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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1章 什么“尊严 ...

  •   什么“尊严在脚下哭泣”,这段非常不好。要么你不接受捐赠,接受了表示一下感谢是应当的。别人可以非议捐赠者要求回报动机不纯粹,唯受赠者没有这个立场——不管对方是什么用心,毕竟他出了钱,你拿了钱,不是刀架在脖子上强迫你拿的,你还要叽叽歪歪尊严就不对了。穷人要有风骨,但不是说情绪这么敏感这么难伺候就叫风骨。我不喜欢感恩这个词,因为恩字太居高临下,但人有必要对得到的帮助真诚地心存感谢。

    关于助学,首先问题在于政府有义务保障教育机会,有义务对孤儿进行抚养、保证他们的合法权利。不包括在义务教育在内的高等教育,政府和社会也应当建立合理完备的机制,使每个有资格而没钱的学生能通过贷款、奖励等种种手段顺利完成学业。但是,作为受助的当事人,不能够因为政府做得不周到,就觉得捐赠者提供帮助还不要回报是理所当然的。可能社会欠了你的,但那些捐赠者不欠你的。作为个人,他们并没有义务一定要帮助任何人。不管是作秀也好,买名也好,抵税也好,只要行为中没有违法、没有胁迫,就当从善意的角度去理解。

    此前嫣然的形象是无缺的,但这个“阴影”,使她蒙上了阴影。一个能让所有(正常)人喜欢的阳光女孩,应该会用更恰当的、真诚、积极而不卑不亢的心态去处理受助的事情,哪怕当年不能够,现在回想起来也应该能够,不至因此迁怒。因为社会可能亏待了自己而觉得别人为帮助索取感谢是踩了自己的尊严,这种心态阴暗又不大气——放在此文的环境里,就好像令妃了,很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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