利胡乱说的话,也解释的了我伤害了自己却毫无记忆。忽然间,我又回想起第一次拜访施纳贝尔时那股酣畅淋漓的共鸣感。
      施纳贝尔的确是有精神疾病的,我如今终于确信。难道他患有的是一种传染性的精神疾病并使我也染上了?可据赫斯利所说,他曾与施纳贝尔密切交往过许久,且他自己毫无异常。我越想越担忧,担忧是否应该和赫斯利以及施纳贝尔坦白我这不切实际的幻想。我的脑中一片混乱,再也听不下去什么歌剧了,我只想回到宿舍里,好好读上几本晦涩的拉丁语著作,将这些恐惧从我的脑海中驱逐出去,哪怕是让厌倦与疲惫占领。可我又害怕若是自己一个人陷入刚刚那种境界却无人将我拖拽出来又该如何?我会不会不再醒来,永远沉浸在黑暗的低语中。
      正当想着,赫斯利在我耳边窃窃私语,“我猜你今夜并无其余的安排。我请求你陪同我去一个熟悉的地方,我有一件非做不可的事情,今天,一定是今天,我非做不可!”
      正是我期望的。处于稳妥,我追问了一句,“要去做什么?”
      赫斯利说道,“我不能一昧地去躲避冲突,我要去和珀西道歉。虽然我并不觉得那完全是我的责任,它完全可以不必发生,但对我来说,重拾友谊是十分有必要的,即便他在震怒之下捅我几十刀再把我丢进下水道里,他做的出来。所以我需要你,查尔斯,如果他真这样做了,请把我从阴沟里拖出来,如果我不幸去世了,就给我唱一曲摇篮曲吧。”他尽量地用着玩笑的语气。
      在月色中,人群逐渐散去,空荡荡的大街上只有我们两个带着帽子,穿着正装的人。虽然不算很晚,但也到了正经人不会出没的时刻。这条街出名的脏乱,只有游手好闲的懒汉和工作的妓女在街角的阴暗处守着它。施纳贝尔的公寓就在此处。我有时会怀疑,因为施纳贝尔的穿着和作派表现出他并不是一个贫苦家庭所出的孩子,毕竟没有一个担忧房租与温饱的人会花高价购买二层包厢的票来看歌剧。赫斯利很明显地没有注意到这点,他伫立在公寓不远处的拐角处,罗马金币在他的指缝中转来转去,“啪嗒”一声,金币滑落在雪地里,他低声地说了一句“抱歉”,随后弯下腰将它从地上捡起来放入上衣内侧的口袋中。但是过不久,他又一次将它掏了出来,旋转于指缝中。
      等待了许久,也不见施纳贝尔出现,而楼上并未有灯光亮起,说明他并未回家。于是我大胆猜测,“他定是在那位女士家过夜了。”我想的是小云雀,栗色卷发的姑娘。
      “得了吧!”赫斯利很不满的样子,“那是珀西的妹妹!”
      我不知他为何今日这么大的脾气,这恰巧也击碎了我心中赫斯利从不气愤的理论。但现下,比起气愤,他更多的可能是烦恼,他跺了跺脚,“走吧,查尔斯,感谢你陪同我。我不知珀西去哪了,或许这是上帝的旨意,现在还不到我向他认错的时候,因为这并不是真心的歉意。这不是解决的办法...”赫斯利一边絮叨着,一边往回走去。
      我紧跟着他,他却突然停下脚步。雪依然飘飘忽忽地下着。月光铺洒在银色的雪地上,我甚至嗅到了雪的香味。一切都是清晰明了的,却不那么真实,仿佛是沉沦在他人的梦境中。赫斯利摘下手套,从地上抓了一把雪。我本以为他要攻击我,于是赶紧向后退了几步,他看我紧张的样子嘻嘻地笑出声来。雪化得很快,不多久就缩小了好几圈。他将手里的雪团捏成不知名动物的形状,重复了几次却似乎没有达到他的期望,于是他把这团洁白的雪团塞进了嘴里。
      看着我诧异的脸,他大笑着,“你觉得我蠢,我幼稚!”
      “我没这么说。”
      他笑的更开心了,“来一起玩会儿吧,做个沉闷的人多累啊!”他说着开始将地上的雪往我身上扬。我刚要拒绝,忽然传来一声畅快的笑。我不知那笑声从何而来,我从未那么开怀地笑过。它却将我实在地感染了,心情也开始转变。刚刚那些令我惧怕的事仿佛只是我多余的担心,无论是写作时斟酌的苦痛还是学业的负担似乎在这一刻犹如破碎的镜子一般伴随着响亮的声音瓦解。
      “管他呢。”我喃喃地从地上抓起一团雪朝着赫斯利的肩头去,他挨了一下子,故作英勇就义之状向后夸张地倒下去。我朝他吼道,“站起来,士兵!”他直挺挺地从雪地中立起,化身野兽一般张牙舞爪地向我扑来。我不甘示弱,和他在雪地中打闹起来。
      这是我从未有过的经历,在我童年时从未有过哪个同龄孩子和我如此玩闹。或许是我看似安静,且有一个严厉母亲的缘故,他们总是远着我,或是给我安排一个无关紧要不会负伤的角色。其实我内心里无比渴望着一次在乡野间翻腾的经历,于是我在写作中表现出这种欲望。我幻想自己在开遍鲜花的山麓中与同伴玩耍,在花丛中打滚儿,香味儿钻进鼻孔里,好不快活。在黄昏之时,我能摘一捧鲜花给我的母亲,她会抚摸地我的脑袋,将其中最娇嫩的一朵野菊花别在她的鬓间。我的父亲会教我打板球,在绿茵茵的草地中,我们两个拼命地奔跑跳跃。有时我会“不小心”打到看书的舅舅身上,他无奈地将球扔回给我,却不愿意从树荫下离开半步,值得一提的是,他是个当地比较伟大的诗人了。
      我在阴雨连绵的日子中写下我对晴日的幻想,在山花烂漫之时隔着锁死的窗户偷偷描绘我内心深处的愿望。当完成时,上面的墨迹总是被我的泪水模糊了。但眼泪对于一个坚强的男孩来说是不允许的,不知从何时起,我不再哭,也不再想了。
      不知不觉地,我的头上沾满了雪,身上也白了一片。我们两个终于精疲力尽,他将我从雪地中拉起来。“今天来我这里住吧,否则舍监看你这副狼狈的模样会记你过。”
      我认可了他的提议,在月色的笼罩下,我们就像两个无家可归的醉汉,在雪地中留下两串歪歪扭扭的脚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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