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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爱去卖店的美作 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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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作是我在高中时代喜欢的第一个人,因为学校的走班制度,我遇见了这位出了名的美丽废物,出尘绝艳的美貌惊艳了我整个青春。
因为他妈妈喜欢看流星花园,所以给他取名为美作。不过,经过我长时间的观察,这名字的确适合他,并不是他多么绅士优雅,而是因为他长得很美,还喜欢作死,所以他会美美的作死,故名:美作。
美作常喜欢坐在我们班最后一排睡觉,他最大的爱好是打游戏,最讨厌的事就是写练习册。
唉,因为美作实在美丽,我足足暗恋了他半年。我常能在学校小卖店看见他的身影,他真的很喜欢去卖店,我给他取名叫卖店哥。
记得他第一次作死就是在去完小卖店之后抱了一大堆零食闯进了政治课,他憨憨的笑了两下,弓着腰,因为不这样的话,他就得捡上半节课的零食。但奇怪的是,下课之后,他什么都没有带走,也没有把零食分给周围的同学。
“垃圾桶满了,谁去倒一下?”
“我天,谁一节课吃这么多啊。”
美作真可谓博语饕餮是也。
因为美作及其能吃的特性,我陷入爱河。他是学校田径队的学生,白皙的皮肤常与身边常年风吹日晒的同学格格不入,每每训练结束后,他总会选择去小卖店寻找人生的真谛。
“真服了他怎么又在吃啊。”
“可能训练太累了,补充点能量。”
“这叫点儿吗?”
马上就要举办校运会了,我打算鼓起勇气去要他的联系方式。
在校运会筹备期间,他凭借过人的身高和美貌被选入了学校的男子代表方队。排练的第一天,他就弄掉了手里的旗帜,那块红色的布随风飘扬,他笑了,好像在嘲笑。忽然他看见了自己手里那根光秃秃的木棍,他不笑了,连忙跑到操场中央把它捡了过来。
“上哪儿选的人啊,旗都弄掉了。”
“有脸就够了你还要啥自行车啊。”
还好,校运会当天他没把旗跑掉。我特地去看了他报的项目,男子八百米。等了这么多天,就等给他送水的这一刻呢。
枪声响起,他挥动双臂,用实力证明了他美丽废物的称号不是白来的。
男子八百米中,美作凭借高超的体能和长跑技巧,成功拿到了倒数第二的好成绩!倒数第一是我们班那位充满热情但患有脂肪肝的同学。
但这些都没关系,美作的美丽不是虚的而是实的,我打算走到二年十一班去要他的联系方式。一路上,我看见一个男生满头大汗的躺在椅子上,老师在帮他松弛肌肉,应该是刚跑完吧。那美作呢?在打游戏……明明他也刚跑完,真不知道该夸他体力好还是心胸开阔。
我将那瓶贴上纸条的冰饮送到他手里,成功加到了他的社交软件。我兴奋极了,没想到他会通过,激动的我一晚上没睡着。
第二天,接力赛前,我双手颤抖的打下了那句话:“你今天有项目吗?”
啊,他会怎么回复我呢?
一个小时后,他回复了我。
“无。”
……