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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二章 ...

  •   三万年前,本尊尚是个凡人。
      那时我是个青楼里的舞姬,虽然是楼里妈妈捡来的,但生了一幅好相貌,又因的歌舞音律,诗词文赋习得好,所以算是个台柱子。
      不知道算是幸运还是不幸,因为这人人想要的身段,妈妈让我做了十六年的清倌人。道说虽是十六的女子最美,但十七八九的女人才最勾魂,想让我那时再破了身子,卖个更好的价钱。
      我不是那些家破人亡中途买过来的花娘,自然没有那些小姑娘对贞洁这东西看得重。对于我这样从小生长于风尘的女子来说,讲这些远没有讲讲足够我富足一生的金银来的有意义。
      她们看不明白,一入了风尘不论你是否清白都已被世人所瞧不起这道理,我却是明白的,所以我不指望着以后能否嫁个好人家做侍妾,我只望早早赚足可供我自己一生富裕的银两,待到年老色衰时去安享晚年。所以那时我认为,那些拼命赚钱来赎身的姐妹实在是傻的可以。
      我很出色,再加上妈妈对我有种养育之恩,格外关照,所以我与妈妈的关系处的也是甚好。妈妈让我这个迷梦馆的花魁也是红极一时。不敢自命风流,倾了个把王亲贵仕,风流才子还是一定的。
      那时人人都知道,名伎柳细烟,晓音善舞,尤善舞剑,非百金不得一见,非千金不得一曲,非万金不得一舞。
      曾有忧国忧民的文人作诗婉转表达对我的记恨之情:
      “迷梦馆中迷梦人,迷迭一剑醉人魂。
      多少风流轻狂客,彻夜捧金妆香门。
      但见金粉美人笑,不见田中饿死魂。
      玉带江畔英雄冢,不如琵琶琳琅筝。“
      不过,这与我无妨。天天都还是该跳的跳,该歌的歌,日子该如何依旧如何。

      美好的日子直到那天终结。那时当朝三王子来了这烟花之地,言明有贵客,独我一人留下舞剑,摒退了其他所有人,连奏乐的乐伶也是王子养的宫伶。
      那天我穿的是一身朱红锦衣,提的是一柄细身长剑,踩的是宫廷奢华高贵的舞曲。没有丝毫的生疏,没有半分的不适,就仿佛这是我写的曲子一样。其实也不怪,早在半年前,妈妈就秘密的吩咐我习这首舞,也明白的告诉我是舞与皇子看,好生练习,万万不可疏忽。
      平时许多人的舞场现今只余我一人在中央,有些空旷。
      我看到案前的人,虽然两人都是贵气非凡,举止优雅,但案左的那墨袍男子眉宇雍容,生的极是俊俏,简直就像画中的谪仙,想必是三王子吧。案右的该是那传说中的贵客,相比之下容貌就要普通的多。
      我专心地跳舞,本本分分。
      乐渐高潮,一个漂亮的旋花剑妖柔的挑于案左人的脸颊。心里暗暗想到分寸拿捏得如此之好,这舞谱一定是精心编排过的。
      还没等我想完,变故陡生,持剑的右手肘后一痛,像是被劲力击中一样,带着我往前刺去,那奇特的细身剑极轻快地划开了墨袍男子颈脖的皮肤,他温热的鲜血涌溅了我满脸。我瞳孔蓦地睁大,几乎在同时感到胸腔一阵钝痛,原是他挥手一掌而至。大口的咸腥漫出,身子飞出许远,撞在了朱漆红柱上。
      我艰难的把血咽回去,以为那样便可不用死去。我的确还不想死,我才十六岁,还眷恋这繁华无限的凡尘人间。
      但天向来不遂人愿,很快,眼前一黑,我昏死过去了,昏厥之前听到一个声音大声叫嚷着:“来人,将行凶刺客拖出去,斩于野坡。“
      好的,我被算计了。

      仿佛做了一个很长很长的梦,梦里浑身上下都像被火烧,疼的我想哭,但哭不出来,手脚软绵绵的,没有一点力气。我竭力挣扎,想要睁开眼睛,痛苦的恨不得一剑刺死自己。
      想到剑,想到死,像是一盆凉水,一下浇熄了大火,心底一凉,身子一凉,我坐了起来。
      没死么,我抬手擦拭着自己的唇角。放眼四望,这是野坡,城西的荒坡。一站起来,我被“自己“吓得尖叫失声。地上躺着的那个华服女人——发丝凌乱,鲜血满身,头与身体分离,涌出的血因为时间太长而成了黑褐色,干涸在项边。皮肤苍白,泛着青黑的死气。

      平静了很久,终于接受了那具已死的尸体是我曾经轻歌卖笑的身躯。估计谁也不曾料到,京城的名伎会落个这样的死法。
      我迷茫的想,原来真有魂魄,那,那接下来便要等那拘魂的鬼差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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